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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断腕

{断腕原创} 恐怖分子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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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析: 屠杀平民就是恐怖主义吗? 大多数不是!

         典型的恐怖主义往往表现为大规模屠杀平民,于是大 ...
可口不可乐 发表于 2011-6-13 17:08



    说真的,咱其实已经基本没兴趣再跟你去讨论啥叫“正义”啥叫“邪恶”了,不过反正这楼都已经歪成这样了,那咱就再来聊聊这个“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好不?

我前面就已经说了,求你可别再继续生掰硬扯的创造新概念了,可你就是不听,于是咱就只好笑而不语,随便你自得其乐吧~

还“ 文明规则是各方认同的,包括破坏方也认同。”、还“啥叫“邪恶行径”?这是邪恶方自已定义的。”

哈哈哈哈哈哈~

美国扔了原子弹,而且是世界上唯一真正使用过这玩意儿的国家,可好像没人说过他这是恐怖主义啊?因为当时是战争时期,所以不管造成了怎样的后果,那也是战争行为。可为什么又会一直为人诟病,并且连美国人自己都不觉得多光彩呢?因为这玩意儿的杀伤力太大,大到超乎所有人的想象。以当时对核的认知程度,也没人预料到这玩意在战争结束后依然会流毒无穷,对那些实际对战争并没有直接责任的战后一代、二代、甚至三代四代继续造成无穷后患。

但不管怎样,通过这一次的实际验证,人类终于意识到,他们的智慧已经令他们创造出了一种足以毁灭所有文明的“怪物”。而且最要命的是,这个“怪物”还不仅仅只掌握在一个国家的手里,而是越来越多人,但当时主要还是意识形态根本对立的苏联手里。于是只好寻找平衡,相互约定、互相牵制,你不用、那么我也不用,大家谁都别用,可是双方却谁都没有松懈,核试验一直或明或暗的持续了数十年,直到现在,核裁军谈判还是一场拉锯战。

战争也好、武器也罢,这东西没有道德可言,也没有啥文明、规则的束缚。生物武器进攻,早在几千年前就已有过具体实例了,西方有、东方也有。赫梯人拿它对付过腓尼基人,霍去病也用它对付过匈奴大军。(只不过霍去病比较倒霉,他将染有瘟疫的死马扔进匈奴人的水源里,虽然造成了匈奴那边的瘟疫横行、战马成批倒毙,可最终他自己也不幸染病,结果年纪轻轻就壮志未酬了)再数数近代的战争,差不多每次大规模战斗里都会出现细菌武器的身影,一战时为应对德国人释放的毒气弹,英国人开发出各种防毒面具,后来还弄出了个日内瓦条约,可实际上却谁也没认真遵守过。日本人有731,苏联人对阿富汗人也用过毒气,美国人到越战时还在使用橙剂,而且有传言海湾战争时,他们也曾利用当时的混乱悄悄做过战场实验?

这些东西、这些手段其实比核弹攻击还要下作肮脏,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因为这些东西的杀伤力相对核弹毕竟有限,至少还属于可控范围,并不会对整个人类社会和文明构成直接威胁。所以说呢,你最好还是别再提什么“文明”不“文明”了,因为大家不过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

而有关中东那点破事,咱继续举征地的例子来简单说明——

开发商要征地,政府拉偏架,象征性给点补偿款就让农民搬迁,农民不干,一哭二闹三上访,诸路不通,于是便或决心强硬对抗暴力抗%法展开“八年抗战”誓将钉子户进行到底,或干脆潜进政&府大院悄悄埋设炸药包,最后造成无辜伤亡。那么再全盘来看待整个事件,谁错?谁对?开发商勾结政府强占强拆,固然不对,可农民铤而走险伤及无辜,对不对?当然也不对。农民违法,成了政府眼里的“刁民”,政府玩儿“阴阳手”,与利益集团串通一气,在农民眼里那就是贪官污吏,在社会那些“正义之声”眼里,那就是制度不公、是“官&逼&民&反”,是等等、等等。这就等于是进入了一个针锋相对的恶性暴力循环,双方谁都不再清白、也都不再无辜,农民的做法危及到了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其他无辜人的安全,而另一方的行为也同样危及到了这个社会的根基。

文明规则?公平正义?我劝你还是多看看美国战争大片比较好~~那里面全都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内容,最后胜利的一定是正义英雄,结局也总是皆大欢喜、大快人心滴,真的,想象的世界里是绝不会令你失望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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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滔滔1949


            美国扔原子弹,本来就不是恐怖主义,当然没人说它是恐怖主义,当时并没有恐怖主义这概念。一直为人诟病,是因为这个武器威力太大不可控,会造成很大的附带伤亡(附带伤亡是指非打击目标的伤亡)。这主要是对于这武器本身,而非杀了日本人。轰炸东京死的日本平民更多,是原子弹1.5倍。

    生化武器同样不可控,而且比原子弹的附带伤亡更大。因为它有防护的办法,所以防护力强的军事单位反而没事,没有经验和装备的平民是主要受伤的。所以作为主要战争主体的各方也是基于自身利益考虑,把它给禁了。大杀器对于无差别杀伤的恐怖主义来说,倒是个好兵器,因为恐怖主义追求的就是无差别杀伤。

    你要不宣扬什么“官逼民反”,你先想想这民反到哪里去了?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你也不希望自已吃着火锅唱歌,突然飞来一把刀。因为某人被某人得罪了,就来砍毫不相识的你。你还有兴致来了解这疯子的冤屈吗?强迁是有很多问题,但也没有说在一个地方遭到抵抗了,干脆推土机一转身,将邻近小区给铲平了撒气,政府还没有这么疯吧?前一阵有人因为个人原因去砍幼儿园的,而且是无差别屠杀,这太邪恶了。不论它受了什么刺激,能这么做的人本身就不是好东西。

    抵抗是可以的,但是要有个度,不能超限。要超限大家都可以超限,弱者可以超,强者更有资本超。大家都玩恐怖了,被恐怖的还是那些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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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滔滔1949


            美国扔原子弹,本来就不是恐怖主义,当然没人说它是恐怖主义,当时并没有恐 ...
可口不可乐 发表于 2011-6-14 15:53



    我都已经反复说了多少遍了,你咋就是整不明白捏?

