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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llingsand

[公知观察] 嫖宿幼女罪? 难道幼女可以卖淫的么? 中国特色法律 官字两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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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14:26
不懂就看看法律再说,嫖宿幼女罪最低刑期5年,强奸最低刑期3年,哪个罚的重?而且按之前几次嫖宿幼女罪的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并于2003年1月17日公布,同年1月24日起施行。《批复》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不认为是犯罪可以不判刑,只罚金。何来“嫖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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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14:26
不懂就看看法律再说,嫖宿幼女罪最低刑期5年,强奸最低刑期3年,哪个罚的重?而且按之前几次嫖宿幼女罪的 ...

“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者自己会承认明知???

如此荒唐的司法解释在愚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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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14:23
呵呵,懂点法行不,还“办案人员将其定性为嫖宿幼女案,欲罚款5000了事”,我国刑法对于嫖宿幼女罪最低刑 ...

“嫖宿幼女案”是说明双方自愿,法律附加条件为“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什么明知 什么不明知 没个客观标准????犯罪者自己会承认明知???

没有罪就连刑法都不沾边,还判什么罪?顶多是罚款。因为有太多官员就是这样逃避惩罚。


看来你才是真正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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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2 18:52
“嫖宿幼女案”是说明双方自愿,法律附加条件为“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 ...

呵呵,不懂法就不要装懂法,你引用的最高法院的这条解释针对的是少年人谈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不认为是犯罪。
而嫖宿虽然也可能是双方自愿,但性质与谈朋友不同,所以嫖宿幼女罪起点就是5年,现在我国已经发生过的几起判罚都是10年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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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2 18:52
“嫖宿幼女案”是说明双方自愿,法律附加条件为“行为人确实不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 ...

无口供靠完整证据链判案怎么算?犯罪份子不承认,如果有其他证据一样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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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19:25
呵呵,不懂法就不要装懂法,你引用的最高法院的这条解释针对的是少年人谈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
        通过)
       法释[20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已于2003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复
相关链接: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田雨)“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23日公布的一个司法解释如是规定。
  这个司法解释名为“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这个批复能够使刑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更加准确、有力的贯彻执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该负责人说,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这类主观性强、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给予从重处罚的原则。
  “长期以来,只要行为人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该负责人指出,刑法的这一规定缺乏“是否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主观要件,这种“客观归罪”的做法,不符合刑法刑罚适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该负责人说,新的司法解释体现了刑罚适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同时还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不知”。对于批复中的“明知”,他解释为“知道或应当知道。”
  “批复”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司法解释的一种,和“解释”、“规定”一起,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从法律条文没看出你说的“你引用的最高法院的这条解释针对的是少年人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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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轮奸是嫖幼,没有大出血是例假!当局公布事件"真相"!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34/64/23/8_1.html

“关于社会上‘轮奸’的说法并不准确。”一位民警解释说。他说,犯罪嫌疑人对女生未满14岁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男子在和这名女生发生关系时,知不知道该女生才12岁,还有对方是否自愿,而且有没有收取钱物,这都涉及到对案件的定性。

  
    “这些嫌疑人都是先后和该女生发生关系的,这不符合刑法中‘轮奸’的定义。”该民警说,“所有的这些还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根据目前我们的调查结果,我们将案件暂时定性为‘涉嫌嫖宿幼女罪’。”

  
    民警也对“轮奸”导致“大出血”的传言予以纠正:“在我们接到报警和侦破的过程中,该女生并未出现什么‘大出血’的情况。”该民警推测,可能是该女生的例假,引起了大家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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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2 22: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 ...

呵呵,自己到网上搜一下,看看以嫖宿幼女罪名义被抓或被判的哪个低于5年了,如果这也叫替他开脱,我只能说这个开脱未免太笨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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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flyworm 发表于 2011-12-2 21:21
无口供靠完整证据链判案怎么算?犯罪份子不承认,如果有其他证据一样能判刑。 ...

你以为法官是公正的?

有钱有权的按法律死一百次了都可以免死,如大贪官都判死缓

无钱无权的如许霆案,柜员机故障多取十五万判无期徒刑,如果不是全国哗然肯定不会改判五年。云南许霆案判无期就不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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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23:40
呵呵,自己到网上搜一下,看看以嫖宿幼女罪名义被抓或被判的哪个低于5年了,如果这也叫替他开脱,我只能 ...

