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圣火之光

[灾情转载] 冷眼评王石,一个爬过山的房产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
发表于 2008-5-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多说,有点鄙视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 ,即使不捐钱,有些话不该说他却厚颜无耻地说了,对地产商普遍失望。
发表于 2008-5-2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猫冬瓜 于 2008-5-22 03:43 发表
跟贴的不要再称呼人家“王10”、“王十”、“王尸”、“王屎”、“王八+2”、“王屎x2”,应该称呼人家王……他叫什么来着?

同意!!!
特别是我要批评那些说他是王九的儿子,王八的孙子的网友。
这么说,对王八同志是不负责任的!
王八同志做事低调,王十同志只会高调!
王八同志只是壳厚,王十同志却是脸厚!
……
必此种种,说明王十不可能是王八的孙子!
发表于 2008-5-2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顶上去!
发表于 2008-5-2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bunsiness

唉,管人家呢
发表于 2008-5-24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个资本家,他在生产中不仅占有一种纯粹的个人地位,而且占有一种社会地位。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因此,王十(块)之徒要明白,他们的财富本身就是社会的,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当国家有难,所有的人都应当拿出本属于社会的财物贡献社会。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08-5-2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观此文,仍觉精辟~~~
发表于 2008-5-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王石,不评论。
但希望大家对不同观点宽容点。
不了解真相,从捧一个人,到180度转向狠批,这样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 本帖最后由 sshyang 于 2008-5-25 14:21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从一个企业家出发,王石那样的10元限制是可以让员工把捐款作为一种自愿和常态。
捐款,现在,是个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评王石(续)

明辩捐赠面前的大义和小义      
很欣慰,救灾捐款已达400亿元以上,很多国家追加捐款,很多单位也二次捐款,马云和王石也终于用各自的方式扩大了捐款,达到了一个基本合适的数量级。灾区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灾民可以得到更好的安置,这是常理的胜利,舆论的胜利,也是网民的胜利,逻辑的归位。这再次证明了,一个人或者一个集团如果失去民心,失去人民的支持,不能顺应形势,就必然会碰壁。
确实,网络公民体现的活力与激情、爱心和同情心、深刻的洞察力和永不疲倦的创造力深深感动了许多人,同时也击溃了某些人,从捍卫西藏主权、反击CNN抹黑、护卫奥运圣火到发起赈灾呼吁、批评捐款不力,中国网络社会在2008年真正成为了全球舆论中一支独立力量,谁也不敢也不能再轻视。


然而很多人在欢欣鼓舞的看着我们这些网络公民力量成长壮大的同时,也担心这种网络红旗能抗多久,这种热情火焰能否持续,是否会被纷争的内耗所瓦解,是否会被别有用心的力量所利用。特别是看到无耻言论时感到的愤怒,看到对峙言论时感到的无奈,看到漫骂纷飞时感到的失望,无一不是网络真实的一面。理智告诉我们,网络并不能让我们一直感动流泪下去,网络可以推动舆论向我们关注的事情发展,但是这除了需要激情的呐喊(不停的发贴,不停的灌水)还需要我们冷静的分析各类网民的心理、代表的利益集团和所占的比例,才能明辨自己是站在主流的一方还是在盲目跟随,人云亦云。


就拿王石捐款这件事情来说,绝大多数批判王石的人可分为两类,一是批判他捐的钱少,和一个房产巨贾的身份不符,太小气;二是批判他对员工的10元上限论太荒谬;而反对批判王石的人基本就一类,理由就是捐多少由王石自己定,不能发起舆论来逼迫。虽然现在事情的发展证明了王石顽抗的失败,然而反对批判的人未必会赞同批判者获得了胜利,因为反对批判者坚持己方站在的是一个道德高地,不屑去使用逼迫的手段。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市场,而且由于捐赠的事情以后仍会出现,所以不明辨这种观点的利弊和适用对象,以后依然会出现类似的纷争,徒费口舌,分裂社会的救灾努力。


谈起这个道德高地,很自然,有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可以对照,子贡花自己的钱解救本国国民,却因他不要国家的补贴而遭孔子大骂(下面有典故,不熟悉的人可先看看)。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子贡做的是一件道德高尚的事情,孔子非但不鼓励反而大骂,何也,为了整个鲁国人得救的大义!也就是说,孔子是以“鲁国人最终能被解救的多少”来衡量子贡的行为的,而非以个人形象和举动。正是因为子贡竖起了这么高的一个道德典范,所以才阻碍了更多平庸的人去行义。能否从全局着想,正是小义与大义的根本区别!


