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军迷互动] 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硬碰硬的领土争夺战(火热更新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90焚战友李天郎病倒
“主人,歇歇吧!这里有赵兄弟哪!”阿史摩乌古斯也劝道,“我把飒赤也葬了,”说到累极心裂而亡的飒赤,阿史摩乌古斯丑怪的面容不住地抽搐,两滴浑浊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落下来。只有来自草原的骑手,才明白良驹的灵性。阿史摩乌古斯侍弄飒赤数月,彼此结下了常人难以理解的深情,对他来说,一匹好马比倾国倾城的女人更可爱,他的眼泪从来不为人的死亡而落,却宁肯献给战马,“好一匹骏马,当真可惜!当真心痛!喏,照您的吩咐,我把飒赤的尾鬃割了下来,做成枪缨……”
李天郎强力扼制住自己,冲赵陵、阿史摩乌古斯两人笑笑,他不敢再说话,担心忍不住喉头翻涌的气血。他扶住大枪,看到上面斑驳的血迹,也看到了阿史摩乌古斯用飒赤尾鬃新束的长缨,飒赤,你将永远和我一起冲锋!
朔风阵阵,吹拂起猎猎长缨,李天郎仿佛又听见飒赤雄浑的嘶鸣……

阿史摩乌古斯根本没有理会远处渐渐走近的高仙芝一干人,自顾将自己的主人扶上马车,他看得出,李天郎是在用最后的力气硬撑,不让自己在部下面前倒下,此时他哪里还有力气骑马。
“赶快回营找医官诊治,”赵陵低声对阿史摩乌古斯说,“这里我来应付。”

万众一心兮,群山可撼!
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

赵陵率先纵声嘶吼,紧接着所有的士卒都放歌高唱。
雄壮激扬的歌声,噼啪燃烧的烈火,热血沸腾的赤目勇士,这就是高仙芝看到的番兵营李部人马。
这样的场景使段秀实、田珍这样最藐视胡人的将领也不由得为之悚然动容。
“李天郎一手锤炼的虎狼之师,名不虚传!”李嗣业叹道,“胡汉奇正之争,可以休矣!”
“此战得胜,李天郎及属下功勋卓著,当可挚蟠龙军旗也!”高仙芝大声说,“诸位当无异议罢?”
没有人能提出什么异议,仅凭西凉团巧夺隘口之功,挚蟠龙军旗就已足矣!
“李天郎呢?”高仙芝冲行礼的赵陵摆摆马鞭。
“回大将军,李都尉被坚冲锋,身先士卒,破阵克敌,堪为我等楷模。然履锋冒刃之时,受创颇重,失血极多,已然支持不住,回营疗伤去了。”
“哦,很重吗?”高仙芝眉头皱了皱,回头对李嗣业说道,“把医官们都叫去,一定要治好李都尉,不管用什么药,都到我大帐里取!”
“告诉你家都尉,本使迟些去看他。”高仙芝重新问赵陵,“折损几何?”
“回使君,本部亡者两百一十八人,伤者两百四十七人,残者六十人。”
“如此惨重!”高仙芝是清楚李天郎的四团人马有多少人的,看来这次惨烈
的大战使李部人马元气大伤,“伤者可好好疗治,残者加倍抚恤,有功者重重赐赏!”
赵陵赶紧谢过,本想告阿史那龙支一状,见高仙芝已经拨转了马头,他只好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折损这么重,李天郎又受伤,其部还能恢复元气么?”李嗣业低声对高仙芝说,“失了这支精兵,当是万分可惜!”
“无妨,没见其军魂尤在,士气仍炙么?”高仙芝微笑道,“只要重新补齐人手,调拨器仗,选调马匹畜力,不出三月,又是一支劲旅!嘿嘿,”高仙芝笑得很开心,“只要李天郎在,那就有这支精兵在,你说呢?”
李嗣业点点头,连称:“大将军说得是,为将者当如李天郎也!”
不过李嗣业不知道的是,高仙芝开心的,不仅仅是得到一支精兵,更是因为找到了扩编军马的捷径。不久远征大食,横扫河中,有了兵力的保障。这才是高仙芝高瞻远瞩的宏图大计。

旃陀罗拔城中心的广场上,堆满了金银财物,络绎不绝的百姓肩扛背驮,将自己积累的家财搬运至此,为的是赎回自己的亲人。精壮的男人死伤殆尽,但朅师这个古老的种族总是要繁衍生息下去。因此,身外之物的财产又算得了什么呢!最不能令朅师人忍受的是这些外来的东方征服者丝毫不考虑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公然践踏劫掠了神圣的朱比特神庙,不仅将之洗劫一空,还破坏了无数圣像和祭坛。如今,他们就在庙里猜拳行酒,歌舞寻乐,庆祝他们的伟大胜利。而高贵的国王、贵族和军神,却被他们捆绑在神庙的石柱上,肆意侮辱取乐。
广场凝聚着仇恨、愤怒,也弥漫着无奈和绝望。
“够了,”高仙芝隐没在黑暗中,轻哼了一声,“叫阿史那龙支那帮人给我滚出来!”左右有人应声传令去了。
“席元庆!”
“在!”
“派人驻守城防要地,宫闱塔楼,不得有误!碰到阿史那龙支的人,统统给我赶出来!”
“遵命!”
“段秀实!岑参!”
“在!”
“清点财物,一并押守!”
“遵命!”
“大将军,边监军那里……”岑参待段秀实转身,有意缓了一步,悄悄问道,“还是老规矩罢?”
虽然看不见,但岑参还是感觉到高仙芝笑了笑,“照老规矩办吧!但是也要留一手,都护府里缺的就是钱帛啊!”
必须承认,朅师是高仙芝征战西域以来,所攻陷的最为富庶的王国。也正因为如此,他的搜刮也最不留情,整个朅师几乎被洗劫一空。不仅弥补了西征的亏空,还狠狠赚了一笔,为今后出击河中奠定了厚实的资财基础。

李天郎真的病倒了。
强健如山的他彻底被伤痛和疾病击垮了,这是他这辈子第三次陷入昏迷。
焦急的部属连求带吓,非要医官妙手回春,立刻让自己的统帅苏醒康复不可。要不是赵陵带着高仙芝一行赶来,阿史摩乌古斯差点生生剐了医官。
“李都尉病情如何?”
“回大将军,”面如土色的医官不停擦汗,闪身躲到高仙芝身边,“依小的行医多年看,李都尉所疾有三:一是此役受创八处,虽未伤及筋骨,但失血过多,引发多年积累之旧伤,故损及元气;二是近来李将军似乎操劳过度,内息微弱,又死力出战,心力已近极限;三是,李将军脾相欠佳,似有心结重重。三疾并发,委实来势凶猛,就是在安西,也需慢慢用药,针石齐上,细细调养,非三天两日能够痊愈……”
“啰里啰嗦说这么多,到底你有没有本事治好李将军?”张达恭不耐烦地说,“大将军就要你一句话!”
“这个,大将军,某家实在不敢打包票!”医官哭丧着脸,眼睛往阿史摩乌古斯一扫,几乎哭出来,“这疗伤之事,一半在药石,一半靠自己,李将军如今的脉象,漂游不定,吾实无把握!”
“没把握要你个医官作甚!”赵陵冷冷地说,“不如宰了喂狗!”
“大、大将军,小的自会尽力!不如这样,”医官舌头都哆嗦起来,“小的回帐细察医典,煎配良药,一有端倪……”
高仙芝漠然止住,淡淡地说:“不用了,你要什么我自会叫人送来,你给我好好看着李都尉,有什么需要,有什么起色,随时禀报!”
“大将军!”医官声调都变了。
“怎么,还有什么?”高仙芝目光一凛,“难道番兵营供差遣的人手还不够,要我再派牙兵么?”
医官彻底委顿下去,“够了……遵命,大将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91昏迷中的思念
满身是血的李天郎在无数马蹄下苦苦挣扎,许多号叫的黑影还残暴地用脚践踏他。“救救我,阿米丽雅!救救我!”痛苦翻滚的李天郎伸出残缺的手臂,拼命呼喊,“救救我!”他每叫一次,便有几条黑色的毒蛇从他嘴巴里窜将出来,终于,他的四肢百骸崩裂了,成千上万的黑蛇从各个缝隙飞溅出来……
啊!阿米丽雅惨叫起来,啊!李郎!李郎!
她浑身大汗,从噩梦中惊醒。
“公主,公主,你怎么了?又做噩梦了?”一边的侍女点亮了铜灯,“公主连着几日做噩梦了,要不要请巫师来驱驱鬼怪?”
阿米丽雅虚弱地摆摆手,在床边坐起,接过侍女递过的水喝了一口,“小公主没有醒吧?”
“哦,没有,睡得好着哪!您放心吧,有我们守着哪!”
“给我掌灯,我要去看看。”
我的雪莲,我的掌上明珠纱米娜。
黑头发和黑眼睛像她父亲一样分明,而挺直的鼻梁、雪白的肌肤则显示了她高贵的小勃律血统。她的舅舅,小勃律国王赫纳利称她是雪苏瓦尔最美丽的雪莲,给她取名纱米娜,意思就是美丽的雪莲。
睡着的小纱米娜就像一簇含苞待放的雪莲花蕊。这孩子很少哭闹,显得非常懂事,虽然才三个多月,但是一颦一笑,已然有其父之风,她的父亲,大唐皇室贵胄,西域雅罗珊,李天郎。
抚摩着女儿娇嫩的脸,眼角含泪的阿米丽雅心中充满母性的骄傲和自豪,任何人都会说这是世上最美丽的花朵。
睡梦中的纱米娜似乎感知到母亲的柔情,小嘴一咧,哼哼一笑。引得周围的侍女和阿米丽雅都惊喜地微笑起来。
佛祖啊,保佑我的女儿吧,也将您的佛光普照到她未曾谋面的父亲身上吧!

“一路可要小心!”赵陵拽住阿史摩乌古斯的马缰,“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误!”
“知道,我一定尽快赶回!”阿史摩乌古斯接过行囊,“哥哥你放心!”
“娘的,阿史那龙支这个狼心狗肺的贼厮鸟,居然怎么也不肯发放过所(通行证)!”赵陵恨恨地说,“这般无耻小人,他倒是巴不得李都尉早些死!”
“不求他!就算拿住我说我脱逃,爷爷我也认了!”阿史摩乌古斯习惯性地龇着牙,“只要把夫人接来,将军一定有救!我走后,这里全靠哥哥照应了!一定要支持到我回来!”
这时杜环从寒风中蓦然冒出,看见抖缰欲行的阿史摩乌古斯,赶紧招手止住,未等赵、阿两人说话,他将一张书状往阿史摩乌古斯手里一塞,一言不发地又消失在兵幕后面。
“是过所!已盖了官印!”赵陵新近学了不少字,认得这是通行安西的过所,没有它,不仅阿史摩乌古斯有擅离军营当斩的危险,阿米丽雅一行要到西域来也是困难重重。“还是杜长史有办法,居然能盖到官印!真不知怎么感谢他好!快收好罢,千万别弄丢了!”
“怕是杜长史借别的什么理由将营司官印拿来私盖的罢,这般仗义,这个文人倒是条汉子!”阿史摩乌古斯将过所小心叠放在衣服内层,“回来请他喝酒!”
“你倒不笨啊!十有八九是这样!杜长史到底是咱西凉团的人啊!”赵陵叹道,“擅盖官印,也是重罪,唉!不多说了,赶紧上路吧!”
“好!”两双手紧紧一握,阿史摩乌古斯拍马出了营门,迅速消失在晨曦中……赵陵恋恋不舍地目送着他远去,心里默默祈祷李天郎能够坚持下去。
昏迷中,人们一次次听到李天郎呼喊阿米丽雅的名字,最了解主人心绪的阿史摩乌古斯再也忍受不住,即使要掉脑袋,也要去小勃律接阿米丽雅回来。看李天郎的病势,赵陵也没了分寸,说不定阿米丽雅回来还真有奇效,那医官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要是万一……回来也好,至少可以见上最后一面!呸呸呸!赵陵连吐口水,晦气!晦气!怎么会这么想!
红色鹖鸟旗和蟠龙军旗一起在营地上空飘扬,上面凝聚着无数大唐戍边将士的英灵,啊,勇士们的英灵啊,保佑我们的雅罗珊吧。不管是回纥萨满,还是契丹巫师,不管是波斯祭祀,还是党项占卜,都在焦急地关注着昏迷中的李天郎。
哥门提斯痛苦地在高仙芝脚下跪倒,请求他饶恕自己的父亲。但这个残忍而不可一世的征服者告诉他,唐人不会就这样砍掉勃特没的脑袋,而是要将他带回遥远的唐王朝首都长安,听凭大唐皇帝的发落。谁都知道此去绝对凶多吉少,可是战败的朅师只有自行吞咽这个苦果,屈辱和无助像火刑一样煎熬着哥门提斯的心,我为什么活下来,为什么我没有像苏西斯一样光荣地死去!
“你父王不在,就由你叔叔素迦代为摄政吧。”高仙芝漫不经心地说。
“可我叔父受了伤……”哥门提斯揪心地抽动一下,朅师人心目中凛然生威的军神素迦,如今却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哦,哦,我忘了他疯了,是吧?”高仙芝似乎刚刚恍然大悟,他环顾左右,大声问道,“是真的疯了吧?不是装的?怎么说疯就疯了?疯子当然不能摄政啦,可是他是军神啊,是亲王啊,嗯,嗯……”高仙芝的神情一惊一乍,幕僚们先是惊讶,接着都会意地暗笑不已,高大将军心境很好,居然还破天荒地寻起了开心。
“这样吧,摄政王还是让他当,你不是王子么,就帮帮他,辅佐他么!是不是?疯子摄政,呵呵,当然需要一个不是疯子的人教导教导啦!指不定朅师还会因此闻名西域呢!”
幕僚诸将们终于忍不住轰然大笑,全然不顾跪着咬牙发抖的哥门提斯。
每次回家看到喃喃自语,时不时癫狂发作的叔叔,哥门提斯都会一个人趴在冰凉的地下号啕大哭。他曾经很想掌控这个国度,成为高高在上的国王,为此不断努力,不惜和自己的亲弟弟苏西斯明争暗斗。但是,如今国家遇难,他却茫然不知所措,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他,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除了一次次的饱尝羞辱。
休整后的唐军开始班师回朝,运送粮草的长行坊重载着无数财宝,所有的胜利者都得到了物质的报偿。神采奕奕的队伍有条不紊地从城中和城外军营中出发汇集在一起,浩浩荡荡地向东行军。歌声飞扬,旌旗招展,上万匹战马的蹄声回荡群山,仿佛春雷滚动。
为自己父王送行的哥门提斯扶着关押勃特没的马车走了一程又一程,西凉团将士骑着各自的青海骢从他身边昂然走过,高挚的红色鹖鸟旗刺痛了哥门提斯的双眼。就是他们,就是他们,就是他们断送了朅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92见到阿米丽雅
        李天郎时而清醒,时而昏迷,每天都让煞费苦心的医官提心吊胆,生怕他一睡不醒。各种好药跟不要钱似的往李天郎嘴里送,但是他的病情一直不能稳定,倒弄得整个马车都是奇奇怪怪的药味。
        当押送的牙兵粗暴地撵走哥门提斯时,医官正掀开布帘倾倒药渣,恍惚间,李天郎目睹了这生离死别的一幕。似曾相识!对,小勃律!小勃律!那里有……
        “阿米丽雅……”医官听见了,而且是不止一次地听见,他看看重陷昏迷的李天郎,不由得叹口气,这阿米丽雅到底是什么药啊!