四川在线消息 2008年12月20日,经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未成年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三个月后,受害人何某在其姑妈的陪同下来到天池派出所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牟某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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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23:40
呵呵,自己到网上搜一下,看看以嫖宿幼女罪名义被抓或被判的哪个低于5年了,如果这也叫替他开脱,我只能 ...

杨德会,云南省富源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因涉嫌嫖宿幼女罪,于2009年3月14日被刑拘,因涉嫌强奸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执行逮捕。法院一审判决杨德会无罪后,于2010年3月31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010年5月17日,曲靖中院作出逮捕决定,富源公安局于同日执行逮捕。此案经曲靖中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作出改判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竟被判无罪。宣判杨德会无罪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了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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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3 00:14
四川在线消息 2008年12月20日,经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介绍,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 ...

呵呵,多下点功夫行不行,这个姓卢的最后被判了10年。自己去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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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23:40
呵呵,自己到网上搜一下,看看以嫖宿幼女罪名义被抓或被判的哪个低于5年了,如果这也叫替他开脱,我只能 ...

云南富源县法官涉嫌嫖宿幼女一审被判无罪
2010年05月16日08:55生活新报我要评论(262)

http://news.qq.com/a/20100516/0011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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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现在在这里说啥都没意义,现在新闻已经报道了,看最后的判决结果吧,如果判决结果你觉得不公平,再来理论,现在只是一个小警察说的,他就是说那几个该无罪释放都没有啥意义,这得法官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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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3 00:19
云南富源县法官涉嫌嫖宿幼女一审被判无罪
2010年05月16日08:55生活新报我要评论(262)

搞这些有意义么?到底是一审有效还是二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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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2 23:40
呵呵,自己到网上搜一下,看看以嫖宿幼女罪名义被抓或被判的哪个低于5年了,如果这也叫替他开脱,我只能 ...

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下限为5年,上限可达15年;

奸淫幼女有两个法定刑幅度,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而嫖宿幼女罪只有基本犯,即使情节恶劣,也不能加重处罚。

两者相比,嫖宿幼女罪的刑罚处罚显然过于轻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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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3 00:30
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下限为5年,上限可达15年;

奸淫幼女有两个法定刑幅度,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与 ...

如果讲法律的话,现在就是要证据,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不是嫖宿?你调查过还是什么别的人调查过?
而且奸淫幼女罪10年以上要什么条件才能判?以这个案例来说,即使是按奸淫幼女罪也算不上情节恶劣,所以也不可能判10年以上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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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镇基层法院的判决毫不令人意外,那些地方的法官水平我是亲眼见过的。

刑法强奸罪规定,任何与14岁以下女性发生的性关系一律视为强奸,无所谓自愿不自愿,更没有嫖宿幼女一说。

中国法律本身就够丢人了,这会就不是丢人的问题,根本就是滥用法律,更有造法的嫌疑。上级法院和同级检察院可以立案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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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ddd 发表于 2011-12-3 00:18
呵呵,多下点功夫行不行,这个姓卢的最后被判了10年。自己去搜吧

如果没有媒体披露谁知道?会有二审吗?没有媒体鼓噪民意云南李昌奎案也不会重审。

我只是想说明“嫖宿幼女罪”可以利用法律脱罪,而强奸罪不能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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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sugell 发表于 2011-12-3 13:05
如果没有媒体披露谁知道?会有二审吗?没有媒体鼓噪民意云南李昌奎案也不会重审。

我只是想说明“嫖宿幼 ...

呵呵,按中国法律,即使没有媒体,受害人一样可以要求二审甚至三审,所以这种如果没有意义,反倒是美国今年宣判的那件为了收取黑心钱把6500名无辜少年送进私人监狱的受贿法官案更有意义,案发10年,冤枉显而易见,可家长的联名上诉要求二审被最高法院直接驳回,家长们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不可能不求助于媒体,可没有一家媒体报道此事,最后还是该法院另一名法官因为别的事被联邦调查局抓起来,为了给自己减刑主动检举才把那个受贿的法官抓起来,这时才撤销了那6500个案子的判决,这个害了这么多少年一辈子的法官最后只判了不到20年。
比起中国的众多媒体报道,美国的没有一家媒体报道,你不觉得有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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