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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迷互动] 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硬碰硬的领土争夺战(火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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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14李太白不满李林甫
      李天郎叹道:“昨日在鸿胪寺与日人虽未动手,但从身形看日人中不乏高手,其领悟剑道真传的程度,已突飞猛进!弟子臆测,不久日人将为中土武学劲敌!”
      “庐原武直?”方天敬筷子一顿,“他在长安?”见李天郎点头不语,方天敬话锋一转:“中土剑法源远流长,但静心研习的不多,就是有,也成了斐旻公孙之流,实为可叹!想中土之剑初现西周,盛于春秋战国,春秋之剑短,战国之剑长,长短的变化几成倍数,然有长铗之称也!荆楚地区乃长剑发源地,自古就出勇士奇才剑客。荆楚剑长柄长,方有以击为主,以刺为辅的双手剑法,古代高手历尽心血,创出双手剑之格、洗、击、刺四法。格、洗为防守,击、刺是为进攻,精妙无比,扎实堪用。日人学得意犹未尽,而中原却弃之如敝屣!”
      “老夫剑法,承自汉之剑侠王越,自此代代传承,辈辈精进,自前隋才略有小成。父辈中人,多为太宗千人剑士营之中坚,在太宗为秦王时便效命军前,随太宗东征西讨,所向披靡……后为北衙七营精锐,宿卫京师,名震玄武门。”说到这,方天敬端起酒杯叹了口气,低声吟道:“玄武门,玄武门,成也玄武门,败也玄武门……”
      众人似乎都忌讳玄武门,场面一下凝重起来。阿米丽雅见状起身道:“小女子身无长物,今初见至亲长辈,无以为礼,且歌舞一曲,席间助兴如何?”
      李白首先大喜,表示愿吟诗相合。他举箸击碗,朗声歌道: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玉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阿米丽雅略一思索,扬袖飞舞,演出一段龟兹风格的妙舞,以洒脱直白之舞姿,随诗句沉挪跌宕,尽显磅礴风发之气。
      一诗念完,方天敬李天郎齐声叫好。李白鞋都未穿地跳下炕来,居然恭恭敬敬地对阿米丽雅施了一礼,阿米丽雅愕然还礼,李白道:“虽无乐器,小娘子却能击节而舞,尽现吾诗之神,比文字尤胜,太白又得遇一知音也!失态!失态!快哉!快哉!”
      “听太白绝句,似乎愁思重重,有怀才不遇、报国无门之恨。平日价听得你愤世嫉俗、藐视权贵,视官场如粪土,宁可放浪形骸而不肯唯唯入仕。今日看来,太白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方天敬给李白斟酒,“皇帝不是很看重你的文采么?许你翰林供奉,连赏花都一定叫你去,怎么不乘机一展抱负?”
李白苦笑道:“‘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在世人眼里,李某那些微末词句,不过是消遣娱乐之戏耳,唉!不说也罢!我李太白乃堂堂七尺男儿,当如大丈夫精忠报国、操劳社稷,岂可袅袅婷婷,做鱼虾之戏?唉!如今内有高力士权倾宫闱,外有李林甫一手遮天,哪有我等的出头之日!高力士以脱靴之耻记恨于我,顷刻间令我落魄宫掖;李林甫嫉贤妒能,阻塞言路,肆无忌惮!‘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一代文才杜子美,一腔‘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雄心壮志,生生地破碎在李林甫把持的制科考试上,同样下场的,还有元结等诸公!更何况我等!唉!所谓‘骅骝拳 不能食,蹇驴得意鸣春风’!自开元二十二年李林甫拜相,埋没了多少仁人志士,陷害了多少忠臣良将!连名满天下的王忠嗣也……”
“可是为石堡城战败之事?”李天郎这几日也听说了这震惊长安朝野的事件,听得李白说起,不由出言问询,“因战败而责良将,朝廷也太草率!再说,此役由董延光率军前去,就算责罚,也非王使君全责之过啊!”
      “只因战败?没那么简单!”李白冷哼一声,狠狠地干了口酒,“还不是李林甫那厮……”
      “太白兄言过了!李林甫此人嫉贤妒能不假,但也称不得奸诈小人!”方天敬微微笑道,“开元天宝之盛世,当有其一份功劳!”
      “老夫子又在装神弄鬼,今日怎的,处处与李某作对?”李白一把扯住方天敬,不依不饶,“那李林甫口蜜腹剑,用心狠毒,害人无数,大唐人人皆知,只是慑于其淫威,敢怒不敢言而已!最近他向天子进言,以‘寒族无党’之名建议提拔番将担任边疆大吏,还虚情假意让出了自己朔方节度使之位。哼,其真正用心,不过是怕人威胁他宰相之位!以退为进,当真恶毒!”
      方天敬点点头,说道:“自开元以来,张嘉贞、王 、张说、萧蒿、杜暹皆以节度使入知政事,由将入相,由此渐成定例。李林甫以不善汉文之胡人担任节度使,倒真可以做到未雨绸缪啊!即此可见,此公堪称人杰!明皇之大治,历任为相者功不可没!姚崇、卢怀慎造大治之构架;宋璟、苏颋推大治之进程;张嘉贞、源乾曜护大治之格局;张说、源乾曜添大治之内容;李元 、杜暹撑大治之门面;萧嵩、宇文融谱大治之新章;裴光庭、张九龄注大治之活力。若与同朝为相的张九龄相比,九龄更适合做一道学家,而李林甫是继韩非之后真正集法家之大成者。”
      “当今大唐官场,文气过重,所谓饱学之士,只知书斋中闷头学问,于世政丝毫无用!酸儒们动辄搬出圣人教诲,所作所为不切时务,只道合乎圣贤,争执所谓合情合理,却不管是否有违法度,常为成就一己名节而不顾社稷大利,为意气之争党同伐异,贪图近利,而乏高屋建瓴。正因如此,明皇才用鼓吹吏治,坚拒文人乱法的李林甫为相,以期繁华奢侈、浪漫横溢的开元盛世能以法制之规得以长存。”
      “李林甫为相十四年来,不负厚望,凡事勤谨,条理公务,增修纲纪,各有法度,引番邦属国争相仿效。开元以来,授田匮乏,租庸苛重,百姓不堪其苦,弃田逃亡者日众。李林甫审时度势,彻底修改税制和地方杂费之规,使得国库充盈,民负稍轻。而对于安禄山、杨国忠等跋扈权臣,李林甫能因人所宜,以法治之,以术驭之、以势制之,以宰相之位总摄百官,震摄朝廷,成为朝堂不可撼动之巨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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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16阿米丽雅被赞为当世奇女子
        阿米丽雅的绿眼睛闪闪发亮,她轻轻地为方天敬斟上酒,酒液滴落杯间,嘈切清脆,众人皆屏息静听,“更为奇怪的是,这位心如蛇蝎、嫉贤妒能的太子,既然屡次欲置秦王世民于死地,然其阴谋却屡招败绩,致人怀疑其是否自不量力,自寻死路?小女子曾最喜读中土之史,纵观汉史,为弟者玩弄阴谋多强于兄长,有姬发之于姬伯邑考、公子小白之于公子纠、胡亥之于扶苏、杨广之于杨勇为证。概身为嫡长子者,总有‘居安不能思危’之虞,而雄才大略野心勃勃的次弟们却会因一句‘居安思危’而遽然动容。如是观之,当是为弟者纵横朝堂,阴谋权争了。”
        阿米丽雅轻捋额前秀发,突地嫣然一笑,不知道是在笑官史荒唐,还是笑汉家无聊。方天敬叹口气,摇摇头,将酒一饮而尽。李白脸色发白,不由自主也举杯喝酒,杯中却已无酒,于是乎咦了一声,翻了白眼。李天郎目不转睛地看着公主,脸上虽竭力保持平静,但桌下一双拳头却紧紧相握,指甲几乎陷进肉里。
        “正史载世民对于李建成和李元吉,可谓一忍再忍,直至忍无可忍,是忠义孝悌之道德典范,俨然内圣外王。此说也甚可疑。建成身为太子,迟早得承大统。而年老多内宠的高祖,是放手挺之的,且其他小王等二十人,也尽附于嫡长子以求自保,加上齐王元吉,建成可谓得宫中、朝中乃至高祖之力,世民不可谓不惧。盖因居弱势,其纳府幕智士言,隐忍不发,处处示弱退让,留存实力,以求厚积薄发,一击必杀!唉,你们汉人就喜欢搞阴谋,搞阴谋倒也罢了,也算斗智斗勇,输便输了,赢便赢了,非得要极尽粉饰,哪怕欲盖弥彰,也非指鹿为马不可,真是……”
        公主言语一顿,自觉话重,不由得打住,看了李天郎一样,见他眼中满是急切之情,并无责难之意,方才松口气,继续娓娓道:“史书言建成元吉挑衅世民,极尽陷害也疑云重重,小女子只举两例。史载突厥退兵后,高祖命兄弟三人驰射角胜,建成将一匹劣马付于李世民,结果劣马连蹶三次,世民都适时跳离马背,免于遭殃。此事当真可疑:一是世民与建成明争暗斗多时,如何会让李建成为其挑马,又如何会乘上此马?二是建成如何会在父皇面前使出这等拙劣手腕?三是世民久历沙场,骑术高超,如何不识蹶弓劣马?四是即便碍于情面骑上劣马,一蹶即当换骑,如何三蹶?
