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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空气稀薄

视频:德国电视2台《不惜一切代价》(采访饶谨-歪曲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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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砍柴翁 于 2008-7-14 23:07 发表

我见过忘记在那个论坛了,那个就是网页动画!提醒文明跟贴!
真是可恶那个动画也能做为官方管理网站的证据!!


貌似是天涯吧
我原来上天涯的时候记得好像看到过
天涯这种涮锅的论坛,自然是西媒记者找“证据”的好去处~

[ 本帖最后由 ImmortalCHN 于 2008-7-14 23: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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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個人感覺我們似乎太在意西方的看法,過多的解釋顯得自己很被動,儒家的傳統思想在應付西方媒體上顯得力不從心,而且有牛頭不對馬嘴之嫌!
  AC作為一個平臺我覺得不僅僅要做好宣傳而且更要拿出西方的短處做有力的反擊,掌握自己的話語權至關重要,未雨綢繆……不能老讓西方拿我們說事,而是應該反過來抨擊西方的錯誤,給西方拿出我們的標準而不是要我們循跡西方的標準!!
   反擊就是最好的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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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讓自己做到無懈可擊。


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也不遲。
=================================
【版主提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西媒歪曲报道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

[ 本帖最后由 Nicolle 于 2008-7-31 18: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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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nod,解释者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被批判者的位置上了

原帖由 愛我中華 于 2008-7-14 23:13 发表
個人感覺我們似乎太在意西方的看法,過多的解釋顯得自己很被動,儒家的傳統思想在應付西方媒體上顯得力不從心,而且有牛頭不對馬嘴之嫌!
  AC作為一個平臺我覺得不僅僅要做好宣傳而且更要拿出西方的短處做有力的反擊,掌握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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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台湾省长 于 2008-7-14 23:15 发表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讓自己做到無懈可擊。


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也不遲。

   屋子再怎么乾淨也不是自己說了算,做的再好也能挑出毛病,美,英,法,德都不是完人,他們要的標準我們沒必要遵循,倒是反過來針對他們的錯誤做針鋒相對的抨擊才對。解釋是很蒼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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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ry1st 于 2008-7-14 23:15 发表
nod,解释者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被批判者的位置上了
同意!!在這一點上我們似乎應該學學伊朗,就是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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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ZDF德国电视二台诬蔑中国还不少吗?!怎么会允许这个臭名昭著的约翰内斯·汉诺(Johannes Hano)在中国?!NAZI鬼子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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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是因为我们不够NB,等以后俺们牛了,也有了自己的强势媒体,我们也。。。我们也不会象他们德国“二”台这样抹黑人家。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我们从来都是与人为善,而不是象所谓的西方的文明人,只会鸡蛋里挑骨头,只会强加于人,只会捕风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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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节目,东拼西凑,牵强附会
原来西方的新闻自由就是这样的,用主观臆想和断章取义的方法做新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是他们自己不明白,他们的头脑不能理解我们所说的东西,当然,他们似乎也不想来真正理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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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接受采访要自己全程录音,有条件的自己录像,这样就可以反击西方的断章取义了。对他们也是一个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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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o坚称自己是依据客观事实做出的报道:anti-cnn确实有人号召过抵制ZDF和他本人,他们路访遭拒时,确实有路人说是因为看到anti- cnn的帖子才这么做的。。在anti-cnn上,甚至有网友发帖声称要花10万人民币雇凶杀了他。。。Hano认为饶谨要承担责任,并称如果在德国,根据德国法律,他可以送饶谨去监狱。。。


一、他不是法官,在哪个国家他都没有权利送哪个人去监狱。他只有权告人。
二、网站是一个开放的地方,网友的回复不代表网站的观点。他没有证据说站长在煽动这种情绪。没有证据表明站长在引导或者控制哪个人的言论。在哪里告他都不可能赢,除非那个法官不公正。
三、他对站长说这种话,是一种心理恐吓。站长可以以心里有阴影为由对其进行控告!


