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解释现代社会的根本秘密:系统的独立和联系
在当代许多对中国历史和中国当前改革的讨论中,我们常常会在不同的理论解释模式和理论模型中听到相反的理论和观点,而且各自自成体系,听起来都很有道理,容易令人迷惑。比如,我们知道**主义和**权力危害之深,因为其残暴专断,因为其不受约束,阻挠了中国的进步,因此就有人得出结论,我们要约束权力,我们要民主自由,我们要一个“弱”国家、“弱”政府“,这样的简化和推论是非常有害的,第一层推论非常正确(约束权力),第二个推论也基本正确(民主自由,但是必须结合中国实际,而不是民主偶像化和道德化),第三个推论就非常值得商榷,甚至非常危险(“弱政府”,“弱国家”),从中国历史的实际经验来看,“弱”政府削弱的是中央政府,削弱的是政府职能,带来的不是什么民主自由,而是地方割据,中央政府的效能也大幅度下降。由此可见社会运行更复杂的逻辑没有被真正认识到,而是被掩盖了。
对**主义的反思是一种普遍的观念,但是新兴的观点又带来了我们换个角度的思考。黄仁宇先生通过大量的历史材料证明了中国明王朝实际上是一个能力很弱的政府,是一个税收汲取能力极端低下的政府,是个皇帝一筹莫展、官僚集团痛苦彷徨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总是缺乏货币来源和财政收入的“可怜”政府。这样的观点很新颖,并且被大量的社会历史研究所证明(见中国崛起策I关于税收部分的讨论)。黄仁宇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应该加强国家管理能力,加强国家效能,提高国家数目字的管理(现代科学的核算)。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就更加重要,他认为现代化的资本主义不仅仅是资本主义,是现代理性的法律(产权法、遗产法、贸易法)配合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而且政治制度也齐头并进地配合经济发展和法律发展,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应该加强国家的各方面的效能,建立“强”国家、“强”政府。
双方的观点和论据各成体系,也都有道理,但是结论完全不同,“弱“国家VS“强“国家,“弱政府”VS“强政府“,哪一个更准确?不要轻视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困扰着中国的现代化,这样的矛盾逻辑让中国在不同理论模型上来回摇摆,我们国家的转向和政策调整往往都是随着理论而转向的。
事情的复杂性还远远不止于此,笔者运用王毅《16世纪前后中国的“权力经济”形态及其主要路径 —— 中国皇权制度下城市经济形态的典型例证》分析权力对经济的干预,指出官商联盟的危害性。但是在另外一篇关于明朝的优秀论文《国家与商人的利益疏离及其后果 —一 一个晚明例证》中,作者张杰提出的观点是:在经济领域逐渐形成世界经济体系的时代,明朝重大的失误就是国家利益和商业利益没有结成牢固的“联盟”,而这种国家、商业利益联盟恰恰是西方重商主义的根本要旨。商人在世界各地进行贸易,非常危险,产权难得保护,需要国家作为强大后盾,去保护商人利益,民族国家从这样的保护中也能获取巨大利益。而同时期明王朝禁商和轻商的政策导致中国商人大量外流到南洋;在中国存在着国家和商人利益完全疏离的现象,于是商人被迫大量贿赂地方官员,寻找保护伞,最后形成官商勾结严重损害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严峻局面(张杰2007)。这似乎与王毅论文的观点不同,一篇强调权力经济的害处,一篇强调应加强国家对经济的配合、国家和商人利益的结合。究竟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尽管学术界应该强调思想自由、不同理论争论,但是在事关国家发展的方向和对中国历史的基本认识上我们是否能够有一套基础理论,能够全面清晰地解释上面提到的现象,而不再让我们困惑和反复,不再让我们随着知识魔棒的转动而转动?能否有一种理论,能够拨开层层迷雾,让我们能够最终清晰地解释这一切?能否有一种理论,能够完全地挖掘出现代化社会的核心秘密,也能探索出我们历史上落后的核心秘密?