    有些东西,它不是你说没有它就没有滴~

    你说广岛那时还没有“恐怖主义”,那它就没有啦?那我前面废那么多话是在说啥哪?老兄你不懂中文啊?打从有人类那天起,这种带有政治目的的暴力阴谋活动就开始万分活跃啦~西方的历史咱不提,中国的“荆轲刺秦王”你总知道吧?当然,按现在的说法严格来看这应该属于“政治暗杀”,但以大规模杀伤为手段来取得恐怖震慑目的的行动也不少啊,比如清朝入关时的扬州十日等等,在朝前推,闯王那时煽动民乱的口号“吃他娘、穿他娘”等等,也都是带有明确政治目的滴恐怖行为。再比如我之前说的以色列对不肯搬迁的巴勒斯坦人,也同样采取过恐怖袭击的呀,你咋就非得一根筋认准了就只有伊斯兰的自杀袭击才叫“恐怖主义”捏??那爱尔兰共和军咋算?三K党咋算?俄罗斯的光头党又咋算?不列颠百科全书里给出的组成人员定义是“各种政治组织、民族团体、宗教狂热者、革命者和追求社会正义者,以及军队和秘密警察”,这个宗教狂热者,可不单单只包括伊斯兰的信徒哈~

生化武器不可控?比原子弹的附带杀伤率更大?

我真是对老兄你佩服的有点五体投地了,即“恐怖主义”、“文明规则”、“邪恶行径”之后,你老兄终于又成功生搬硬扯出一套别开生面的全新理论来啦~

只不过捏,你也别太小瞧咱人类的生物科技了哈~有病毒、就有治疗跟解决的方法,生产细菌武器的同时,也会顺带开发避免本方受到波及的疫苗,可是核能辐射与污染有啥应对方法捏?好像没有,一旦造成伤害,那就是不可逆也不可消除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让那片土地整体封存起来,然后交给时间跟大自然去慢慢治愈伤口。十几颗核弹一通砰砰砰,人类就直接倒退回石器时代了,可要只是一两场大规模瘟疫,估计问题应该不大。人类有六十多亿人口呢,当年的黑死病、鼠疫、霍乱、天花大流行都没让人类重新住回山洞里不是?

对于恐怖分子来说,生物袭击当然是个好方法,低成本、操作简便、大杀伤、而且隐蔽性强、不易防范,又容易引起全社会的混乱与恐慌。前几天欧洲人集体拉肚子,咱还一口咬定那一定是生花恐怖袭击呢~不过咱那纯粹就是“阴谋论”,瞎说闹着玩儿的,未经官方证实,可别瞎传,否则咱可负不起那责任哈~

再说了,谁宣扬“官逼民反”了?咱明明就只是在举例说明巴以争端并没你理解的那么单纯简单,这中间的恩怨纠葛也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根本就无法从道德层面去简单判断谁是谁非而已,咋话一到你这里就全都拧了咧?就好像咱前面举铁道游击队的例子,我的意思只是说,他们的行动符合当今世界对恐怖行为的一般定义,带有种种明显特征,可我有说过他们的行为是“邪恶”、是非正义的了吗?我要这么说,那老子岂不成汉奸了?!不分青红皂白非把人硬分成“正义”跟“邪恶”,理想化的去杜撰啥“文明规则”、胡乱定义啥“邪恶行径”、反复大玩儿“非黑即白”,那可是你老兄的拿手好戏,别把咱随便牵扯进去哈,咱丢不起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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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口不可乐 于 2011-6-15 02:00 编辑

回复 43# 滔滔1949


           是的,那时候没有“恐怖主义”这个概念。广岛,那仅是屠杀;“荆轲刺秦王”,那仅是暗杀。恐怖主义的袭击手段古已有之,不是什么新发明,但同样的手段,不都是恐怖主义。因为那个弱肉强食的时代,根本没办法“主义”,同样的实力就是同样的结果,不会凭什么“主义”来改变结果。所有这些袭击,都是单个孤立的事件,不形成一个“主义”的理念。也就是说,不可复制。

    日本人被屠杀了,为什么没有倒下一个广岛,站起来千千万万个广岛?美军播种了如此大的仇恨,为什么没有日本游击队来报复袭击呢?它不敢,既然能一天屠十万,屠一亿根本不在话下。震慑这个战略,古已有之,叫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为啥美国42年不用呢?它没这能力,直到45年才有这能力,所以就用了。因此这完全就是简单的实力加减法,谁实力大,谁就杀别人。没有能力再“主义”也没用,有能力不用“主义”也能赢。燕国刺秦,不是为了恐怖,而正是想杀秦王,削弱秦国。它把秦王看作是秦国的战略棋子。采取的是欺诈加偷袭,有点恐怖的味道。但不是“主义”,因为它代价巨大,最终还是实力的比较,秦国第一个灭它。这模式不可复制。以色列对不肯搬迁的巴勒斯坦人,强拆,谈不上恐怖袭击。爱尔兰共和军是恐怖主义,三K党、光头党不是,它们是种族主义。自杀袭击是伊斯兰恐怖分子常用的手段,但不是恐怖主义的标志。日本神风,黄继光都不是恐怖主义,那就是简单的战争献身行为。

     请注意,我是说附带杀伤。其中化学武器的规模可控,生物武器不可控,带有传播性。核武器杀伤范围可预测,但不可控。其中核爆炸没有防护方法,所谓拦截都是在中段。一起爆,其目标范围内全灭,包括守军和平民。这个战争效用还是很高的,所以各大国保留作为终极手段。而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在现代都有完备的防护方法。这方法是指技术上可防,但非常麻烦,不可能在全社会都防。这样就造成了拥有防护资源,训练有素的军人对生化武器免疫力很强,而平民百姓则无法防护。很可能一使用,对方平民都死了,但守军没死几个,结果还得攻打一遍。所以我说它附带杀伤率高,大家就把它禁了。所以这个用作恐怖袭击很强,因为杀平民很有用,而且偷袭很难防,因为人不可能一直穿着防化装备。至于污染问题,那是副作用,本身不是战争效能。是双方都要避免的效能,一方可以不顾及,但也不追求。

