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美国人领养孩子可以得到政府很多的优惠待遇。
另外领养孩子不能单从爱心这个角度来考虑,有些人是带有很强的功利心去领养孩子的。
海媚 发表于 2010-6-29 21:27
这个说法我不太赞同。
我的同事中有领养美国人孩子的,有领养中国人孩子的。
领养中国孩子的那位从申请到实现花了 2年时间和1-2万美金。这些钱可不是政府补助的。领养之后小孩的一切花销都是他们家庭自己负担,在经济上的唯一好处就是年底报个人所得税可以多报一个人头,那省的税顶多几千美金,如果家庭收入稍微好点,一分钱都省不了。
另外一个同事是寄养家庭 Foster Parents。有些父母吸毒或是犯罪了,他们的孩子就被政府送到寄养家庭去暂时生活。这种情况政府是给钱的,但我不认为钱的数目多到让他们营利。当父母的都知道养育孩子需要付出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时间和精力。这位同事经常请假,因为孩子病了或者上法庭等等。误工费就是不小的开支。这位同事后来领养了被寄养的两个孩子。
当然你要找出一两个极端例子也不是没有。以前新闻就报道过一对夫妇领养了5-6个孩子(不是中国孤儿),让他们住在笼子里,不给足够的食物,以至于孩子发育不良等等。但我认为绝大部分领养的家庭都是善意和有爱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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