笔者深深感到通过卢曼的系统功能分化的理论可以让真相大白,全然地揭示了历史和现代社会的秘密,让我们不再困惑。
在功能分化社会中(图一),各个社会系统实现了自我编码,于是社会系统形成了新型的、高效的权威配置,政治领域的权威配置(沟通媒介)是“权力”,二元编码是有权/无权,系统项目是政府机构、议会、民意和民主机制,于是政治通过自己的三个原件(权威配置、二元编码和系统项目)第一次划出了自己的界限;经济系统的权威配置(沟通媒介)是“货币”,二元编码是有货币/无货币(或是投资/不投资),经济系统的项目是市场、价格信号与购买销售,于是通过经济系统的三原件(权威配置、二元编码和系统项目),经济也第一次划出了自己的范围;法律领域的权威配置是(沟通媒介)是“法“本身,二元编码是合法/违法,系统项目是实证法(复杂的法律体系),于是法律的三大原件也划出了法律的范围;科学系统的权威配置(沟通媒介)是科学真理,二元编码是真/假,系统项目是内部再分化的科研领域(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于是科学系统的范围也被清晰地划分出来了。同理,依靠系统各自的三大原件我们才能第一次清晰地分出生产“美”的艺术,生产“合格成绩”的教育,管理精神世界的“宗教”,生产“信息”的大众传媒。只有当各个系统功能分化以后,各个系统才能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专注于“系统的内政“,进行系统的内部建设,从而大大提高系统内部的复杂性。
对比阶层分化社会下的明帝国(见图二),我们可以立即观察到阶层分化社会和功能分化社会“质“的差距。在阶层分化社会中出现了权威错置、编码互相侵入、边界互相交叉、功能完全错置的现象,教育不是教育,没有自己的编码、项目和权威配置,因此与权力交叉;法律不是法律,完全没有编码和自身的权威配置(法律媒介),于是法律被拉进政治系统;艺术不是艺术,成为被政治侵入的政治艺术;经济更不是经济,经济是权力编码侵入的权力经济,最后的结果是 —— 政治也不是政治。请大家观察图二各个功能系统与政治相交的阴影部分,除去这部分政治系统还剩下什么?只剩下中心微小的一块空白。这里,系统理论清晰地展示了,阶层分化社会与功能分化社会相比是个低效社会,政治固然侵入了经济、法律、艺术、科学和教育;反过来,经济、法律、艺术、教育和科学何尝不也侵入政治系统(见图二)?于是在权力经济的错乱中,又形成了经济权力(用经济购买权力);在权力收编了法律之后,法律也在政治内部筑巢,形成了司法行政权力的扭曲现象;权力直接形塑教育,教育何尝不是在全力谋取权力(士人官僚集团)?在政治干预艺术的同时,艺术何尝不是在追求政治,只要是有名的艺术家就可以谋求挤进权力阶层?政治利用和干预宗教,宗教又何尝不是在利用和干预政治?于是政治形塑了其它功能系统,扰乱了其它系统的编码和独立,其它系统当然也同时扰乱了政治,于是形成系统间互相侵略、互相干预、互相勾结、互相共生的奇特现象。于是,在阶层分化的明帝国,政治不能构建本系统的复杂性,无法集中精力进行政治系统内部的”建设“,而是忙着去建设和干预经济、法律、宗教、教育、艺术、科学等,所以政治必然是既强大而又低效的,既专断而又无能的,既不可一世而又笨拙的。因为政治要干预一切,所以显得强大、**,但是什么都管不好,最好连政治自己都管不好,所以又必然是低效和无能的。通过卢曼的系统理论,我们把历史上看似相互对立的观点进行了统一,并深层次地、全面地、清晰地看清楚了阶层分化社会问题的核心。在阶层分化下,经济生产不出“投资”,法律生产不出“法”, 艺术生产不出“美”,科学生产不出“真”,宗教也生产不出真正的精神世界,一切社会领域都围绕着政治转,最后的结果是政治也生产不出真正合法化的、高效的“权力”。于是社会结构出现了“麻花状”:各个功能系统硬性地拧在了一起,相互纠缠,相互侵入,相互干预,所以,在阶层分化社会里只有政治领域,而无真正的政治系统;只有经济领域,而无真正的经济系统;只有法律领域,而无真正的法律系统;只有教育领域,而无真正的教育系统;只有科学领域,而无真正的科学系统。权力干预一切也导致了一切都在谋取权力,大家(各个功能系统)都不能专职于其本职工作,而是商人也想挤进权力,读书人也想挤进权力,宗教人士也想干预权力,艺术人士也思谋挤进权力,于是阶层分化下的明帝国成为一个泛权力和泛政治的社会。
图一:功能分化大大提高了系统之间的联动性和社会整体的复杂性 (图表来源 作者参照卢曼功能分化理论自制) 图二 阶层分化的明帝国中的各个社会子系统 (图表来源 作者自制) 对比阶层分化社会和功能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社会依然是人治社会,权力编码侵入其它任何系统,而其它系统的编码也都侵入政治系统。因此阶层分化社会只能是一个简单社会,各个系统都无法发展出自己的复杂性,都无法为社会履行其基本职能,因此,我们对比图一和图二,感觉到图一面积很大,图二面积很小,这正是复杂分工的现代功能分化社会和缺乏功能分化的阶层分化社会的根本差距,图一必然是适合工业化社会的社会制度,图二必然配合的是落后的、简单生产的、权威和资源错置的社会形态。