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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缺氧的鱼

【关注新医改】7月23日更新: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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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用试点来寻找医院公益性与积极性的平衡

 众所周知,新出台的医改方案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给公立医院“看病”,从开出的“药方”来看,公立医院的改革就是十个字的大方向: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
  既要坚持公益性又要调动积极性,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矛盾的这两者如何协调?4月13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办的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和实施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激烈探讨。

  两大基本矛盾难以协调
  “最近几年,中国医疗卫生费用一直在上涨,平均每年上涨速度在15%,可是人民的年平均收入其实在10%,所以医疗费用每一年占去更大一部分人民的收入,或者是政府财政的这一块。”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国际著名的卫生经济学专家萧庆伦说。
  在他看来,要想让每一个人都享受到基本医疗,那就要把卫生医疗定位在是一个公益性的事业,政府需要起一个主要的作用。
  “但问题是,病人对医疗的要求是无限的,而政府的资源却是有限的。此外,在进行改革的时候,我们想要把费用的上涨控制住,可是这又直接关系着服务供给者的收入。怎么样把费用控制住,使得医生医院得到满意,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这是两个很难解决的基本矛盾。”
  正是因为这两大很难协调的基本矛盾,萧庆伦认为,新的医改制度,是不是可以继续下去、维持下去,得看中国怎么样来面对这些挑战。
  将医生“养起来”就可达到公益性?
  多年来,公立医院维持运行和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服务收费,并常常因“创收趋利明显、公益性弱化”饱受看病难的老百姓所诟病。
  那么,如果公立医院维持运行和发展所需的主要资金全部由国家来承担,是不是就可以解决问题,达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李玲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她看来,既然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品提供给全民,那就该“养”着600多万的医护人员,给他们体面的生活和待遇,让他们回归这个职业应该有的人道主义,“这才能真正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李玲所说的给医生体面的生活,是指的一连串的培养。她认为,很少从事医学的人,仅仅把医生作为挣钱的职业。因此,要调动医务人员“维护公益性”而非创收的积极性,关键在于保障他们的合理所得
  “给予医生崇高的社会声望,我觉得这是我们今天最要解决的问题,不能把我们的医生变成过街老鼠。”
  对于李玲的这个观点,Winnie Yip不是很同意,“到现在为止,可能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很成功的购买人,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如果把医疗服务的人养起来,他们的医疗服务就一定会好吗?”
  对此,李玲的解释是,真正鼓励医生,如何用最少的成本,来给老百姓保障健康,而不是现在拼命地挣钱,有三个做得很好的国家,那就是英国、美国。日本。
  “其实他超越了购买服务这个阶段,他直接跳到综合管理。因为你信息化以后,你是一个全方位对病人、对医生的全方位的实时的、动态的、整体的考核。”李玲说。
  医德要靠制度约束
  新医改方案中明确写到,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既然是“公共产品”就具有“公益性”,那市场化的手段是不是就要遭到摒弃?
  对于这点,与会专家的答案是否定的。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指出,如果医改只解决公平问题,不解决效率问题,不可能破解看病贵、看病难这个世界性难题、历史性难题、社会性难题。
  “我觉得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案,肯定是两只手,不能完全说政府政策,也不能完全摒弃市场。政府解决公平问题,市场解决效率问题,这才是科学的。”
  他认为,怎么看待医生和医院,是医改需要回答的问题。“怎么看待中国医生的职业道德的沦丧?这不是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是制度体制方面的。一个人这么做是他的问题,但若成了行业潜规则了,这就是制度的问题。因此,对于医生队伍一定要靠制度约束和觉悟引导。”
  此外,周生来也强调,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并不等于医院完全公益性。在他看来,医院就是一个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我觉得这个必须要搞清楚。把很多概念搞清楚了,我们的改革,才能符合初衷。否则的话,最后的结果不了了之,你上有政策,他下有对策。所以现在就是制约与反制约,管理一定是两只手,制度约束和觉悟引导。
  多元化、多样化试点“以点带面”
  “从公立医院的角度来看,保持公益性意味着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不赚钱的项目照样开展,付不起医药费的穷人照样服务。关键问题在于谁来为公益性埋单?”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行动计划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远立说。
  显然,在回归公益性时,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如何在内部激励机制、分配制度、约束措施等方面下工夫,出台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和措施是很重要的。在政府向公立医院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指望公立医院能够自觉自愿地维护其公益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持续的。
  “在实现全民医保覆盖之前,困扰医院公益性的主要瓶颈问题是如何有效解决医疗欠费问题。” 刘远立认为,由于医疗欠费等问题尚未找到许多操作层面的答案,所以要非常重视未来三年试点工作的针对性,针对难点问题鼓励各地勇于探索。“国际国内大量经验表明,只有充分重视并鼓励多元化、多样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才能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医改,从而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公平、高效的基本医疗体制。”
  对此,指导过多国医疗改革的萧庆伦很是赞同,他指出,要建立一个制度的话,不能完全靠人。
  “中国其实有一个优点,就是鼓励多做些试点,把它的主要共同点找出来。这样的话,我觉得中国可以摸索一条路子出来,靠国际的经验,这个事情可能说不清楚。其实在中国,很多方面都在朝前走,比国际上还先进,中国自己要用试点的方式做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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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远立:医改面临五大挑战 应重视未来3年的试点


 刘远立:在这个播种希望的季节,我们终于迎来了盼望已久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的颁布,可庆可贺、可圈可点。

