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sugell

[公知观察] 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卖淫合法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不是玩偶 发表于 2012-3-5 14:14
卖淫已经是普遍现象了,所以她提议合法化我很同意,但是前提是贩毒吸毒也很多,也应该合法化了吧?现在杀人 ...

看看别人回复,多思考,别这种简单类比,就如同中医的吃猪腰子补肾,因为都是肾脏、吃女贞子补肾,因为形状像肾脏、吃黑豆补肾,因为五行五色相对,黑色属肾。。。吃cpu补脑,因为都作为运算核心,,这不可笑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旗兵77 发表于 2012-3-5 14:14
神马代表啊

实事求是的代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合法化,离我们的目标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背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add1973 发表于 2012-3-5 14:03
只有干过的人才有发言权

你吃过狗屎吗?那你怎么说狗屎不好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jixie204 发表于 2012-3-5 14:11
信 春哥 不如 信 曾哥

别人的经验你一样可以吸取啊!如果都要你实践了才知道所以,估计我们现在还是原始社会,人类就是因为认识、知识、和财富的继承,才让一代比一代好,而动物不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add1973 发表于 2012-3-5 14:03
只有干过的人才有发言权

别人的经验你一样可以吸取啊!如果都要你实践了才知道所以,估计我们现在还是原始社会,人类就是因为认识、知识、和财富的继承,才让一代比一代好,而动物不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jixie204 发表于 2012-3-5 14:11
信 春哥 不如 信 曾哥

实话啊,刚回复那个发错了,SORR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东西不可能合法话的,因为去人性和社会发展的角度,一直存在的东西,政府肯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东西是要说他们错的,但是又要允许他们存在。并不是所有错的东西就不能存在。错是相对与这个社会更多的社会良俗来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因为这早就是普遍性的事情了。不表态白白损失税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炮业协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擎天博玉柱 发表于 2012-3-5 14:23
看看别人回复,多思考,别这种简单类比,就如同中医的吃猪腰子补肾,因为都是肾脏、吃女贞子补肾,因为形 ...

我真没看别人的回复,我只发表我对博主这个提问回答的,那你解释下,你同意卖淫合法化的依据是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淫合法????????!!!!!!!!!!天安门广场纪念堂躺着的都想起来给她俩耳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哎卖淫的还少么?抓到的有1%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提议很好啊,妓女走职业化道路也是民心所向啊,省的嫖客们提心吊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还是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摘抄一句网络用语送给这位代表:请帮我问候一下你妈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化,增加国家税收,防止这部分灰色收入流入一部分人手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不是玩偶 发表于 2012-3-5 14:14
卖淫已经是普遍现象了,所以她提议合法化我很同意,但是前提是贩毒吸毒也很多,也应该合法化了吧?现在杀人 ...

你说的是犯罪行为,其特点是直接损害他人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大婶的提议必须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11-25 10:51 , Processed in 0.039564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