然而差距还远远不止于此,在阶层分化社会中,因为划分不出明晰的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法律系统、科学系统、教育系统、宗教系统,就根本谈不上高效联结、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系统联系(偶连),当所有系统都扭曲在一个空间或者是互相交叉、互相缠绕的时候,就根本谈不上系统的联系、帮助和绩效。只有分化,才能联结,只有功能分化,才能高效联结,这是卢曼理论最精彩、最深刻的一部分。图一中各个功能分化系统界限清晰,每个系统高效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内政”,各个社会功能系统高效率地相互配合,高效率地相互偶连。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能立刻理解,王毅和张杰看似不同的观点,其实却是关于明王朝的两个不同面向的探讨:一个是功能混乱的危害性(权力经济),一个是政治与经济的偶连(国家利益和商人利益上的配合)。用系统功能分化理论,我们就可以精确分析到:政治和经济在功能分化社会中,因为系统的独立才实现了系统的高效率的偶连和配合,因为相互的功能分化(政治和经济分开)才能够实现相互的利益配合(结构偶连)。
在现代化社会里,功能分化的益处决不仅仅局限于系统高效地完成本系统的任务,更关键的是系统间真正实现了相互联系和相互配合,从每个系统的角度为其它系统提供服务和绩效,但是系统的偶连必须止于另外一个系统的界限之外,决不能去干预其它系统的内部生产、内部规律和内部二元编码。如果我们以五个最重要的系统 —— 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 —— 为实例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每个系统都从自己的角度为其它系统提供配合和偶连,发展出了一种社会立体型关系,政治配合经济、法律、教育、科学;经济又配合政治、法律、教育、科学;法律又配合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教育又配合政治、经济、法律、科学;科学又配合政治、经济、法律和教育。每个系统看世界,看到的都是不同的世界,每个系统都从自身的立场上为其它系统提供偶连。从这个角度观察,阶层分化社会更是与功能分化社会拉开了距离,在阶层分化社会中,各个功能系统杂糅在一起,相互侵犯后,只有阴影部分和微小的空白空间(见图二),而无任何偶连配合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阶层分化社会与功能分化社会的差距已经不是一个平面上的差距,而是一种平面和立体空间的差距。阶层分化社会中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是侵略、干预、牵制和相互限制,功能分化社会中系统间的关系是分化、配合、联系和相互促进。
图三 系统间的功能分化促进了系统间的服务和绩效
图三A 政治系统对其它系统的服务
图三B 法律系统对其它系统的服务 图三C 教育系统对其它系统的服务
图三D 科学系统对其它系统的服务 (图表来源 作者自制)
图三A非常准确地回答了我们的疑惑和难题,究竟现代化是缩小了政府,还是扩大了政府?究竟现代化是缩小了国家,还是扩大了国家?通过功能分化理论就完全“真相大白“了:原来政治系统归位了政治,有了自己的编码和范围边界后,政治就把自己的触角从其它系统收回了本系统(缩小),但是政治归位于政治以后,又可以通过经济政策服务于经济系统,通过立法服务于法律系统,通过教育政策服务于教育系统,通过科学政策服务于科学系统,政治调控和服务全社会的管理功能又大大扩展了(见图三A,国家管理功能大幅度扩大);而经济系统通过独立形塑后产生的货币又能服务政治、法律、教育和科学系统;而法律系统又可以通过宪法裁决和宪法解释解决政治系统无法解决的难题,可以通过产权法和各类经济法规为经济系统建立法制秩序和基本保障,法律系统还可以通过教育法服务于教育系统,通过专利法服务于科技系统促进科学的长远发展(见图三B);而教育系统又可以为各个功能系统输出他们需要的人才(见图三C);而科学系统也可以通过科学报告促进政府理性决策,通过经济领域的科研服务于经济系统,通过法律学科的科研服务于法律系统,通过教育领域的科研促进教育创新(见图三D)。
如果说系统的功能分化使得阶层分化社会和现代社会在平面上拉开了距离的话(如果我们用数学比例可以表示为1比5的差距),那么通过系统的偶连,阶层分化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距已经不处在一个平面上(如果我们用数学比例可以表示为1比20的差距)。因此笔者持有这样的观点,从区隔分化的部落社会到阶层分化社会只是一个平面上的增量,但是从阶层分化社会到功能分化社会则是从平面到立体空间的增量,两种社会形态的管理组织水平已经不在一个平面上。没有实现功能分化的社会,一旦落后就是全面的落后,落后得彻彻底底。因此在19世纪,当基本实现功能分化的社会遇到阶层分化的帝国的时候,阶层分化社会的弱势就立刻显现,民族存亡的危机就来临了。历史的教训,应该让我们今天的中国人长存危机感,去为国家建立强大稳定的制度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