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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日暖

李庄:律师揭露罪犯罪行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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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心是做人的根本,做律师正邪不分只是讼棍,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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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博评论 发表于 2012-2-19 23:48
太冤,判得太轻了

来自 清甜绿豆糕 的新浪微博

李庄这种只能被称为钻到钱眼无耻下流的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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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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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天涯-海角:这点我不同意: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做辩护,最后结果是还原事实的真相,不让被告受到不基于事实的审判,如果律师不尊重事实,一味的为被告做减轻罪责的辩护,把事实抛开,这样的律师就成了依法办案的绊脚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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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
实际情节已经变成了,一部分人坑蒙拐骗先富起来,然后养了一帮律师,文人,打手保证自己财富永远领先。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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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看说的这话,还知道什么是有德,什么是缺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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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的人当律师,该抓!看来王立军局长没抓错!顶王立军,鄙视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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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曝其丑恶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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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全世界的律师法都是这样规定的,那样人民可以把律师法称为讼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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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不管是指定还是受聘,都只能维护嫌疑人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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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滔滔1949 发表于 2012-3-1 17:38
“维护嫌疑人的利益不是维护罪恶”——

嫌疑人是否有罪需由法律裁决,律师无权自行裁判,但却有责任依法 ...

维护嫌疑人的正当利益不是维护罪恶.
维护嫌疑人的非正当利益是违法犯罪.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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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浔阳江 发表于 2012-3-1 19:26
这种人从道德上不具备律师的资格?

律师的任务是维护法律.
不揭露罪犯罪行是从行动上默许犯罪不受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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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做辩护,最后结果是还原事实的真相,不让被告受到不基于事实的审判,如果律师不尊重事实,为了利益甚至颠倒黑白,一味的为被告做减轻罪责的辩护,这样的律师就成了依法办案的绊脚石了,必须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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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道理。
但是凡事,一到中国,就更加复杂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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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就这观念,与罪犯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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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要求重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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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剧本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
实际情节已经变成了,一部分人坑蒙拐骗先富起来,然后养了一帮律师,文人,打手保证自己财富永远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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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那位网友说的对,律师应该在事实的基础上替嫌疑人辩护争取轻判,而不是混淆是非,让该受惩罚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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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不公,人人唾骂!现在全民腐败,其实内心还是向善,只是没有人愿意从自己开始遵守法律底线。而很多律师的眼中只有金钱,这就是李庄被抓之后,很多老百姓拍手称快的社会现实。要想好转,每个人先从自己做起,遵守防小人的法律,但前提是,法律是为了99%的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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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他知道某些事实,作为律师,他选择沉默或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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