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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微言] 卖臭豆腐,无须“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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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卖臭豆腐,无须“形象大使”-赵牧博客-搜狐博客!!!  http://zhaomu.blog.sohu.com/321729525.html

卖臭豆腐,无须“形象大使”
赵  牧
     说中国足球之前,先说一个韩国围棋的故事。棋界老友罗建文先生曾告诉我一个笑话:多年前,韩国两大围棋高手曹熏铉与徐奉洙又在某头衔的决赛中相遇,选择决赛地点时,他们以推广围棋的名义选定了中国东北某城。不过,他们进入中国的身份却是“游客”。进入东北某城后,他们租了个大房间,支上棋摊就开练了。与此同时,他们请店家在门口摆上告示,大意是,韩国“两大天王”在此决斗,欢迎棋迷到场观战。免费!
      那城市当局闻讯甚至恼,你未经我批准,怎么就自说自话就在我的地盘拉场子?于是类似电影上时常能看到的那幕出现了,市当局来砸场子,请他们卷席走人。
      这件事的是非,说起来还真不是一两句话清楚的。东道主的责难固然有自己的法条依据;但那拉场子比赛者的理由也有听上去也很充分:我在自己租的房间里这就是我不容侵犯的私人空间,我在这空间里下棋,既没干扰别人又没收钱,你凭什么剥夺我的个人自由?我们以前也曾以旅游者身份到欧洲一些国家比赛,从来就没遭遇过这种干涉!
     一番交涉,韩国天王还是不得不“入乡随俗”中止比赛,非但未能“推广”韩国围棋、增进中韩友谊,反而灰溜溜地回国了。
      说起竞技“推广”水平,韩国棋手确实嫩,别说无法与美国人比,与我们比也差得远。韩国棋手居然不懂“推广”不但要先造势,还要和有关方面事先勾兑:比如主动向地主示好——咱们联手搞场比赛、卖门票,二一添作五给给分了,如何?这样一来,韩国棋手恐怕不但不用交房租,差旅费全报销,还有可观进账。
      好了,下面就说中国足球这方面的能力。别看中国职业足球运动起步甚晚,但它的经营意识已超常发达。这次十强战,中国国家足球队为了备战下一轮的对手阿联酋,跑到沈阳训练,结果训练赛也成了国家队与地方联手发财的机会——组委会向球迷卖票——五块钱一张。
      组委会刮地三尺,给出的解释竟荒诞得难以置信——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阿联酋的球探”。比起韩国棋手,联手刮地皮的组委会还有个极大的优势,那就是他们根本不用操心“推广”和卖票的事,别看中国足球逆风臭十里,但中国球迷偏偏就好这一口。
      这两天,NBA巨星科比作为NBA的“形象大使”跑到中国长城上表演扣篮。消息没说他是否和中国篮球协会以及长城管理当局联手刮地皮。不过从这些年看过不少西方“体育大使”抢滩表演的情况看,估计这次也多半是“免费”的。虽然这种“免费表演”的弦外音——为了将来做更大的生意。
     我曾自问:中国足球的管理者为何这么短视呢?某日忽然看到饮食行业有个俗语才恍然大悟:
     卖臭豆腐的,不可能做大生意。
     这话真是妙到毫巅。或许还可以补充半句:卖臭豆腐的也无须顾忌形象,更无需“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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