        “公主!公主!”一名侍女慌张地跑进寝宫,“阿米丽雅公主!”
        正在给女儿喂奶的阿米丽雅不悦地皱皱眉头,她最讨厌有人在这个时候来打搅她和女儿。对她来讲,纱米娜吮吸自己乳汁就是自己将生命交付给她的神圣过程,是母亲和女儿之间珍贵而独享的融合与交流。因此,虽然宫里找了不止一个奶娘,她仍一直坚持自己哺乳。
侍女在纱帐外急急止步,躬身行礼。
        阿米丽雅低声喝道:“慌什么,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是这样,门口的侍卫围住了一个长着夜叉面孔的怪人,那人叫着非要见你不可。侍卫们恐对公主不利,欲擒之,他却用箭射穿了他们的帽子。”
        阿米丽雅浑身一抖,呼吸骤然急促,夜叉,弓箭,天!是阿史摩乌古斯!肯定是他!只可能是李天郎派他来的!绝对是!
        “让他进来!快!”阿米丽雅轻轻拍拍乳房,将乳头从纱米娜翕动的小嘴里拔出来。小家伙显然对此大为不满,哼哼叫着。“叫侍卫们别打了,立刻带他进来!”
        旁边的奶娘接过了孩子,小家伙哼唧了几声。不一会儿,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没等看清是谁,一声沙哑的哭叫就传了过来:“夫人!夫人!小的阿史摩乌古斯,给您送信来了!”
        “夫人啊,快回去吧,主人命在顷刻,时时唤你名字!”阿史摩乌古斯连滚带爬地跪倒在纱帐外,涕泪横流,原本就丑陋污秽的脸因昼夜跋涉变得更加狰狞脱形,令侍女们无不骇然捂鼻掩目,“你要是不回去,怕是再也见不到主人了!”
        “啊,你从哪里赶来的?是从旃陀罗拔么?”阿米丽雅心里猛然一沉,天哪,难道噩梦是真的?“阿史摩乌古斯!李郎到底出什么事了,快快道来!用突厥语说,我听得懂!”侍女们虽然不懂汉语也不懂突厥语,但听得出她们尊贵公主的声音在不可抑制地发抖。
        阿 史摩乌古斯嘴笨口拙,发音又含混,让他用汉话讲自是勉为其难,即使是用母语,也是连比带划。阿米丽雅对战斗的血腥没有兴趣,她不断催促说得汗流浃背的阿史摩乌古斯,只详述李天郎的伤势近况即可。
        此时,侍卫们抬着小勃律国王赫纳利急急赶来了,一进门,看到自己姐姐满脸的泪水、失魂落魄的神情,赫纳利顿时明白了一半。他没有打断两人的谈话,悄悄唤过几个侍女,低声吩咐几句,侍女们和侍卫都躬身行礼退下。
        总算说完了,阿史摩乌古斯也累极瘫倒在地,喉头咕咕乱响,一双熬得通红的三角眼肿成一条缝。“给他拿点吃的喝的。”赫纳利边说边迈动着自己的瘸腿,走向低声啜泣的姐姐,旁边有侍女过来搀扶,搬来坐榻。“是雅罗珊出事了么?”
        阿米丽雅擦干眼泪起身行礼,赫纳利摆手止住,“姐姐总是这么客套,这是在家里呵……”一回到小勃律,阿米丽雅就非常尊重已经是国王的弟弟,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头上的王冠,而是经历过风雨的赫纳利,的的确确成为了小勃律当之无愧的王。他冷静地接受了唐朝的册封,面对骄横跋扈的唐使刘单出奇地恭敬,从而赢得了刘单的信任。并巧妙地借助建归仁军之机奏请到大唐军资粮饷,使战后的小勃律迅速恢复元气,同时接掌兵权,彻底打垮阿悉兰达干的势力;他制订了明亲大唐,暗和吐蕃,结好大食的策略,稳定了全国的局势,成为小勃律真正的统治者。
      对宗主国大唐,赫纳利有比他姐姐更为理智的思考,对其无与伦比的强大和辉煌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景仰与向往。他曾对愤愤不已的阿米丽雅说,大国有其霸王之道,小国也有存亡之术。中华文明璀璨,巍然东方,逆之无所宜,迎之无所害,故不如迎之;大唐武功悍然,雄霸天下,战之不得瓦存,顺之可保自决,故不如顺之。毗邻强国,唯此可依,不如全依,非争一时意气之长短……作为亲人,阿米丽雅对赫纳利的远见卓识感到由衷高兴,她清楚地意识到弟弟是正确的,自己也许真的有些意气用事。因此,为了小勃律,为了弟弟,她宁可人们忘记那昔日光彩逼人的诃黎布失毕。
      在阿史摩乌古斯狼吞虎咽的咀嚼声中,阿米丽雅断断续续将事由简略说了一遍。
      “唉,雅罗珊,雅罗珊,叫我怎么说呢,”赫纳利重重地叹口气,“灭了吉尔吉特,又毁了旃陀罗拔;但却保我性命又施恩于父王,更不用说与姐姐的刻骨情缘了,而且他居然是纱米娜的父亲!唉,这个既是仇人又是恩人又是亲人的家伙啊……”
       阿米丽雅欲言又止,赫纳利埋头摆摆手,“你不用说了,我知道,我知道……”他抬起头,眼中有了泪花,“你的心一直就在他那里,事到如今,吉尔吉特自是留不住你了……”
       猛吃一顿的阿史摩乌古斯肆无忌惮地靠在柱子上鼾声如雷,他实在是太累了,两百多里艰险冰封的山路,他居然五天就赶到了,活活累死了两匹马!
       “走吧,回到他身边去吧!他现在比谁都需要你!”赫纳利轻扶住姐姐抽动的肩头,忍不住看看襁褓中咿呀游戏的纱米娜,“纱米娜不能连见父亲的机会都没有!”
       自己一走,小勃律就会剩下弟弟孤零零的一个人,阿米丽雅心中充满歉疚和自责,夫君和胞弟,都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离开谁都艰难,更别说离开生养自己的故乡了。她感激地拥抱自己善解人意的弟弟,抽泣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别忘了,吉尔吉特是你永远的家乡,随时欢迎你回来!”赫纳利的声音也哽咽了,“我已经叫人准备去了,你和纱米娜需要的所有东西我都要为你们准备好!”门外坚冰闪耀,滴落的水珠晶莹剔透。赫纳利走近摇篮,千般不舍地抱起他一直视若己出的纱米娜,“就是担心路途艰辛而纱米娜还小……”
       “她是雅罗珊的女儿,应当有和她父亲一样坚强的毅力和胆魄,”阿米丽雅说,“佛祖和列祖列宗会保佑我们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93一家团圆
       李天郎随军到达疏勒的时候,身体虚弱到已经不能再往前走。得到高仙芝命令,番兵营李部人马暂时驻扎疏勒军府休整,待李天郎病愈再行东归。而此时,阿米丽雅一行则轻车简从,星夜兼程越过葱岭守捉,往疏勒而来。赫纳利为阿米丽雅母女准备的衣物器具装了整整五大车,加上随行的护卫婢女,足够组成一支庞大的队伍。但心急如焚的阿米丽雅却带着女儿先行于大队,身边只有阿史摩乌古斯、奶娘和三五个卫士。所备车马却是数乘,以便不断更换。为补充畜力,一有机会便向途中商队和驿站重金购马。饶是如此,当阿米丽雅风尘仆仆赶到疏勒时,已是二十余日后了。
       门帘被无声地掀开,屋外的阳光闪涌而进,受到强光刺激的李天郎眼皮翕动几下,却没有睁开。他脸色苍白,形容枯槁,很久没修剪的胡子堆散在他的下巴,粘结着肮脏的药渣和不知道什么食物的残汁。盖在身上的毯子也污秽不堪,整个屋子浸透在刺鼻的药味和腐烂的味道里。
       一声稚嫩的咿呀声就在昏睡的李天郎耳边脆响,这是什么声音?李天郎的耳朵惊耸几下,但依旧没有醒来。脸上有温暖柔软的感觉,还有一股熟悉的味道,非常熟悉,很遥远的、熟悉的味道,犹如千百次在梦境里所感受的。那种惬意,那种温馨与甜蜜……即使是在昏睡中,李天郎的呼吸也均匀起来,嘴角有了笑意。如果这是梦,那就不要醒来。发鬓被什么一扯,咿呀咿呀的声音高了起来,极不情愿从梦中醒来的李天郎皱了皱眉头。
       “李郎……”天啊,一定是做梦,只有心爱的阿米丽雅,才会有如此深情的呼唤,多好的梦啊!“李郎,睁开眼睛……”
       “阿米丽雅……”是你吗?亲爱的妻……是你在呼唤我吗?李天郎的嘴似乎比他迟滞的大脑还要醒得快,紧接着清醒过来的是李天郎的鼻子,他清楚地闻到了如梦如幻的花香。
       “是我,李郎,你的阿米丽雅,还有……”
       李天郎使劲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阿米丽雅泪眼婆娑的脸,模糊而真实。李天郎眨了眨眼,阿米丽雅的脸愈加清晰,真的是她!魂牵梦绕的爱妻!阿米丽雅温柔地抚摩着夫君的消瘦脱形的面庞,激动和心痛的泪水终于滴落下来……
       “你的女儿,李郎,就在你身边,看看她!”李天郎注意到了躺在自己头边的襁褓,里面有个婴儿正瞪圆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看着他,也许天性使然,她居然没被李天郎骇人的面容吓倒,反而手舞足蹈,去挠自己父亲的头发。
       “我的……”李天郎几乎被突如其来的巨大幸福揉碎,他拼命抬手想抚摩自己的血脉,“女儿……”
       “是的,我、女儿、你,我们全家,终于团聚了……”
       “哈哈哈!”一阵狂放的大笑从屋子里爆发出来,屋外的阿史摩乌古斯、赵陵、仆固萨尔、马麟等人面面相觑,那确凿无疑是李天郎的笑声!