  众所周知,医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此次的医改方案研究时间之长、涉及部门之多、征求意见之广泛 、改革目标之明确、财政投入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因此,社会各界期盼着此次医改方案能够在维护人民基本健康权益、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患病多的问题、有力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重塑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在国际上的形象等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个研究卫生政策和管理的学者,我一般用三个标准来评价任何一个出台的公共政策:一是政策目标的可测量性;二是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三是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拿着这三个标准来衡量医改近期五大重点实施方案(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有三项措施(第一、三、四项)的重要影响是可以期待的。而另外两项(第二、第五项)其目标的可测量性、可操作性、有效性还不是十分清楚。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未来三年重点实施方案是否奏效,对于成功实现整个医改方案的一系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和战术意义。因此,在充分肯定近期5项重点改革措施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推进这5项重点改革的每一项都还面临着一系列重要的挑战,包括下列5大重点、难点问题:
  第一,如何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支付方式?
  随着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迅速扩大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方面让人民群众被压抑的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让供方获利的空间也得到进一步拓展。这就使得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管理者在费用控制方面的责任和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对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投入加大,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购买者,其谈判实力和调节供方行为的杠杆作用也明显增强,完全应该并且可以通过改革供方付费与结算方式,在保障服务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促使供方服务效率的提高。
  国际经验充分证明:按项目付费是导致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改变我国目前按项目付费作为主要付费方式的局面。付费方式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让供方不再从过多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中获利。无论是按病种付费也好,还是按人头付费也好,新的付费方式都需要界定供方在成本控制上的责任与风险分担。鉴于各种不同付费方式的优缺点以及实施条件的不同要求,应当鼓励各地方在试点过程中,大胆创新,科学评估,探索出一套有中国特色的付费方式“组合拳”。
  第二,如何界定和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医改方案中有关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行动规划包括由国家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目录,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目的是控制药品价格,规范药品的使用。
  然而,这项改革实施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界定和推行“基本药物”目录?如果界定“基本药物”的主要手段是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所可供使用的药品集运用成本-效果原则进行筛选的话,这会不会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所强调的“保大病”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因为价廉的药,很多人也许都能支付得起,而恰恰是一些效果好,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药,病人负担不起,因此,需要医疗保障制度的帮助。 举例而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脑血管病成为我国居民第一位的死因,而超早期溶栓治疗(中风后3小时之内实施)能够显著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和残疾率。但是, 由于溶栓特效药极其昂贵(使用一次约7000元),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很多患者支付不起,导致延误治疗,随后给患者及家庭、社会等造成的负担是巨大的,恐怕远远不止7000元。此外,如果对不同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做一个硬性的规定(特别是规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会不会由于中国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巨大差异,对一定的人群、在一定的地区由于机械地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而使“看病难”的问题更为严重?
  第三,如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水平和信誉?
  未来三年中医政方案实施的最大直接受益者也许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这包括3.4万所乡镇卫生院和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着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的加强,加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利用率有望得到一定的提高。
  然而,消费者使不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了方便和价格的因素外,主要取决于其对于服务提供方信任与否。现在老百姓动不动就往大医院跑,就是担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鉴别诊断与及时处置的能力,甚至在转诊的过程中延误了最佳干预时机。由于医学的复杂性、科技的更新换代速度都常常超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对能力,因此,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水平和服务利用率的最有效方式是建立起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卫生机构紧密协作的机制。但是,我注意到:在“意见”中有关于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的内容,但在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却只字不提。孤立地搞基层卫生机构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效果是有限的。
  第四,如何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预防保健职能?
  新医改方案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放在了一个非常显著的地位,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然而,除了强调明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外,对于如何有效地发挥医疗机构的预防保健职能却未予以高度的重视。
  医疗机构毕竟是人民群众接触最多、掌握人群健康状况动态变化信息最广的地方。同时,医务工作者的专业威信和职业道德都使得他们在同患者及其家属的接触过程中,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在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成为服务对象的良师益友。然而,由于传统的医学模式的束缚、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的缺乏、体制机制上的不健全等原因,除防保科室外,医疗机构的其它科室基本上是只看病,不见人,严重忽视了预防保健的职责。不仅如此,很多医生本身就是“烟鬼”,“烟鬼”,完全没有起到健康生活方式的榜样作用。这种局面不改变,要真正实现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各种疾病的监测、控制、预防,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标就很困难。
  第五,如何保证公立医院落实其“公益性”?
  新医改方案十分强调“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从公立医院的角度来看,保持“公益性”意味着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不赚钱的项目照样开展,付不起医药费的穷人照样服务。关键问题在于谁来为“公益性”埋单?在政府向公立医院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指望公立医院能够自觉自愿地维护其公益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持续的。在实现全民医保覆盖之前,困扰医院“公益性”的主要瓶颈问题是如何有效解决“医疗欠费”问题。另外,随着“多点执业”的合法化,会不会影响公立医院医生的“主业”,出现人才外流,外泄的情况?
  综上所述,要想成功实施这5大改革,就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认真地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正因为我们尚未找到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许多操作层面问题的答案,所以才要更加重视未来3年试点工作的针对性(针对难点问题)、创新性 (鼓励各地勇于探索,广泛开启社会各界的智慧大门)、科学性(对于试点的结果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而且一定要先设计好评估指标,再收集基线调查数据)。国际国内的大量经验都证明: 只有充分重视并鼓励多元化、多样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才能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医改,从而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公平、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刘远立: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行动计划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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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破解“看病难”:专家力荐双向转诊制

  转诊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检查结果互认,成为该机制能否全面推行的关键

孙书博

  说服病人首先就近在社区医院诊治,已经是卫生相关部门和业界专家认同的解决“看病难”的首要工作。
  昨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一场有关医疗体制改革的研讨会上,各方专家就此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建立社区医院“首诊制”和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加大医疗人员流动性,鼓励医疗人员创办个人诊所等方式,均有与会专家提出。 
  不过,多位业内专家对CBN记者表示,双向转诊制度是目前解决“看病难”的最有效方式。但在这项制度推广的过程中,还有一系列障碍需要克服。

  各地纷纷“试水”双向转诊

  “怎样才能说服社区居民只要是小病就应该先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目前的现实是:大家有小病仍然想绕过社区医院去大医院看病。”医改问题专家、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说。 
  前不久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明确提出要“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近年来,北京、深圳、青岛等多个城市通过不同方式,纷纷启动了双向转诊制度的试点。 
  近期,北京市卫生局宣布,将在年底之前,通过医保报销政策的限制,实现北京市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看病全部实行社区首诊,否则不予报销。 
  深圳也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社区健康服务双向转诊制度,患者在社区健康中心就医,由全科医生根据其病情和转诊指征,将其转往医院,同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患者转诊病历,患者携带转诊单到大医院双向转诊服务台登记确认即可。 
  “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建立一套更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以上海为例,正在考虑建立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方面的一体化合作机制,有关部门已经委托多家机构,分别来制定3套具体的执行方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俞卫透露。 

  关键:
  利益分配、检查结果互认

  而在双向转诊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理顺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出于自身收入方面的考虑,医疗机构往往不愿将自己的患者资源转移给其他医院。
  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石应康介绍,目前阻碍双向转诊制度推进的因素还有很多,包括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化建设、检查结果互认问题和不同地区的医保转移问题。而这些障碍,归根结底仍是由各主体之间的利益机制没有理顺造成的。
  如果不能对各级医疗机构在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医疗机构将很难有主动转诊的积极性,特别是在从大医院向社区医院转诊的过程中。不过迄今为止,各地的试点似乎并未找到有效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还有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搭建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平台,以便各医疗机构在转诊过程中可以看到患者在对方医院以前的医疗记录和所有的检查结果。并且,不同等级的医院之间还需建立检查结果互认的机制。如果做不到这些,双向转诊制度就没有什么意义。
  “从刚刚公布的医改方案看,国家正在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领域的投入。可以说,政府由于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其在医疗保障支付领域的话语权也相应提高了。相信在政府主导下,双向转诊制度的推广力度将比过去更大。”石应康说。


http://news1.secutimes.com/20090415/1/19677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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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强:医疗市场化导致看病贵是改革缺陷


高强:1980年的全国的卫生总费用143亿,到2006年已经增加到9840亿。
阮次山:68倍,68倍多。
高强:68倍。140多亿,9800多亿,这应该说是这些年医疗卫生改革的成果,这个不能否定。
但是任何改革往往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出现了。那么我们就在新的矛盾的这个基础上,再研究深化改革的办法。
其实在2003年以前,大家也都意识到了,这个医疗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尽管它发展得很快,但是有一些非常应该注意的问题,第一城乡差距扩大。
因为它是个市场导向,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都要往那些大城市,大医院去集中。而农村和社区长期发展不起来,政府的投入跟不上,它本身的自我发展能力又很弱,所以它很难为群众提供一些令人满意的服务,群众意见很大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群众已经不会满足于上世纪70年代那种,“一把草、一根针”的那种服务的方式了。他要追求更好的服务条件,更先进的基础设施,但是在农村找不到,社区也没有。大家都要长途跋涉的到大城市来就医,就非常非常难。
再一个惠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只有城市里的职工,还有一些干部,他有老保医疗、有公费医疗,后来又发展成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城市的普通居民,广大的农村居民没有保险。
可以说在这次改革启动之前,应该说,这个80%的居民是靠自费来看病的,这是前一段改革的一个很大的缺陷。


http://finance.ifeng.com/news/video/20090414/540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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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财政拨付第一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198亿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近日,中央财政预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98亿元,对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中央财政下拨的第一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为确保参合农民及时报销医药费用,中央财政要求各地结合本地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尽快分配下达,同时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90415/18406106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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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医改后医生无动力开大处方 医药代表何去何从