     巴以争端可以从道德层面上来判断,不是判断谁是谁非,而是判断谁更无耻。就好象两个人争执,一方主张商谈,一方主张武力。一方守约,一方不守约,道德就是差异了,这根争执的内容无关。这里有一个简单的方式判断,即换位公平。如果以色列象巴勒斯坦那样做,会怎么样。同样铁道游击队,打仗么,一样杀人,一样开枪,一样破坏,方式看起来的确跟恐怖袭击类似。所以说恐怖主义的定义不能以方式来论,恐怖主义的核心是“不对称”-----不对称的道德差异。铁道游击队跟日本人打仗,凭的完全是实力,而不是双方的道德差异。日本人没有因为道德上的束缚而消灭不了铁道游击队,是它的能力达不到,它扫荡屠杀都做了么。

    文明规则不是什么理想化,而是利益交换。日内瓦公约,我优待你俘虏,是因为我不想我的俘虏被你虐待,动机就这么简单。我抓不到你俘虏,我没有虐待,那不是我高尚,是我能力不行。你虐待我方俘虏,你方俘虏皮肉不存,这是公平。我以德报怨,是为宽容。而你以此借机毫无负担地虐杀我方俘虏,是为恐怖主义。所以,同样的行为,只有某些道德差异的前提下,才成为恐怖主义。因为我单方面地提升了自已的道德,你才能借此获得额外的能力(可以放下顾忌地虐俘),并且可复制,只要这个道德差异存在。

       最后,文明规则不解决是非问题。总有人问,如果巴勒斯坦不恐怖,他们有什么办法赢?我说,赢不了,该输还得输。文明规则是保护弱者的,但不是让弱者赢,是让弱者在输的时候,不要输光屁股输光性命。打个比方,你我进行对决一个“标的”,不论标的物是啥,对双方最有利损失最小的,是谈判。这样双方的利益划分只是这标的物本身,而不会扩大损失。如果谈判不成,进行实力对决。生死相博是一种方式,体育竞赛打赌也是一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实力的体现。我强你弱,你会怎么选择呢?前者我重伤你毙命,后者双方可能轻伤就决出实力大小了。所以说,文明规则是聪明人想出来的方法,聪明人会尊守他的。你假装进行比赛,但是犯规下黑手,把东西抢走了。你就是恐怖袭击,你以此为经验作为一种战术去复制,还教给别人,那就是恐怖主义。

        最终文明规则被破坏,大家都不尊守,你照样被击毙,东西被抢走。因为没有规则,弱者就是这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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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分子如今也不过是某国为了寻求利益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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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分子不是为了寻求利益? 它做什么恐怖分子?
“某国为了寻求利益”,不过是恐怖分子掩盖其寻求利益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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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可口不可乐


    谁更无耻呢?巴勒斯坦人搞自杀袭击,伤及平民,这在你看来就算是无耻?嗯,那么以色列明目张胆的分片割据蚕食巴勒斯塔土地,强行大规模推进定居点、企图造成不可逆的既成事实来增加自己的谈判砝码,建起高高的隔离墙,想方设法让加沙变成陆上孤岛,眼睁睁坐视那里出现人道主义危机,并且虎视眈眈的对试图向那里运送物质的人道主义救援船只发动袭击,随意利用加沙冲突地带作为他们的秘密武器试验场,这就不叫无耻,这就成了国家行为,成了强者的理所当然,对吧?砍掉他们的树木、截断他们的水源,所谓以土地换主权,实际就是要逼迫巴勒斯坦人交出自己捍卫领空、领海、边境、独立国防、独立外交的权力,让巴勒斯坦变成一个实质上的“国中之国”,成为以色列的附庸、附属品,这也是强者的理所当然,对吧?依仗美国撑腰,公然无视国际准则,多年来始终拒绝核能组织的检查,拒不承认拥核事实,摩萨德的政治暗杀行为也属正当手段,会被视为英雄,当然,这也会被视为是强者的理所当然,对吧?

恐怖主义的核心是“不对称”?大概是吧。不过这个不对称也只不过是力量上的不成正比罢了,无关乎道德。弱者自有弱者的反抗方式,极端、恐怖,就像农民的铤而走险,固然不可取,可是强者恃强而立,去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号公然践踏弱者,这就不是无耻,而是现实,对吧?你口口声声的“文明规则”,究竟在保护着谁呢?如果巴勒斯坦人当真遵守着你所谓的“文明规则”,那么他们现在可能早就连条裤衩都不剩了。我在上面就问过你,这个“文明规则”究竟是谁制定的?究竟是以什么为基准的?以强者的立场?以胜利者眼中的标准?强者制定规则,弱者则去按照这个规则恭顺生活,乖乖任凭摆布,真心实意的感谢强者的恩赐,并将自己的一切希望都寄托于强者的道德与自律,这就叫“文明”,对吧?若敢有反抗,那就叫“无耻”,对吧?如果你的这个“文明”不是用来保护弱者的,最终还是只能以实力决定成败,那又何必再假惺惺的拿“文明”、“规则”来做遮羞布?而那些举着文明招牌公行不义的人,是不是更加无耻呢?

如果巴勒斯坦的所作所为算是犯规,那么买通裁判、公然操纵比赛的人,又算什么呢?聪明人选择不去与你的“文明规则”对抗,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政府贪污,我举报会有危险,会招来报复,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最聪明的法子就是乖乖闭上嘴巴,合作,然后想办法让自己成为这个“规则”中的一份子、成为分享财富的一员,对吗?

如果说你之前的言论还可视作是对所谓的“正义”抱有幻想,那么你现在的这些东西,可真就成了赤裸裸的“唯强者论”了。不过至少还是恭喜你,因为你的确正生活在一个由强者主导的世界上,而且很幸运的是,你的国家也足够大、也足够强,足够保护你去在旁边对那些为了生存而不得不铤而走险、苦苦挣扎的“弱者”们漫不经心的说,你们不遵守规则、你们真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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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滔滔1949


           谁更无耻呢?当然是巴勒斯坦。这也是巴勒斯坦所宣称的不对称。怎么不对称?就是让自已的更无耻来扳回实力上的差异。请注意,无耻是个比较级。你从巴角度列举的以色列的种种不够完美,证明不了巴勒斯坦的完美。巴勒斯坦现行所表现的,就是道德更加低下。巴勒斯坦没资格说以色列做了什么。它没有做的,是因为它实力不够;它尝试过,没做成。如果它有实力,它做得比以色列更过份。事实上,以色列的一系列行为对面,阿拉伯一点也没闲着。说土地,阿拉伯没有去抢以色列土地吗?抢不过,蚀把米。说隔离墙,疯狗一直乱咬人,当然关笼子里。说封锁,一方走私军火打别人,别人不封你才怪呢。巴勒斯坦要强大了,它不封以色列?还是干脆“赶进大海”。

