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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aiwanoids

夜半不寐,發下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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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Taiwanoids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毕竟一甲子的隔阂,两边的教育,宣传都很不一样。
所以造就了现在的纠结,
事情总会解决,车到山前必有路,只是不到时候,只要不是战争,又能对中华民族的强大有帮助,谈。。沟通,很重。
祝你虎年,虎虎如生,学业有成,全家幸福,也祝两岸合作赚西方世界的钱。祝中华民族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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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哈哈,因為他們平均比較木頭?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2:24



    不是,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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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是因为……
凤还巢 发表于 2010-2-17 22:29



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先進(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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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經也幾次想過,還是要擺脫這種執念的好,省的糾結......
但最後還是失敗了。
我果然在心底的某處,都無 ...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2:17

呃...我还第一次见到活的这么重视政治理念的人~
台湾问题,国际时事什么的,我只在上论坛时关注一下,也会和周围的人聊聊。现实生活中,基本不会去烦这些。和前面那位mm一样,我更担心台湾回归前自己能不能嫁出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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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不能不活成這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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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凤还巢 于 2010-2-17 22:49 编辑

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先進(軍)性?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2:31 [/quote]


    不是的,给个视频,从18:18开始看,到20:28,李本涛目不斜视,一刀入鞘的动作太帅了,顺便透露一下,李本涛和张洪杰身高都是188,系上腰带后上身是68,下身是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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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先進(軍)性?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2:31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1980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各总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军事科学院、军委直属各院校政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决定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施行。这个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关系到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家庭的和睦和个人的幸福,以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必须认真在部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全体指战员婚姻问题的管理,提倡婚姻家庭关系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反对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歪风邪气,打击虐待残害妇女和老人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保证新婚姻法在军队中的顺利实施。
我军担负着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为纯洁和巩固部队,提高我军战斗力,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现对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关于结婚年龄问题。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军队亦应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但是,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即不到这个年龄不得结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因此,要教育未婚的干部、战士和职工,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现役军人结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二、关于干部的配偶条件及结婚问题。
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机要人员的配偶,应该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无复杂社会关系和海外关系。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须的政治审查。关于向地方政府调查和索取有关干部恋爱对象证明材料的问题,按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军委总政治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一条第一、三项精神办理。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尖端核心机密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海军、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总政治部备案。
三、关于战士、职工的恋爱结婚问题。
为了加强战备、搞好军民关系,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对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在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军队职工的婚姻问题,按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允许结婚。
五、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凡离过婚的申请再结婚时,还须持离婚证件。
六、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本规定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各单位贯彻执行新婚姻法和本规定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总政治部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因为当兵的要结婚真的非常麻烦,我有个哥刚刚当完大头兵转士官才一年,他那个想早日抱孙子的父亲亲自到军队去要求自己的儿子退役的。

因为军人要25岁结婚,因为军人不可以超生,他爸爸说万一生下女儿就完蛋了。所以就找个理由让儿子退役了。现在结婚了。也许差不多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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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7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大陸當兵真的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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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2-18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經也幾次想過,還是要擺脫這種執念的好,省的糾結......
但最後還是失敗了。
我果然在心底的某處,都無 ...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2:17


“我所效忠的隻有當前的這個政府而已。”??

应该是政府效忠人民吧?
好像接受的教育也是不能背叛祖国和人民而已。
可能因为偶不是党员

我和琉璃关心的事差不多,
不过,男儿当自强么,揪心那个也正常。
希望在你,少年强,则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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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宏杰哥哥有女朋友啦,别人是想不到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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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就是要琉璃


    你的担心有点难度!!!
weishama 发表于 2010-2-17 22:00



那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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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鳳還巢,把他介紹給我吧~
我的口水流滿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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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狼→在散步 于 2010-2-18 01:02 编辑
哇塞......大陸當兵真的艇麻煩......
Taiwanoids 发表于 2010-2-17 23:46

一点都不麻烦,价值观不同而已,抛开国家、人民不说,军人是一种职业,在这个岗位上死去的人不叫做殉职,叫做牺牲。
不容你选择,随时可以为了国家和人民而牺牲,这是一名中国军人应该具备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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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材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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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材好标准
青衣紫萝 发表于 2010-2-18 01:08



青衣~
那是我的~
你別跟我搶。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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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宏杰哥哥有女朋友啦,别人是想不到啰
ayin 发表于 2010-2-18 00:38



    你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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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楼主可以想想屈原

你也许会释怀很多哦
我们都说屈原是爱国的  
可大家都知道 他爱的是什么国 ?中国?
呵呵  是楚国   当时的楚国 有没有像今天的WW呢?
他抗拒 秦朝。。。。。。。
秦统一楚后  楚地的抗争  独立斗争 40年都没有消停  
可几百年后 的故楚大地呢???哪个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呢????

所以  时间会扭转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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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就是要琉璃
为琉璃发图 15579885_30235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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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15787948_2944928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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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15823032_562127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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