我相信他还会来关注这里的,所以我说这些,不全是为了给自己人看。其实我相信站长的回答比我的更好。我是为了给他看到。我想让他知道,站长没有对这里的什么人有过什么引导、控制、煽动之类的说法。如果他们继续以有色的眼光、居高临下的心态、不负责的报道、歪曲的报道、对中国说三道四,那么,根本不用什么人来引导、控制、煽动,全中国人都会自发的对他们进行抵制、抵触。

同时,我郑重声明,以上观点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及其创始人观点。anti-cnn除了提供这个平台给我发表此言论之外,我与anti-cnn网及其创始人、管理人员、版主等没有别的关系,也没有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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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C_best 于 2008-7-14 22:57 发表
1. 關於屏幣,只能屏幣內容,無法屏幣標題

2. 為啥我從末看到過有兩個類似警察的物體出來提醒文明上網?
你們有看到過嗎?

关于第二点,一些大的网站有。提醒文明上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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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愛我中華 于 2008-7-14 23:20 发表

   屋子再怎么乾淨也不是自己說了算,做的再好也能挑出毛病,美,英,法,德都不是完人,他們要的標準我們沒必要遵循,倒是反過來針對他們的錯誤做針鋒相對的抨擊才對。解釋是很蒼白的…… ...


他们要的标准我们没必要遵循
对这句话,我还是很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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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己知彼,才有胜的可能.
我觉得AC的定位还是非常对的.
也许解释在短期内是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我们一直以礼相待,以理相据,我想,终有开花结果的那一天,坚持到最后,一定会看见曙光的.
至于象伊朗的反击,有用么.?不治标,更不治本.
我更愿意把西方对我们的偏见,解释为我们的祖国还不够强大!因为我们还不够强大,所以别人不了解我们,或了解的渠道太少,太费力,所以会动用自己的想像力,以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可是,真相确是掩盖不了的.只要我们做好自己的事,
一只刚睡醒的老虎.周围一定是非常嘈杂的,而当老虎真正的苏醒之时,那些小东西还会叫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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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络法律适用的问题

这位所谓德国ZDF的首席记者竟然用“德国法律”来吓唬饶谨----关于论坛网友“杀了他”的这句话“如果在德国,根据德国法律,他可以送饶谨去监狱”。
够狡猾!如果我们说,根据中国法律这种言论不犯法,他就可以报道在中国对外国人进行“恐吓”是不犯法的。如果我们说,根据中国法律这种言论是犯法的,那么他就可以报道在中国犯法的言论只要涉及是外国人就可以自由在论坛发表。
    这位激动的网友的言论到底犯不犯法呢?这方面的法律,我学得不精(希望懂法的人指正),很难说,又是在网路上。显然,即使是触犯了法律,中国有属地管辖权,外国法律部门是没资格管的。那么,中国法律管不管呢?我个人认为,bbs的提供商无论是设置了多么先进的信息过滤软件,它永远都是机械的,不可能拦截所有限制言论,也就是说bbs的提供商不应成为出版者的角色,不应负出版者的法律责任,只要他尽到了有论坛声明,有过滤技术,尽了事后警告通知义务,那么,他就尽到了积极作为的义务。那么即便是又提供平台又有编辑论坛言论权的bbs提供商也应是无法律责任的。
     实际上,国际间对bbs提供商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是说法不一的,有很多学说,毕竟网络是个新鲜事物,不过德国倒是第一个出台网络法的国家,根据德国的法律,isp商的责任是很大的“联邦德国议院1997年6月13日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Internet的法律《多媒体法》,1997年8月1日这部法律开始实施,其中规定ISP应该对其自己制作的内容负责,其次,如果ISP知道他人制作的信息内容,能够采取技术措施避免其使用,而且可以合理的预见到应当避免其使用,则ISP应当对他人制作而又由其提供给用户的信息负责,即ISP与信息制作者承担共同责任,另外,这部法律规定,ISP对仅接受其接入服务的第三方的信息不承担责任。”,这个记者看来还是挺厉害。至于这位激动言论的网友,我要说,还是少一些这样的言论为妙,法律上的问题,我就不分析了,但就西方媒体这类诽谤者来说,我们越是微笑的用无可争议的逻辑与事实揭露他,他才会更害怕。而我们的这种声音才更有世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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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他们这样做对我们国家的影响不是很大,到是将来他们自己的国民会问他们历史怎么不是你们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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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AC的管理层,如果以后再有媒体来采访,一定要自己人在旁边同时录像,做保留资料。