       龟兹军城外的河滩上,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中,间或听得一两声断喝。汗水淋漓的高仙芝高高举起自己的鞠杖,扬臂将球飞击出去,被紧勒住转向的战马大张着嘴,涎水洒滴。封常清的鞠杖和刘单的鞠杖为争球猛烈格击,都没有碰到球。飞马疾驰而来的程千里纵马冲撞,健蹄下泥沙飞溅,雕有花纹的球在乱蹄中疯滚而出。李嗣业提杖欲击,却没有高仙芝的马快,马首被高仙芝的特勒青阻顶,只得生生勒住。高仙芝得势不让人,不管李嗣业鞠杖扑面而过,急速补击,球应声入门,左右观球众人齐声喝彩。
       “进三球!此局东队胜!”充当判事记分的旗牌官抹着脸上的汗水,大声呼喝,“各位将军且事歇息,换马再战!”
       高仙芝呵呵大笑,跳下马来,将鞠杖和马缰绳往亲兵手里一扔,一边取水囊一边得意地冲李嗣业道:“如何,连输两局,服也不服?可惜啊,人少了点,没有长安城里那‘百马撵蹄近相映,欢声四合壮士呼’的盛况啊!”
       “罢了!罢了!下一局不打也罢!”李嗣业恼道,顺手打了自己坐骑一掌,“马比不过,击杖也没了准头,今日好生晦气!”
       “李将军气馁也!”封常清笑道,也顾不得擦满脸的汗水,“汝若如此,未战便输三分!”
       “然,此连骑击鞠之戏与挥军作战理同,所谓击鞠之戏者,盖用兵之技。武由是存,义不可舍。李将军万不可灭了自家士气!”气喘吁吁的程千里也道,“不过此次高使君与封二郎二人配合极佳,风回电击,左右驱突,赢之不足为奇!”
       “哼哼,要是李天郎或是野利飞獠在,加上我、刘单、千里,当绝胜!”李嗣业恨声道,“连输两局,气煞我也!”
       众人大笑,意甚欢畅。
       “李天郎现时如何?”高仙芝放下水囊问封常清,“给他的军令拟好了么?”
       “已然可以下地走动,但仍体虚,需缓缓调养……”封常清隔三差五就会得到来自疏勒的军报,每每必言及李天郎,这是高仙芝特地嘱咐的。“估计讨石国之时,难以随军征战了。”
       “嗯……那胡人女子居然有这等本事,区区几日便使李天郎恢复了元气,呵呵,有趣!有趣!”高仙芝淡淡一笑,“那胡女……姓甚来着?”
       “就是小勃律前王苏失利之之女,人称神花公主的阿米丽雅。”刘单曾出使小勃律,自然知晓。
       “是了,”高仙芝负手凝望天际,想了想,“也罢!番兵营有了病愈的贺娄余润,出征当无虞……常清即草拟交于李天郎军令,令其征召人马,按其法操练,以备战用。募兵所需器仗、甲胄、马匹及银子皆由都护府支取。”
       “如此也好,如今李果毅可是胡人眼中如日中天的雅罗珊,声望非一般汉臣所及,由其出面招募,当是恰当至极。”封常清点头应道,心中已开始盘算,“然征募几何,可有限制?是否仍在番兵营制下?望大将军明示!”
       高仙芝摆摆手,“安西养兵之力何人有你封二郎清楚?你且权宜处之,肯定不能少于一营……仍制番兵营下,可与阿史那所部并称左右骑营。”
       “遵命!”
       程千里撇了半天嘴,想说什么,见高仙芝根本没有打算征求他意见的意思,自是牵马走开,佯作未闻。
       “不日大军将再次西征,石国……”高仙芝冷笑道,“那个骑墙的车鼻施贼子早就该死了!”
       诸人现在才注意到,高仙芝目光所向,正是石国踞处。
       纯白黏稠的药汁通过悬挂在半空的漏斗,流淌在李天郎伤痕累累的脊梁上,手握药包的阿米丽雅一边调试着药汁的温度,一边将李天郎身上的药汁细细推抹开来。
       屋子里点上了恬美醉人的檀香,酽酽的香味和着药香,在袅袅的纤细青烟中萦绕。李天郎听得见自己舒缓的心跳,还有阿米丽雅吹气如兰的温柔呼吸。
       看着趴伏在自己面前的李天郎,阿米丽雅欣慰不已,只有在这个时候,自己的男人才完全属于自己,犹如襁褓中的纱米娜,那样娇嫩,那样柔软,那样毫无保留,全无隔阂……纱米娜像她父亲,一样的眼睛,一样的下巴,甚至嘴角挂笑的神情,也是一模一样……
       药汁流过躯体,顺势滴落在身下的铜碗里叮叮作响。阿米丽雅指尖过处,每一寸肌肤都惬意地舒张开来,不仅肌肤,肌肤紧裹的肌肉先是痴迷地抖动,接着彻底松弛下来。那种调和平衡的效用,渗透进李天郎的每个毛孔,融入他精湛的内息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94惬意的草原生活
       听阿米丽雅说,这是传自天竺的神秘疗法,梵文称为“阿输吠陀”。对调理机能,恢复五行平衡有奇效。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反正李天郎知道自己在以惊人的速度复原,哦,也许不仅仅是这稀奇古怪的“阿输吠陀”,还有……
       几声隐约的啼哭,一直紧闭着眼处于半迷离状态的李天郎像被针扎一般骤然睁开眼睛,“是纱米娜,她醒了,也许是饿了!找娘亲呢!你快去!你快去!”
       “你就宽心吧!有奶娘她们一大帮人在呢!别动!”阿米丽雅嗔怪道,“还有一会儿!现在你就知道你女儿!不顾我在这里累得半死!”
       啼哭声大了些,李天郎满脸焦急之色,也不管浑身汁水淋淋,翻身坐了起来,披衣就往外走,“定是饿极,听她哭声!我且去看看!”
       阿米丽雅“哎”了一声,李天郎已走出门去了。现在纱米娜成了李天郎的命根子,身体刚刚有所好转,他便围着女儿打转,左看右看看不够,那眼神是初为人父的男人中罕见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喜欢到骨头里去,真是恨不得将女儿吞到肚里才心安。纱米娜最细微的动作和最轻微的啼哭,都可以将李天郎从老远的地方唤来。
       哭声止了,一会儿嘴里滋滋逗乐的李天郎抱着咿呀哼叫的纱米娜走了进来,小纱米娜吧嗒着嘴,像一只贪吃的小猪,吮吸着李天郎的小指。“我说她是饿了么!”李天郎脸上洋溢着慈祥和疼爱,“快!放下手里的那些家什,先喂饱她罢!”
       看着李天郎小心翼翼地抱着女儿的样子,很难想到他就是威震西域的雅罗珊,抱着婴儿的双手,不知斩杀了多少敌手,令多少人胆寒。而现在,却战战兢兢地抱着个稚嫩的小肉团,想他第一次抱女儿时手足无措,没过一会儿居然汗水都下来了……
       阿米丽雅幸福地笑了,她轻轻接过女儿。纱米娜的汉名叫李雅,是李天郎亲自起的,明人一看便知其意自李、阿夫妇两人。也许我该给他再生个儿子,阿米丽雅想,不,一堆儿子,再添几个女儿……

       “雅罗珊!雅罗珊!”蜂拥而来的胡人将李天郎一行围了起来,不等他下马,已经有很多人伏地对李天郎行捧足之礼,这是胡人最尊贵的礼节。如此盛情令李天郎局促不安,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应对胡人们虔诚热切的敬爱……
       看吧,这就是西域孕育出的人们,他们属于这里,这里无疑也属于他们。等到仆固萨尔和一干长者分开人流时,欢迎的人群才渐渐平息。李天郎赶紧向这些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酋长们行礼,并用胡语表达了尊敬感谢之意。包括仆固萨尔在内的所有胡人先是惊讶,接着都动容地以同样的礼节还礼,这是破例的,在回纥部落中,没有长者向年少者还礼的习俗。
       一位双目炯炯有神的清瘦老者张开双臂,激动地用胡语说着什么。“他说你雅罗珊将是回纥部落最尊贵的客人,他们将视你为兄弟,他们所拥有的一切,也都是你的……”阿米丽雅的声音悄悄地在李天郎耳后响起,李天郎松了口气,心里充满感激,所有的礼节和临时死记的问候胡语,都是阿米丽雅事前教授的,否则,也不会令回纥人如此接纳。
       接下来是醇香的马奶酒、鲜嫩的烤羊、甜美的蜂蜜和飞旋的歌舞。回纥人用最隆重的仪式来欢迎李天郎,刚刚大病初愈的李天郎哪里抵得住这样的热情,不一会儿就喝得酩酊大醉,被仆固萨尔和阿史摩乌古斯扶回了帐房。仆固萨尔的老父亲,先前代为回礼的老酋长仆固王乙将自己的毡帐慷慨地让给了李天郎。清晨,嘹亮的牧歌声中,李天郎醒了过来,他披衣站在毡帐门口,呼吸着沁满浆草清香的鲜凉空气,被眼前的美景所陶醉。万丈霞光中,蜿蜒的河水波光粼粼,在天相接的草原上划出几道圆润的弧线。河岸边碧绿的草地上,百花争艳,红的、白的、黄的花朵漫山遍野,将连绵起伏的葱绿点缀得五彩斑斓。草地上是成群的牛羊,它们或簇拥成洁白的云朵,或流掠成飘动的绾带,星落散布。扬鞭策马的回纥青年嘴里呼喝尖哨,穿行在牲畜群落之间,马蹄过处,引发牛羊们慵懒的叫唤和蠕动。提水生火的大多是服饰艳丽的姑娘,袅袅烟火间,不时隐隐传来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和歌声。宁静的草原因为这些天地间的灵物而显得生机勃勃,世间万象也许原本就该是这样和谐地汇集成一曲动感的悠悠牧歌。
       汪汪低吠声中,两头硕大无比的巨獒霸气十足地驱赶开杂乱的牲畜,雄赳赳地跑了过来,后面是捧着大束草原鲜花的阿米丽雅……幸福的笑容荡漾在阿米丽雅鲜丽红润的脸上,微风拂过,几缕散落在回纥花头巾外的长发飘逸飞舞,草地上的露珠溅湿了她的衣襟,将她丰韵健美的窈窕身影衬得越发楚楚动人。
       “李郎,你醒啦?头疼不疼?吃东西没?”李天郎一时痴了,伸手揽过阿米丽雅的腰,低头亲吻她娇艳的嘴唇,阿米丽雅嘤咛一声,娇羞地推开他,“看你,大清早就没正经!哪里像个大唐皇族!”
       “有你,有纱米娜,什么大唐皇族,我都可以不要!只要有你们,我宁可跟这些胡人兄弟一样,游牧放歌,好生快活!”
       “真的?”阿米丽雅偎依在夫君怀里,几乎被幸福窒息,“我也盼望有那么一天……”
       “呀!纱米娜呢?我的心肝宝贝呢?”李天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叫了起来,“我还没来得及看她呢,你怎么把她抛下一个人去采花了!”
      “现在想起女儿啦!”阿米丽雅嗔怪道,“她早就吃得饱饱的,哥丽和查默干看着她呢!”哥丽和查默干是跟随阿米丽雅从小勃律来的奶娘和侍女,一直负责照顾纱米娜。其他 的小勃律卫士和仆人都奉阿米丽雅之命回返小勃律去了。
       “嗯,我得去看看,昨天光顾喝酒,都没抱抱她,她一定责怪我这当爹的。”
       李天郎抬脚就往旁边帐房去,阿米丽雅笑笑,哼着歌也进帐为李天郎准备早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95文牒到军府
       迎面碰上喜笑颜开的阿史摩乌古斯,端着一个大盆冲“风雷”“电策”啰啰招呼。“什么事这么高兴?端的什么好东西?”李天郎顺口问道。
       “啊,主上,是我挤的羊奶,和些碎肉牛骨,给它们吃的!”未等阿史摩乌古斯放下盆子,“风雷”“电策”便急吼吼地跑过来,立起一人高的庞大身体,呵呵咕噜着要抢食吃,“嘻嘻,慢点!慢点!都有!都有!还好,过去挤奶的本事还没有忘,否则真叫那帮回纥婆娘耻笑,那时节,我阿母教的,说多学些总没坏处,至少不会守着牲口饿肚子……”阿史摩乌古斯开始用突厥语叽里咕噜回忆他母亲的话,脸上溢满甜蜜和神往。李天郎突然发现,阿史摩乌古斯是喜欢笑的,自从进入草原,他的神情就快乐了许多,呵呵,这个浑身都充满仇恨和急躁的怪人居然也有温情脉脉的时候。田园牧歌不管是对什么人,都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不仅是吸引,简直就是融化……

       纱米娜躺在摇篮里咿呀学语,健壮的小脚在襁褓里蹬踏嬉戏,草原的阳光和野花簇拥着如花蕊般娇嫩的她。“乖,别乱动!”阿米丽雅轻轻地将纱笼掩好,草地上的蚊虫可不能伤了她的宝贝。“要是永远这样该多好啊!”
       哥丽和查默干难得玩乐,两人骑着马兴冲冲地跟着阿史摩乌古斯看牧羊套马去了。远处一群点燃艾草驱蚊的回纥牧民边劳作边弹琴歌唱,马奶酒的香味随着风儿飘飘然荡了过来。

                       琵琶长笛曲相和,羌儿胡雏齐唱歌。
                       浑炙犁牛烹野驼,交河美酒金叵罗。
                       三更醉后军中寝,无奈秦山归梦河。