        “另一桩公案就更为诡异,史称武德九年六月,玄武门之变前不过三两日,建成、元吉招李世民入宫宴饮,谋以鸩毒,结果李世民心中暴痛,吐血数斗。此事捏造之嫌恐怕比上例犹有过之。届时,秦王与太子建成、齐王元吉已然剑拔弩张,冲突频发,如何又有聚宴之理?即便聚宴,李世民又如何敢饮鸿门之酒?更怪异的是,喝了鸩酒又居然不死,难道秦王是大罗金仙,可吐血数斗而无恙?便是这‘吐血数斗’的李世民,两三天后在玄武门前生龙活虎,力挽强弓射杀了长兄李建成!这真是旷古奇闻,小女子看到此处,唯有摇头冷笑,无话可说!”
        “天郎当斟酒一杯,献于此当世奇女子也!”方天敬喟然长叹,“我思虑二十余年的心结,一域外女子却旦夕悟之!天赐此女给你,为师喜甚,无愧先祖在天之灵!”
        “师尊折杀小女子了!小女子唯对官史心存疑虑,朗朗信口开河……”阿米丽雅握紧李天郎准备拿酒壶的手,温柔地看着他,“若非李郎,小女子怎会思得破绽……”李天郎大明宫赴宴,公主便在高府腋刀读史,不经意间详解了这诸多困惑。
        “唉!宫闱之斗,自古有之!兄弟争权,也不稀奇!唯一之别,是为结果,立昏庸之君还是得中兴之主,天下黎民苍生皆仗于此。”方天敬摇头叹道,“建成太子与秦王之争,不过是一山不容二虎,两雄不能并立之必然。此种兄弟之争,由来已久,建成虽颇具才能,而性仁厚,世民则天姿神武,雄心勃勃。无论谁登基君临天下,必有另一方死无葬身之地,双方都骑虎难下,不可有半步退让……要怪也怪上天捉弄,既生建成,何又生世民!兄弟相残之象,在太原起兵时便已初现。秦王历来胸怀大志,折节下士,推财养客,群盗大侠莫不愿效死力。逐鹿中原时,唐之左右两军分由建成世民二人率统,直至最后讨伐王世充时,亦有两人分任两大使命——建成备御强大而屡入寇之突厥,世民则专征黄河流域之割据群雄。
        “武德元年,建成立为储君,以储君之尊,常随父居长安,一切秉命于高祖。而世民则因专征之任,人事上有权宜任用之权。故自渡龙门徇渭北时,世民即收纳英俊以备僚列,远近闻者咸自托焉。谋臣猛将几皆集于世民麾下,及王世充、窦建德已平,世民以此显赫之功,拜为天策上将,位在诸王公之上。陷洛阳后,秦王锐意经营,开文学馆于宫西,延四方文学之士,如房玄龄、杜如晦等十八人,皆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供给珍膳,恩礼优厚,士大夫得预其选者,时人谓之登瀛洲。
        “如此招贤纳士,设天策府、文学馆,闲则共话古今、纵谈天下,俨然君臣气派,夺位之势昭然若揭。建成太子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不时挟朝廷之力重削天策府,将秦王之府僚多辅外官,以剪其羽翼。
        “然秦王策略要高出一筹,他将计就计,让部属佯离长安,不多日复密潜回天策府,示敌以弱,出敌不意。之后他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间收买了东宫要人。尤其是东宫官王 (dié),其人于玄武门之变前一两天,密奏秦王,曰建成太子、齐王元吉见秦王势大,已决然‘以计斩杀之’。秦王李世民遂先发制人,集麾下文臣武将起事;其二则是玄武门总领常何,正是由于常何之反,李世民方能伏兵玄武门,袭杀太子和齐王。此常何于洛阳之战时便追随了秦王李世民,虽曾从建成太子征讨河北,但入长安却是奉李世民之令。建成太子因旧属之故一味对其信赖有加,至死不知常何背叛!唉!识人之误,终为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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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18方天敬赠爱徒神兵利器
        这是一根近一丈长的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结。杆头杆尾一般均直,笔直如切,粗如鸭蛋。李天郎接过一掂,分量远比一般长杆厚重,入掌顺贴,光滑却不溜手。随臂一抖,杆身直震,嗡嗡作响,杆头振动虽不大,持续时间却绵绵持久,显得劲道十足!“好杆!好枪把!”李天郎赞道,“师尊好眼力!”
        “此乃为师亲自栽种,三十三棵优才,不过得此一棵!最后成的,也就三根,此乃最佳一根!”方天敬喃喃道,“天意!天意!机缘!机缘!你要早些晚些,恐怕都无缘得授了!”
李天郎一愣:“什么机缘?师尊之意……”
        “你初来乍到,为师便考较于你,得知你松劲、整劲已具,唯听劲稍逊,假以时日,必将大成,此练大枪之良机也!恰大杆制成,吾毕生武学之精华,也不过月前初就,正忧心无人可承,徒耗老夫一生之精研!汝之归来,正了却老夫心头之愿!”
        李天郎大惊跪倒,他曾听方天敬说过: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乃百兵之王,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也是最难学的;是改朝换代,扫荡乾坤的利器,非刀、棍可比!长坂坡七进七出纵横曹营的赵子龙,就是凭一杆大枪神威难敌,位居西蜀五虎将之首!可想而知枪法之威!恩师已将泼风刀法倾囊相授,使李天郎终身受用,如今又欲付以镇门之枪法,等于是将衣钵正式传授于他!李天郎如何不惊!
        方天敬展颜一笑:“吾之太极枪法,虽沿自汉代先辈,但也是为师数十年苦心凝聚之作。作为一武者,莫不希望自己之绝学能效命疆场,得以发扬光大,传承后世。吾老矣,有心无力,既无子嗣,也无至亲,再不相授,恐怕……嘿嘿,罢了,不管怎的,此子龙十三枪枪法,注定要交付与你了!也算为师让你多一自保之技!”
        李天郎再次叩首,接过了这沉甸甸的嘱托。师徒二人来到后院,那开门小童已捧个锦盒在那里相候。那锦盒分明是丁桑托转方天敬之物,本不知是什么,但今日听得师父一说大枪,李天郎便猜到八九分。
        没错!是大枪的枪头!
       “说你有缘,真非诳语!丁桑用得天竺镔铁,花费多时才制得此物!偏又差你送来,你说是不是机缘巧合?”方天敬打开锦盒,里面果然是乌沉沉一个枪头!只见枪头上暗花绽放,却非镂刻而是浑然天成,锋利的边刃寒光四射,六把倒齿钢钩隐没在白色长缨中,尖锐的枪尖就像方天敬细眯的眼睛,森然聚焦着所有的神韵。
        好一把神兵利器!
        方天敬满意地点点头,一边往枪杆上装枪头,一边说道:“你在安西军中,所用可是马槊?有何感受?”
        “矛、槊兵器,均是势大力沉之长兵,其杆为硬木所制,甚至有大力者以金属为杆。冲锋陷阵时,挺立直戳,以长以重为胜!骑战陷阵时,易击坚而断,尤其是遇西域胡人常用之大斧狼牙棒,相击时常震手飞脱,留得空门,只得拔刀奋击,贴身死战!”临敌经验,李天郎可是所知甚广,“因而安西军中悍将如李嗣业田珍等,皆以陌刀迎敌,重过矛槊,又轻于斧棒,威力奇大!”
        “诚然如斯!两马相交,都使硬兵器,硬碰硬,谁重自然谁胜。几十斤的狼牙棒、开山斧借着马力,横扫过来,万不可硬架,如若硬架,铁矛都要打弯,两臂立时就得骨折!这些看似威风的刚猛兵器,和吾之枪法比,不过雕虫小技耳!”方天敬一弹枪尖,说道,“硬兵器,一是震手,二是有空门,乃对阵大忌!那乱世英雄单雄信使得好马槊,打得高祖永不释怀,一定要杀单大哥,李世绩以身家性命相保都救不下来。单大哥的马槊一定是势大力沉的,一但没打上、回不了手,就被尉迟恭冲进空门,夺槊而擒,易如反掌!而白蜡杆之大枪,弹性灵动,善于卸敌劲道,借力打力,回势反击。只要使枪之人心神合一,凝根劲于枪上,即赋大枪天来之神也!一条枪舞动起来,如巨蟒缠树,前后左右,攻防兼备,硬进硬退,枪头到处,沾着就死、碰着就亡,无人堪与匹敌!”
        枪头装好了,方天敬手腕一翻,杆身急颤,长缨中钢钩铿然,不怒而威!
        “不错,名家手笔,名不虚传!枪、杆之合天衣无缝!对得起神兵之称!”方天敬深吸一口气,说道,“天郎看好了!十三式招数虽然不多,但个中精髓,却也非招式!唉!为师今日使得,日后怕是再也舞不得了!看好!”
        一枪在手,方天敬立时神采飞扬,虬须奋张,如天神下凡般威风凛凛,霸气十足!哪里还有半分龙钟老态!李天郎明白,这可能是年逾八十的方天敬最后一次挥枪习武了,确实空前绝后,当下不敢懈怠,凝神关注。
        分量不轻的大枪在方天敬手里仿佛活了一般,时而盘旋狂舞,时而朵朵枪花,如猛虎下山,如蛟龙出海,当真是静如处子,动若脱兔,指哪打哪,弯直随意,进退由主。枪仿佛是方天敬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枪人合一,枪之感觉即人之感觉,枪尖如指尖,择情而动,攻守兼备,是为惊天神技也!