“新医改会直接影响到医药代表和医生的回扣收入,以后医药代表的日子不会太好过。”有十多年销售经验的北京某药厂吴经理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在新医改方案中,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这意味着,中间环节的不合理利润会大大压缩,作为中间环节之一的医药代表也会大量减少。”

  开大处方不再有动力

  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过分依赖卖药赚取利润,导致医生开贵重药、开大处方,也滋生出医药行业种种腐败现象。

  在新医改方案中,“以药养医”的模式将被改变。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除了通过政府增加投入解决之外,安排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药品加成取消后,切断了医院从药品上获利的利益驱动,医生就能按照病患的实际病情进行合理用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认为。今后,医生并不能凭其开了多少大处方而从中获益,而是要靠他的医疗和服务水平。这不仅有利于减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也能让医务人员专心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

  在新体制下,一方面,医生没有了开大处方的动力;另一方面,药企也减少了对医药代表的依赖。“药企的药品只要进入基本药物名录,就意味着必须在临床上使用,药企也不愿意通过医药代表搞回扣促销。” 吴经理说。

  医药代表面临失业压力

  “国家把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都统起来了,必定会产生一些大的药物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小型药企的医药代表面临失业压力。”吴经理认为。

  他估计,未来医药代表会越来越少,因为国家这次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新医改方案还要求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而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不仅要监管生产流通,还要参与价格制定。

  “在制度上,国家准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即基本药物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价格上,国家准备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在供应上,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吴经理认为,今后,基本药物的使用将成为临床的主流,医药代表存在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医药代表何去何从

  新医改后,医药代表何去何从,成了医药网站社区讨论的热点:

  有人说,“医药代表靠卖药肯定不好使了。”有人说,“医药代表不能再做药贩子了。”

  医改专家认为,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将直接影响到几十万医药代表的生存发展,曾经作为医药企业终端销售工作的重要环节,医药代表正面临着转型的压力。

  医药代表刘斌告诉记者:“医药代表本应该是受过医学或药物学的专门教育,具有一定临床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医药专业人员,经过市场营销知识及促销技能的培训,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也就是说,医药代表的职能是将药品推荐给临床医生,同时还要观察药品疗效和追踪药品的不良反应,而不是直接卖药。

  在国外,医药代表由具备医药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来担任,医药代表的工作性质就像是一条纽带,连接医生、医院和药厂。他们把药厂的最新研发动态带入医院,再把医生用药的临床状况反映给药厂,例如药物的不良反应信息和治疗范围的变化等。在美国,临床医生的新药知识73%来源于医药厂家,来源于医药代表的讲解。医药代表不只是推销员,更是信息传递者,是产品专家。

  在我国,因为药企过多,医药市场过度竞争、市场不规范、流通不畅、国家管控不力等等,促使“医药代表”变味,成为不择手段卖药的代名词。“新医改将会促使大量名不副实的医药代表失去存在空间,同时也使变味的‘医药代表’向他的真正意义回归。”业内人士指出。


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9140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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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茅: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突出

 中新网4月16日电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在最新一期的《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卫生改革发展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文章指出,一是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第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现有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不断加大。同时,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不足,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第二,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目前,仍有两亿多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到医疗保障制度中来,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受益水平还比较低,不能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第三,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化。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多数公共卫生机构仍通过“有偿服务”和“以医养防”维持运行。医疗机构则存在“以药补医”问题,导致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扭曲,也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患者负担加重。第四,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目前,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低,流通环节过多、流通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药品安全存在风险和隐患。商业贿赂、药价虚高、不合理用药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文章指出,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生态形势严峻,健康风险增加,使我国面临新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人口正在快速老龄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不断提高,防治难度加大;SARS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结核病、性病等传染病死灰复燃,加大了疾病防治任务,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疾病负担。
  文章强调,总之,我国现行医药卫生体制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难以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巨大挑战,不足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必须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


http://www.chinanews.com.cn/jk/ylgg/news/2009/04-16/16485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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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激辩医改“购买服务”“买办分离”尚未有成功案例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谁能真正代表公众利益去购买医疗服务,还没有成功案例。”4月13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办的“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和实施”国际研讨会上,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萧庆伦教授表示,“买办分离”尽管是世界各国医改的普遍实践,但实际上并非能够解决所有问题。
所谓“买办分离”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举办者与团购主体分离。“英国之前的卫生制度是,卫生部拿了财政部的钱办医院,造成效率低、质量差。”萧庆伦称,为此英国提出把买和办分开来。“中国是把这一理念更深化了,即提出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医保代表患者购买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行为,成为新一轮医改的基本路径。尽管新医改定调走“全民医保”之路,但谁能真正代表患者利益去购买服务?用什么方式进行购买?购买服务后,公众能得安全、高质的医疗服务?购买服务能否达到控制卫生费用的目的?此一系列操作问题引发了专家与相关部门官员的争议。
萧庆伦,作为拥有尼克松、卡特和克林顿三届美国总统政策顾问头衔的世界级卫生经济专家,也成为建言中国新医改的最重要学者之一。在他看来,中国新医改的下一步关键是“怎样找到一个真正代表公众利益的购买者?如何让卫生或者社保部门等机构,代表公众或患者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去购买”。
“购买服务”引发三大争议
引入市场机制,采用医保第三方购买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竞争,成为众多专家解读新医改方案的主题词。但亦有专家对此表达出不同看法。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再次重申“购买医疗服务的不可行性”。即医疗服务非常复杂,是一连串治疗,有些根本没法“打包”进行购买。
事实上,新医改讨论与制定过程中,采取税收筹资的直接举办医院免费提供医疗服务模式,还是采取购买服务的社会保险模式,一直存在争议。因此,尽管新方案出台,但对此的争论仍没有停止。
“不能打包的是不是就不买了?”李玲问。当日会上,李玲观点得到卫生部有关人士的赞同。
“直接提供和购买服务两者之间的差异,实质上是政府干预的节点不同。”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更愿意从经济学理论上看待这一问题,并解释称,直接提供意味着政府干预节点在于要素市场,即政府自己采购要素,来直接提供服务。而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干预的环节是服务市场。
直接提供与购买服务孰优孰劣?该卫生部人士给出了判读,“医疗服务中,政府干预节点应该放到生产要素环节。”
该人士的理由是,从经济学理论看,在一个连续的交易环节中,交易成本低的交给市场,交易成本高的给内部。而对于医疗服务而言,交易成本很高,即医疗服务多达9000多项,9000多项中每个病种还不一样。所以很难对每个医疗服务作出甄别。但如果从生产要素出发,如每年付给医生多少工资、给医院多少钱,是比较容易的,也就是从生产要素给出界定是相对容易的。
除以上两个争议外,即便是购买服务,谁来代表公众进行购买,卫生系统人士也有不同看法。
“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共部门不能代表公共利益,那么,意味着医保机构作为公共部门同样不能代表公共利益。”上述卫生部人士称,如果作为提供者(即卫生部门)不能代表公共利益,那作为一个购买者即医保机构(同样是政府行政序列)就能够代表公共利益?
在现有医保制度体系下,即按项目付费,并未达到以“团购”模式来控制医疗机构的多度服务行为的目的。由此,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如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付费等,被看作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支付体系再怎么改变,只是一种价格杠杆,价格杠杆只能解决经济问题,不能解决质量问题。”上述卫生系统人士分析,因为无法把质量邀请变成经济衡量标准,所以,从各个国家经验看,凡是走医保之路的,都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质量监管机构,来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
“这反而是一种分散的管理办法,需要更多的管理成本。”该人士表示。
谁来代表患者购买医疗服务?
如果实施“买办分离”,谁是真正代表公众利益的购买组织或购买机构?
通过跟踪观察目前各国卫生实践,萧庆伦发现。“现在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说明,哪个购买主体是代表了患者的真正利益去购买的。”
如菲律宾、埃及等很多国家实施劳工保险,由劳动保障部来做这个代表。“劳动保障部门做购买的时候,并不为代表公众利益来购买。”萧表示,这类代表的主要心思是在如何保持收支平衡上,并不关心医生是否给患者提供了适当的服务。
同样,萧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卫生部门作为购买者,也得到相同结论。“卫生部门可能保护自己的公立医院,不是公众的利益代表者。”萧称,为此,1997年英国修改了购买主体,由全科医师组织作为购买团体。
既然医保和卫生部门都“不行”,可否由其他机构作为购买代表?
“泰国看到劳保部门也不行,卫生部门也不行,就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萧称,这委员会相当于把中国的劳保、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都纳入其中,“但现在还没有一个评估来评价其做法好坏与否。”
“从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这个问题其实还没有答案。”萧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新医改需要多元化的试点,摸索出自己的购买模式。”
基本药物操作难题
相比上述争议,学者们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隐忧,则更直面新医改的操作层面。
“如果界定‘基本药物’?会不会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所强调的‘保大病’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卫生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远立称,因为价廉的药,很多人也许都能支付得起,而恰恰是一些效果好,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药,病人负担不起,需要医疗保障制度的帮助。
对此,刘远立举例论证。如最新调查结果显示,脑血管病成为我国居民第一位的死因,而超早期溶栓治疗(中风后3小时之内实施)能够显著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和残疾率。
“由于溶栓特效药极其昂贵(使用一次约7000元),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刘远立表示,很多患者支付不起,导致延误治疗,随后给患者及家庭、社会等造成巨大负担。
此外,“对一定的人群、在一定的地区由于机械地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可能导致看病难问题更为严重。”刘表示,如果对不同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做一个硬性的规定(特别是规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可能出现患者需要的药没有的局面,形成新的看病难问题。
“基本药物不易操作。”萧庆伦称,尤其在制定目录上,其一没法得到充分的信息判断药品的成本效益;其二,某些药品进入目录可能是个别官员说了算。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090416/545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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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药央企大重组:年内或5变3