       岑参的这首《酒泉太守席上醉后作》骤然涌现在李天郎脑海,他信口喃喃念出,觉得正是这几日的写照。
       “堂堂雅罗珊将军也会发这些呢喃张狂之语,当真好笑!”阿米丽雅有意揶揄道,“幸亏仆固酋长他们没听到!”
       “呵,那你说我该吟些什么诗来?”一只惊慌的野兔呼啦一声从摇篮旁的草棵里跳将出来,李天郎本能地抓住刀,被阿米丽雅按住。“就是一只兔子,也许是给它的孩子找吃的……嗯,你说该吟什么诗,还记得我们去长安的时候,过玉门关你念的那首么?”兔子咧着三瓣嘴,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是王昌龄王少伯先生的《出塞》!亏你还记得!”李天郎叹道,心里有些沉闷,这才想起此行来的目的,非牧歌畅饮,而是征募兵勇。但是,他实在不忍心打破回纥部落的宁静与安详。血肉横飞的战场和轻歌放牧的草原,自是天壤之别!
       他自己都眷念不已,又有什么权利剥夺回纥人这美好的一切!可是,军令如山啊!
       阿米丽雅顺手拿马鞭在地上写了几个佉卢文,喃喃说:“出塞……该怎么译呢?”
       “早见你在胡杨木片上写这些天书般的文字,记了些什么呢?”李天郎决定暂时将所有的烦恼抛到一边,先好好享受这难得的恬静安详,“就是诗吗?”
       “不全是,”阿米丽雅抿嘴笑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阿史摩乌古斯等三人飞驰而来,李天郎注意到一只被利箭射穿身躯的黄羊,只有阿史摩乌古斯的硬弓,才能将如此健壮的黄羊一箭贯穿。哥丽和查默干虽然汗水腾腾,但显然玩得十分开心,两人边下马还边用小勃律话唧唧喳喳地争执什么。阿米丽雅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裙,笑道:“她们两个在夸你手下这个神箭手呢,还说也许真能射下大雕来!”
       李天郎看见阿史摩乌古斯一张丑脸抖得尽是得意和畅快,不由心里暗笑。这阿史摩乌古斯也知道在女人面前露脸啊,来这里不过十来日,他整个儿都焕发光彩起来。
       “主上,仆固酋长派人来请你回去,说疏勒军府有人送信来了!”
       李天郎心一沉,苦笑起来,到底来了!“回去吧,你看,快乐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阿米丽雅宽慰地抚摩丈夫后背,“不,我们以后还有很多快乐时光。”
  
       放下送来的文牒,李天郎心里突然泛起一种说不出的烦躁和厌倦。他有意慢慢将书信折好,放回封有火漆的信封中,借此平息自己有可能暴露的不耐神态。
作为信使的杜环一直没有抬头,但是看得出,他在仔细聆听李天郎的反应。
       纸张摩挲声停止了,杜环不安地挺挺腰,他似乎察觉到什么,但是李天郎没有发话,他又松腰垂头坐着不动。有些事情,不是非得用眼睛不可的。李天郎的反应,好像没什么异常,但是正如先前封常清担心的,李天郎明显懈怠下来,整个人都变“软”了。这种感觉到底怎么回事,杜环说不清。也许是因为久病初愈,也许是因为近日征召部属十分劳累,也许是因为神花公主回来了……
       “有劳杜长史跑这一趟,真是辛苦了!”李天郎言语和悦,“不知送往凉州的抚恤钱帛物件可一一送到?”大军班师时杜环没有在疏勒多停留,而是直接随高仙芝大军回了龟兹,然后又马不停蹄去了凉州,按李天郎的吩咐办理阵亡将士的抚恤事宜。
       “都按将军吩咐一一分送其家……”杜环从怀里掏出一本账册,蘸着口水翻了翻,“唯有赵二斤、罗星、罗芹三人家属,遍寻不得,想是流亡或是死尽了。”
       “这本是我亲为之事,唉!”李天郎拍拍杜环肩膀,“有劳你了!赵陵这些粗人去办这些事总不叫人放心,只有劳你大驾了!东奔西跑好几十天,累坏了吧?”
       “比起将军阵前被坚冲突,履锋冒刃,阵下还事必躬亲,爱兵如子,小的累些,又算得了什么呢!”杜环抬起头,看见李天郎暖意融融的微笑,“还有,高大将军特令小的将坐骑特勒青给将军送来,说是希望将军早日重返疆场!此外,从凉州随我来的从军儿郎五十七人,一并抵达大营。”
       “五十七个?”李天郎点点头,“都是战殁士卒血亲?”这是西凉团时期留下的规矩,凡战死沙场者,其家皆可遣人继承勋位和军中位置。
       正说间,门外传来马大元的声音,“将军,马大元求见!”
       李天郎赶紧迈步出门,看见几十个汉子在帐外齐齐站立,看见自己出来,呼的一声,一起行礼,居然没有人说话。这群人大的不过二十七八岁,小的也就十七八九岁,但是个个精悍健壮,显是边塞尚武之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8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96大唐军纪
       “西凉子弟从军者一百七十九名,小的经严格甄检,现得健儿八十名,请将军检校。”不用李天郎多费心,这些事马大元一定会做得缜密妥帖。注意到马大元身边站着两个敦实的年轻人,一看眉眼就知道是两兄弟,而且肯定是马大元的儿子。
       “大元,这是……”李天郎知道马大元有三子一女,一下子来了两个儿子,这家里怎么办?
       “犬子马铤、马锏,两人都过甄检,若将军有疑,可立行再检!”马大元说得斩钉截铁。
       “谁会怀疑你徇私呢!”看着马大元空荡荡的袖管,李天郎心如刀割,“男丁皆去,家中唯剩幼子幼女,庄稼田地,全劳结发老妻,如何使得?”
        “将军,我马家男儿,以戎马一生马革裹尸为荣,以老死田间碌碌度日为耻!小儿两人,非我逼迫,都是其二人听得将军募兵,争相而来,我亦无奈!如蒙将军不弃,能跟随在你鞍前马后,效死疆场,大元也就感激不尽了!”马大元没说完,便咳嗽起来,旁边的二子不约而同伸手欲拂其背,被他一瞪,又缩回手去。“某这个不中用的掌教执旗,算是没有白吃军粮!”
        残废的马大元死也不离开军旅,而按大唐军律,他只能回籍返乡。李天郎实在不忍,借着募兵操练之名特为其申领个掌教执旗之职,总算求得个留营的名分。现在他将自己的两个儿子都送来了,除了对李天郎的信任和忠诚,对西凉团的难以割舍,也有深深的痛苦和无奈,他觉得不这么做,对不起保举自己的李天郎,也无法延续马家功勋卓著的名声。自己是废了,只有看儿子的了,可那毕竟是刀尖舔血的日子啊……
        李天郎没有再说什么,他用力拍拍马大元的双肩,无意间又触到那空落的袖管,手形不由一滞……
        “此外还有胡族健儿三百四十一名,正在甄检,明日请将军检校。”
        系在大帐边的骏马仰天嘶叫起来,那是高仙芝送给李天郎的特勒青。此马虽没有飒赤那样灵秀轻盈,但身影威猛高大,健硕有力,也是名贯安西的好马。
       “战马四百二十九匹,陌刀五十口,已先配发……”李天郎木然地听着马大元的禀报,心中蓦然沁出丝丝悲凉,战斗,战斗,无尽的战斗,这些新的战士也许不久就又会血洒大唐西陲。他们真会像高仙芝所说的那样,换来中原又一个太平百年么?
        他们的头脑中,也许没有太多食天子禄,为国效命的高尚节操,他们搏命战斗的目的,更多的是实现自己“觅个封侯”的愿望。但你能说他们什么呢?想想自己吧,为了什么战斗?能为了什么战斗?难道只有通过战斗,才能激发出自己存在的意义么?
        李天郎看看刨蹄抖首的特勒青,也许,我也应该当匹马,只管听主人命令便是,不用想得太多!那个杜环在悄悄观察自己,这个读书人躲躲闪闪,必然得了高仙芝的什么密令……不管他是自愿还是被迫,足见高仙芝用人之刁……
        杜环终于看到李天郎利剑般的目光往己处一闪,他有些慌张,脑子里刚开始寻找说辞,李天郎却迅速恢复了常态,以至于杜环觉得刚才是自己多疑了。不,不是自己看错了,这种压抑紧迫的感觉只有在高仙芝面前才有,如今的李天郎,实在像极了高仙芝。锋芒虽然收敛了很多,但显得更加幽深诡异,更令人捉摸不透……怎么这么倒霉,处处碰上的,不是枭雄就是人杰!
        “充军效命,为天子社稷征战,乃我大唐好男儿之光荣。然千军万马,枪林箭雨,决死搏命,非同儿戏。尔等可知大唐雄师征讨天下,屡战不败,所恃为何?”
       鸦雀无声,诸人皆屏息聆听。
        “为何?”李天郎提高了声调,“何人可作答?误者无罪!”
        “骁勇!”马铤壮着胆子回答。
        李天郎鼓励地冲他点点头,“还有么?”
        “战技!”马锏接着说,声音比马铤大了些。
        “冷酷!”又有人言,声音又大了些。
        “智谋!”“人众!”“威仪!”回答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
        “不!”李天郎扬手止住,大喝一声,“乃军纪也!”他紧接着重声强调,“军纪!”
        全场肃然。
        “军纪!军纪乃军民根本之别!乃善战精兵与乌合之众根本之别!唯尊军纪方可成军,虽水火而无畏前驱,虽深渊而从容身退,令行禁止,万众如一,此乃军之魂也!千万别忘了,你乃大唐雄师一员,必视大唐军纪为天条!时刻牢记,刻骨铭心!”
        马大元带头躬身行礼,“属下自当铭记!”

        热气腾腾的训练场上,是奔驰的战马,是铿锵的脚步,是生龙活虎的呐喊。
        李天郎缓步穿梭在其间,觉得无与伦比的舒畅。
        对于校场上的一切,他样样烂熟于心,箭靶、战马、兵器架、噢噢叫的士卒……都在冲他叫喊,粗野地召唤着他。他每一步都不自觉地跨进战争的节奏里去,他从富有弹性的操场上走过,每根骨骼都不禁在肌肉里嘎嘎作响,动不动就冒出兴奋的大汗。他随便一眼瞟去,视线内的任何一个细小的差错都休想瞒得过他,哪个士卒偷懒没挺直腰,哪个队正的号令有误,哪个箭手弓弦没有调好,哪匹战马的鞍辔松动……他毫不客气地拿鞭子抽打动作迟缓的士卒,呵斥懈怠的旅帅队正,亲自挥舞令旗布阵,甚至自己操刀示范动作。
       那边,是操练橹盾长枪的排矛手;这边,是劈砍木桩的陌刀手;精于骑射的胡族士卒在  练习战阵,熟悉号令;长于步战的汉家士卒在骑马劲驰,鹘腾抛索。
        战将李天郎在较场上精神抖擞,激情万丈。

        三月过去,前来军营应募者络绎不绝,马大元、赵陵、野利飞獠等头领尽择优而募之。如今,李天郎所募番汉士卒已达千人,尽皆能骑善射骁勇彪悍之辈。尽数编为剽野、西凉两材官之团,以及铁鹞、雕翎、飞鹘三轻重骑射之团,五团加散落辎重、工匠之兵,共计一千七百余番汉勇士。这些人作为战士什么都不缺,唯一缺乏的,就是作为一支精兵所必需的军纪和协同作战的技能。为弥补胡人士卒在此方面的缺陷,李天郎和他的西凉团老兵们可谓呕心沥血,想尽各种办法对生性散漫的胡族子弟耳提面命,言传身教。经过好几个月的艰辛努力,总算有了起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打个广告,喜欢这套书的朋友可以去当当网买一套作为纪念哦! 然后今天祝福大家感恩节快乐!!
http://product.dangdang.com/23214267.html#ddclick?act=click&pos=23214267_0_1_q&cat=&key=%CA%A2%CC%C6%C1%EC%CD%C1%D5%F9%B6%E1%D5%BD&qinfo=28_1_48&pinfo=&minfo=&ninfo=&custid=&permid=20121115113647769222697803985631852&ref=http%3A%2F%2Fproduct.dangdang.com%2F23352891.html&rcount=&type=&t=13856192420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9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97爱兵如子但带兵严苛
        与此同时,李天郎也注重发挥胡族轻骑快捷如风、攻掠泼辣的特点,特地教习了急速两翼包抄和与步兵之间的冲击配合。他清楚地认识到,所谓“兵贵神速”,除了轻骑,没有什么能比其更能体现这一用兵精髓的了。心机巧妙的杜环受粟特商队的启发,设计制作了可以快速折叠的帐篷和长行坊驮架,一千七百余人的军马,连同军械粮秣,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的出征准备。在此以前除了靠劫掠补充给养的突厥骑兵,没有人可以做到这点。