         公然践踏弱者这事,阿拉伯人一样干。恐怖主义就是这一指导思想,我武装打不过你武装,我就找你平民,找更弱的干。文明规则当然对阿拉伯人的保护更多一些,阿拉伯人一边恐怖袭击平民,一边又指责以色列杀害了巴平民。说明阿拉伯人也希望得到文明规则的保护。如果大家按弱者的规则办,弱者真的愿意吗?那就双方遵守着你所谓的巴勒斯坦规则。我们都知道,巴勒斯坦在攻击以色列时,经常选择公共汽车站、饭馆 或大街闹市这样的地点。这种地方通常人很多,妇女儿童都有。每次攻击总能杀死很多人。而以色列反击的目标,总是选择什么哈马斯成员住处, 恐怖分子基地,巴勒斯坦军警驻地等一些目标。这些目标经常和居民区混 杂,很难分清。攻击这些目标往往免不了殃及周围的居民。这个策略实在很糟糕,几年来弄的以色列声名狼籍。 其实解决这个“双重标准”的捷径始终是存在的。方法很简单,以色列可以“按巴勒斯坦规则办”。巴勒斯坦没有公共汽车站吗?没有顾客盈门饭馆吗?没有熙熙攘攘的大街吗?以色列为什么不能攻击这些目标?是侦察能力不足,找不到这些 目标?还是军事力量太差,无法对这些目标展开攻击?都不是。以色列军 队的侦察能力和武装攻击能力远远强于巴勒斯坦,这是连巴勒斯坦人自己也承认的。这样一来就使问题清楚了:这完全是以色列自己的问题:是以色列不能平等对待巴勒斯坦的攻击行动。 具体做法就是严格遵守平等原则:如果有巴勒斯坦人炸了我的公共汽车站,就命令以色列军队锁定巴勒斯坦区内最繁忙的公共汽车站,在其乘客最多的时刻把它炸得血肉横飞。如果有巴勒斯坦人炸了我的饭馆,也要向他们的顾客最密集的饭馆发射火箭导弹把它夷为平地。如果有巴勒斯坦人到以色列大街上用冲锋枪扫射路边的行人,就命令把巴勒斯坦的最繁华的大街变成屠宰场。总之,巴勒斯坦人攻击以色列的什么目标,以色列就反击巴勒斯坦的同样目标。这时候,巴勒斯坦就不是恐怖主义了,大家完全按巴勒斯坦规则的实力的比拼。你不是说原子弹么,再去看下东京轰炸,照这样在加沙来一遍,封锁就打破了。这就是按弱者的最低规则办。

    你去举报贪污,你就是在尊守规则,因为政府有反贪的规则,所以你才能举报。如果没有规则,凭你个人力量,你去反贪官?你自杀性袭击能做几个?贪官的财力不能杀你一群吗?“唯强者论”同样是巴勒斯坦恐怖主义,它们去恐怖更弱的目标,不就是把自已当强者论么。

    正义是什么?正义体现在对等。义和不义这种主观概念,就不要拿出来了。巴勒斯坦认为义了,以色列就感觉不义了么。正义的“正”就是对等。你打我,我就打你,这就是正义。你打我,我不打你,把你感化了,这就是宽容,双方的文明都提高了。你打我,我不打你,你变本加厉,这是纵容,我就是不义。你杀我的平民,我就杀你的平民,这很不文明,却是公平正义。所以广岛还是正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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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可口不可乐


    你瞧,你又来了……


“正义是什么?正义体现在对等。”??

  你听谁说的?又是你自己发挥想象力胡乱解读出来的……我说你怎么就是改不了这个毛病呢?先是任意解读“文明规则”、之后又试图给“邪恶行径”下定义,现在又来解释啥叫“正义”……

正义这个词本身该是指一种含义极其广泛的道德标准,公正的、合理的、应该去做的,孔子提倡“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义廉耻,看懂了吗?“义”这个字最早的解释有将自己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无偿奉献给其他人共享的含义,后来也就此引申出了“堂堂正正”、俯仰无愧与天地、大义凛然等等意思,也即是说,只要执身正,公正、无私,就是“义”。

而你这个“对等”又是啥意思?大家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你坏、我也坏,你玩儿阴的,所以我也可以玩儿阴的,反正只要对等就行,这就叫公平、这就叫正义啦?!而现在我被舆论死死盯着,不能撒手和你一样玩儿阴的,这就等于是我受了委屈,是我吃亏了,这就是你比我更无耻的证据,是这个意思吗???

原来如此。原来这就是你眼里的“正义”。唉,孔老夫子泉下有知也要被你气哭了~堂堂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居然就熏陶出了你这么个只要对等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正义”论,恭喜、恭喜~这可真真正正是要恭喜您啦~

你要假设“如果它有实力,它做得比以色列更过份。”,没发生的事,你咋就能这么肯定捏?假如它真的有实力,你觉得如今中东会乱成这幅模样吗?当然不会,因为假如它真有这个实力,以色列都压根儿不会有寻到空子去抢人土地,而列强也就不敢这么随随便便的去代替巴勒斯坦人来决定他们的未来,对不?如果不被强占土地,如果不是告诉无门、伸张无效、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赢,那么巴勒斯坦人也就不会只好拿自己的性命去做炸药包,对不?

以你的逻辑,那么巴勒斯坦就该乖乖闭嘴,啥也不干,老老实实让出土地,从此做个聪明人,听凭以色列的处置,大家一团和谐友好共处,对吧?那倒好了,那么当初日本人要建大东亚共同圈时,咱中国干嘛还非要拼命抵抗呢?如今台湾不是还有好多人无限怀念日据时代吗?如果那时候咱们不反抗,乖乖配合日本占领军去共荣共存,就不会再有后来的八年抗战、万千生灵涂炭了不是?没准听听汪精卫同志的,借鉴下日本的民主改革,说不定中国从此走上另一条道路兴许也能混得不错,是不?

咱们干嘛要抵抗呢?因为这是咱们自己的土地,所以容不得外人来强占说三道四!幸亏啊幸亏,幸亏当年如你这等认为强者决定规则、弱者只能接受现实的人物不多,要不咱们今天还真差点全都成了汉奸的后代了!