在新一轮央企大重组的浪潮中,医药行业的央企整合也暗潮涌动。

4月14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中国医药集团(以下简称“国药集团”)有意合并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这两家体量虽小,但也属于央企序列的医药企业。

“有关部门比较支持国药集团来并购,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也有很强烈的并购意向。”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而据记者了解,还有另外一家主业并非医药行业的大型央企也正跃跃欲试。

“这个事情一直在推进当中,具体的进展我不太清楚。”15日,国药集团一位高层对记者表示。

如果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以下简称“中生集团”)和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的归属最终确定,主业为医药行业的央企将从5家减少为3家,不仅符合缩减央企数量的目标,同时医药央企格局也将最终确定。

他还表示,目前各方力量仍在博弈,最后结果揭晓前都可能存有变数,但今年年底前这一整合应能尘埃落定。

“单飞”成奢望

“重组是用无偿划拨的方式,但可能要承诺给被重组方一定的后续注资,用这种方式进行。”其中一家央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央企的划拨和重组不会按照市场出价,相比市场化重组成本要小很多,而且这两个集团资质不错,这也是国药集团和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都希望将其纳入版图的重要原因。

中生集团主要从事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试剂三类生物制剂的制造销售,下辖分别位于上海、武汉、成都、兰州、长春和北京的六大生物制品研究所,中国90%的计划疫苗出自中生集团。其在国内疫苗市场和血液制品市场上均具龙头地位,同时在诊断试剂、基因工程以及医疗器械方面也具有一定实力。

而上海医工院则是国资委下属的17家大型科研院所之一,也是医药行业唯一的中央直属研究院所。旗下拥有几个国家级的中心,分别是国家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国家药品包装材料检测中心,科研实力雄厚。

深沪两地上市的制药企业中,恒瑞医药、三九医药、华北制药鲁抗医药、哈药集团、海正药业等30多家上市公司都曾经受让其技术转让。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家企业都曾尝试整体上市做大做强,以谋求独立,避免被并购的命运。

中生集团旗下的天坛生物(600161.SH)曾先后受让中生集团旗下的祈健生物51%股权和成都所,并从中生集团的孙公司升级为子公司,其作为中生集团整体上市平台的预期一度十分强烈。而上海医工院旗下的现代制药(600420.SH)也曾在股改时承诺要收购集团资产。

但在国资委缩减央企数量的大背景下,两者难以逃脱被并购的命运。

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作为科研院所上海医工院必须挂靠到一家企业。而其央企身份也决定了挂靠企业的身份必须是央企。新一轮央企大重组中,上海医工院被并购并无意外。

而中生集团,虽然在疫苗和血液制品领域已经做到行业老大,但其体量放眼整个医药领域,显然还是偏小。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去年12月15日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再次表示,“到2010年中央企业减少到80家至100家。”时至今日,央企数量尚有138家。目标如要实现,意味着今明两年时间内至少要减少38家。同行业内“大吃小”的并购无疑是减少数量的重要方式之一。

按照李荣融此前的规划,央企在行业内做不到前三的自动出局。此次“5变3”的重组也符合这一逻辑。

“争取并购后更大的权益”

但变数依然存在。

“被并购方的抗拒心理比较突出,包括划拨后一些人员的安排,各种利益的协调还在进行。”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这一重组方式,国资委在去年年底就已经提出建议,但由于各方利益难以协调,中间一度停滞。

上海医工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医工院的领导曾在内部场合表示,要为下一步集团的整体上市做准备。希望集团能够做大做强。“言下之意,即便被并购,也要在重组安排上争取一个较大的话语权。”

一位曾经参加谈判的人士告诉记者,重组遇阻“一方面是体制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医工院一直寻求独立。如果纳入其中一家央企,其管理序列的位置可能难以保证。”

他曾对记者表示,在时任领导的管理框架下重组谈判难见突破。不过记者了解到,上海医工院前任院长已经于去年6月退休,新任院长周斌对于重组一事的态度要缓和很多,并不排斥与国药的“进一步合作”。

而中生集团,也有自己反对的理由。

“我们的销售虽然没有化药和医药商业企业那么大,但这是生物制药领域的特性决定的,这个领域本身就比化药体量要小,没有可比性。”公司内部人士表示。

种种反弹之下,重组一度停滞。就在大家都认为此事“已经黄掉了”的时候,4月以来,这桩拉锯战式的重组又重新热了起来。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企业有一些反对的声音,但国资委这次推动的力度很大。企业也开始意识到,并购是大势所趋,“现在不是争取并不并购,而是争取并购后更大的权益。”

博弈

半推半就之下,各方开始坐到谈判桌前。

“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意图,初步定为两家企业都打包划拨给国药集团。”知情人士表示。

但他指出,上海医工院和国药集团的对接似乎并不完全合适。国药集团在医药流通领域是当之无愧的老大,但工业领域的实力偏弱,而上海医工院的科研型资产是为工业企业服务的,很难想象如何和商业对接。“医工院的技术实力雄厚,研发优势明显,如果它的研发实力和医药工业企业结合,强强联合后产业化的优势十分突出。”

而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表示,作为中央医药储备单位,国药集团还承担医药战略储备的国家级任务,国家自然希望它能够做大做强,其工业虽然目前还很弱,但通过并购也可以在未来得到补充。