如果该媒体之后做断章取义,可以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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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在线:这场运动是如何进行的?
hano:我们德国的某些同事在西藏事件上犯了一些非常愚蠢的错误。他们把尼泊尔警察殴打僧侣的照片说成是在拉萨的骚乱。这就拱手送给中国政府机会来发起运动-现在每天都是如此。美国的同事甚至收到了死亡威胁。

明镜在线:你个人的感觉如何?
hano:星期一我们想在街头采访一个路人,他仔细看了看我们的麦克风,然后径直走开。原因是,我本人和ZDF(德国电视二台)在网络论坛里被斥骂,比如anti-cnn.com.即便没有我们犯错的证据,我们也被假定会不公正地报道。那个论坛要求所有的中国人都不要接受采访,如果看到这个人(我)或者ZDF的台标。“

详细报道请见此贴:
http://bbs.m4.cn/thread-113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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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ZDF驻京记者Johannes Hano采访了anti-cnn站长饶谨,访谈内容被收入ZDF制作的一期主题为“北京-奥运”的记录片(即《不惜一切代价》)。。

事后和饶谨在QQ上聊天,他谈到了对Hano的印象:“他的问题很尖锐,语气傲慢”。。。。。

采访不可避免地问及所谓anti-cnn号召抵制ZDF的事情。

Hano坚称自己是依据客观事实做出的报道:anti-cnn确实有人号召过抵制ZDF和他本人,他们路访遭拒时,确实有路人说是因为看到anti- cnn的帖子才这么做的。。在anti-cnn上,甚至有网友发帖声称要花10万人民币雇凶杀了他。。。Hano认为饶谨要承担责任,并称如果在德国,根据德国法律,他可以送饶谨去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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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ano先生,请再说一遍,到底是anti-cnn在号召抵制ZDF及你本人,还是anti-cnn的网友在号召,你敢坚持你现在的
      说法,甚至涉嫌扩大到诋毁anti-cnn反对(整个)西方媒体,你将触犯中国法律,对anti-cnn及饶瑾先生本人的名誉
      伤害,他们有权提出索赔;

2、hano先生,请告诉我,在拉萨3.14事件ZDF的报道上,仅仅是“同事范了愚蠢错误这么简单”,您对德国法律很熟
      悉嘛,请告我采用假新闻、严重的歪曲报道、严重诋毁中国政府尊严、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拒不道歉,这些
      恶劣行为触犯了德国法律那条那款?触犯了国际法那条那款?这样的事,到了你这个法律专家嘴里,这么就变成
     “愚蠢”这么简单?

3、hano先生,您现在在中国,既然您对法律如此感兴趣,请也好好学学中国法律,在此提醒您,千万不要哪天因为阁
      下或阁下的同事在报道中不小心一个“愚蠢”触犯了中国法律,而可能被中国人送上中国法庭!您现在可是名人,
      “仰望”您的人可不少。

      特别申明: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人愿意为之负完全责任,与ANTI-CNN无关。

[ 本帖最后由 愤青广州 于 2008-7-15 0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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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嘲笑hanno不犯法吧?

我想用吐沫淹了他: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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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饶谨接受采访的前提是全部播出。对待外国媒体就是要如此强硬。

不要再像CNN找黑客那样被人玩弄了。

中国人有点土,土在哪?土在总是渴望平和的对别人陈述,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渴望用事实和真相去换取理解。

时代不同了,强者才有话语权,在面对外国媒体,要强硬。

所谓强硬不是大声喊几句,而是态度,态度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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