我说你到底有谱没谱啊?如果巴勒斯坦人当真有和以色列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的机会,脑子有病吧?非得玩儿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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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滔滔1949


          “正义这个词本身该是指一种含义极其广泛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的基础也是对等:即大家尊守,大家受益。如果违反而侵害别人,那就是不正义,不道德。不论你找出很多理由,比如穷啊,弱啊之类的来违反。请记住,你说的这些义的定义,对各方都一样平等。从来不是什么单方面的。

         对等,就是约束的平等。你不受的约束,我也没有约束。所谓“舆论死死盯着”,那就是一种自我约束。舆论从来骂不死人,只有知道廉耻才会被舆论束缚,不知廉耻的恐怖分子干了坏事还会去炫耀对此事负责。当然不会被“舆论死死盯着”。舆论也不会自讨没趣。只要你的道德约束比我少,你就比我更无耻。

     “如果它有实力,它做得比以色列更过份。”,这不是假设。巴勒斯坦已经做得比以色列过份,只是实力不济而规模欠缺。如果以色列跟它一样,将规模放大到对等实力,我上面已经说过了,就不是现在这样,连封锁也省了。如今中东会乱成这幅模样,就是因为阿拉伯自以为实力强,可以去抢了。结果没抢到,还亏了。心理又不平衡,还要抢,越抢越亏。告诉无门、伸张无效、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赢,只好拿自己的性命去做炸药包。那么结果就是丢命,要不是对手的道德比它高,就将它的炸药包全爆了。那性命也玩光了。

      抗日战争的胜利,完全就是强者的胜利。就是“强者决定规则、弱者只能接受现实”,所以日本投降了。虽然中国不算强,但是参加了强者的阵营,也是强者的胜利。咱中国干嘛还非要拼命抵抗呢?被侵犯了当然要抵抗,而且日本人很凶残,一点都不讲道义的规则。不抵抗没活路,请注意当时中国并没有破坏日本所尊守的规则,我没有发现。假设有日本还尊守某些规则,我认为中国也应尊守,打归打,至少不要主动破坏它。因为规则是对弱者有利。当强弱双方都尊守规则时,实际上规则对强者的约束规模更大。

      同样,以色列面对阿拉伯的入侵也是拼命抵抗,为啥战斗力超强呵。因为一旦灭亡就是“赶进大海”,亡族绝种,这是阿拉伯喊出来的口号。美国打日本,也是以强打弱。日本也是拼命抵抗,神风肉弹都出来了,妇女儿童操练竹枪也上阵了。那是凭实力说话,汪精卫同情弱者,抗美援日。实力不济也是白搭。如果象现在对以色列要求那样,美国轰炸日本要定点清除,不伤东京平民。日本人将老婆孩子绑坦克上冲锋,刀枪不入。那现在中国还在大东亚共荣呢。强者给弱者一个机会,让日本投降可以保全,这对日本来说也是最大利益。如果日本认为丢了北方四岛和台湾,要抵抗到底,结果就是日本人死得更多,一亿玉碎。

      以我的逻辑,巴勒斯坦赶上了文明的好年景,比日本人幸运。不应当自砸文明保护伞,大家都不讲文明,对巴勒斯坦更没好处。"如果巴勒斯坦人当真有和以色列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的机会",有啊,它输了。所以巴想通过不公平竞争来翻盘。其实大家都不是傻瓜,不会让你翻盘的。规则让大家以更小的代价来达到同样的结果,不是让你改变结果。如果强者因为规则的单方面约束而改结果,那么它立马可以抛弃不平等约束来维持优势。

     “脑子有病吧?”你这去问巴勒斯坦脑子。“非得玩儿阴的?”你也去问巴勒斯坦,如果双方比赛无约束无差别杀平民,看谁先杀光谁,巴方有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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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滔滔1949


          “正义这个词本身该是指一种含义极其广泛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的基础也 ...
可口不可乐 发表于 2011-6-15 18:46



    咦?又回复了哦~

   这位同学真是蛮执着的,好在咱也真是蛮闲的~嘻嘻~

   不过就因为这个白白挨了版主的警告也真是挺冤枉滴……(泪流满面啊~)

   那啥,你就别较劲了,看你每次回复都整的挺老长一大篇,中文明明还不错的样子,咋就弄不明白啥叫“公平”、啥叫“正义”呢?正义啥意思,咱上文已经给你解释过了,而你现在反复唠叨强调的,实际是“公平”的意思,知道不?本意是指社会责任与所得收益必须对等,即处事需不偏不倚,干多少就拿多少,不能付出的少、要求的却多,要按照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标准,比如法律、道德等等原则公正、合理的处事待人,这叫“公平”。你不可能为了嘴硬、非要突出强调巴勒斯坦的“不要脸”、“非正义”的特性,就愣是偷换概念、模糊词意哈。

不带这样玩儿的,虽然这毛病你已经屡次三番的玩儿过好几次了,不过还是希望你能多少改一改。

你不就是在替以色列心理不平衡吗?越说越不成话了,本来都不想再搭理你来着……还“阿拉伯自以为实力强,可以去抢了。结果没抢到,还亏了。心理又不平衡,还要抢,越抢越亏。”我之前就提醒你,要你下结论前先去好好温习下那地方的历史和现状,看来你是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啊。阿拉伯自以为实力强?还抢?那地方本来就不是以色列的,到底谁抢谁啊?拿着本儿世界通用的圣经,就宣称这个地方祖上是我们的?幸亏以色列人的发源地离中国远的很,万一要是那时候真把东北划给以色列建国,该抄家伙的就得是咱们中国人了。那咱们算不算“抢”呢?

另外顺便说句题外话,那本圣经上记载的东西,其真实性其实是很值得怀疑滴,尤其是旧约部分,实际内容中有很多地方存在人为夸张、放大、和刻意美化的部分。这些东西经过后世的历史学家反复考证,具体实例还是很多滴,不过反正你对历史没兴趣,咱也不和你多唠叨,免得对牛弹琴。

请注意当时中国并没有破坏日本所尊守的规则,我没有发现。”

你能不能受累给咱解释解释当年日本人究竟都遵守了些啥规则呢?谁给规定的规则?日本人拿中国人、老毛子等等做人体实验,玩儿“三光”、搞“南京大屠杀”、搞“战俘集中营”、整“慰安妇”,这就是你所谓的“日本所遵守的规则”吗????要是这样的话,论道德水准无下限,这点咱还真确实玩不过它,你老人家强大,你赢了,咱确实没破坏日本人的“规则”!