与国药集团相比,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对并购显得更为跃跃欲试。这个机会对于它的战略意义也比国药集团更为重大。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虽然一直把医药列为公司主业之一,但真正大规模并购发展始于2008年。去年公司并购了河南*ST天集团,并通过旗下的上市公司中国医药(600056.SH)接手了华立九州药业,开始了把医药实体产业做大做强之路。

和国药集团相比,中国通用的优势和劣势一样明显。优势在于,其外贸主业贡献了较大的现金流,集团的资金实力比国药更为雄厚,而且其在医药上的布局尚未定型,对于并购后企业人员的安排存在更多空间。但其劣势在于,国资委更倾向于国药集团,国药集团在医药领域的发展比通用底气更足。

通用技术集团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只能尽自己的努力,最后如何安排还要看国资委。



http://finance.qq.com/a/20090417/000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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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医改背景下 医药流通企业的生存法则


 “医改方案中要求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这实际上是希望药品一次配送到位,减少中间环节,但这有可能违背市场规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4月15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他对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仍存忧虑。

  基本药物从最初的“统购统销”改为省级招标之后,众多药企解除了对行政垄断的担心,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的提法,又将医药流通行业推向了充满变数的未知境地。

  然而,长久以来形成的流通环节加价惯例,此次改革能否从根本上改变?业内人士普遍并不看好。

  流通环节或变相加价

  医药流通广义上指从药企到患者的所有中间环节。传统格局下,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患者一般经历多级代理商,中间环节长被认为是导致广为诟病的高药价的最主要原因。

  但事实上,“工业委托商业”的代理模式是企业推广市场最经济的方式,尤其对于药品销售来说,企业无法直接面对每一个终端,中间环节不可缺少。

  中国医药商会曾做过统计,2007年医药流通行业的利润率仅为1.21%。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一些优势企业利润率也不超过10%。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加价,显然没有全部流入流通企业。

  目前各省都实行药品招标采购,但招标价却远远高出药企出厂价。以国内用量最广的抗生素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g)为例,主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均为1.60元左右,但各地的招标限价均在10元左右,溢价在4倍以上。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高药价格局一直没能打破,只能说是“客观需要”。

  这些客观需要包括医生的处方费等“推广”费用。曾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个地区的大代理商一般都相互熟悉,且推广成本也成为惯例,这也体现在招标过程中。”

  在各地招标中,也曾出现以低价中标,但后续却不供货的情况。低价药品无法满足“客观需要”并不奇怪。

  把加价的板子打到流通企业身上,业界并不服气。国内医药流通企业前三强九州通集团营销总监牛正乾表示:“企业现款现货、先款后货,或很少回款,这些进货形式不同,加价率也不一样。政策一刀切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流通环节究竟应有多少加价率?应由市场说了算。”

  业内人士介绍,即使控制层层加价,代理商还是会变相将必要利润加在其中,如北京配送医院的流通企业加价率为6%左右,在有二级公司的情况下,一级大代理商留存3%左右,其他利润为下级流通商所得。

  “贴牌”应对统一配送

  相比起流通环节加价率来说,统一配送更为流通企业关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医改方案中虽只对基本药物提出统一配送的要求,但于明德认为:“严控加价率的目的就是减少中间环节,其本质还是想实现所有药品的统一配送。”

  统一配送的初衷是尽量减少药品从企业到患者手中的中间环节,对于监管方来说,统一配送更便于集中管理,只要控制好了一级代理商,下游代理商会想方设法积压内部成本,并有利于行业整合。但于明德认为“从现在的趋势来看,即使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也只不过是政府将第一手配送权交给几个大代理商。”

  以北京为例,全市共有3300多家社区中心,于明德介绍,目前没有哪一家企业能实现全覆盖,一些区县级医药流通企业和终端之间,都经过数十年时间的积累。尽管这些企业规模不大,但是其渠道建设、人力成本、配送能力、衔接熟练程度等,都不是外来者一朝一夕能够建立起来的。即便大代理商,要渗透到这些环节,也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

 据了解,目前全国持证的医药流通企业共有8000多家(不计算分公司),其中大部分规模偏小;2007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医药商业企业仅500家;业内前三强国药集团、上药股份和九州通集团销售规模均超百亿,三家占全国流通份额达20%。

  国药集团新闻发言人朱京津向记者表示:“对一些规模大、网络健全的企业来说,统一配送的政策是有利的。国药集团和其他企业站在同一起点上,但国药的基础条件、网络覆盖面都是有优势的,医改政策是国药的发展契机。”

  国药集团2008年销售额超过450亿元,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亳州、郑州设有物流中心,营销及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

  去年,国药集团收购了新疆药业。类似国药集团这样的收购可能会在今后更多的上演。于明德认为:“小企业所控制的市场不可能放弃,大企业重新建立起渠道来又会耗费大量的成本。在这样的格局下,流通企业将呈现出更加集约化,出现从长期合作到资本联合的趋势。”

  目前北京流通商之间形成了这样的格局,即北药控股等大代理商拿到配送资格后,寻求资质较好的区县级代理商为其“贴牌”配送。这样的合作对双方来说是互利的,也为今后的进一步联合提供了基础。


http://news.cnfol.com/090417/101,1280,575126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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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31条规则可保医生“金身不败” 深层症结有待解


一则旧帖———《医生自我保护必读31条真话》(简称《31条》),曾在许多医生专业论坛中广为流传,近有好事者将其贴到天涯杂谈等公众论坛后,立即引起哗然一片,网友弹多赞少。