因此作为网民,当我们对捐赠行为作出评价的时候,我们的标准应该是以大义为本,以“灾区和灾民能否得到最多的捐赠,形成的捐赠评价体系是否能促使更多的人奉献爱心”的全局为终极标准。


王石在国家发生这么巨大的灾难面前,以房产巨头的形象,立异为高,有能而不为,却盯着巨大的重建机会蠢蠢欲动,如果舆论仍对其保持宽容的理解,仍然得到广大网民的欢呼,请问谁还有必要捐得上千上亿?如果说子贡是因竖起了道德标杆而使国人畏而退却,那王石就是甘愿做块就灾短板,必然导致国人参比而跟进,反正捐多捐少,只不过是掌声多少。现在之所以大家这么揪着老王不放,并不是非要从他兜里掏出多少钱来,而是维持一个能者多劳的捐赠体系,从古到今,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大家试着想下,如果某富翁非要说捐赠随心,他更想出力,岂不早乱套了?


我其实很理解那些持不批判态度的网友同胞们,不忍逼捐,都挺善良。只是你们把王石混同于一般百姓,忘了他的经济地位和一般百姓的巨大差别,把地主和长工一样看待。守了不逼捐的小义,却忽视了了全体灾民的大利。那些批判王石的人,虽然有些人说话偏激过火,却是直觉的对这种捐赠体系的维护,也许伤了王石的小利,犯了不逼捐的小义,却守了维护捐增体系的大义。庄子说,中国君子“明礼仪而陋知人心”,诚可引为共戒。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在重大灾害面前,大企业家和公众人物应主动承担点,以大义大利为重,这样才能理顺捐赠的参照体系,集全国之力。而在一般的慈善活动中,可灵活随心些,一元捐赠也好,10封顶也好,根据意义的不同,其实也并非不可接受。但有一条,今天你们慷慨捐出去的,以后会加倍得到回报,今天你们死抗捂住的,明天会一点点都失去!

典故(“春秋时期,鲁国推行一则法律:如有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被卖为奴隶,可出钱赎回,国家将给予补偿。这道法令被执行了很多年,许多流落国外的鲁国人因此得救重返故国。子贡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从国外赎回了很多国人,却拒绝国家补偿,他认为自己不需要这钱,情愿为国负累!当时众人称颂!!!孔子知道后却大骂子贡:祸害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伤天害理。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鲁国法律,所求人们心中一个字,只要国人有一侧隐之心,不怕麻烦,就可完成一善举,自己也没有损失。也会因为这心中之而受赞扬。实是利国利民之法。长此以往,做好事之人必会越来越多。 孔子认为:子贡虽得到赞颂,但同时也提高了众人对的要求,而后赎回国人而又向国家要补偿的人就会被怪责:为何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孔子认为:子贡此举报对立起来,这种行为不但不是好事,而是最大的恶行。果然,之后大部分鲁国人在外见到落难同胞视而不见。)

感叹:位卑言轻,不禁嘘嘘,若孔子复生,不知何言
发表于 2008-6-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圣火之光 于 2008-6-1 14:25 发表
明辩捐赠面前的大义和小义      
很欣慰,救灾捐款已达400亿元以上,很多国家追加捐款,很多单位也二次捐款,马云和王石也终于用各自的方式扩大了捐款,达到了一个基本合适的数量级。灾区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灾民可以说得到更好的 ...



说的好,顶上去!!!: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发表于 2008-6-3 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王石跟别的地产商相比我觉得还算比较好的一个了,只不过这次他比较愚蠢的把自己放在了被讨伐的风口浪尖。其实万科除了那200万之外,在遵道镇做的还是不错的。比起那个没事就鼓吹“房子就是给富人盖的”“降房价就会引发中国的次贷危机”的任志强要好一些。
发表于 2008-6-3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对他捐多少根本没什么想法
但他说的那些话实在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19 02:45 , Processed in 0.037546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