抱歉,因为你实在是前言不搭后语,所以你这句“假设有日本还尊守某些规则,我认为中国也应尊守,打归打,至少不要主动破坏它。因为规则是对弱者有利。”咱实在是看不懂,你到底是啥意思呢?前面刚说日本遵守的规则,中国没破坏,后面又立马说“假如”如何如何,那日本到底是遵守了还是没遵守呢?中国是该遵守、还是不遵守呢?你乱七八糟的到底想说啥啊!!

咱本来是个挺有耐心也挺有涵养的好孩子,可现在也真有点要给你老气抓狂了的感觉……

汪精卫同志那叫“抗美援日”啊?你真强,看过这么多替汪精卫翻案的,你这观点还真是头回听说,强烈建议你将其认真发扬深入研究,未来一定前途光明。

没研究过二战吧?日本招惹美国,那叫战略决策失误,是山本五十六等等那帮主张向西扩张的海空精英们提出来的主张,其实本来老老实实打好关东军的基础,顶着老毛子后腰,乖乖在亚洲闷头发大财的话,最后兴许还不会吃这么大的眼前亏,可是没法子,打从黑船来袭那年代起,日本人骨子里对那些高鼻大眼、尤其是开黑船的美国人就是一门心思的羡慕嫉妒恨。不清楚我在说啥,就去百度下“福泽谕吉”,顺便查查他的理论思想对后来的日本军国主义形成了怎样的影响。

套用你的观点,日本人最后给逼到穷途末路,那才真是他们自找的呢。

不过和你啰嗦了这么多回合,倒也多少弄明白了点你的路子,不就是弱者要学的聪明点,别拿鸡蛋朝石头上碰,要和平、要淡定、不能一哭二闹三上吊,砸锅砸碗破罐破摔吗?只要他们能学聪明点,学着按强者制定的规则出牌,道貌岸然的去和人据理力争,你的“文明规则”就自然会负起道义责任,去保护他们的正当权利的,是这样吧?

我可真是有点好奇了,不才敢问您老,您到底是住在哪个星球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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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滔滔1949


          你的解释基本上属于“先开枪,后画靶”,似乎一定要为巴勒斯坦翻盘而不顾定义的普适性。一个定义要能套用各种情况下都可以作出解释,才能成为定义。不止是一个巴以双方。用文明规则来解释恐怖主义,除了巴以,也可以解释车臣、东突、爱尔兰共和军、奥姆教、南京大屠杀、广岛原子弹、再往前满清入关、秦将坑杀赵军……都按同一原则作出解释。

          巴勒斯坦的“不要脸”、“非正义”,不是我说出来的,是它们自已做出来的。而巴方从“不要脸”中获取了很大的战术利益。我要说的是,这个利益不太可能包括以弱胜强。我们这个生物圈就是以强胜弱的,叫丛林法则。而人类文明并不是颠覆丛林法则,而是以其它方式来逐渐替代衡量强弱的标准,使得强弱双方的武力差异淡化,但是从来不会颠倒。举个例子:有矛盾司法解决比武力决斗要文明,而司法解决中获胜的一方未必是武力强大的一方,但是司法体系本身是由武力来维系的,维系司法的武力比原被告双方都要强大的多,以保证司法裁决的执行。“以弱胜强”这个文学词汇,只是代表了潜在强大战胜了表面强大,比如强大的勇敢精神弥补了武器差距,决策的弱智埋没了静态的强大。

          所以我不明白你要达到的以弱胜强的社会是个嘛玩意儿?或者是仅仅为巴勒斯坦量身定做?如果巴勒斯坦以弱获胜了,然后呢……失败的以色列就成了弱方,也可以弱胜强了……这是个悖论。而且强大的阿拉伯帝国被弱方击败了,巴勒斯坦根本就不会出现阿拉伯人了。中国因为弱而战胜了日本……然后呢……日本战胜美国;中国被越南击败……人类因为强大文明从食物链顶端走向底端……今天你吃猪肉,明天猪吃你……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说“日本招惹美国,那叫战略决策失误”,其实跟阿拉伯一样,是自以为强大。当年阿拉伯凭飞机坦克大炮等硬件的确比以色列强大许多,真打起来以后智力上的弱项现了原形,看起来好象以色列是以弱胜强。后来阿拉伯不行了,玩弱者的反抗。“正当权利”这词是个主观命题,大家都认为自已是正当的。弱者的权利也不是天然正当。其次,破坏规则并非弱者的利益最大化,其风险不可估量。在规则下得不到的,破坏规则也得不到,失去更多。这就是现实状态,不是用“应该”能决定的。你不用试图在道德上为阿拉伯挣什么借口,道德不改变结果。况且恐怖主义也谈不上道德。巴以各说各的理,都有原由一大串,但这跟结果没关系。


       本主题讨论的是恐怖主义,是一种斗争方式,而不是该不该斗争。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已的行为编出理由,但这跟结果没关系。你不就是在替巴勒斯坦心理不平衡吗?你替它们挖掘的应该斗争的借口,并不决定结果。“应该打”和“应该打胜”没有必然联系。打不打是巴方考虑的事,巴方也可以选择“不要脸”,不要脸有不要脸的收获,要脸有要脸的利益。但是巴方没有“不要脸”的主动权.一旦对方也不要脸了,那巴方就没得命了。我上边已经说过了,你回避,因为你无解。就象日本人规则是“拿中国人、老毛子等等做人体实验,玩儿三光、搞南京大屠杀、搞战俘集中营、整慰安妇”,碰上B-29千机群玩东京屠城,广岛屠城,日本有解吗?日本跟巴勒斯坦一样搞神风肉弹,能解吗?要是盟军真想灭光它们,它们就真的灭光了,当时没有技术障碍。现在对巴勒斯坦也没有技术障碍。