  网友呼吁编写“患者自保军规”
  看罢《31条》,网友反应不同,非医生网友似乎多是责难之声。
  天涯网友“看帖也回帖还发帖”读后恍然大悟:“读起来,似乎真有一定道理,且符合目前三甲医院的看病流程。难怪现在生病时检查项目特别多,原来一大堆重复检查。”天涯网友hhe88似乎很伤心:“如果都这样看病,那我要哭了。”愤怒的是大多数,有网友把这称为《医生厚黑宝典31条》,甚至还有人呼吁编写《患者自我保护必读31条真话》 。
  也有医生网友冷眼看待《31条》,“外科结”说:“站在病患的对立面上来思考问题、处理病情,那样会到处碰壁。病人跟你我智力相当,难道他们就看不出来你的敌意?每个病人都带着怀疑和警惕的眼光看着你这个医生时,你心里好受吗?在政府投入不足,各级机构层层盘剥,特权阶层抢占医疗资源的体制中,医生和患者都很痛苦,双方都想改变现状。大家都是小民,就不要互相搞了。我当医生六年,个人感觉大部分病人不难沟通,只要多关心他们,哪怕是坚持每天的晚查房去看他一眼,问一句,他们也会很感谢我。特别麻烦的病人也有,医闹也遇过,不过那实在是少数。”
  医界网友叫好“每日对照警醒”
  叫好的网友,似乎多有一定的医疗从业背景。
  网友hyx8848说:“对我们这些刚工作的医生有很大的现实价值。”网友pkdaxia说:“平时我们就是按照这几条做的,我们科室已经连续13年无重大差错、无事故了。”网友likuaixun999说:“暖人心的31条!条条中用!一定背诵传阅!这还不够,要活学活用,推陈出新。”更有网友说:“已打印,压在玻璃板下,每日警醒。昨日医院宣传语已改‘医生讲诚信,患者讲良心’。”
  非医网友也有不同声音,西祠网友“荀拓”说:“虽然我不是医生,但撇开第18条鼓励重复检查和第26条号召医生不顾事实地集体对外这样有争议的部分,还是基本支持《31条》的,毕竟绝大多数医生不会去故意危害病人的建康。归根结底原因还是糟糕的医患关系。据一项全国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现象,四分之三以上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现象……这已经充分说明医生同样是糟糕的医患关系的受害者,这也是《31条》出现的背景。”
  医生反应
  按照“军规”行医可能加剧医患矛盾
  广州的医生如何看待《31条》?认同度有多高?记者随机采访了广州不同三甲医院的6位医生,他们对《31条》认同率相差很大,有的高达90%,有的却仅有10%。
  看起来刺眼,大部分有道理
  获得这6位医生们普遍认同的是《31条》中“提高诊治水平、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是自我保护的最佳途径”以及“永远不要收红包”等内容。
  有位血液科医生对《31条》认同率最高,他认为这里面的内容虽说看起来刺眼,但大部分有道理,既能保护到医生,对患者也无害。比如第21条督促医生将“出院医嘱”写得尽量详细,看起来是避免医生以后的麻烦,可同时不也减少了病人不必要的痛苦吗?比如第12条,危重病人的处理,对于经验不足、无法立即判断病情的新医生,氧气、盐水、报告上级医生的处理并没有错,还能起到安抚病人及家属的作用。还有一些条款提醒医生处事谨慎,既是免医生责,也是免患者苦。
  另一位骨科主任医师对《31条》认同率也有80%,他说,这反映出了医生们的无奈,现在的医患关系不同以前,真有病人来看病或与医生谈话时兜里装着录音笔的,医生们不得不保护自己,如果摊上一件医疗纠纷,一年都别想好过。不过大多数医生还是具有职业操守的,比如说其中提到的术前谈话,医生会从为病人好的角度诚恳地告诉他手术风险,但该签的字一个也不能少。
  想减少纠纷,医患应多沟通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冯智毅明确表示不认同《31条》:“一看就知道是个外科新医生写的,工作时间决不超过3年!一个有经验、有资历的医生是不会这么想、这么做的。比如里面提到不要向病人解释,只告诉病名即可,其实恰恰相反。”以他自己为例,他向病人解释病情就像给年轻医生上课那样,很仔细,根据他的经验,医疗纠纷的发生大多并不是医疗质量的问题,而是医生和病人沟通得不够。
  他指出,《31条》中的许多内容其实就是《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本来是要求医生将病历规范、完整书写,却被作者解读为推卸、逃避责任,有哗众取宠、博取点击率之嫌。
  一位胸外科医生对《31条》的认可率也不足20%。这位医生认为,目前医患信任危机已相当严重,已经成为正常临床诊疗行为的重大障碍。消除信任危机,医生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医生们都按照《31条》做,只能激化现有的医患矛盾。如果每个医生都能够尊重病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以患者利益为重,医患信任重建就能看到希望。


http://www.chinanews.com.cn/jk/hyxw/news/2009/04-17/16514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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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财政预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2亿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近日中央财政预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2亿元。
财政部表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支持各地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参保居民及时报销医药费用。
中央财政要求各地尽快分配下达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090417/newgx49e83e21-2004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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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部委负责人谈今后三年医改工作部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日前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发言,介绍各自部门今后三年贯彻落实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新华社受权发布五位负责人发言摘要。

  张平:提高认识 狠抓落实 全力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发言中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发展改革部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围绕五项改革重点做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工作,把推进医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一件大事,把中央的医改部署落到实处。

  张平说,发展改革委将用三年时间,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建成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使城乡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得到比较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他说,今年,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卫生等部门以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编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同时加大投入,启动一批相关项目建设,目前,发展改革委已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专项支持480所县级医院、199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15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陈竺:扎实推进医改 务求惠民实效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题为“扎实推进医改 务求惠民实效”的讲话中指出,为使改革尽快收到实效,国务院确定了今后三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在推进过程中,卫生部门要着力做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工作。

  陈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人员全力投入到深化医改的工作中去,将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将落实公益性作为根本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使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谢旭人:加大投入 改革机制 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发言中表示,未来三年落实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需新增投入8500亿元。尽管当前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同时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未来三年五项重点改革投入能够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其他方面改革发展的资金需要。

  他说,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181亿元,将根据医改工作进展陆续下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尽快安排并及时拨付资金。

   尹蔚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发言中指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尽快实现对城乡全体居民的全面覆盖,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有助于从制度上推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今年是改革的开局之年,医保制度建设务必要有突破性进展,让人民群众得到明显实惠。

  他说,今年在全国所有城镇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新启动城市今年的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先行试点城市的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统筹解决各类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今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

  邵明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讲话中表示,今年将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上述五部门负责人在发言中强调,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不高,地区差别大等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积极努力的探索和实践,才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并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提升,逐步提高全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9162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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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公民出境游逆市上扬 成"广受欢迎的"游客输出国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世界各旅游地的欧美客大幅萎缩,中国游客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比例却一路上扬,引来各国旅游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纷纷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推销抢客。

    “广受欢迎的”游客输出国

    在日前开幕的第43届柏林旅游展上,主办方发布了《世界旅游趋势》报告。报告预计2009年中国出境旅游将继续增长,中国仍将是“广受欢迎的”游客输出国。报告援引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称,2008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比上年增长14%。

    “近几年去埃及旅游的中国游客越来越多,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们仍然非常看好中国旅游市场。”埃及蓝天旅游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穆娜在2009年广州国际旅游展上说。

    与穆娜一样看好中国旅游市场的,还有来自美国、比利时、捷克、墨西哥、智利、摩洛哥等国家的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为开拓中国旅游市场,境外200多家旅游展商参加了2009年广州国际旅游展,占参展商总数的45%。  

    韩国驻中国大使馆近日表示,今后,户口在北京的中国人在申请个人旅游签证时,无需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大使馆负责人表示,拥有北京户口的人不会是非法滞留者,因此决定采取这一措施。这一讯息已向中国各地总领事馆通报,有可能根据使领馆负责人的抉择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日本观光厅在近日召开的自民党观光特别委员会上表示,将从7月起向北京、上海和广州富裕阶层的中国人发放个人赴日旅游签证。日本政府计划于明年7月将签证的发放范围扩大到中国各地。目前中国游客只能通过参加有工作人员随同的旅游团体赴日。若中国内地的富裕人士可办理个人签证赴日,估计游客人数将在目前每年约100万人的基础上增加25万人。

    美国加州旅游局与北京市旅游局已正式签署了《友好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旨在重点推动两地旅游业界在“结为姐妹旅游局”、“互相支持协助对方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拓展两地旅游信息沟通渠道”及“推动两地旅游投资领域合作”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  

    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马尔代夫等国对中国公民实行落地签证政策,只需要旅客参加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集体出入境。而中国公民到格鲁吉亚、文莱、毛里求斯、塞舌尔、帕劳等国时,只要出具相关资料,就可以在机场现场办理旅游或商务落地签证。

    出境游发生结构性变化

    在刚刚落下帷幕的“2009上海世界旅游资源博览会”上透露出一个信息:中国游客的出境游方式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从走马观花的多国游,渐渐朝着深度游、主题游等发展。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徐汎近日指出,随着中国旅行者经验日渐丰富,出境游理念开始发生变化,“慢游”的概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接受。

    国家旅游局最新发布的材料显示,我国旅游经济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力量。我国出境旅游发展迅速,中国公民的旅游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地,给目的地带来了良好的旅游收益,尤其是在东南亚一带,表现更加突出。2008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已经远远超过日本,成为全球出境旅游市场上增幅最快、潜力最大和影响力最广泛的国家。