        李天郎已称得高手,如今见这太极枪法,也不禁目瞪口呆,心驰神往,整个人早已沉迷其中,手臂腰肢不由自主随枪而动。
        突闻方天敬一声轻吁,手中长枪化作一道飞虹直刺向一簇红梅!其势如流星闪电,破空嘶然,但那梅枝却丝毫不颤。李天郎看得明白,大枪在花丛中一点,又缩手飞回,枪尖上赫然多出一朵红梅花!未等他“好”字出口,大枪半路一弯,呜地阴风扫过,绯红炸飞,落英缤纷,千万朵花瓣如雨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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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19恩师悉数传授枪法
       方天敬屏息收势,挺枪矗立,任由红花纷落。
       这时李天郎憋了半天的“好”字才算出了口!
       “嘿嘿!老将银枪挑飞雪,六尺白蟒映红花!妙极!妙极!”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的李白斜倚柴门,鼓掌大呼,“方老夫子压箱底的本事原来在这里!原以为只会些白打搏击之技,没想到耍起大枪来不逊惊世之赵子龙也!”
       “太白到底醒了!”方天敬一杵长枪,呵呵一笑,“醒来就饶舌不已,也不嫌嘴疲!先去洗漱罢!”
       “放心!放心!某家不会偷学的!”李白拉拉皱巴巴的衣裳,“嘿嘿!想学你也不会教的!方才看个半天也没看出所以然来!罢了!罢了!”说罢摇头晃脑地自去洗漱了。
       看着李白摇摇晃晃的背影,方天敬笑着摇摇头,回首问道:“天郎可看出什么奥妙?”
       “师尊枪法,当真简便实用,先后不过十三式,招招都如行云流水,平实之中,暗藏无穷变化。枪花朵朵,看似花哨,实则杀机重重!师尊以内力驱使弹力至白蜡杆,活了大枪,确实虚虚实实攻防兼备……”李天郎躬身答道,“但其中奥妙,天郎愚钝,一时还未明了!十三式,也不曾记得多少!”
       方天敬挺枪大笑:“哈哈!还算不错!为师舞将一遍你便悟到三分!”笑罢面容一肃,说道:“说是十三式,其实十三只是个虚数,枪法唯拦、拿、扎三式而已,其余诸式,皆可由其演化而来。吾之枪法,难就难在这拦、拿、扎三招,三招不可截然分开,随便一枪出去,拦、拿、扎三式俱备,方可称得上太极枪法!你再细看!”
       方天敬将刚才所演各式,一一慢慢使来,李天郎目不转睛,凝神细看,他知道,任何招数都是可有可无的,临敌对阵哪有那么多现成的招数可以用,更无以招破招之说,关键是融汇变通,举一反三!
       再耍得一回,方天敬微微气喘,他停枪深吸一口气,自嘲道:“一把老骨头,两臂硬耍枪!罢了!为师心意已尽,剩下的看你造化了!”说完将大枪往李天郎手里一扔,“你开始吧!从大枪桩练起!呵呵,还记得在日本为师时常叫你抖铁链甩大杆么!想想什么叫使腰腿之力,什么叫阴阳开合,什么叫大松大软!”
李天郎提一口气,捏了捏温热的枪杆,为什么枪杆是温热的,他也不知道!就觉得它是温热的,犹如灌注了神秘的生命。“起!”他一声断喝,端一个起势,一手抓住枪把末端,轻舒猿臂,将那丈长的大枪,平平地端了起来!
       “白蜡杆之神奇,在于其韧性,存得住内家力道,又引得外家力道,此所谓内家阴阳精髓也!这大枪桩乃是枪法之根基,始于阴阳之理也!”阿米丽雅给老头端来了一条胡床,方天敬舒服地坐下,兀自滔滔不绝:“大枪桩练的是人枪合一,死力气是端不了多久的。此大枪杆子长丈余,没点力枪头都抬不起来,但这力可不是手上之力,手臂之力再大都不够,只能使腰腿之力,手得松软了,听到了杆子的内生之力才抬得动这杆大枪!”方天敬又惬意地饮了一口阿米丽雅端上来的热茶,继续说道:“只有把人体的阴阳运开了,和枪的阴阳一体了,才支撑得半个时辰以上,那才算是会家子!”
       阿米丽雅手捧茶盘,看见李天郎全身关节似乎都在微微颤抖,平直伸出的长枪沿着枪杆越抖越凶,坠有白色枪缨的枪头连同六根倒齿钢钩嗒嗒细响。这是什么厉害的武艺?她看不太明白,但她知道,这绝对不是练杂耍!
       “不错!有那么点意思!十几年前的老底子没有白打!”方天敬用杯盖一划茶面的碎渣,眼中颇有赞许之色,“大枪乃百兵之首,但无论何种兵器,都要看使用之人造诣如何!大枪同样如此!关键是人枪合一,神到枪至!沙场对阵,敌手兵器万千,招法各异,一枪即可破之!对斧、棒、锤等势大力沉之兵,以枪头硬架,枪杆一弯,敌劲顿缓,手无震感,来犯兵器劲道也立卸。白蜡杆存得住力道,一弯之下,反击更甚!只要枪把一转,枪头就直绷出去,打个正着!所谓借力打力,其势威猛无比,远胜来袭之兵!其中奥妙,无非这力道一半是敌手自己的。太极功夫的奥妙就在于此,攻防一家,防就是攻,攻也是防,一个式得兼两动。”
       “嘿嘿,大枪防守自好,进攻也是一招破敌,毫不含糊。一枪扎出去,万朵梅花,枪花朵朵,朵朵致命,不知该挡哪个。此时若要挡,那白蜡杆却是软的,硬挡正好被借上力,才挡出去,那边枪把一转,枪头马上又从另一方打将回来,力还更大了,这里面的功劳还是敌一半我一半!棍怕点头枪怕圆,说的就是大枪一旦抖起来,枪头乱摆,神仙都难防,此谓大枪之神韵也!”
        注意到方天敬疲惫的神色,体贴人意的阿米丽雅又给老人披上了一件大衣。方天敬冲她点点头,却没有叫李天郎停下的意思,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枪法悉数传授,因为——没有时间了!他真的老了!太老了!他已经听到了生命终结的低沉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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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议安西目前之情势

        “我当是什么神技,却是拿个木杆干抖!”李白嘴里嚼着早餐,发髻散乱也自不顾,“方老夫子,你就是这般教徒弟的?”
        方天敬哑然一笑,没有理会他。李白讨个没趣:“罢了!酒也喝了,饭也吃了!该说的话也说了,叨扰多时,太白告辞!”见两人都对他不理不睬,李白连连叹气,“真是人心不古,连个礼数都没有了!”
        阿米丽雅笑道:“先生怎的如此小肚鸡肠!天郎师徒练功关键,你却故意聒噪不已,捣乱是么?待小女子陪你可好?你看这梅花姹紫嫣红,先生难道诗兴不发?小女子不才,和诗仙对上一对如何?”
“还是小娘子心好!这二武痴,不提也罢!”李白整整衣冠,正色道,“今日我还要急返长安,倒真没那个诗兴,小娘子别见怪!”他扬声冲方天敬道:“老夫子,你可知你那徒儿不日也将重返安西?听传言,高仙芝一回去,安西就会烽烟四起,没有宁日了!”
        “哦?又要和谁开战?”方天敬眉头一皱,“吐蕃还是大食?”
        “朝廷接连收到西域诸国之求援奏疏,我们的李宰相也极力主张开边安西……啊!”李白被呼地立起的巨獒吓了一跳,咕哝了一句“畜生”赶紧跳开,接着说:“估计是因黑白大食内战不休,朝廷认为正是出兵良机!嘿嘿!刚刚得封安西节度使的高仙芝恐怕也是急着打一仗,好给天子邀功吧!”
方天敬点点头,若有所思。阿米丽雅也神色黯然,就要回安西了,但回去以后却是更多的征战……
        “天郎,你且住,可真有此事?”方天敬说道,“暂休息片刻,给为师说说!”
        李天郎一顿脚步,将枪把末端一扯,大枪骤然一个丹凤朝阳回到他手中:“是!”
        阿米丽雅递过去一杯茶,李天郎擦擦鬓角沁出的汗水,冲公主一笑,“不渴,现在不喝!”将茶水轻推开去。旁边的李白见状,毫不客气地顺手接了过来,咕咕喝得山响,弄得众人无不莞尔。
        “高大将军曾给我看过西域番国递交的奏疏,还大概说过李相的打算,确有其事!高大将军也认为这是击败大食,巩固大唐西陲的天赐良机!”李天郎对方天敬说道,“由此可将大食逐出西域,再调头对付猖獗的吐蕃!”
        “嘿嘿!朝廷好大的心,高仙芝好大的胆!”方天敬冷笑道,“依老夫之见,要做到如此宏伟基业,确可比太宗平定西域,但恐怕事与愿违啊!”
        李天郎一愣,十分诧异。李白却比他性急,问道:“怎么灭自己威风,长他人志气?方老夫子何出此等泄气之言?安西精兵横行西域,诸国谁敢妄动?区区大食,何足道哉?”
        “安西精兵,安西精兵,嘿,安西有多少精兵?天郎,你说。”方天敬掰下一段梅枝,在地上几笔勾勒出安西略图。
        “安西汉兵两万四千,马九千匹;此外还可集番兵五万余,马数万匹……”李天郎回答,看着地下的安西地图,头一次觉得哪怕是十万大军在这样的万里大漠上也是宛若蝼蚁。“兵法云:兵贵精不在多!安西精兵,连年征战,军中颇多勇健善战者,足以以一敌百;加上大唐猛将如云,通晓谋略者也如过江之鲫,当不可简单以人数衡量之!”对安西军的超强战力,李天郎是有坚强信心的,这可是有一场场胜仗为证的啊!