        赵陵叉腰站在赤河河岸上,赤裸健美的身躯在炙热的阳光下滋滋发烫,晒得黑黝黝的屁股上还残留着水渍。“快些!快些!别像娘们似的!”他对还在赤河里扑腾的部属大吼,“快点上岸备马!”
        腰间捆着羊皮气囊的雕翎团士卒哗哗地从水里鱼贯而出,手里扯着自己战马的缰绳,同样连着气囊的战马托着甲胄兵器呼哧哧地爬上堤岸。岸上于是又出现了诸色不等的一长溜光屁股,攒动的人头中,既可见党项士卒湿漉漉的髡发、回纥士卒挂满水珠的辫髻,也可见突厥士卒编结整齐的彩色长辫,吐谷浑战士头戴的驩瀍(huān chán)和汉人士卒红抹额。  不远处传来一阵尖厉的欢笑,是一群洗衣取水的女人。有厚脸皮的士卒故意将腰间的羊皮气囊取下,将下身转向那个方向,一边做鬼脸,一边暧昧地“哟呵呵”喊上一嗓子,这立刻招来七嘴八舌的女人笑骂声。汉人士卒一般架不住,急急提了裤子穿上,有慌张的居然拉着裤子摔倒了,溅得污泥满身。“哈哈!”正在穿衣裳的马锏忍不住大笑,河岸上笑声一片,这是艰苦练兵中难得的笑声。
        “天气这么热,这帮家伙巴不得多在水里待会!”赵陵骂道,“就想向小娘们炫耀自己那玩意,穿个衣服动作慢得像婆娘!”骂完他自己也笑了起来。这是全营重建后的第一次渡河操演,到今天为止,新募士卒的教习算是告一段落。“赵陵!怎么这么慢!”一声暴喝吓了赵陵一跳,李天郎和杜环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岸边,“连个哨骑都不派,要是此时遭袭,不是全军覆没么!你有几个脑袋!”
        赵陵变了脸色,讷讷几声,拉下脸冲部属大叫:“贼厮鸟们,还不快点!”
        “带兵不是一日两日,怎的不讲章法!”李天郎声色俱厉,“如非愚不可及即视操演为儿戏,你挑哪样!”
        “卑职知错,请将军责罚属下玩忽军法之过!”自知理亏的赵陵老老实实地拱手谢罪,周围的部属见此更是噤若寒蝉。李都尉爱兵如子但带兵严苛,世人皆知,连对赵陵这样的心腹爱将都毫不留情,赏罚森严,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是为将者,责重任艰,自一日不可懈怠;兵者大事,人命关天,自一刻不可疏忽,切记!”李天郎放缓了口气,扫视左右,士卒们哪还敢嬉笑,个个都在手忙脚乱地穿盔戴甲,捆鞍备马。“剽野团虽是新建,然上下一心,兢兢业业,我与杜长史亲历巡视,此次操演,成绩当属第一,故人人都将获红绫缚肩。西凉、雕翎成军既早,号胡汉劲卒之菁英,当为吾军之中坚,如此表现,羞煞人也!本都尉也为之窘迫不已,这般下去,尔等如何为表率!”
赵陵真正感到羞愧难当,“将军,且唯有这一次,”他红着脸说道,“若再有,将军拿了我脑袋去!下次无论征战抑或操演,雕翎团必争第一!”那新建剽野团的主体乃凤翅、虎贲调来的两队陌刀手,秉承了汉军军纪严整、战法稳健的传统,加之皆习陌刀,常随李天郎左右,俨然有后来居上之势。
        李天郎拍拍赵陵肩膀,语重心长道:“不要为名声所累,不管是享誉安西的神箭手还是威震大漠的射雕者,皆为浮华烟云,战士之本,为将之本,万不可忘!”
        “属下谨记!我……”赵陵汗流浃背。呼啦一声,一件战袍披落在他肩上。
        “快穿好衣服!”李天郎低声说,“你是雕翎团的校尉!”赵陵这才醒悟,自己还衣衫不整,赶紧住嘴穿戴整齐。列队完毕的骑射手们肃然而立,鸦雀无声。
        “诸位连日操练,十分辛苦,本月军饷加倍,现已分发营中,整队回营后自可取得,与上月同,优良者倍于常人。”李天郎说,“好,听你家校尉号令!”
        赵陵抖擞了精神,抖缰大喝道:“四路纵队,常步行军,唱《朔风曲》!”
        烈日下,热汗蒸腾,器仗滚烫,然歌声依旧昂然高亢。

        连日的操劳使李天郎又是十多天没有回家。
        数月艰苦的操练也使新丁们疲惫不堪,也该让他们休整喘息一下了。所以,在分发了当作饷银的布帛钱粮后,士卒们得到了三天的假期。离家近的胡人健儿到头目处取了通行过所,兴冲冲地快马回家探视;家远的汉人士卒则揣了钱帛细软,进疏勒城消遣,只要在点卯前回营也无大碍。
        疏勒城和安西很多城镇一样,满眼望去都是干涩的土黄色。要不是点缀其间的树木和流淌冰山雪水的沟渠,这个城镇真的显得很寂寥。作为沟通西域的咽喉要冲之一,这里曾经爆发过无数次的激战。每次战争都在它那裸黄的城墙上刻下刀箭的深痕,战火毁灭了无数生命。但是,川流不息的商队犹如荒漠里奔腾的溪流,又不断地将疏勒重新滋润,一次次地将她从死亡边缘挽救过来,恢复战前的繁荣和生机。李天郎在此驻军的几个月,是疏勒最为安定的时期。就如统治此地的佉沙王族说的,承上天的福,疏勒土地上已经几十年没有沾染血腥了。因此,休养生息的疏勒日益成为安西最为繁华的瓦市所在地。而对李天郎来说,疏勒是他两次重生的地方,他已经将她视作了家。
        是的,家。
        疏勒城里的那个家如今被阿米丽雅操持得井井有条,正像草原上的牧人们所说的,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温暖的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98胡拉克来访
        还没到家门口,“风雷”和“电策”就一溜小跑冲到木门前边刨门边兴高采烈地汪汪大叫,它们早就闻到熟悉的美食味道了。而李天郎则是先听见了悠扬的牧歌声,他笑了,连后面的阿史摩乌古斯那僵硬的脸上也绽开了几丝笑容。这是回纥女人在做饭等待自己男人回来时唱的歌,阿米丽雅主仆三人学得可真快。
        汪汪的吠叫声使歌声戛然而止,隐隐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接着是碎碎的脚步声,甚至可以听见阿米丽雅的衣裙摩挲声。
        奇怪,不知怎么,此时的听觉灵敏得像兔子。李天郎心里笑骂了自己一句,战马放缓了脚步,但身体却不由自主随着马蹄的节奏一下一下松弛下来,距离家门越近,酥软的感觉越亲切。李天郎下意识挺挺腰,勒住了马,他喜欢这种感觉,家的感觉。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在阿米丽雅带笑的叱骂声中,“风雷”“电策”将女主人拱来拱去,居然撒起了娇。常人要是看到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和两头巨獒钩肩搭背,不是惊掉下巴就是生生吓晕。哥丽和查默干可就没有那个殊荣,每次李天郎回来她们都不敢来开门,查默干还曾被“电策”毫不客气地扑倒过。只有阿史摩乌古斯下马来拉住了它们,哥丽和查默干才赶紧过来递上水和毛巾。
        李天郎轻轻抱抱妻子,“小家伙呢?我的小雅呢?”
        “她倒好得很呢!现在睡了。”阿米丽雅娇嗔地拍拍男人的胸膛,又故意夸张地耸起鼻子闻闻,“看一身脏的,还一股子怪味,不把纱米娜吓得!还不快去洗洗,再换身干净衣服。”
        仿佛天性的感应,屋子里突然传来小李雅哇啊的童声。“看你,把她吵醒了!”阿米丽雅擦擦湿漉漉的手,“没洗好不许进去!”
        “胡说,我的乖女儿是知道她爹回来高兴哩!”李天郎先是假意应允转身,待公主不注意,“嘿”的一声伸手将公主抱起。阿米丽雅一声娇呼,抡起拳头捶打着自己丈夫的肩膀,“放我下来!堂堂朝廷命官,成何体统!这么脏,不许看女儿!”李天郎自是不理,哈哈大笑抱着公主径直往女儿摇篮的屋子里去。
        院子里所有的人都笑了。
        七月的火烧云将天空渲染得嫣红无比。
        整个疏勒城忽然间便柔和起来,甚至那刺眼的黄土也湿湿地酝酿着温存。
        灼热的大地开始沁出西域特有的清凉,白天少人的街道开始渐渐热闹起来,所有的大树下都出现了铺地的毡毯和欢歌笑语的人群。水果、面点和美酒在习习凉风中送出令人馋涎欲滴的脆香,各式各样的乐器和五彩缤纷的衣裙在欢快地跃动。不管在长安还是疏勒,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不管是汉人还是胡人,都在此刻享受着安宁祥和的生活,天下苍生,都是一样。
        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榆树,茂密的树冠像一把大伞,可以将整个小院都覆盖在它的阴影下。查默干正在树下铺毡毯,而阿史摩乌古斯则小心地将纱米娜的摇篮牢牢系在树枝上。小家伙最喜欢这样在空中摇来荡去。阿史摩乌古斯疤痕交错的丑脸上洋溢着少有的温情,带笑的嘴角居然哼着歌。摇篮中的纱米娜一点也不怕他,反而蹬手蹬腿地要抓阿史摩乌古斯垂落下来的那几撮稀稀拉拉的黄胡子。
        这时候,有人敲门。
        “哥丽,看着小主人!”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哥丽应声冲阿史摩乌古斯点点头。阿史摩乌古斯看看被铁链栓好的“风雷”“电策”,冲它们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两犬松弛下来,重新卧地不动。
        “胡拉克欲拜见雅罗珊李将军,烦请通报!”
        阿史摩乌古斯侧身打开门,眯眼一扫,共有三人一车,从车上下来的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以及在眼前的胡拉克,他都曾经见过。另外两个想必是胡拉克的亲随,在一边恭敬地牵着马,腰间的兵刃显得很老实。阿史摩乌古斯狰狞的面目令胡拉克难以忘怀,车上的雪玉儿也是印象深刻,他们都记得这个茹毛饮血、善使硬弓的野蛮人。胡拉克一笑,冲怪眼翻动的阿史摩乌古斯抬抬手,似乎是行礼又似乎不是,“李将军在么?”他说得很大声,院子里只要不是聋子的人都应该听得见。
        “是胡拉克啊,贵客!贵客!请进!请进!正好进来饮上一杯!”李天郎应声走出屋来,扬声回答,“贵客光临,寒舍蓬荜生辉!”
        阿史摩乌古斯习惯性地龇龇牙,闪身让开,和“风雷”“电策”一样用警惕的目光看着胡拉克步入院子。
        “呵,好丰盛啊!看来胡某来得真是时候!看来李将军也是入乡随俗,过起胡人一般的日子了!”胡拉克很熟稔地走到水槽边,捧起冰凉的井水洗了洗脸手,又似乎刚好没有看见李天郎和雪玉儿交错的目光。
        “胡先生今日怎么有空光临寒舍?啊,还带了家眷?前些日可没看见您啊!”
        阿米丽雅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名贯西域的富商,但她早就从李天郎处听说过此人。
胡拉克有些夸张地躬身行礼,“啊,终于见到了小勃律美丽的诃黎布失毕,请接受我最真挚的敬意,你可是西域最荡气回肠的神秘传说啊!”
        “胡先生真会说话,不愧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之人,小小西域,大小诸事,自更不在话下。”阿米丽雅微笑道,“快请坐吧,暑气刚过,还是树阴下清凉。老这么站着客套可不是西域待客的规矩。你们男人倒也罢了,可还有女眷呢!”阿米丽雅友善地冲雪玉儿点头一笑。
        雪玉儿也跟着胡拉克欠了欠身,面巾掩饰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作为女主人的阿米丽雅,仔细注视着对方的一颦一笑,眼中的光晕渐渐暗淡下去。当纱米娜咿呀的童声吸引到她时,闪烁的光晕终于彻底泯灭了。
        “头次造访,不能空手而来,胡某也不例外!”胡拉克哈哈笑道,不待李天郎推辞便道:“寻常之物,谅也入不得雅罗珊的眼,五百匹良驹如何?都是真正的好马,刚从突厥人和大食人手里买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99密谋
       李天郎暗暗心惊,筹建轻骑,非一人两马不可,都护府的官牧尚缺,当然不可能拨调番兵营。如向胡人强征,又实在不合情理,李天郎一直为此烦劳不已。这样一个难题,如今却得来全不费功夫,胡拉克送上门来解决了!自己军中缺马,胡拉克居然这么快就一清二楚,此人在西域之能看来非同小可!
       “那就谢过胡先生了!所谓在商言商,胡先生再三鼎力相助,李某该如何报答才好?同样,一般物件我想也入不得西域第一富商的眼!只是……”李天郎伸手递给胡拉克一块井水镇过的西瓜,“李某身无长物,百思不得何物才能配得上胡先生?”
       “呵呵,李将军言重了!”胡拉克喜笑颜开,“上次在莲香楼那样的事,胡某不会再做了!不瞒将军说,虽是不得已,但胡某仍旧为此内疚非常,生怕陷将军于不利,高使君一旦怪罪下来,不光小的吃亏,还连累将军。唉!唉!将军大人大量,毫不计较,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区区五百匹马算得了什么!”
       胡拉克高兴地啃了口西瓜,擦擦嘴继续说:“前些时候我亲自带商队去了长安,贩些好货买卖,在那里听得天朝大军扫平朅师叛逆,我等喜不自胜,立刻日夜兼程返回安西。路过龟兹得晓雅罗珊负伤,胡某心下焦急,又舍了大队,急急赶回疏勒,没想到将军好得这么快!”
       “有劳先生挂怀了!”李天郎往阿米丽雅一望,阿米丽雅回眸一笑,两人尽在不言中,没注意到雪玉儿酸涩地垂下了眼皮。
       “那些好马,怕是很快就能派上用场了!”胡拉克说,“路过龟兹时,听说王师已开拔讨伐石国车鼻施,而踞碎叶的突骑施人正与大食密谋,意图袭我王师粮草辎重,封使君不几日就会召将军人马北上征伐!”
        “哦,先生好灵通的消息!”李天郎再次吃惊,碎叶有事,驻扎在疏勒的己部人马当然成为最佳的出征选择。这倒不奇怪,可胡拉克的耳目也太灵敏了点,居然比都护府的驿站还快!李天郎再次对这个粟特商人刮目相看!
        “每次战乱之后,百姓必受牵连,所需日用之物自也迫切,在胡某眼里,那可是商机无限!”
        李天郎笑了,天下没有白吃的美餐,胡拉克终于亮出了他的底牌。
        “是啊,要是胡先生的商队紧随大军,一来有个照应,二来也解决了战乱百姓的燃眉之急,这个倒是李某可以办到的。”
        “啊!将军真是某之知音,我们可是想到一块去了!”胡拉克兴奋地伸出手,要和李天郎击掌。李天郎没有犹豫,也伸手一击,两人同时哈哈大笑,交易达成了。
        胡拉克要的,是唐军征服地区的贸易专权,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大买卖!李天郎心知肚明,懒得点破,在西域,和胡拉克这样的豪强交往,没有利益的交换是不可想象的。
     