    世界旅游组织的分析报告也认为,中国游客已跻身世界五大度假消费群体,成为海外购物的重要对象,创造出了巨大的消费价值。


http://finance.ce.cn/macro/gdxw/200904/21/t20090421_14483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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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跨国药企瞄准医改发动首笔投资


商报讯(记者 肖玮)在医改商机的争夺战中,跨国药企不甘落后于人。昨日,全球第三大制药企业赛诺菲-安万特宣布,将投资6亿元人民币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胰岛素生产线,新生产线将于2012年投产。这也是医改方案出台后,一直静观其变的跨国药企的首次出手。
    去年12月刚刚上任的赛诺菲公司新任CEO魏巴赫把其海外出访的第一站定在了中国,同时又恰逢医改方案刚刚出台,其想抓住中国市场扩容机遇的野心不言而喻。
    “中国医改还处于刚起步阶段,但对于企业来说绝对是个机会,因为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提出全民医保,这必将使药品需求增大。”魏巴赫表示,他此次将用一星期的时间来了解中国市场,希望尽最大的可能参与医改。
    一直以来,外资药企都以高价专利药品打入中国三甲医院,然后坐享高利润。但新医改方案则主要向农村、社区基层医疗倾斜,制定以廉价药为主的基本药物目录。这让不少外资巨头开始调整自己的生产路线。此前,也有跨国制药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为适应新医改方案投入了大量精力。赛诺菲也表示,未来在中国市场将加大廉价的仿制药以及非处方药的投入力度。
    此外,今年以来,大型跨国药企间掀起了并购潮,包括辉瑞吞下惠氏以及默沙东公司收购竞争对手先灵葆雅等。而赛诺菲也被传将与百时美施贵宝共接连理,对此,赛诺菲表示目前公司在并购方面关注非处方药、营养品等企业。
    新闻分析
    基本药物目录将成药企生产指南
    即将在本月末出台的基本药物目录不仅关系到公立医院将会优先选取哪些药品为患者治疗,同时对于药品企业来说也是一次全新的机遇。“这份目录将使国内药品生产市场重新洗牌。”广东省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楚源认为,无论药厂大小,在基本药物目录面前,几乎都面临着改变。
    边缘药企可望重回市场
    目前,我国已有的医保可报销的医药目录中包括2000多种药品。而我国即将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将通过严格的筛选,将400多种低廉有效的药品纳入。
    由于基本药物具有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全部配备使用等种种政策优势,药品如果能进入目录,就意味着巨大的市场。许多企业也将顺着这个方向寻找新路子。一些过去靠生产低廉药品过日子的企业,也不乏重新崛起的可能。
    李楚源认为,以前的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太广,新的基本药物制度缩小了范围,将会使企业的生产更集中。
    药价下降空间已经不大
    当国内医药企业重新调整生产战略后,药价的问题成为最受关注也是最切实际的问题。
    “国内药品的价格下降空间已经不大。”李楚源认为,近年来各省对药品都进行招标,价格已经压下来很多,而新的实施方案中提到将“利用价格杠杆鼓励药企创新”,这让不少药品企业很兴奋。
    有关医药专家曾表示,过去国家发改委在制定药品价格方面,只考虑到生产原材料、人工费用、市场等,并没有将研发的科技因素计入其中,但开发一个新药可能要花10年、投入10个亿。如果将这部分考虑进去,那么药企对于投入研制新药的顾虑就会相对减小。
    原研药与仿制药差距何时缩小?
    计入科技成本意味着新药的价格将随之上升,本月8日,在国新办召开关于介绍医改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曾表示,“未来要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差距”。这听起来多少有些矛盾。李楚源表示,一般国外的做法都是为新药规定保护期,在这期间该药价格相对较高,且不允许其他药企仿制。而一旦过了保护期,价格便会降低不少。有关人士猜测“缩小差距”或许是指过了保护期的原研药。
    目前,我国虽有处于保护期内的药品,但相关细则并不明确。李楚源说,只要国家对于原研药的相关规定合理,那么即使缩小与仿制药之间的价格差距,那么药品企业的利益也不会因此受损。



http://news.288668.net/2009-04-22/00000000000001hk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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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医改有利于医药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不久前出台的新医改方案以及包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5个配套方案,标志着全民医保和新医改将进入实施和推进阶段,政策暖风频吹,医药行业增长势态明朗。新医改方案是医改工作多年来的试验结晶,事关民生福祉,也将对医药行业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医改是一个渐进过程而非时点性工作。2006年以来新医改不断向前推进,三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持续扩大,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加速进行,这些给医药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医药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凸显规模化、集约化以及专业化的特征。在新医改方案实施过程中,医改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快乡镇和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般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等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优秀的制药企业、医药商业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总体而言,医改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虽短期内难免带来一些行业内的调整,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医药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改革能否成功,新医改政策的切实落实是关键,只有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才能为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才能维护最大范围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新医改实施过程中,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对药品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另外,在新医改政策落实过程中,未来三年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之多,如何确保投入的医改资金落实到位,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了保障医改资金的合理使用,应加强对医改资金的管理监督,增加投入费用使用的透明度,真正把医改资金不折不扣地用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建立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
  2008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2009年是中国经济发展较为艰难的一年,在这种背景下,医药行业同样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和严峻考验。同时,新医改的强势推出也给医药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此时医药企业需要做的是优化战略,寻找机遇,苦练内功,增强企业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在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等领域全面创新,全力开拓市场,为中国经济整体尽快度过经济危机做贡献。(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http://finance.jrj.com.cn/2009/04/2123374191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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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在即 药企直面入围抉择


 “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的确面临降价问题,外界也早有风声。最早的说法是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20%,最新传闻是,降幅要提高到25%。”4月21日,昆明圣火药业有限公司(NYSE:KUN)总裁助理蓝磊对本报记者表露了其对基本药物定价的担忧。

  目前,尚未有官方消息证实降价比例。

  4月8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在4月底以前一定能够公布。这意味着,这一目录的公布时间将不迟于4月30日。

  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目录的发布牵动着众多制药企业的神经。按照医改方案的要求,基本药物将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基本药物的市场空间到底有多大?严格限价之下的利润还能剩几何?不纳入目录,也许会失去市场。很多医药企业在这两者之间徘徊不定。

  市场容量

  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年到位。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具体比例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确定。”

  这与医改方案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提法相同。但对于配备使用,业界普遍认为存在歧义。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社区医院的药物品种大约在800个左右。按现有的基本药物目录讨论稿看,即便社区医院全部配备,依然达不到现有的药物品种数。所以方案中提出的全部配置使用不可能指‘只能使用’,不然将无法保证日常用药的需要。”

  九州通副总经理牛正乾也认为:“按现在的提法,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基层医疗机构药房里面都要有,至于用不用要根据医生和患者。医生对药品有自由处方权,患者对药品有自由选择权。”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全国共有19000多家县级以上医院,其中三级以上的大中型医院2800多家。但这些大中型医院却控制着全国60%的处方额。通常全国医药消费量80%由医院处方开出,依此推断,三级医院控有全国药品销售额的48%,几乎掌握一半的生杀大权。而二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仅占有处方额的30%。如此,基本药物能在使用中占有多大比例成了市场大小的关键。

  基本药物目录中包括两大类产品,一类是普药,一类是独占药品。前者生产企业众多,政府招标选择面较大。后者的选择权则更多地落在企业自己手里。

  江中制药总经理刘辉表示:“以独家、有定价权利的创新药进入目录,既能得到更高的份额,其降价受到的影响又相对较少,这样能保证企业既有份额,又有利润。”但对于更多的普药生产企业,他认为将面临是机遇还是鸡肋的挑战。