        “寥寥数万军马,就能横行西域,大唐雄师之威确可震慑天下!但西域之大,又岂是人力所能及的!”方天敬叹了口气,“太宗当初力排众议,以步步为营之策平定西域,使大唐之疆界旷古绝今,但也委实尽大唐国力之极也!当初魏徵等重臣反对设置安西都护府,忧心的也是耗费国力。如今虽国富民强,对域内之控制,堪堪够用。若兴师西进,姑不论路途遥远,犯长途以袭远之兵家大忌,就是单单国力,也难以为继!就算一时胜算,到头来也得不偿失!不如坚守关隘,整兵御敌于国门之外!倘若真要出兵击敌,也必视天时、地利、人和多管齐下,力求短时降伏之!切不可有半点贪功冒进之心!尤其是对吐蕃、大食等诸崛起之强敌!如此明智之策略,边关少有人明,王忠嗣倒是明白人,可惜将星早陨。这样一来,恐怕边关再无清净,节度使们为取悦朝廷,必然轻启战端,嘿嘿,高大将军自然不会落在后面的!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安西,在朝廷那里又有几许斤两!”
        “师尊所言,确为天郎以前忽略,但如今大食虚弱,确也是讨伐良机啊,至少可让尔等退却数百里,确保安西乃至中原数十年太平!”李天郎注意到方天敬在安西下方重重一戳,那里是高山雪原围绕的吐蕃!
        “进击乏力且危险重重,稍有闪失便会损兵折将!安西军马本就不多,一旦损失也势必难以从中原得到弥补,因此一败即可全败,从而丧失整个安西!武周时期,这样的局面不是没有出现过!那时不仅诸国反叛,吐蕃也挥军北上,几乎并吞整个陇右!如今吐蕃日益强盛,大唐可以击败却不可如突厥般灭亡之,安西目前之情势,比武周时更为凶险,不避其锋芒以逸待劳却针锋相对,劳师远袭!是为大不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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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1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21未雨绸缪之言
      方天敬再次戳了戳地上的吐蕃,“太宗之平安西,无非为二:扬天朝国威于西域,确保丝绸之路贸易之繁荣,此其一也;牵制和削弱北方诸胡之势力,并进而保障河西、陇右之安全,防阻南、北两个方向之大食、吐蕃诸番合流,此其二也!百年来,安西得而复失,失而复得,所为不过于此!即便如此,安西之地位,依旧如当年魏徵所言,乃岌岌可危之鸡肋之地也!”
      不光李白,连李天郎都不服气起来,百年太平,不敢说皆归功于安西,但安西作为大唐西部之铜墙铁壁,其功也不可抹杀,怎么能说是岌岌可危之鸡肋呢!
      “师尊言过了罢?”李天郎眼睛盯着地图,咽了一口口水,考虑怎么出言反对。
      “天郎但说无妨,在军中混迹多年,别的没学会,倒学会了看人脸色不成!这可非老夫所授!”
      李天郎脸一红,看来在高仙芝那里的一套在恩师面前没有用,因此他仰头说道:“高大将军曾对在下说,安西乃大唐伸及西域之铁拳,北拒突厥大食、南抗吐蕃,赫然得现太宗之初衷也!此乃千万戍边将士血汗所得之大唐基业,如今安西境内国泰民安,虽比不得中原安逸富庶,但也称丰衣足食!怎能说岌岌可危,又怎可称鸡肋?”
      “高仙芝也算得上是一代名将,能把安西比成中国西伸之铁拳,倒也恰当至极!”方天敬没有直接回答李天郎气盛的质疑,“但天下岂是仅靠铁拳就能平定的?西域自大汉以来,经数百年而不融于中土,自有其因,一曰人种不同,二曰教化各异,三曰天各一方,自成一家。太宗恩威并重,视胡同汉,方遂有四胡内附,即便如此,西域诸国,诚心奉汉者几许?大多慑于天朝军力耳!满朝文武,又有几人念及西域之民心?汉人是大唐百姓,胡人也是大唐百姓,汉人百姓可以载舟覆舟,胡人百姓难道就不可么?”
      “师尊是说朝廷在西域穷兵黩武有失民心么?”李天郎陷入了深思,方天敬的话似乎触及了他内心深处一直疑惑的什么东西,但一时也难以厘清,“汉胡一家,在安西也是平常之事啊!”
      “都是上天之民,谁都愿意安居乐业,何人愿意兵戎相见?此时好战,为不识时务之举也!且自由散漫之气,游牧胡人尤胜,战端一开,势必限其自由,不仅损伤安西民生,也失之民心,易诱之反也!一旦安西有乱,朝廷既无驰援之心,也无补救之力……”
      “笑话!老夫子怎知朝廷无驰援之心,也无补救之力?安西路途遥远,如若有难,朝廷救援迟来倒是可能,但怎的会弃之不顾?就是为了天朝威仪,朝廷再怎样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安西失陷不管哪!”李白用脚点点地上的安西,“再说安西说败就败?高仙芝再蠢,也不会轻易束手就擒!再说还有你徒儿这样的猛将!哼!老夫子就会危言耸听!”
      方天敬看了李天郎一眼,“你看这地图,安西的确像朝廷的拳头,但是你们看,拳头虽硬,它也是有罩门的……”
      “师尊指关陇?”李天郎的眼光一紧,聚焦在吐蕃,陇右地区可是直面吐蕃的主战场,更重要的是,它是安西之根基……
      “正是!陇右就是安西的罩门!安西若是铁拳,关陇就是腋窝!”方天敬的梅枝第三次划过吐蕃,“吐蕃若陷关陇,即可深入唐之腹地,此时安西被断后援,犹如臂之被切,拳头再硬何用!届时朝廷必会全力防护中原,对安西自然无暇为力!朝廷之布局,委实视安西为拳头,但却是一只随时可弃的拳头!高仙芝欲将拳头前伸,却不见脚底之内外忧患,一味求战邀功,即使取胜也是无济于事,朝廷还是会随时弃之!失了安西,仍有中原,仍可不失太平,不过损些威仪,增些商贸花费而已!”
      “哼,安西兵精,难道陇右兵就不精么?还有哥舒翰这样的良将镇守,民间歌云: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吐蕃胆敢进犯!即便如老夫子言,这安西的腋窝也是铁打的!”李白击掌说道,“只要王师精锐镇边,就没有什么大乱,更没有所谓安西岌岌可危!”
      “太白何必激动!”方天敬扔了枝条,往胡床上一靠,“数十年来,大唐战于吐蕃,败多胜少,即使胜之也无力亡之,在陇右便成对峙之势。安西年来接连大捷,陇右安定自是力援,此忠嗣之功也!今忠嗣去,来了好战的哥舒翰,其与高仙芝心思如出一辙,陇右距烽烟必不远矣!陇右起兵,吐蕃必倾全力战之,甚至不惜弃北进安西之图。哥舒翰再勇,也不可以一隅之军抗吐蕃倾国之兵,迟早必败。安西军迫于高山深谷,也无力南下进击吐蕃以呼应陇右,必成孤师偏师……高仙芝不击近之大患吐蕃却欲远逐大食!轻重不分,急缓不辨,嘿嘿!枉称名将!”
      李天郎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理解了方天敬深邃的洞察力,也隐隐证实了自己心里一直惶恐的不安。没想到远在中原僻壤的方天敬,却对西域内忧外患,大势军情了若指掌!
      方天敬,神人也!
      李天郎对自己的恩师再次敬佩得五体投地。
      李白闷头想了片刻,一甩手说道:“老夫子总说吐蕃强悍,为大唐劲敌,拥可吞陷关陇之力!难道我天宝盛世之大唐,还耗不过贫瘠苦寒之吐蕃蛮夷?天朝人口千万富甲天下,国力之盛,四海之内无人匹敌!吐蕃全民尚不及百分之一,财更贫寡,难道贪心蛇妄图吞象不成?笑话!笑话!”
      方天敬看看李白,又看看李天郎,最后仰首望天,半晌不发一言。
      天空白云朵朵,阳光灿烂。村子里喧闹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麻雀在屋檐上探头探脑。有不少民居已经飘起了炊烟……
      远处传来女人呼唤男人和孩子回家吃饭的吆喝声。
      一只大公鸡神气活现地跃上篱笆墙头,四下啄食,有小童跑过来驱赶它。
      大公鸡扑棱着翅膀消失了……
      看着入定般的恩师,李天郎不禁感叹:文可比诸葛,武不逊子龙,为何偏生隐居于荒野、泯灭山间?如此惊绝世间的奇才,难道真的甘心就这样了此一生吗?年轻时可曾意气风发、热血沸腾?自己对大唐隐隐的疑惑,居然被他三言两语即清楚点破……啊,众人皆醉君独醒,做个清醒的人势必会比浑噩之人痛苦百倍,艰难百倍!
      李白恨恨地走了两圈,突然大喝一声,抽出佩剑来四下乱砍,直到头上冒出腾腾热气。“你个老夫子,非要憋煞吾不成!”李白舞剑叫道,“太白晦气,为一顿酒折杀了数十年快意!憋煞我也!气煞我也!”边说边往外跑,很快消失在门口。“罢了,罢了!去休!去休!”
      开门小童正好撞见,失声叫道:“先生又发癫么!怎的拿剑乱舞,啊!这就辞去?午饭即刻便好!”