        “哦!还有一事,涉及将军私人!”胡拉克按捺住内心的喜悦,神神秘秘地说,“将军可有一恩师名为方天敬?”
        李天郎和阿米丽雅皆一震,不知这个胡拉克又要抛出什么鬼主意,他为什么进来的时候不提?
        “是,方天敬乃李某授业恩师,胡先生怎么知晓?难道……”李天郎迅速恢复常态,不露声色地出言询问。
        “非也!非也!也是有缘!胡某西返,在途中救得一小孩。那小孩孤身一人居然敢自赴西域,无奈年纪幼小,体力不支倒在荒漠戈壁之上,要不是我的商队恰巧路过,这个少年早就被狼掏了。”胡拉克说得绘声绘色,“小小年纪,有这胆色,不枉救他一场。待救得他命来,私下细问之,他却说是奉将军恩师方天敬之命,到安西找将军你,这下胡某救得更是值得,如此功劳,本不是胡某的,却偏是胡某得了!你说是不是机缘巧合?”
        “当真如此,天郎倒要先行谢过胡先生了!”李天郎脑子飞快地转动,孩子?一个孩子?有点奇怪。
        “言重!言重!你们汉人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胡拉克虽是商人,这点做人的道理还是懂的。再说,朋友之间哪里有那么多谢的,呵呵,的确是机缘巧合啊。”胡拉克知道自己今天算是满载而归,此前盘算的目的都达到了,因此神情放松了许多,话也越发多起来。“那小子倒是个犟脾气,就跟我说了这么多,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还说幸亏是我救了他的命,他才与我多说两句。不过这也很对我胃口,小子眉清目秀,见识谈吐颇为不凡,不像是寻常人家子弟,要不是李将军的亲友,胡某可真要留住这小子,好好调教调教肯定是一把好手。雪玉儿,你说是吧?”
        一直没有言语的雪玉儿没有想到话题突然扯到自己身上,愣了愣,才慢半拍地说了声“是”。“那小子我暂时放在雪玉儿那里了,平日就在她那里打打杂,混些日子。”胡拉克翘翘的胡子意味深长地扬了起来,行前雪玉儿拼死拼活要跟他一起来,来了却是这般光景,有 趣,有趣。
        “他才没有混日子,两天不到就在莲香楼撂翻了四个小厮,现在俨然成了厨房里打杂的头儿,管得一干杂役老老实实。说是先干一个月活儿来报救命之恩,一时间没有提找寻李将军的事儿,还真说到做到。”雪玉儿娓娓说道,“是个好孩子,姑娘们都喜欢他!”
        “哦,孩子如今在哪里?可否带他来?”李天郎的记忆里浮现出长安方天敬家中的那个青衣小童,如果真是他,方天敬那里肯定出了大事。“不知道这小鬼头说的是真是假,我没轻易带他来,这样,我现在就叫人带他过来。”胡拉克啪啪拍了拍手,门外有人应诺。“带那小鬼过来。”
        “好啦,既然是将军家事,我就不叨扰了,先行告退。”胡拉克眼光搜寻着扔瓜皮的地方,阿米丽雅将盛瓜皮的空铜盘推将过去。雪玉儿又接过端到胡拉克面前,阿米丽雅冲她嫣然一笑。“你的孩子真漂亮,既像你也像她爹。”这是雪玉儿第一次和阿米丽雅说话,“你真幸福。”阿米丽雅温柔地笑了:“谢谢你。”
        “走了,雪玉儿!”胡拉克站起身来抖抖筋骨,“我明天就叫人把五百匹好马送到将军营中。”
        待妖娆的雪玉儿放下车厢的卷帘,阿米丽雅回身对李天郎说:“这位妙人,李郎认识?”李天郎有些尴尬地干咳一声,应声“是”,接着顾左右而言他地说道:
        “那孩子应该是师父家里的那个书童吧,怎么会一个人到西域来?”
        阿米丽雅没再追问,也蹙眉道:“恩师那里,必是出了大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100遗言
        难道真的是出了大事?
        当门口出现那个少年时,李天郎和阿米丽雅同时认出了他,他确实就是方天敬的贴身书童,张淮钜!尽管个头长高了不少,眉宇间也增添了些许沧桑风尘之色,但那敞扉引客、飞石击鸟的灵性依旧清晰可见。
        “淮钜!真是你!出了什么事!”李天郎有些失态地叫道,“快快道来!”
        张淮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放声大哭,李天郎一愣,扬手止住欲前去安抚的阿米丽雅,“这孩子一定憋了很久了,先让他哭个够吧。”哥丽和查默干在一旁见了,都忍不住眼角含泪,心道这孩子肯定受了说不尽的苦,道不完的委屈。
        哭声戛然而止,张淮钜抬手拭泪,哥丽怜爱地递过去湿巾,张淮钜胡乱抹把脸,转又叩首道:“淮钜非哭一场不可,师兄师嫂见笑了!放心,淮钜就哭这一次!”
        “男儿有泪不轻弹,纵情一啕也英雄。”阿米丽雅说,“好孩子,没有人笑话你。”
        “对,淮钜,就凭你万里赴西域,就没有人有资格笑话你!再说,到家了,在亲人面前顾忌那些屁气节作甚!”李天郎拍拍张淮钜的肩膀,将他引到毡毯前坐下,“一路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一定受苦了,来坐下,慢慢说。”
        “师兄,这是师父叫我给你带来的。”李天郎这才注意到张淮钜背后的长条包袱。“是丁桑师傅特地嘱恩师转交给师兄的。”
        显然是兵刃。
        包裹它的布带已经破烂肮脏不堪,当布带除去,撤去牛皮外套时,一把精制的横刀出现在众人面前。仅从它的外观,就知道一定是一把神兵利器。它的刀把连同刀鞘居然都是扎眼的鲜红色,又以金黄色的铜件镶边。这是少有的刀装颜色,很招人注目,那丁桑丝毫不在乎引来别人侧目,自然是对自己的杰作信心十足。如此张狂不羁,只有艺高胆大的刀剑名家敢这么做,丁桑显然毫不客气地傲然自诩。
        “嚓——”出鞘半尺即寒光四射,冷气森森。李天郎忍不住叫声:“好刀!”摇篮中的纱米娜蓦然瞪大了眼睛,哼哼两声,害怕地四处张望。
        晚风吹拂,锋利的刀刃迎风而鸣,“好刀!”李天郎喃喃低语,刷的一声将整把刀都拔了出来,刀身跳跃而出,在手中隐隐颤动,显得劲道弹力十足。似剑似刀,是大唐横刀的典型风格,此刀与倭刀式样的“泼风”刀相比,弧度稍平,却更尖锐顺手,兼顾了劈砍和削刺。丁桑弃熟悉的大食弯刀铸造技法不用,居然采用了唐横刀的式样,其用意是在于直刀劈斩刚猛。
        诸如李天郎等长于双手用刀的好手,在挥刀之速与力道最足时,也是双手抛至向前伸出舒展最甚之时斩中,穿透力最强且切口深阔,即使是重甲对手,也当甲裂骨折。此为弯刀弱项,弯刀多是利用拖割,收势时能顺利将刀回收,不至于卡刃,而战马的冲力足以令拖割的威力有如步兵的砍斩般强悍,极致者如大食弯刀和突厥马刀,故弯刀更适于骑战。
        李天郎曾偶然提起此事,没想到丁桑居然留了意。刀的护格一看便知是日本倭刀风格,刀身上刻有血槽,如卷云飞雪般的刃沸奔腾狂舞,那是天竺镔铁的特性。修长的刀身划出一声冰冷的狞笑,俨然一记高亢短促的喊杀音符。丁桑不愧是炼刀的绝顶高手,整把刀仿佛是一气呵成,浑然无瑕。尤其令人叫绝的是,他不知什么时候取得了李天郎的掌幅臂形,加之从方天敬处听得的使刀要义,这把刀就是为李天郎量身订做,犹如其臂之延伸。所以虽是第一次手持,李天郎仍觉得挥洒自如,顺手异常,宛如相伴数载。其刀茎上是一行篆体铭文,共计十七字:宝刀羽浪长三尺八寸二重七本人之手。
        “恩师……”见字如见人,李天郎的眼前浮现出方天敬的音容笑貌。
        “哇……”纱米娜的哭声乍响,阿米丽雅一边哄孩子,一边喝道:“还不快把刀收起来!杀气吓着孩子了!”
        李天郎赶紧还刀入鞘。
        “淮钜,恩师不会叫你这么一个小孩子单独上路吧?”阿米丽雅哄着啼哭的小李雅,随口问道。
        是啊,方天敬是不会仅仅因为要送来这把宝刀而叫小小的张淮钜冒险西来的。
        “本来还有黄老爹……”张淮钜嘴巴一瘪,马上要哭出来,但立刻又拼命忍住,“路上遇到响马,黄老爹为让我逃脱,自己却……我答应过恩师和黄老爹,一定要找到师兄,我发过誓,哪怕走遍安西也一定要找到你,除非我死在路上。”说到这,张淮钜双目泛光,神情刚毅,现出与之年龄极不相符的老成。
        “这里还有恩师给你的一卷书札,他还特地嘱咐我以后一直跟随你,认真学本事,好好修行。不要去找大师兄郭子仪和二师兄田承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来得及跟我说。”
        “没来得及?”李天郎扔下横刀,接过书札,“恩师可安好?”
        “恩师……”张淮钜语气哽咽,“恩师已于三月十八日仙逝了!”
        “啊!”阿米丽雅惊呼出声。
        “啪啦!”李天郎书卷落地。
        滚落在地的书卷上,是方天敬亲笔所书的狂草:“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落款是:老夫方天敬学张旭之狂草记伯玉之妙句赠爱徒天郎,天宝九载早春。

        方天敬的牌位下,是他的书简,袅袅香烟,在供奉果品前缭绕。
        披麻戴孝的李天郎泪水已干,神情悲切地呆坐一边。方天敬的离去,不仅宣告了他和中原所有关系的终结,也使他感觉到被人铲去根的悲痛与苍凉。现在,什么大唐,什么长安,什么皇族贵胄,忤逆之后,统统没有了意义。反而是安西,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埋骨葱岭……”李天郎低头轻吟,仰头注视方天敬的牌位,“埋骨葱岭……恩师,这就是你说的宿命吧。‘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现在知道文武卓绝的你,为何隐居山野了,你也一定备受宿命的煎熬吧?你笑谈众生,指点乾坤,顺应了宿命……我也能!”埋骨葱岭就埋骨葱岭吧,一个戍边人,一个大唐子弟,埋骨葱岭又有何稀罕!已经有很多人埋葬在这里了!再说,这里难道不是家……
        阿米丽雅端着一盘食物,轻轻地走了进来,“李郎,吃点东西吧。”
        李天郎点点头,伸手取过面饼说:“如果胡拉克所言不虚,我又要带着那些番汉弟兄出征讨贼了。家中诸般琐事,又都全靠你了,照顾好女儿,我一定尽早回来。”
        阿米丽雅将头放在丈夫膝盖上,双臂紧紧搂住他,声音有些发抖:“夫君放心去吧。可要,可要平安回来!我们等你!”

             青年们出外干活,让他们去采集野果;
             去捕捉野马黄羊,让我们欢庆胜利多么快乐!
             让他们骑马去打猎,调驯得烈马性情温和;
             放开猎犬去追捕黄羊,但愿它能把猎物捕获!