      “假设有日本还尊守某些规则,我认为中国也应尊守,打归打,至少不要主动破坏它。因为规则是对弱者有利。”你不理解吗?你可以把“日本”替换成任何一个对手,这是个普适性原则,不是为日本量身订做的。换个比方,中国宣称“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这是给有核对手一个定心丸,打消其对中国核武的担心而先下手为强。因为核大战的损失太大,一旦打起来是共输,要避免。更重要的是能和中国开核战的国家,是核强国,也就是美俄。中国几百颗先扔过去,回头人家几万颗砸回来,怎么都不划算。而保留核反击能力也让对手盘算下几百个磨姑的代价,提高对方的核门槛。而无核国家都是小国,中国的常规力量足够应付,所以这个承诺既挣了名声,也不改变结果。而实际上,这个承诺在中国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是不顶用的。中国没那么傻,会抱着一堆核武器被无核小国灭族。这个承诺的潜台词就是:当中国用了核武也失败,所以就不用核武;当中国不用核武也胜利,所以就不用核武。以最小的代价决出结果,而不是改变结果。其实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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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可口不可乐


    我给你的解释本来就是“正义”、“公平”这两个词汇的字面原意,就算不跟字典上写的一模一样,相信应该也差的不远,既无特定所指、也没有指代任何人事物,不过是老老实实的指出了你对两个词的理解和使用是完全错误滴,如果不是有意为之,那就是中文能力有限。这才真是货真价实的半点不掺水分、半点也不夸大、半点也没擅自偷换夹卖私货呢,咋到了你这里就成了“先画靶再开枪”了???

您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还真不是一般水准~

达尔文的说法叫“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要引用自然界的例子随你便,可是却要切记千万需严谨,理论上的“丛林法则”,并不适用于现实世界。掠食性动物的存在有利于限制草食性动物的过量繁殖,而草食性动物的种群规模是它们能代代繁衍的根本保证,每一种生物的存在都有其特定意义,强者固然居于优势,可弱者却也自有自存之道,否则林子里的小鹿都被吃光了,那大老虎岂不就要被活活饿死了?可这条长长的生物链实际又非常的脆弱,人类站在最顶端,自称最高级,可只要一个不小心,还是照样能被最低端的细菌要了小命。

而人类社会的种种所谓准则,其实也不过就是为了求得一个基本平衡罢了,掠食也好、草食也罢,平衡一旦被打破,结果对双方来说就都必定将会是毁灭性的。

不过有个问题,我真一直都挺奇怪的——你究竟是从哪里瞧出我在吹捧“以弱胜强”的??这就像你之前曾说我是在有意偏袒巴勒斯坦,上文又突然就说我是在“先画靶子再开枪”,请问您老这些结论到底都是咋得出来的捏???

我明明记得我只是一直在强调巴以冲突不能只一边倒从以色列的角度来简单判断是非,于是到了您这里,就变成了我在偏袒巴勒斯坦?而我后面所举的征地例子,也不过是为了说明有些事不能只简单的从表面判断是非,怎么来来去去到了您这里就成了吹捧“以弱胜强”呢????

您这个联想能力果然不是一般的强大……

还有啊,您这个“如果巴勒斯坦以弱获胜了,然后呢……失败的以色列就成了弱方,也可以弱胜强了……这是个悖论。而且强大的阿拉伯帝国被弱方击败了,巴勒斯坦根本就不会出现阿拉伯人了。中国因为弱而战胜了日本……然后呢……日本战胜美国;中国被越南击败……”这都是些啥啊??我咋一点也没看懂捏?

首先,巴勒斯坦不会获胜,因为现实环境和客观条件都不允许,再说他要真胜了,那以色列可咋办,乾坤大挪移到异次元去?只有他们双方都能放弃成见,心平气和的坐下来,一人退一步,各自做些让步跟妥协,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建国的权力、巴勒斯坦也保证不再继续对以色列采取敌对态度,就目前双方的实际控制范围展开谈判,把那点地方三下五除二的划个清楚,确保巴勒斯坦人能有地方立脚,以色列也能有地方发展,最终制定出个双方都能基本满意的解决方案,从此彻底结束目前这种无休无止的恶性暴力循环,这才是眼下中东乱局的真正解决之道。这事,拉宾跟阿拉法特那时候差点就成功了,可拉宾最后却是倒在了自己人的枪口之下。注意,是以色列人而不是巴勒斯坦人害死了拉宾。后来沙龙又差点办成了,可不幸才刚刚决心强行拆除定居点,就倒霉催的中了风。两次永远结束仇恨的好机会都这么被白白错过了,剩下来的依然还是这些看不到尽头的冤冤相报,血腥暴力循环。

双方明明都是受害者,可你却偏偏非要硬是要给来个黑白分明。我明明就是一再提醒同学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二元论、不能只简单的指责谁正义、谁邪恶,和你啰嗦唠叨的我嘴皮子都薄了三层,可你却就是听不进去,现在还干脆反咬我一口,说我是在替巴勒斯坦翻案……

另外,你这个阿拉伯先逞能后示弱云云的,可别说的这么含糊哈,所谓的阿拉伯世界可不止是一个国家,埃及可没和以色列玩儿过什么自杀式袭击。就如前面所说,这些国家同样也在被你所谓的那些“文明规则”捆着,即便吃了亏也只能干瞪眼,和以色列隔河对骂,真正搞恐怖袭击的,在这些国家里也基本属于游离于边缘、不服管束的特殊存在。真主党、哈马斯这些人,对内对外的态度可都是很强硬的。所以你可千万别以偏概全,要是就这么哗啦一下子把帐算到全体阿拉伯人头上,阿拉伯人也会表示压力很大滴。

还有啊,咱俩到底谁无解啊?

你长篇大论如老太太一般掰开了揉碎了的拼命想阐述的不就是,不是它不想越过这条线,而不过是因为投鼠忌器罢了。一旦越过线,付出的代价太大,大到自身无法承受吗?而巴勒斯坦那帮人,因为本身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所以也就大可随心所欲的自由攻击,玩儿不对称战争,因此也就让以色列在某种程度上陷于了战术被动,对吧?就这么简单点破事,你瞅瞅把你给累的!