      说话间,李白已骑上坐骑,刷地一鞭,绝尘而去。急促远去的马蹄声中,断断续续飞来一首七绝:

                    五陵少年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方天敬凄然笑笑,自始至终没有去挽留李白,只是冲李白远去的方向摇摇头。
     “郎儿,为师今日所言,乃为师潜心思虑之果,自忖应验十之八九。你自谨记,只要做到未雨绸缪,当可游离于乱世,或许还可干出一番惊天事业!为师能够做的,最后能为你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李天郎深深一拜,道:“徒儿刻骨铭心!”
      “好了!不多说了!吃饭!咱们练枪!”方天敬重重咳嗽两声,神情有些颓委,似乎很累。
      “师尊先行休息,徒儿自当苦练!”
      “师尊请——”阿米丽雅伸手搀住老人,方天敬笑笑,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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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22李天郎泪别恩师踏上归程

        一连三天,李天郎都在方天敬的指导下苦练枪法,一老一少抛开了人世间的一切,完全沉溺在武学的神圣殿堂里。让方天敬由衷欣慰的是,自己的爱徒的确不负众望,枪法神速精进,日益娴熟,不仅如此,他甚至没有忘记自己揣摩和改进,那招自创的“败式亮掌”妙不可言,简直就是巧夺天工的神来之笔!“败式亮掌”看似简单,但绝对是必杀之绝技!看样子,是受到双刀法的启发,其意是摆枪取刀,刀枪合击,犹如象棋里的双将绝杀,端的是绝处求生,败中取胜的妙法,比“拖刀计”“回马枪”“撒手锏”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招可算弃枪取胜的最后秘技,想来天下没人能逃过这鱼死网破的最后一击!罢了!罢了!练到这般地步,算是大功告成,功德圆满了。”方天敬面容枯槁了不少,但气色鲜亮,看到李天郎收刀撤枪定住身形,他满脸的皱纹都荡漾出欣慰的笑意,“为师即便当日登天,也可瞑目也!”
        “师尊哪里话来!天郎还望日后再来探望……”李天郎将大枪交与一边静候的阿米丽雅,伸手轻轻扶住这位对自己恩重如山、情同父母的人,“师尊还应看见天郎膝下儿女成群,和天郎共享天伦之乐呢!”
        “呵呵!好!好!”方天敬眼角湿润,他转眼看看阿米丽雅,突然揶揄道,“几日来要你勤练枪法,可冷落了小娘子罢?呵呵!真是为师的不是!公主想是心里埋怨死老头了罢?”
        “看老人家说哪里话!小女子这几日也没闲着!天天跟黄伯学种梅花,哪里有功夫眷想儿女情长之事!”阿米丽雅脸上红云朵朵,愈加娇媚艳丽,她嗔怪地看了李天郎一眼,说道:“在长辈面前也如此不正经,张口就是儿女成群,羞也不羞?”
        方天敬索性张开大嘴纵声长笑,李天郎鼓鼓眼睛,随即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阿米丽雅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到底忸怩起来……

      胡琴沙哑凝重,如泣如诉,走出很远,依旧在耳边萦绕。
      方天敬没有给他的爱徒送行,甚至最后一面也没让他见。
      李天郎在恩师门外长跪不起,泪如雨下。似乎已将所有的话说完,方天敬连一句临别赠言也没有。当    李天郎声音哽咽地说出“恩师保重”时,屋子里只传来一声涕泪的叹息。接着便响起了胡琴声。
      这是李天郎第二次听见《秦王破阵乐》,也是第一次同时最后一次听见自己的师父演奏胡琴——他以前从来没见过方天敬演奏任何乐器,也从没听过如此艰涩愁苦的《秦王破阵乐》。
       “希望乱世迟些来吧,”阿米丽雅擦擦眼泪,“真想再有聚首之日……”
       欲哭无声,欲说还休。李天郎就在这胡琴声中踏上了归程,不知怎么的,他竟生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的痛感。永别啊,这是永别,对亲人,对长安,对中原,对自己的大唐……
       一贯嚣张的“风雷”“电策”体察到了主人今天的心绪,老老实实地跟在马车左右,再也不敢狂奔乱吠。飒赤甩着尾巴,小心翼翼地慢步领路。
       晴朗几天之后,今天的天气却不好,刚过午后便阴沉下来,不一会儿,还刮起了寒风,晚上一定有大风雪。风越刮越大,撩起了李天郎厚重的披风,啊,连天公都不喜欢离别啊!
       李天郎一勒缰绳,决定打起精神加快脚步,尽快赶回长安高府。他刚回首招呼车夫,便注意到走在前面的“风雷”警惕地停下了脚步,颈子上的鬃毛耸立起来——这是警兆!接着“电策”喉咙里也发出了愤怒的低吟。
       嗯,这里有危险?李天郎皱眉停了下来,锐利的目光扫过四周的松林,要是有埋伏,这里倒是个好地方,道路狭窄,两边都是密林。谁会在这里埋伏?只有察觉到敌意,巨獒才会如此反应。

       混蛋,都是那些狗坏事!再往前一点就是绊马索,还有引弦待发的弓弩,现在算是白费了!也好,不是一直想手刃这小子么!那就硬来吧!就是多费点事!
       当四名身着黑色紧身衣的蒙面人飞跃出林时,李天郎并不感到惊讶。倒是公主惊叫了一声,赶车的车夫咕咚一声从轿架上摔了下来,吓得声音发颤地连呼“强盗!强盗”。两头巨獒嘴里呜呜有声,能够一口咬断雪豹脖子的硕大利齿森然毕现,黏稠的口涎顺嘴长流,长长的黑毛兴奋地蓬起,做出随时撕咬的架势。   “护住马车!”李天郎呼哨几声,命令龇牙咧嘴的猛犬,“快去!快去!”
       “风雷”“电策”虽然悻悻然哼哼不已,但还是执行了主人的命令,一左一右拱卫马车。浑身筛糠的车夫躲在车底下,惊恐万状地闭上了眼睛。这里离京师这么近,居然也有强盗!菩萨保佑!脑门上有冰凉的感觉,车夫摸了摸,我的妈,是那骇人大狗的口水!
       阿米丽雅已经完全从初时的惊慌中镇定下来,她将手伸进怀里,握住了“花妖”短刀,随即将遮挡视线的帘子卷了起来。这是第二次有人劫杀他们了,阿米丽雅觉得自己可以做到从容应对。
       四个呈品字型站立的黑衣人,一色的装扮,一色的兵器——长长的倭刀!
       看到中间一个黑衣人刀柄上菱形的羽毛徽记,李天郎脸上浮出一丝嘲讽的微笑,他轻轻一纵,背负大枪跳下马来,冲那人微微点点头,沉声说道:“名门赤贺家的子孙,什么时候学会不敢以面示人了?神影刀流从来没有如此招法!赤贺兄一心欲与李某切磋武艺,大可光明正大而来,用不着这样藏头匿尾吧?”
黑衣人冷笑了两声,抬手摘下了蒙面黑巾,正是赤贺梅之轩!
       “我也觉得没有必要,要是在日本,我在大街上就杀了你!”赤贺梅之轩杀气冲天,说话间已紧握了腰间的刀,“来受死吧!”
       “哦?还算你知道此地乃大唐!”李天郎挺直了身体,浑身激荡着战斗的渴望。这帮卑劣的倭人也太猖狂、太不知好歹了!本来就烦闷异常急欲一泄的他,蓦然燃烧起杀戮的冲动,既然庐原武直这般不讲情面,手段这般辛辣,那也没必要给他留什么余地,狠狠给他个教训也无不可。只是让这些手下来承担,真是喧宾夺主!李天郎右手轻转枪把,左手一拉胸前的绳结,披风飘然落地,事已至此,只得放手一战!
赤贺梅之轩注意到了李天郎手里的大枪,他不明白下马作战的李天郎为什么还拿着这么长的一杆枪。但他绝不会掉以轻心,尤其是像李天郎这样的绝顶高手,高手手里的任何东西都是可以取人性命的武器。更别说一支长枪。战斗在即,气势可以不输给他,但是不知道对方枪法的虚实,赤贺梅之轩没有贸然出手,但他可以叫别人打头阵——桃井、近藤、冈田!
       “上!”赤贺梅之轩一扬脖子,发出了号令。
       早就操刀在手的桃井、近藤、冈田几乎同时抽身扑上,三把雪亮的倭刀分别从左中右三个方向闪电般劈向李天郎!
       长枪在手应该先后退拉开距离,让长兵发挥优势再……
       嘿嘿,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武士应该早就按捺不住了吧!
       “杀!”他们齐声怒吼,气贯长虹!
       “噗!”有鲜血飞溅到赤贺梅之轩身上,他的思绪被赫然扰乱!血怎么会溅到身上!是谁的血!
       是中间进攻的桃井三郎!他的血!分攻左右的近藤、冈田离对手更近,要交手也应该先是他们,就是要死,也应该先死他们啊!怎么是会是桃井!没有看清!没有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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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23杀红眼的日本人

       赤贺梅之轩惊愕之余,几乎是下意识地拔出了刀。
       当锋利的枪尖从桃井咽喉往回退时,眼睛瞪得铜铃般大的他,也没有看清。倒不是因为旋转的倒齿钢钩将他的脸揉成了抹布,也不是巨大的冲力将他的脖子打歪——而是他确实没看清楚!他只看到对手猛然前驱,手里的枪划出一道弧线,枪头如灵蛇般吐信而至!明明是直刺过来,到中途却又左右一摆,荡开了近藤、冈田两把利刃,是同时荡开,那枪头居然是可以弯的!