        院子里悠然响起了哥丽和查默干的歌声,一听那独特的悠长曲调,就知道还是那首歌唱欢乐、赞美劳作的回纥牧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盛唐领土争夺战》第3部大结局,精彩内容预告:

        随着唐军精锐纵横西域,西域各个小国在大食(阿拉伯)、吐蕃、大唐三大势力的夹缝当中艰难生存,石国之祸使得西域诸国惊慌失措,不少小国暗暗向阿拉伯帝国倾斜。面对石国王子求助,早就蓄谋东进的阿拉伯帝国也有了师出有名的理由,在精心准备后终于对大唐亮剑,东西方两大超级帝国的较量全面拉开,昭武九姓国、大小勃律、吐火罗等中亚诸国卷入战争,主战场在今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塔拉兹(怛罗斯),最终唐军落败,仅千余人得以生还,主帅高仙芝被解除安西四镇节度使之职,李天郎携家人隐居西域不知其踪。四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唐朝由盛转衰,逐渐走向没落……

敬请期待《盛唐领土争夺战》大结局:决战怛罗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盛唐领土争夺战3——连载

1大食策反突骑施
        天宝九载(公元750年),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率军千里奔袭,继续了他山地作战之王的辉煌,一举扫平了朅师国,大唐帝国在西域的势力如日中天,安西大军的铁蹄令整个葱岭东西都为之颤抖,一度在大唐和大食(阿拉伯帝国)之间左右骑墙的河中诸国惶惶不可终日,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朅师国;大食呼罗珊埃米尔(总督)阿布•穆斯里姆(阿布•穆斯里姆(公元700-755年),奴隶出身,后来成为波斯阿拔斯王朝的重要官员。745年,率领约500名宗教志士的他,被该王朝领导伊玛目派遣至呼罗珊(今伊朗北部)地区发起宗教性的推翻倭马亚王朝之革命运动,也顺利于750年获致成功)决定借此机会,与河中诸国结成军事联盟,不惜与大唐一战,以此确立自己在河中地区的霸主地位。
        为投石问路,也为尽早在大唐疆域内打进尽可能多的橛子,大食频频向隶属于安西都护府管辖的胡族诸部派出密使,或利诱,或威逼,竭力拉拢他们兴风作浪,而彪悍的突骑施部则是大食重点策反的对象。   
        大食密使伯克尔微笑着端起那樽美丽的红玛瑙兽首杯,将赤红的酒浆灌进自己的嘴里,他的牙齿咬着杯沿,竭力掩饰着满腔的怒火,暗道:“这头贪婪粗俗的蠢驴,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居然漫天要价!二十万迪尔汗银币!二十万!整个布哈拉汗国一年的税收也没超过二十万迪尔汗!你要付出代价!迟早……”伯克尔很响地咽下酒,让美酒使自己的笑容不再僵硬,“但确实不是现在,”伯克尔在心里对自己说,“先稳住这头张大嘴的疯狗吧,至少让突骑施人的牙齿转向唐人!哼,乌伯达拉赫,看你怎么收场!”
        “二十万迪尔汗!”和伯克尔一起出使突骑施的乌伯达拉赫皱紧了眉头,说道:“那么多!”出身名门的乌伯达拉赫比伯克尔年轻得多,精明干练,极得阿布•穆斯里姆赏识,是整个呼罗珊地区野心勃勃的后起之秀。这次出使突骑施,连横抗击唐人,责任重大,乌伯达拉赫不顾伯克尔的坚决反对,非要偕同前来,虽名挂副使之位,实际经常以独当一面自居。
        唉,伯克尔突然觉得有些沮丧,自己在呼罗珊的日子每况愈下,此前和李天郎交手差点丧命,此事几乎成为呼罗珊的笑柄,霉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那个应受安拉诅咒的唐人,李天郎!我决不会忘记你的名字!愿安拉的复仇之剑,割断你的喉咙!
        “对!一个子儿也不能少!还得一次付清!”那个眼睛鼓得像青蛙似的突骑施叶护(官名)骄横地说,语气听上去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这点钱都拿不出来,那还来谈什么!”他这一吆喝,其余的大小头领一起哗然大笑,显然对这些大食使者非常轻蔑。
        年轻气盛的乌伯达拉赫嘴里低低咒骂一声,还要说什么,伯克尔示意他稳住,转头对突骑施首领毗伽道:“尊敬的大汗,你的威名岂是这区区二十万迪尔汗能够衡量的。只是仓促之间,远道而来的我等实在拿不得那么多的钱币。不如这样,先付十万,大汗即刻起兵。后十万,我以安拉的名义起誓,三月之内一定付清,在此期间,大汗帐下无敌的勇士们所斩获的财物人畜,也一并归大汗,就算做利息罢,这样可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2双方讨价还价
        毗伽可汗浓密的胡子歪了歪,他一直在埋头啃着一只鲜嫩的羊腿,似乎根本没有听大食人在说什么,嗒嗒作响的咀嚼声倒是大得吓人。牙帐里嗡嗡地响起了议论声,突骑施头领们兴奋地交头接耳,那个飞扬跋扈的突骑施叶护也将征询的目光投向上座的大汗。
        伯克尔注意到,摩拳擦掌的大多是与毗伽可汗同族的黑姓突骑施人,而群簇而坐的黄姓突骑施人则满脸木然,显得无动于衷,他们的黄发碧眼委实与黑姓人的黑发黑眼格格不入。黄姓突骑施人历来认为,强大的突骑施汗国本来是由黄姓突骑施部酋长乌质勒、娑葛父子创建,他们的后裔自然有资格继承汗位;但苏禄却属黑姓车鼻施部,苏禄的诸子认为自己更有资格继承汗位,两姓之间的宿仇恩怨,比草原上的羊群还要难以计数。长久以来,精明的唐人一直不遗余力支持黄姓,先后剿灭了黑姓的吐火仙骨咄和尔微特勒,又许之以碎叶水的肥沃土地,黄姓尝到了不少甜头,是不情愿反唐的。再说,他们和黑姓分分合合,双方刀兵相见的时候比和睦共处的时候多得多。要不是允诺事成之后支持其取贺猎城及碎叶水以西的土地,黄姓突骑施人一步也不会踏入黑姓可汗的牙帐。
       “你们开给葛逻禄人的可不是这样的低价,只不过他们将你们赶了出来!”毗伽可汗一边津津有味地吮着手指,一边冒出话来,“别以为我不知道,在这里,嘿嘿,我的耳朵可以听见千里外地鼠的打嗝声。”
       “他们是胆小的人,不是不想要,而是不敢,他们害怕了!害怕他们的唐人主子!”乌伯达拉赫激动地说,“我想伟大苏禄可汗的后代,英雄阿布?木扎依的后裔,应该是展翅高翔、傲气冲天的雄鹰,而不会是葛逻禄人那样的乌鸦吧,卑劣胆怯的乌鸦!只会呱呱乱叫!”
       毗伽可汗翻着眼睛看了看神色谦恭的伯克尔,又看了看神情激昂的乌伯达拉赫,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他顺手将一块羊肉抛给身侧鹰架上的猎鹰,哈哈大笑着说:“雄鹰,雄鹰,你们大食人还记得阿布?木扎依啊,还记得渴水日之战,飒秣建之败啊,要不是这些,你们会求上门来么?哼,一说二十万迪尔汗你们就变了脸色,呵呵,嫌多,心疼了?”毗伽可汗又扫了下座的黄姓族人一眼,“黄姓人想要土地,嘿嘿,很实惠啊,只可惜那些土地原本就不是你们大食的,是唐国那个天可汗早就封给我们的,你们这些奸商,居然拿我们的东西来卖给我们!当我们是傻子么!”
       乌伯达拉赫面红耳赤,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渴水日之战,飒秣建之败,的确是大食难以回避的耻辱。二十多年前,大食呼罗珊总督赛义德统兵攻拔汗那,突骑施最伟大的可汗苏禄率二十万大军驰援,大破之。次年,又在渴塞城再次大败大食军,赛义德尽弃辎重,狼狈西奔,渡乌浒水又被石国、拔汗那兵截击,几乎丧命,史称“渴水日之战”。此后不过九年,突骑施兵攻飒秣建,康王乌勒伽起兵响应,城中大食军困窘危迫,呼罗珊总督朱奈德领兵来救,为突骑施所围,几乎全军覆灭,哈里发沙希木发兵急救,才得以生还,苏禄因之声名大震,大食人给他起了个阿布?木扎依(意即打击者)的绰号。苏禄汗国之武功,突骑施人之骄傲,由此极盛至辉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3大食和突骑施的密谋交易
       见乌伯达拉赫窘态万分,伯克尔颇觉畅快,但是他以识大局自诩,决定先说服突骑施人,于是接口道:“大汗怎么会这么说呢,唐人什么时候将土地封给你们了?可有敕书?就算有敕书,既然是唐人所封,那土地也应是唐人的,只不过让你们牧马放羊而已,随时都可 以收回来,怎么会有既成大汗之地的说法?”
       “呵呵,既然是唐人的,你们大食又凭什么拿来做买卖?”毗伽可汗不屑一顾地撇撇嘴,轻蔑地和黄姓族人对视,黄姓突骑施人已经开始躁动不安,他们有些按捺不住了。“难道你们已将此地视为你大食的囊中之物?呸,想得美,你们朝廷那边闹开了暴动,杀来杀去的,呼罗珊才多少兵?居然还想老鼠吞猫?别说唐人,我的雄鹰们就可以轻易要你们的命!”
       “尊敬的大汗,你完全误会我们的好意了。”这个貌似粗鄙的突厥人看来还真不是省油的灯,伯克尔不得不十分小心,“唐人自苏禄可汗起便挑拨我们的关系,不仅如此,还屡屡设计猜阻黄、黑二姓。此为‘扶弱离强,分而制之’之计,他们千方百计不让你们这些草原上最勇猛的雄鹰翱翔九天,让你们内斗,或者借旁人之手打你们,那些胆小的葛逻禄人就是吃了唐人的贿赂,他们正等着唐人大军前来帮他们,夺取你们的土地,替代你们的位置。”
       伯克尔很满意自己的口才,因为所有的突骑施人都安静下来,开始聆听他的话,连乌伯达拉赫也投来惊讶的目光,“唐人才是最狡猾的奸商,他们用最便宜的敕书,就骗了你们最宝贵的血汗和生命,还不断地侮辱你们,铁定了说你们是不知好歹的蛮夷!而我们大食,都是安拉恭顺的仆人,是可汗真正的朋友,友好的邻居。真心帮助你们、真心支援你们的,只是安拉、使者和礼拜、纳课而谦恭的穆斯林;谁以安拉、使者、穆斯林为盟友,安拉的集团,必是胜利的。我们将谨尊安拉的圣训,依照他神圣的旨意行事。因此,请大汗相信我们,大食是您最忠心的朋友。而对朋友,大食人从来都不吝啬,您说二十万迪尔汗那就二十万好了,别说二十万,要是大汗需要,二百万我们也会毫不犹豫交给朋友您的。至于您说的呼罗珊军马,安拉作证,他们也是随时准备献身圣战的勇士,如果大汗成为大食的朋友,他们也很乐意为大汗效劳,鼎力相助大汗成为碎叶水独一无二的主人!当然,大食也很愿意与大汗隔岸毗邻,互通有无,永结兄弟之好,共抗唐国。大汗是愿意和真诚的大食做邻居和朋友呢,还是愿意让唐人来做你们的主子呢?”
       毗伽可汗拿刀戳戳盘子里的羊肉,“大食想帮我们,使我们成为这块土地的真正主人?”
       “千真万确!二十万迪尔汗只是代表我们盟约的诚意,金钱怎么能买来朋友间的真诚呢?”伯克尔神色愈发谦恭,他知道他的话终于起作用了。
       “你们将在药杀水止步?”毗伽可汗紧盯着伯克尔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再往东就属于我们?你说的话算数么?你有权代表你们的埃米尔、哈里发做这样的承诺?”
       不顾乌伯达拉赫愕然的目光,伯克尔坚定地点了点头。
       “呵呵,好啊,我们突骑施人有一条谚语:灵巧的嘴啊,连着的是最真的心。若不是心里的话啊,嘴说出来就没有用,没有用的嘴啊,就不能长在脑袋上,长着嘴的脑袋啊,就应该身首异处!”毗伽可汗很优雅地将手掌划过脖子,“就应该身首异处!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4毗伽可汗的周全计划
       草原的黄昏非常壮美,伯克尔伸手接着羊皮水囊里滴落的水,开始做礼拜前的“小净”,旁边的乌伯达拉赫和其他随从已经小净完毕,开始高举双手念诵两句基本教义。周围的突骑施人好奇地观望着,不远处大汗牙帐前,毗伽可汗也专注地看着这队大食人。
       “你相信他们吗,大汗?”阿阙叶护问道,一双蛙眼鼓得更大,“要因为他们而开罪唐人么?”
       “可以相信,虽然他们有他们的目的。你没听说山地之王高仙芝正在率兵进军柘折城,讨伐车鼻施人,而北庭的唐人也正厉兵秣马有所异动。如今呼罗珊兵力空虚,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害怕唐人会攻打他们,想让我们拖唐人的后腿。所以,我相信他们,至少,”毗伽可汗斜眼一扫纵马而去的黄姓突骑施人,“比起这些黄姓的家伙来,我更愿意相信他们! 哼,居然想把手伸到碎叶水以西……嘿嘿!做梦!唐人一贯袒护黄姓,也该在这个时候教训教训他们了,唐人也是欺软怕硬的土狗,我们狠揍他一顿,指不定还能换来比大食人更多的好处。不就是写个什么东西客气一番么?要是能一举恢复绢马互市,我们就有可能重新寻回苏禄大汗的辉煌!传令下去,叫贺逻施那杰那帮狼崽子们依计行事!”
       头目们应声离开,毗伽可汗干笑一声,再次将目光移向做礼拜的大食人,他肩膀上的猎鹰突然扑扇着翅膀,发出一声尖锐的长啸……