鉴于你的逻辑已经越来越混乱,说的话也越来越前言不搭后语,貌似已经完全陷入了对我所提出之观点的各种错误理解中无法自拔的样子。那么我就再受累耐心给你最后解释一下吧,我没想要偏袒巴勒斯坦的意思,也没说过他们的恐怖袭击是正义行为,最早非要拿正义、非正义来判断他们的,明明是您老人家嘛!我在试图说明的,不过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已,至于究竟是啥,楼主大致说了一些(呼,终于绕回主贴了……)但他的观点我也不能完全赞同,只是具体要说清楚实在太麻烦,费劲。唉,其实我本来是个懒人,来AC混了这些年,回帖虽然经常一整挺老长,却基本就没写过啥原创主贴,可是最近就因为和您老这一通纠缠,害我好像也跟着被那俩“不怀好意”的版主贼上了?追着屁股要征文,只无奈这命题作文却打小就瞧着别扭。大势不好、为求自保,俺决定还是暂时休兵为妙,重新转入地下继续潜水,等以后有机会再伸头冒泡。嘿嘿,咱们这就后会有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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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 滔滔1949

      巴以“正义”的“公平” 实践,我已经说过了。一个正确的解释,应当可以双方代入,或者交换代入。权利义务从来不是单向的,象“正确”这各概念本来也是主观概念,各有各的认为。就跟巴以各自认为的主权一样。

      “林子里的小鹿都被吃光了,那大老虎岂不就要被活活饿死了?”,请注意老虎是饿死的,不是被小鹿打败了吃了的。人衰弱了免疫力下降,被细菌感染了死了,并非以弱胜强,同样是以强胜弱。就好比阿拉伯人一样YY的那样,“如果美国衰落了,就可以完虐以色列了”。巴勒斯坦“真胜了,那以色列可咋办”?很简单,被灭族,赶进大海。即便在网上,我也一直看到这个预期。这个结果并不会因为它正确或不正确而发生,实力使然。

      既然是谈恐怖主义。谁正义、谁邪恶,一目了然。这个仅针对方式,而不是针对诉求。正当的诉求用不正当的方式去达到,也是邪恶嘛。打个别的比方:你朋友请求你的帮助借一大款项,你是好心但没好报,你朋友忘恩负义……你身患绝症想要回自已的债权而未果……至此你完全是好人,你朋友是坏人。你在绝望中走了极端,绑架伤害了你朋友周边的人来要胁它……至此,你超限了。不是指绑架本身,而是指报复的目标出了偏差,扩大化了。寻求司法帮助,是你风险最小的第一选择。如果这条路走不通,那么以恶制恶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扩大化,你得针对它本人。你们之间是经济纠纷,你也不应当提经济以外的要求。此为对等,你明白吗?这并没有剥夺你反抗的权利,但不是打着反抗之名就为所欲为。另外,你朋友既然是坏人,它也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扩大化了你也没好处。

      关于恐怖主义本身的事呢,聊到这儿已经清楚了。再扯到巴以之间的问题,从历史翻到现实,挺乱挺扯不清。

      “埃及可没和以色列玩儿过什么自杀式袭击。”埃及它就是自以为强大,联合其它几国意图瓜分以色列,结果踢到铁板上了,玩了几次想翻盘,不成功。然后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这两个是正常国家,打则打,和则和。就象你说的,“心平气和的坐下来,一人退一步,各自做些让步跟妥协”问题解决了。

      巴勒斯坦是个不正常国家。你说“巴勒斯坦也保证不再继续对以色列采取敌对态度”,谁保证?这个你就找不出个对象来。巴勒斯坦各派别,谁都可以为巴勒斯坦争取权利,但谁都不能承担保证的责任,没有人可以作让步,也不会被承认,这才是最大的问题。以色列人暗杀了拉宾,表面上是以色列人破坏了和平?但根子在阿拉法特。拉宾是真和平,实实在在的让步,被当作卖国贼清除了;阿拉法特是假和平,巴勒斯坦人都爱戴它。拉宾为什么被杀?拉宾失去了土地为以色列换来和平了吗?每一次进展都换来恐怖袭击,人民当然不满。拉宾暗杀后人民对右冀势力的犯罪更加不满,继任者巴拉克在以色列悲情民意下,谈出的条件比拉宾更好,但阿拉法特不敢签字。因为谈判总有妥协,阿拉法特怕背卖国的名声的。而且各政治派别复杂,各方都以民族主义高调门收拢人心。一方有进展,另一方就捣乱。哈马斯就不能让和平在巴解执政实现,否则它政治前途没戏了。而巴解也不敢打击对以色列的恐怖袭击,怕背上残杀兄弟的罪名。每次都是阿拉法特用英语口头谴责一下,私下用阿拉伯语赞扬一下。而以色列打则打,和则和,言出必行。对于犹太极端分子的照样打击,沙龙拆除犹太人定居点,那个强拆力度跟拆巴勒斯坦房子一样。所以,我现在不是说巴以该如何分配土地和权益,可以说怎么分都没用。拉宾不死照样和平不了,签任何约都白签,巴勒斯坦不会尊守,因为巴勒斯坦任何人都可以不让步,可以提新条件,可以继续斗争。巴勒斯坦人也有理由:被占领土、耶路撒冷、难民回归,只要有一丝达不到,就可以斗争啊。达到了也可以得寸进尺啊,要求越高越爱国,在政治上得分。阿拉法特之后,阿巴斯对于和平的态度更积极,结果和哈马斯内战了。所以巴勒斯坦人人都可以提和平的条件,但没有一方有执行和平的能力。在以色列人眼里,所有的让步都没有改善,反而激励了更大的袭击,那还让步干啥。所以后来利库德上台了。

    沙龙是以色列战斗英雄,没有人可以说它是卖国贼。就凭这点资历,沙龙晚年也想搞个和平试点,从加沙撤军。沙龙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做成了,结果换来火箭弹,晚节不保。从黎巴嫩撤军也一样,不可能换来和平。以色列人民也对此失望,巴拉克那个条件,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会有了。

    如果我代表以色列,你代表巴勒斯坦,咱俩谈判。我给你作让步,你给我和平。你的要求我都答应,但是你要为和平作出抵押,你敢同意吗?条约签订起,如果袭击以色列造成死亡的,那么就随机杀一万巴勒斯坦人作抵偿。反之亦然,大家各自看管好国内的疯子,任何一方杀对方一人,就相当于杀同胞一万。你猜猜巴勒斯坦谁敢签这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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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楼上的童鞋继续啦,这几天玩游戏都玩腻了,回来刷帖子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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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参与斗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7-1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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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上帝死了 于 2011-7-16 18:53 编辑


本人不参与斗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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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老人家都说自己有股子猴性.........(具体证据自己搜,肯定能搜到)
更何况进化论和如今的基因测定早就证实了猴和人的亲缘关系,就不要太介意啦{: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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