       这是什么枪法!没等他多想,也来不及恐惧,尖锐的枪头已经呼啸而至。
       像什么?对,像开屏的孔雀!
       桃井收步停止进击,回手格架来势凶猛的长枪,意图撇开枪头,缠住对手的攻击,至少可以自保,也为近藤、冈田创造机会,只要他们贴近李天郎夹击,长枪的威力肯定会大减!
       我敢说我的刀绝对格住了那长枪!
       桃井的脖子歪得很恐怖,像是被一只大手很不自然地捏了一下。
       绝对格住了!十几年苦练的剑法直觉不会白白失灵!
       但是为什么没有格住?
       为什么!
       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枪尖划过刀身直刺进来?
       哦,那枪头是滑的,还可以弯!
       这、这是什么枪法!
       桃井躺倒在地,不甘垂死的眼睛看见赤贺梅之轩的双脚掠过他的头顶。赤贺,杀了他,为我报仇!又不知谁的血溅进了桃井垂死的眼睛里……
       爷爷啊,这么快就血肉横飞!车夫从指缝里看见了这血腥的一幕。
       李爷将枪斜扫过去,又怎的一抖枪把,听得刀杆相击“嘚嘚”两声脆响,两个黑衣人就哇哇乱叫起来,李爷再侧身展臂直戳,那大枪抖着花儿便又往中间那个拿刀的点去,如此三招一气呵成,快得令人眼花缭乱!乖乖不得了,穿喉而过,好多血啊!飞这么远!车夫呕吐起来……接下来的场面自然没有看清楚。
       近藤的肋骨不可能夹得住长缨里的钢钩,所以他的刀脱手飞出,剧烈的痛苦和震惊使他不得不扑倒在地,胸腔里立刻倒抽进大股的冷气!要不是近藤的手臂挡了一下,冈田就会被扎个满脸开花,他的刀虽然架住了横扫过来的枪杆,但小腹却挨了重重一脚,于是他失去重心,倒退两步摔倒在地。风一般急速的赤贺梅之轩贴着长枪冲了上来,手里的长刀直刺对手心窝!好,到底没有白白损失!
       十拿九稳!我不相信你还能躲得过!
       赤贺梅之轩手臂伸得笔直——这招“龙蹶”你绝对躲不过!
       三个人,三个人的失利才换来如此惊鸿一击!这就是大和武士绝死的精神!
       神影刀流的绝技“龙蹶”!
       当初赤贺重太郎还没来得及使出这招便落败,那并不能说明“龙蹶”无用,今天我展现得无懈可击!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你有古怪犀利的枪法,也来不及摆你硕长的枪杆了!
       很厉害的“龙蹶”!连李天郎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威力,他也的确来不及使枪了!绝技只能激发绝技!赤贺重太郎忘记了,李天郎的刀法也很犀利!
       而且尤其是左手的“大昆”!后悔来不及了!
       长刀已经触及了李天郎的胸膛,嗜血的刀尖森然扎进血肉,但它没有继续,它再也不能继续。因为它后面的手臂已经从赤贺梅之轩齐肘处完整地飞离开来,尖锐的惨叫声中,赤贺梅之轩连同断臂一齐死命地撞向李天郎。“死吧!去死吧!”
       李天郎一伏身,躲开了,但喷涌的鲜血溅了他一脸。赤贺梅之轩想伸出左手抓住对手,但轻飘飘的身躯却由不得他——他像半截树桩一样摔在地上,感觉不到疼,只有满腔的悔恨和屈辱。
       啊!
       他大叫!
       啊——
       他不断地大叫!声嘶力竭!
       不是为了疼!
       而是为了破碎的自信和骄傲!
       大和武士的自信和骄傲!神影刀流的绝技啊!
       受伤的冈田和近藤像泥一样瘫软下去,他们不仅受了伤,而且也彻底丧失了争斗的勇气。当你发现你自诩高超的武艺在别人手里只是小孩一样的玩意儿时,你不可能还有战斗的欲望。受伤较轻的冈田踉跄走近在地下翻滚惨号的赤贺梅之轩,这个心高气傲的名家子弟,此时落魄的模样还不如街头的乞丐。
       李天郎停枪住手,心里有几分遗憾。原本准备用来在西域对阵杀敌的绝技第一次却用在了曾经是朋友的人身上,而且还不是在战场!
       树林里有轻碎的脚步声,似乎一只小松鼠正跃过树枝……
       李天郎苦笑起来,一股酸涩从心底汩汩而出——今天是怎么了,越不想来什么却总来什么!
       “庐原兄真沉得住气!何必呢!叫这么多人流血,”李天郎叹了口气,“兄要杀我,来杀便是,派上外人,却是兄的不是!自天郎走出鸿胪寺,我等便恩断义绝,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便刀兵相见!”
       庐原武直今天穿了一身耀眼的白色锦袍,上面绣有粉色的荷花,紧束的腰间,别着扇子,整齐的发髻一丝不乱,那么洁净,那么潇洒从容,似乎刚刚从风花雪月的青楼雅舍里款款而出。要不是绣有龟胆族徽的宽大袖口处,垂落着明亮的长刀,任何人都会被他的风华绝代所倾倒,根本不会想到他是来杀人的!庐原武直一步步走出树林,脚踩得积雪叽叽着响,他没有急着回答李天郎的话,直到站到李天郎的正对面,先是笑,笑得很自然。
       没有一丝愧疚。赤贺他们拼命流血换来的,似乎就是他庐原武直躲在一边慢慢观察李天郎的实力。击败李天郎注定就是他的事,是吧?
       “是啊!没想到秋津君,哦,不,应该是李天郎枪法也甚了得!我可是真的不想和你直接交手,但现在看来,我是非出手不可了,”庐原武直的刀尖戳进地面,沙的一声,“因为已经不是杀不杀你的问题了,也非私人恩怨,而是我必须维护大和武士的自信和尊严!所以,秋津君,看来我们只有生死一战了!”
       不等李天郎回答,庐原武直轻笑出声,“还记得在日本时,我们经常私下比武么?”
       李天郎脑子里迸出了记忆的碎片:在清新的竹林里,两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正挥舞木刀互相比试,输者不仅要忍受赢者的栗暴,还要为赢者代做三天习字。尽管方天敬和伊藤风之信严厉禁止两人私下较技,但少年争强好胜之心,哪里又管得了那么多。每当李天郎赢了,都会让美香来打栗暴,要是他输了,庐原武直就会推开他妹妹,自己来打栗暴,因为挨打多的,总是他……
       “我一直不服气,也盼着和你有真正一决剑法高下的机会,我等了好多好多年啊!太久太久了!以至于我都以为没有机会了!呵呵!”庐原武直紧盯着李天郎的眼睛,“我很想瞧瞧,方老夫子的唐流,和我伊藤一脉,到底谁高些?我师虽嘴上不说,想必心里也想知道罢?”
       剑法?李天郎默然,庐原武直,你这又是何必!刚才的场景,你一定在一边细看过了,不就是对枪法没有把握,激我用刀罢了。拐这么多弯,也算处心积虑……这样的心思,这样的修为,怎么会得武学精髓!唉,伊藤风之信怎么会将衣钵传给你!
       “你我今日非得分出高下?”李天郎知道自己没有选择。
       “生死一战!”庐原武直斩钉截铁地说,“就你我!我绝对不会留情!作为武士,我想你也不会手软!那不是情谊,而是对一个武士的最大侮辱!”
       “好!”李天郎将大枪往地里一戳,“就遂了庐原兄的愿罢!”
       “哈哈!哈哈!”庐原武直大笑道,双手左右一展,云袖飞舞,很潇洒地做出邀请姿势,“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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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24激斗

        倭刀在庐原武直手里闪亮,他心里暗暗高兴,因为他已经操刀在手,而且已经将刀举起,这样就将出击的时间节约一半!而李天郎的居合术再出神入化,再怎么炉火纯青也不可能快过他,还未动手,已得先机!
        “看招!”笑音未落,庐原武直脚尖一踮,宽袖如两片鼓足劲风的船帆,冲李天郎浩荡而来。衣袖间寒光跃动!突然间,倭刀一闪,破空而至!很快!很猛!冷风扑面,杀气冲天!
        没有时间拔刀,李天郎只有后退!当他侧身闪避第二刀时,锋利的倭刀越过他的后背,劈飞了他的衣襟,直落下来,划伤了他的左小腿,使他身形不由一滞!
        此时李天郎青筋暴现的手堪堪抓住刀柄!
        两眼发红的庐原武直抓住战机一刀快似一刀,毫不留情,他绝对不会让李天郎有一点机会!伊藤一刀流威猛无比的气势淋漓尽致地挥洒出来,狂飙般的刀风激飞了地上的落叶和积雪,如被战舰舰首劈开的巨浪,咆哮着四散喷射。
        惊人的气势,骇人的速度!
        凌厉的攻势顿时将李天郎团团罩住,将他肆意拨弄,似乎马上就要将他撕成碎片!比上次遭遇大食刀手要艰险得多!
        看着在刀锋间艰难后退的李天郎,阿米丽雅浑身发冷,天呀,对手太卑鄙了!李郎危险!而车底下的车把式,已经吓得尿湿了裤子!