       毗伽可汗帐下有两万骑兵,加上征发的部落男丁,抄矛控弦之士超过五万。但他也清楚地知道,真正有战斗力,且忠于自己的,就是贺逻施那杰指挥的七千附离(卫士)精骑,尤其是当中的一千射雕者,是突骑施部落最勇猛善战的中坚力量。
       听大食人说,高仙芝率一万安西军马,连同助战的葛逻禄、拔汗那等部共有近两万人,断然不可小觑。他们已经完全围困了柘折城,虽然柘折人并非善类,但要战胜这样一支大军,断然是不可能的,完蛋只是迟早的事。
       那车鼻施王不是一再请和么,光献出的金银财宝就装了几百匹骆驼,呵呵,这些也迟早会落入我毗伽可汗的囊中。而突骑施人要做的,就是袭扰唐人脆弱漫长的辎重运输线,又轻松又有好处。二十万迪尔汗的差事实在是不费吹灰之力,唯一担心的,就是北庭的汉兵来援,但在贺猎城已驻扎了一万守军,再怎样也可阻滞他们,等他们绕道赶到,早就是一片狼藉了。疏勒城里的唐军同样如此,即使无人阻挡,等他们豁出命去穿越葛罗岭和勃达岭交错的吐尔尕特山口,冒着被渴死的危险跋涉茫茫荒漠戈壁,到达这里也需要七天,无论如何赶不上趟了,呵呵。贺逻施那杰指挥的七千附离精骑在席卷了唐人的辎重和缴获后,掉头一个冲锋就可以解决掉那些筋疲力尽的残兵们。如果走拔换城大道,他们就更不用来了,因为那需要多两倍的时间,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漫长行军,等他们气喘如牛地赶来,迎接他们的将是以逸待劳,全部集中的数万突骑施骠骑!呵呵,量唐人也不会这么傻!这样一来,那些骑墙的黄姓人,看到这样的苗头自然会趁火打劫,分一杯羹,如此这般,场面可就热闹了。失去辎重的唐军在集结完毕的五万人马面前,不可能会全身而退。高仙芝再厉害,也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他人困马乏、饥肠辘辘的人马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只有像黄羊一样任突骑施勇士宰割,这个戴着山地之王桂冠的唐人将不得不咽下失败的苦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5突骑施截击一队唐军
       “大汗,我们在渴塞城以东六十里截击了一队唐军,他们一点也没有想到会在离目的地这么近的地方遭到袭击,顷刻间便溃散了,所押运的粮草悉数被我所获。”说话的是处月木昆阙律啜的斛罗达干,他的部落领地在真珠河西边,是突骑施部最接近柘折城的地方。看来,这些性急的狼已经开始发起性来。“从俘获的唐人嘴里得知,三天后,高仙芝将派遣人马押送劫来的柘折城财物折返安西。大汗,好机会啊!发大财的机会啊!”
       “嗯,好极!”毗伽可汗扬起了下巴,惬意地摸着胡子,“你那些狼崽子动作够快呀,是不是怕别人来抢啊,当心噎死!你一开张,高仙芝可就惊动喽,嘿嘿,被惊吓的兔子还是兔子,索性就拉开架势打上一场!”
       “呀!呀!”其他各部的大小头领们舔着嘴唇,急切地叫唤,“大汗你就发令吧!晚了就没我们的份了!”
       “你们抓住的唐人呢?怎么不带来让我瞧瞧?”毗伽可汗拨弄着自己的猎鹰,
       “是不是又被你砍了头?”
       斛罗达干嘿嘿一笑,摸了摸腰间的刀,“大汗啥都知道啊!”

       附离们在欢呼声中开拔了。头顶灰色皮帽的射雕者走在最前面,他们将埋伏在真珠河上游,唐军的必经之路,等待后继的一万轻骑——黄姓和黑姓各占一半,共同发起第一轮攻击。而毗伽可汗本人将率本部全部剩余人马和黄姓叶护阿悉结阙严真一同担任第二轮主攻。来自各部落的人马正陆续从碎叶水流域的四面八方聚拢而来,为迷惑唐人,他们打的都是参加一年一度的“那节木大会”的旗号。毗伽可汗对自己的杰作和声望非常自得,漫山遍野的牛羊和毡帐,和羊群一样多的恭顺子民,都让他感到极为满足。确实可以和唐人分庭抗礼,扬眉吐气一番了!
      可汗在大小头领的簇拥下,负手眺望远去的马队,踌躇满志。紧束油亮长辫的彩带在风中如旗幡般飞舞,在他后面,伯克尔默默数着连绵远去的骑士,嘴边泛出一丝冷冷的诡笑……

       杜环满头大汗地出现在李天郎的大帐中,同行的还有一位一身戎装的少年将军。阿史摩乌古斯将李天郎面前的地图卷了起来,躬身一礼转身离去。
       “李都尉,这位是疏勒守捉使赵崇玭的长子赵淳之,”杜环介绍道,“赵使君嘱他听命于都尉,兼接洽与疏勒军府的诸般事宜。”
       “赵淳之见过李将军,今日能在名震西域的李将军麾下作战,淳之欣喜若狂!”赵淳之道,“家父再三叮嘱,令吾师从将军,多学些本事,好为国效力。”
       只有西域的阳光,才能晒出这样黑红的脸膛,看着眼前朝气蓬勃、英姿矫健的赵淳之,李天郎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小将军当真将门虎子,气宇非凡!今年几岁啦?”
       “回将军,十九!”
       “十九!好,好!正是大丈夫处世立身之时!”李天郎倘然回想起十九岁时的自己,老实说,他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生机勃勃的边塞少年。
       “将军,家父还严令我谨尊将军号令,与众人比,不得有丝毫别异。将军若不弃,在下愿做前锋,陷阵于前,虽死无憾!”赵淳之朗声说道,眉宇间尽显大唐边关男儿本色,李天郎暗地里叫声好。“疏勒军马,未得都护府将令,不得擅动,然在下所募五十健儿,乃本府家奴仆役,其中两人,精熟岭北道路地形,可充向导。以上诸人皆不在疏勒军府之列,请都尉随意差遣!”
       “可曾经历战阵?”
       “曾随父出战三次,但皆为小战,最大的一次是剿杀叛逆莫贺达干残部,斩得三人首级,也算有些阅历。”赵淳之意气飞扬地说,“这次闻得李将军出征,机会难得,可让在下亲历千军万马之大战也!”
       太像了,太像了,太像当初的自己了!就是那少年的轻狂傲气,也丝丝相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6大唐番兵营备战
       “将军所求的战马,家父已尽力拨疏勒私马三百匹,供行军之用!”
       “赵使君想得真周到,待我回来,一定登门拜谢!”李天郎叹道,如此一来,一人两马之数可也!“淳之,你率本队入剽野团,跟随我一起出发罢!”
       “谢都尉!”赵淳之行个礼,几乎手舞足蹈起来,“终于可以随将军出征讨贼,见大阵仗了!”
       “下去准备吧,要什么东西,或有什么不懂的,多问杜长史和剽野团白孝德旅帅,也可以直接问我!”
       “遵命!”少年乐不可支地去了。 “年轻人,唉,怎么说呢?”杜环眼神复杂地自言自语,“到底是年轻人!”
       “我们都年轻过,都经历过!”李天郎打断他的感叹,“辎重器仗粮秣,可都一一分发安置停当?”
       “回将军,八路斥候已先派出,长行坊今早出发,现应抵达八十里外的浩仑屯堡。”杜环道,“各团所需辎重器仗粮秣今日酉时定然安置完毕,请将军放心!”
       “嗯,有劳长史了,亏这几日有你相助,不然非累得我背过气去!”李天郎客气地给杜环递上一杯茶,“自与杜长史初识,转眼已过数年,数年来也算同舟共济、肝胆相照罢,多余的客套话我就不多说了。希望此次出征,一样大获全胜,大家伙都有个奔头!”
       “是,”杜环嘬了口茶,有些迟疑地问道,“封使君的加急军文昨日才到疏勒,将军却早提前两日嘱我等厉兵秣马、准备作战,难道将军早已知军文内容?”
       李天郎笑笑,“草原很广阔平坦,疾风数倍于山岭,自然那风声传得远比中原快,呵呵,这些就不用告知高大将军罢?李某虽重伤初愈,断然不碍征战,我已将近况据实回书封使君,想来不劳杜长史了!”
       手一抖,热热的茶水几乎令杜环茶杯脱手,“不劳杜长史了”。天,难道李天郎明了一切?自己奉令监视他的事,想来李天郎早就洞若观火了。唉,他娘的到底是谁监视谁?杜环苦笑一下,讷讷回一声:“将军哪里话,皆为在下分内之事。”几年交往下来,杜环越来越觉得,李天郎像高仙芝,但是也有很大的不同,但不同在哪里,他也说不清,反正他们似乎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也都知道别人在做什么,唯独在他们视线里的人,却个个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杜环不由自主打个寒噤,顿时觉得既无奈又茫然,能怎么办呢,自己反正都是别人眼里的棋子,能走到哪算哪吧。他端好茶杯偷眼望去,李天郎仰头很粗野地喝茶,甚至把茶叶一起倒进了嘴里……

       整整两天,番兵营都在磨刀霍霍,明日就将发兵,虽时近深夜,兵营仍旧翻腾着烫人的热浪。要不是虞侯们炸雷似的坐喝声,枕戈望战的士卒们不知道还会兴奋到几时。李天郎带着赵淳之、杜环、阿史摩乌古斯巡查各团营地,为明日出征做最后的准备。出营探风的三百二十四名士卒全部按时归队,全营一千八百七十四人全部到齐,无一缺额。这令李天郎非常欣慰,到底是没有白费功夫啊!不过这一千余番汉士卒,新募者占了一多半。且除铁鹞、雕翎两团分由野利飞獠、赵陵两位百战校尉领军无忧外,剽野团白孝德、西凉团马麟皆以旅帅代领校尉之职,飞鹘团仆固萨尔虽亦校尉,然治军才能又不尽如人意,甚至逊于年少老到的马麟。到时候能否在沙场上表现得跟校场上一样好,实在是个未知数。而此次讨击突骑施,是一次艰难的长途快速奔袭,面对的又是人数众多的善战对手,无疑对战士,对马匹,对作为指挥官的李天郎,都是一次生死攸关的艰巨考验。所以,杜环的忧心是可以理解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7倍感失落的马大元
        想当初自己仰慕的先辈李卫公以三千精骑,破突厥十万铁骑,靠的就是“兵贵神速”,穷追猛打,所谓以快制快者也,打得突厥闻风丧胆,吐谷浑亡国灭种,何等威风!如今,后辈李天郎也要重谱这一段辉煌乐章!
        “何人!为何此时还在嘈闹!”赵淳之的喝令声打断了李天郎的思绪,他循声望去,前方马厩还有人影晃动。
        “是都尉么?小的是马大元!”
        “大元,这么晚了,怎的还不安寝,在这里做甚?”阿史摩乌古斯提高了灯笼,李天郎看得清楚,确实是马大元。
       即使灯光非常红晕,马大元的脸色依旧看上去憔悴而灰白,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空荡荡的袖管束在他的腰间,左手有些别扭地拿着一个盛满大麦的瓠子。
        “嘿嘿,睡不着,闲着也是闲着,就承了喂马的活儿,唉唉,反正我现在也是废人一个,明日也不用起早出征……”马大元此时笑起来比哭还难看,“也只能做做这些,不然岂不是成了白吃饭的了。”
        自从新募士卒训练完毕,马大元就彻底清闲下来,整日价在军营里东游西荡。太多的新面孔了,个个看去都是那么眼生,尽管番汉士卒很多都记得这位独臂教头,但让他亲切的还是西凉团,他最多也就能和西凉团的老伙计们唠上两句。似乎昔日能征善战的马家飞枪,突然成了可有可无的人。这令马大元难以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离开了叱咤风云的军旅,作为战士的马大元整个儿都枯萎了。全营为即将到来的大战整装待发,那熟悉的旋律令他热血沸腾,但当他发现自己只能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时,巨大的失落和无奈将他重重地击倒了……
        “怎么能让你来喂马呢!你可是掌教执旗!”李天郎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是却无能为力,“那帮混小子是不是想吃鞭子!阿史摩乌古斯!把马麟给我叫起来!让某家亲自来教他怎么尊敬老功臣!”
        看到李天郎动怒,马大元扔了瓠子叫道:“使不得使不得!是我非要这么做的,怪不得马麟那小子!”
        马厩里的战马打着响鼻,躁动了一番。马大元荦荦轻唤,挨个安抚着受惊的马匹,“当初从军的时候,我就是在侍候马的,还是一把好手呢!今日重操旧业,又有什么,再说,那些愣头青们好多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侍弄好马,就知道往马匹嘴里塞东西,呵呵,连我那两个傻小子也是!奶奶的,傻小子们!”马大元像是自言自语,将自己隐入马厩的阴暗中。“这里很舒服啊,到处是兵马营盘的味道,嗯嗯,很舒服,很舒服……”
        李天郎低声对赵淳之和杜环说:“你们继续巡视,我在这陪大元待一会!”
        杜、赵两人默然行礼去了,走出几步,隐隐可以听见赵淳之好奇的询问声,他一定会问这个半夜饲马的老头到底是何来头,李都尉为什么会对他另眼相看。“阿史摩乌古斯,到那边转转,不可放人过来!”阿史摩乌古斯将手中的灯笼往马厩廊下一插,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慢着,把你那酒囊留下!”阿史摩乌古斯同样一言不发解下酒囊,轻轻放在李天郎身边,随后像猫一般飘了开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11-22 21:30 , Processed in 0.094779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