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9-3-19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009 于 2009-3-19 23:06 编辑
1:果汁行业并不是军事,金融,粮食这种会对社会,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行业.
反垄断法没有任何一个法条规定反垄断法只能应用于金融军事粮食等有重大影响的行业。反垄断法考量的是在此次并购对此特定行业的类型产品市场的影响。这其中应用了到了一个like-product的概念。根据商务部调查,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之后,对果汁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占到了70%(这种数据调查起来比较复杂,要么用商务部的,要么反对者比如可口可乐的律师再提出个相反证据来)。70%,垄断地位或垄断地位的可能性是很自然的。
此案首先应该认同这是小行业案.果汁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占到了70%.这个数据有待商榷.其次,果汁行业的进入要求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都很低,这就意味着外来者能轻易加入这个行业,成为新的竞争者.果汁作为一种饮料的可替代性是很强的.垄断地位或垄断地位的可能性并不高
可口可乐的律师正在筹备材料,准备上诉,资料公开的话我们能看到另外一个数据.
2: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不正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吗?这次并购完全是市场主导的经济行为.
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存在纯粹由市场主导的经济行为。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在一个行业中形成寡头经济体几乎是必然的。占据垄断地位的寡头们通过兼并来排挤消灭其潜在的竞争对手根本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创新与竞争。比较早的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正是建立在国家对垄断企业们的公力控制上的,自由不能被滥用,口口声声强调自由的美国人非常明白这一点。倾销与垄断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其结果都只会是恶性的。
这次调查反对的最激烈的并不是政府,而是国内其他的果汁企业.这说明竞争仍然存在.
在这种小行业公权力不需要介入,因为果汁行业的低技术,底资本准入要求使得如果这一行业的利润足够吸引人的话.市场的力量立刻会把社会上其他资本推进果汁行业,建立新的公司,新的产能,新的品牌.市场的力量足够维持这个市场的平衡.
3:双方你情我愿,平等谈判,友好协商,又得到了各自的股东大会同意.
同第二条,如果你情我愿就可以的话,反垄断法没有必要存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的缺陷决定了必然需要公权力以法律的形式调控。
这一点我主要是说明这次交易的公权力没有介入下的市场公平性.
4:当下正是金融海啸,我们政府正在全世界大声疾呼"中国政府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美国政府前些日子的"只买美国货方案"我们已经表示强烈反对.现在不是出尔反尔.
商业很多时候与政治脱不了关系,法律从来都和政治脱不了关系。我国的反垄断法确实有很大模糊空间给了商务部很大的权力,不过这个就是这样的。而且我国的很多法律都留有这种模糊空间,给了裁判者游旋余地,说白了,tg故意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这个商务部的裁决,我没看到法律问题。这可不是我国政府出面在玩牌。完全是商务部在依法办事。保护主义了吗?没有啊。这要是保护主义的话,那每年针对我国(我国当反倾销被告最多~~~金牌得主)提起的N多反倾销诉讼,有一部分根本就是找茬了。
你也认可了"我国的反垄断法确实有很大模糊空间给了商务部很大的权力""tg故意的".对于很多西方媒介来说正在处心积虑到处找中国的不合理处.中铝对力托的投资妥协不可谓不大,自愿放弃控股投票权,澳大利亚尚延长90天调查时间.就是认为中国有操纵矿石的可能.某些事情是要偷偷的做的.象汇源这种不上摆明了让人挑我们毛病么.
商务部都出面了还不是我国政府出面在玩牌么?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