        想退进树林躲避我大劈大砍的威势?聪明!不过不能给你机会!庐原武直几乎要狂笑起来,没门!庐原武直手里的刀叫“芝引阵虎彻”,乃天皇所赐,锋利无比,吹发可断。平时他都舍不得用,今天似乎预感到赤贺他们无法得手,特地随身带来。嘿嘿,刀人合一,谁人匹敌!哈哈!哈哈!刀刃割开了李天郎的袖管,他的右臂完全袒露开来!混蛋!好大的胆子!居然贴着长刀翻滚过来,混蛋!找死!看招!庐原武直又惊又怒,这家伙好像知道我的下一招似的,不管怎样我也要劈了你!
        右臂很冷,流血的创口感觉不到疼,不是因为冷风,而是刀实在太锋利,划开皮肉的时候血都来不及涌出,只有金属亲吻的冰凉……
        躲过了庐原武直三刀,已经受伤两处,而李天郎没有一点机会拔刀还击,如果再这样,只有死路一条!只有博命一击才能绝处逢生!
        庐原武直又在挺腰了,他势必翻腕向左劈斩,双手握刀的他,向左挥击就要蓄劲挺腰。很小的空当!而且转瞬即逝!
        伊藤一刀流刚猛简便,确实劲敌!可惜,照伊藤大师的修为,那是以如秋水的心境,舞狂澜披沥的剑法。庐原武直尽得其形,却心浮气躁,霸气太盛,不能得其意!于是就有这求胜心切的小小破绽!对李天郎来说,这是绝处逢生的转机!
        他移动脚步,在对方的刀尖前面右转,右臂一摆,长袖挥击猛虎下山般的倭刀!冒着右臂被断的危险用衣袖裹击扑来的长刀!不是为了显示武艺,而是别无他法!
        手臂毕竟是血肉之躯,怎么能和锐利的长刀对抗,不能硬接,也不能沿着对方的刀路走,只能用一个巧劲,抓住其劲道最大刚开始衰落时拨转它的去势!这正好是太极功夫的精华所在!
        坚韧丝绸缝制的衣袖被一层层切开,李天郎手臂旋动,毛皮和丝绸软软硬硬地包裹了长刀,使其所向披靡的威势为之一滞!
        机会来了!
        李天郎的左手终于有机会拔出了“大昆”!反手拔出,拔刀即是出击!
        搅动的刀锋将衣袖纷纷切碎,恼怒的庐原武直没想到李天郎会用这样的方法,也没想到柔软的丝绸会这样缠人!所谓以柔克刚,却真的如此!混蛋!
        “当!”两把“胁差”猛然相格,火星溅落!
        庐原武直同样用左手的“胁差”架住了“大昆”,但右手的“芝引阵虎彻”彻底疲软下来……于是李天郎流血的右手又拔出了“泼风”,顺势往外一削,庐原武直被迫移步躲闪,电光火石之间,两人旗鼓相当,但李天郎一举扭转了没有还手之力的被动挨打劣势!
        四把刀纠缠在一起,仿佛两只追逐交配的蝴蝶,紧紧相贴,抵死缠绵……
        令人眼花缭乱的刀锋嚎叫着扬起雾状的血红,啊,这是怎样的美丽啊,悠悠醒来的赤贺梅之轩喉咙里发出被虐的呻吟,死在这样的美丽里,比灿烂的樱花更加绚丽!恐怖而凄冷的美丽啊!
        金属格击的声音是日本武士交手极少遇到的,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颤音就像死神怪异的大笑,他在激斗的两人头上盘旋,随时准备投下不耐烦的生死签!
        庐原武直狂性大发,一长一短两把刀舞得气势磅礴,刀光如从天坠落的瀑布,牢牢地封住对手,似乎占尽上风。但赤贺梅之轩提心吊胆地发现,李天郎的刀光虽然没有庐原武直那么气冲斗牛、如日中天,但每次平平挥出总是恰到好处地将华丽的瀑布搅乱,迫使对手不得不一次次收势调整,而每调整一次,庐原武直手里的两条瀑布就萎缩一分……
        突然,一道刀光从下而上劈开了纷密的瀑布,在李天郎跳跃扭腰转身的同时,那刀光又化作一道飞虹,直击庐原武直面门。庐原武直的大刀刚刚劈下,李天郎居然前跃直扑迎面而来的刀,他疯了么!庐原武直头上的毛发根根炸起,对手的剑直戳自己的前胸,而大刀已然不可收,这样他只有侧身避让,左手的“胁差”就被逼出了攻击圈,而右手威猛的大刀,大刀……混蛋!对方扑到了面前,肩膀正好架住了自己的手腕!整个大刀居然就在敌手身后落空了,还要提防那把左手“胁差”!不过我不相信你重心冲前的身躯能及时收势来对抗我的“胁差”!除非你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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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25顷刻之间定胜负

        李天郎当然不是神仙,他也明白自己这样冲过去的危险性!但是庐原武直僵直的思维怎么也想不到,在他扬起自己左手的“胁差”时,李天郎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收势重新起刀,而是手腕向上一抖,直刺的“泼风”便转势变成了上挑,力道自然不大,但扭身的庐原武直仿佛被吸过去似的,整张脸规规矩矩地撞上了上扬的刀锋,自己把自己送了上去!
        噗!他的眼睛里一片血红,有一个尖锐的物体在血红中掠过,怎么回事!庐原武直使劲眨眨眼,还是血红,太黑了!天怎么突然变黑了!怎么回事!我还要杀人呢!有黏稠的液体流过嘴角,是什么!是血吗!
        亡命的惊天一击!
        胜负即在顷刻之间!
        几乎是同时的怒喝!有血飞出!乾坤瞬时凝固!
        这是决定胜负的呐喊!
        李天郎一个踉跄,差点扑倒在地,左肩赫然出现一道开裂的伤口,很整齐,也很长。乌红的鲜血迟疑了一会,迅速涌了出来,沿着胳臂顺流而下,滑过紧握“大昆”的左手,一串串滴落在地,嗒嗒作响。
庐原武直仍旧白衣飘飘,荷花摇曳。
        但是——
        他的脸上都是鲜血!
        阿米丽雅再也按捺不住,飞身跳下马车往李天郎奔去。
        “别过来!”稳住身体的李天郎大喝道!
        呜——呜——
        是庐原武直的喊叫!
        “当啷!”“当啷!”他手里的双刀一齐跌落在地!捂着自己的脸,庐原武直疯狂地在原地打着转,一股股鲜血从指缝里汩汩流出。
        “眼、眼睛!庐原大人的眼睛!”苏醒过来的赤贺梅之轩和观战的近藤、冈田一样目瞪口呆,他们原以为庐原武直取得了胜利,但欣喜转眼间就化为泡影!
        李天郎没有和庐原武直再对劈,而是采取了中土剑法里的“直击”!所谓刺死砍伤,刺可以发挥“泼风”长度的优势,加上李天郎往前的冲劲和翻腕灵巧,所以一击得手!其实庐原武直只是被刺瞎了右眼,但伤口远比李天郎的深,大量的鲜血又糊住了左眼,使得庐原武直觉得自己两眼都瞎了!
        于是他完全崩溃了!
        破裂的眼珠落在手里软软的,像泄气的小球,那感觉一定很恐怖,因为庐原武直并不是软弱咋呼的新手,他要是如此惨号,肯定心理受到极为沉重的打击,不光是自己受了伤!
        谁都看得出李天郎赢得了胜利!
        “你们,扶着他!走吧!快走!”受伤最轻的近藤上前抱住了狂呼乱叫的庐原武直。
        李天郎皱眉看看自己流血的伤口,转首对飞快给自己敷药包扎的阿米丽雅说:“把药给他们一点!止住血再说!”
        “李天郎!李天郎!没那么便宜!我们再来!再来比试比试!”庐原武直挣扎着大叫,“让我们拼个你死我活!混蛋!”

         看着自己这位昔日的玩伴,李天郎心里一阵抽搐,锥心的疼痛远比伤口剧烈:自己这一刀不仅伤了庐原武直,也将自己和日本之间的脐带彻底割断了……包括美香,包括孤苦伶仃的母亲!
这世间也许本来就不存在原谅!
        直到李天郎斜靠在马车里休息,远处依旧传来庐原武直愤懑绝望的嘶叫。
        “李天郎!你这忘恩负义的狗东西!你回来!你给我回来!”
        回来!回回来!回回回来!再也回不去了!
        永远也回不去了!李天郎闭上了眼睛……真累,几乎都要散架了……     
        看见再次带伤回来的李天郎,高仙芝皱紧了眉头,他停下手里的笔,将李天郎上下打量一番,才慢慢说道:“怎么这么不小心,又和什么人动了手?”
        李天郎摇摇头,将经历简要地说了一遍,同时明显地感到了高仙芝的不耐烦。“日本人?”高仙芝重新拿起了笔,似乎没有什么兴趣再问,“伤得重吗?要不要歇息几天再出发?”