  据透露,普药生产企业平均利润率约在8%至10%左右,如果考虑到限价因素,药企基本只能维持运营成本,这必然直接导致企业生存困难。

  有统计显示,全国4600多家制药企业中,有资格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企业约1000多家。除去少部分企业拥有独家品种,绝大部分企业面临着抉择。因此,刘辉认为:“进入基本药物的企业,短期内获得了参赛资格,但长久下去能否继续生存很难说。”

  企业先行

  限价和市场增长之间所带来的利益此消彼长,存在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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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价格限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制药企业更担心的。首先是可能的市场流失,蓝磊就认为:“我们的药品在全国二级以上医院覆盖率有30%,一旦进入基本药物目录,这部分医院市场基本就丧失了,因为没有费用空间去支持必要的推广工作。”

  按照目前招标采购的大方向,即使列入目录,也必须走招标程序。基本药物所经历的流程与一般药物无异,因此推广成本是各个企业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更长远地看,微利的基本药物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刘辉认为:“微利运营的企业不可能顾上产品创新。药品研发的周期和投入不是一般企业可以做的。我国的高新企业评价标准仅为每年投入研发占收入的5%。在正常的利润前提下,国内药企的创新都难上加难,如果限价,企业只能拿到2%到3%的利润,研发更无从谈起。”

  因此,在基本药物这条路的选择上,有两类企业做出了理性的放弃:一类是素以市场见长的非独家OTC生产企业,一类是铺点尚弱的处方药企业。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进入基本药物目录意味着收入的下滑。

  但这种选择或许可以是以退为进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还有其他现行的药品目录同样享受医改8500亿投入的“恩泽”,如社区医药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前者针对城镇社区医院,后者针对县乡村的医疗机构。作为基本药物目录的延伸,这些目录也孕育商机。

  蓝磊表示:“目前,全国已有八个省公布了新农合目录。与国家医保目录不同,医保目录品种的调剂比例有15%的限制,但新农合目录国家没有硬性规定调剂比例,可以根据当地病谱和实际用药习惯进行调剂。所以新农合目录增补起来比较容易。”

  因此,有的企业已经放弃考虑进入基本药物,转向新农合目录,以规避降价风险。同时突破二级医院市场,并随时紧盯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变化。

  医改方案中,国家将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按照业界的普遍预期,这种调整将为两到三年一次。蓝磊说:“我们的药品如果能达到覆盖60%以上的二甲医院,有比较稳固的处方药市场根基,我们将会争取调入基本药物目录。到时候即便降价20%,我想企业也能接受,毕竟进入目录所带来的市场增量能作为利润减少的补充。”


http://news.cnfol.com/090423/101,1277,577965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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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费医疗并轨医保 补充医疗险受关注


中直机关公务员李女士一直享受的是公费医疗,看病几乎不用自己“掏腰包”。听说新医改实施后公费医疗有可能会逐渐取消,对于这一点她特别关心:“如果取消公费医疗,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将有怎样的变化?公务员将如何参保?是否会降低现有的医疗待遇?”

    公费医疗将向城镇职工医保并轨  

    一直以来,我国的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游离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实行所谓的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由国家与用人单位包揽职工的医疗费用,为职工健康承担无限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公费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1997年,中央拟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一个主要措施就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并逐步取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至今,全国已有90%左右的省份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  

    随着新一轮医改的启动,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计划三年内实现医保的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现存的仍享受公费医疗政策的人群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并轨。  

    与此同时,由于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随着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只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势必不能满足人们多种医疗需求。因此,新医改方案也提出,“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这也意味着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  

    财政出资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  

    那么实现医保全覆盖后,公务员的医疗保障与百姓的医疗保障有什么异同呢?  

    对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表示: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职工都应该按照统一的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公务员和老百姓的医疗保障是一样的。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公务员在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后,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公务员的医疗补助。而对于企业,国家规定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事实上,我国一直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据记者了解,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险”已成为城镇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主要医保形式。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出现的补充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实际上就是适用于公务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目的在于保障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不下降。  

    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开展的补充医疗保险。这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办的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险起付线与基本医疗规定的“封顶线”相衔接,对部分遭遇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偿,可真正起到分散风险,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的作用。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是由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用以补偿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即为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高额医药费由商业医疗保险承担,但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仍规定有一个给付上限。另一种是由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失能保险”等商业保险,也能为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据了解,国内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早已积极介入了补充医疗保险市场。例如广东省湛江市政府自2007年起就委托人保健康配合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迄今已经覆盖到公务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领域。  

    据中国人保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补充业务部处长李蕴红介绍:“截至2008年末,人保健康受政府委托已承办与政府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到14个省的53个地市,承保人群约2500万;今年1至2月,人保健康新开拓的社保补充大额业务项目有6个,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  

    商业团体医疗保险上市门类多  

    “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对普通商业健康保险空间会有一定的压缩,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层次的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化挑战为机遇。特别是补充医疗保险这一块,对商险公司来说还可以进行很多新尝试。”李蕴红透露道:“目前我们正在设计一些新的保险品种,比如一些有特色的健康护理险种、长期大病险种、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等等,拓展公司在商业团险领域的业务。”  

    据介绍,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团体医疗保险险种,大致可以归类为6种:  

    住院医疗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由保险公司负责住院医疗费用。  

    住院补贴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由保险公司负责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金和按手术等级支付手术津贴。  

    重大疾病保险:因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  

    团体防癌保险:员工因癌症住院,保险公司按日支付住院保险金,按治疗次数给付手术保险金和放疗保险金。  

    补充医疗保险:员工住院医治期间,在社保有关规定范围内发生费用,需要企业和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赔偿。  

    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就医治疗(含门诊和住院)时,由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  

    李蕴红说:“需要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自身财力以及需要进行选择,亦可进行组合投保。如果有的企业参加了社会医疗统筹保险,可以选择补充医疗保险或住院补贴保险加上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有的企业没加入社保,建议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加重大疾病保险或团体防癌保险。”

    专家建议

    人生不同阶段需要不同医疗保障

    考虑不同的保障手段,每个员工在选择自己的保障方案时,还需要考虑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  

    20-30岁:这个阶段开始构建基本保障,起步早、价格低,可选择一定额度的以定期和消费型为主的保险。意外险、以消费型为主的重大疾病保险、少量医疗险和员工医疗福利计划是可以考虑的范畴。  

    30-50岁:这个阶段是工作生活发展重要且责任重大时期,要在解决自身风险转移的同时,更多地规避自身风险对家庭的影响,可考虑保险期间定期和终身相搭配、消费型和储蓄型保险相搭配。选购保险以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教育金和养老金等储蓄型保险和员工医疗福利计划为主。  

    50岁之后:处于退休前夕,选择有生存返还、保单价值高的险种,增强退休后的资金运用灵活性。可以选择带分红功能、可短期缴费、有生存返还的寿险产品或储蓄型医疗保险。  

   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重庆保险专家说,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重庆保险专家说,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尽量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  

    “消费者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专家说,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http://finance.ce.cn/macro/gdxw/200904/24/t20090424_14498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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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拨付第三笔医改资金17.26亿元


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近日拨付第三笔医改资金17.26亿元,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

    财政部数据显示,加上去年年底预拨的35.33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52.59亿元。

    另外,中央财政还拨付3.8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手足口病防治、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的婴幼儿免费筛查所需设备购置。



http://finance.ce.cn/macro/gdxw/200904/24/t20090424_14502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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