        “谢大将军,这点小伤不碍事,”李天郎心里苦笑了一下,知道高仙芝嘴巴上这么说,其实根本就没有叫他歇息的意思,不然也不会连个座也不给,“大将军什么时候出发?离别安西多日,倒真有几分挂念那些弟兄们……”
        “是吗?那就好,张达恭和某家带那些小勃律人后天一早就出发,你得辛苦一点,明天就走!”高仙芝头也不抬地在纸上写下最后几个字,提起来看了看,满意地折好,封入信封。“这封信你带着,快马直奔龟兹,交给虎贲营折冲田珍,叫他调动人马,做好大军开拔准备。在我们到达前至少集结两个营的军马,番兵营人多马快,必是其中之一,你也拿这信给阿史那龙支看看,叫他不得有误!月前我已经给封常清飞马传讯,叫他趁秋马肥壮,即刻备好车马粮草,于葱岭镇汇集……”
        “将军!难道你要在大雪纷飞的冬季进击朅师么?”李天郎大吃一惊,西域的冬天不仅奇寒彻骨,而且万木枯黄,气候多变,如此情况下远征简直就是……“我等折返安西,已是三月,筹备多日,整军出发已是六月,朅师更远于小勃律,就算一切顺利,抵达之时已近九月。大军将在隆冬翻越葱岭!实在凶险,断无前人试之!要知胡地隆冬,草枯泉涸,只有等冰融雪化,春天草长气候稍暖再行攻伐,时日所耗极甚!且道路迢迢,山高谷深,大雪封山,人马凶险劳顿,寒风凛冽,马匹牲畜途中无草可食,即使备好粮草,也不堪用,掉膘事小,折损事大,稍有不慎便会令全军进退维谷……”
        “李天郎你的话太多了!”高仙芝厉声喝道,“枉你在安西从军多年!节气时近冰合,正是塞外用兵之时,突厥人最熟知这点,常言‘冰合日来,围猎大盛’!你怎的却不明白?且兵法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罢了,就是论兵法也轮不到你在本使面前聒噪!你听命不听!”
        “属下遵命!”李天郎并不惧怕高仙芝的盛怒,而是终于醒悟过来:他反对也没有用。来长安的这些日子,他日益理解什么叫大势所趋,连王忠嗣这样雄才大略的人都回天乏术,更不用说他自己了。方天敬的预言和沉痛难道就是这些?自己能够做什么呢,也许就是带兵取胜,尽可能少牺牲大唐将士性命的速胜。
“好,你快去准备吧!”高仙芝缓和了语气,拿着信走过来,“一路小心!那小勃律公主你自己带着吧,嘿,我说过,死活都要跟着你!”他拍拍李天郎的肩膀,再次问道,“伤口真没事?”
       李天郎费力地挤出一丝笑容:“没事。”心里却听见牙关相错的格格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感到透心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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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26阿米丽雅的愤怒

       房间里冒出了黑烟,李天郎蓦然一惊,赶紧加快脚步推门而进,“怎么啦?没事吧,在烧什么?”
       阿米丽雅满脸愤懑地往火盆里扔着一封封信札,虽然听不懂她嘴里一串串小勃律话,但是从语气可以听出,公主正在叱骂。见李天郎进来,公主抬起身,抓起一封信札,厉声说道:“你们汉人真的好厉害啊!软刀子杀人不见血,活生生毁了我小勃律!”
       “怎么?这些信札……”李天郎不明白公主为什么突然大发脾气,伸手想拿一个信札看看。公主冷哼一声,将案几上所有的书信全部扫进了火盆。
       “这些信札都是随我们前来长安的那些小勃律城主和酋长们的,居然还有脸写信叫我帮他们带回去!呸!”
       “帮他们带回去?他们自己不回去?”李天郎并不觉得奇怪,四方边夷人士逗留长安不愿回去的大有人在,鸿胪寺历来都是人满为患,鼎盛时少说也有数千之众,他们的食禄皆由朝廷供给,日子过得惬意得很。
       “哼,这就是你们汉人厉害的地方,长安城这样一个金碧辉煌的安乐窝,早就消磨了他们的意志,他们将家乡忘得一干二净了!区区金帛玉食的恩惠,就让他们迷了心窍,让他们宁愿做金丝笼里供人赏乐的鸦雀,也不愿意做翱翔蓝天的雄鹰!呸!一群没有骨头的绵羊!”公主涨红了脸,情绪十分激动,在那一瞬间,李天郎似乎又回到了孽多城,体验到了那个初时刚烈骄傲的小勃律神花公主!“连那个原来号称小勃律王之鹰犬的巴布克达罗,也假惺惺地说要留在长安一辈子,忠心护卫我父王。哼,还知道找这个理由……”
阿米丽雅狠狠地用火钳捣烂盆里的信札,发泄怒火。
       “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李天郎叹了口气,他理解公主充满屈辱的愤怒,要是此时手里有刀,而那些背叛小勃律祖先的人就在面前,公主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们统统砍头。“也许大唐的魅力,就在于此。自开国以来,内附之民不下数百万,朝廷皆厚待之,甚至优于中原本生之民,这并非稀奇,也无羞辱之意,倒是胡汉融合,亲如一家……”
       “我不稀罕这个亲如一家!你说,这个一家是怎么来的!是靠刀剑和鲜血割成一家的!我不稀罕!小勃律不稀罕!”公主重重地将火钳往火盆里一扔,嘭的一声,火星纸灰四溅!“你们先是用刀剑蹂躏我们的土地,再用蜜糖来糊弄那些忘记祖宗的头人们,让他们忘记自己的血海深仇,让所有的小勃律人都成为对你们汉人、你们的大唐唯命是从的绵羊,哼!真是比毒蛇还狠毒!”

       李天郎默然坐回在火盆边,用脚尖挑挑火钳,不想再说什么,他也说不出什么。一路以来,每次说到类似的问题,他一般都保持沉默。倒不是真的觉得理亏或是无话可说,而是阿米丽雅尖刻的质问,让他总感到自己笃信的大唐哪里不对,尤其是听了方天敬忧心忡忡的剖析,更让他惶惑不已,以至于有意回避思考这个问题。唉,大唐的骄傲是骄傲,小勃律的骄傲也是骄傲,到底哪个骄傲应该服从哪个骄傲?
       阿米丽雅到底是小勃律的神花公主,她对自己家乡和百姓的热爱让她拥有雪山般坚定的信念,能够克服一切艰难困苦,抵制所有的蛊惑和引诱,保持她小勃律独有的骄傲。恩师方天敬也曾说,“人之为人,盖有神也”。阿米丽雅有“神”,我李天郎呢?神在哪里?是对李唐之忠?嘿,没人坚信我的忠;是来自皇室血统的傲?唉,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连说到自己的祖先都得藏藏掖掖;是对战斗的渴望?哼,姑且勿论到底是为生存本能还是军中兄弟情谊而战,这样的战斗又换来什么?除了死亡和仇恨……
       耳边传来公主压抑的啜泣声,李天郎很羡慕她,甚至很羡慕那些欢天喜地留在长安的小勃律人。他们至少知道为何悲伤,为何快乐。长安,原本应该离开的却留了下来,而原本应该留下的,却不得不被迫离开。不,也不能算是被迫,正如当今天子对自己说的,“中原虽大,却也未必是容身之处……”
       大雪纷飞,李天郎一行二十余人踏上了西去的漫漫归途。当站在骊山上最后一次回望喧闹繁华的长安城时,李天郎心里骤然有撕裂般的疼痛。这个连接着自己太多辛酸和重负的地方,原以为和自己已了无关系,没想到在离开的时候,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脐带,依旧和它血脉相连。脐带可以割断,但却留下了戳印般的肚脐眼,平日没什么用,也不会注意到它,但娘胎里带来的这个不起眼的东西依旧会在某个时候提醒你它的存在……
       漫天飞舞的雪花飘落在“风雷”“电策”浓密的长毛上,宽大额头前的鬃毛不时被寒风吹散,挡住四只炯炯有神的狗眼。抖落着满头雪花,“风雷”“电策”眼神里满是欢跃,鼻孔里喷出的热气都是喜洋洋的,看来寒冷的风雪不仅丝毫没有影响它们的情绪,反而让它们更加活蹦乱跳,兴奋不已,仿佛回到了它们历代祖先生活的雪域高原。
       当初,这两个还是嗷嗷待哺的小生灵在一只战死的巨獒边被找到,它们凶悍的母亲浑身都插着箭,死前和它的吐蕃主人一起与唐军将士拼了个你死我活,生生咬死了三匹战马。李天郎早就耳闻过这种被吐蕃人称为“多启”的神犬,它们几乎就是半狗半兽的怪物,除了凶悍好斗外,吐蕃巨獒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主人的誓死忠诚。对吐蕃人而言,它们既是守护家园的助手,也是天神派来的使者。据说养育吐蕃人的青稞就是由狗衔来才开始播种的。因此吐蕃人对狗格外仁慈,格外宠爱,常常把它们视作自己家庭的一员。“多启”意思是“拴住的狗”,明明是野性十足可以和豹子对阵血拼的猛兽,却偏偏叫这个名字,确实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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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贴,太喜欢了,大家都顶啊












丰胸精油 丰胸 娇韵仙姿 谁用过丰胸产品 娇韵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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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lfte30 发表于 2013-8-17 09:50
不错的贴,太喜欢了,大家都顶啊

谢谢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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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27回到龟兹镇
        骄奢安逸的中原一直令它们异常烦躁,只有踏上这冰天雪地的西归之途,两头巨獒才神气活现起来。在它们眼里,被世人视为苦寒的西域,才是它们理所当然的家,剽悍刚烈的寒风和冰雪,才是它们魂牵梦绕的故乡。它们不是人,却比人更重情义,没有什么能够蛊惑它们归乡的强烈欲望。
        故乡才有自由,故乡才有朋友和亲人,甚至故乡的敌人都是那么令人感到莫名的痛快!
        阿米丽雅一路话很少,这和她来时可不一样。那时即使忧心父亲的安危,她也没有这么郁郁寡欢。李天郎知道,那些留居长安的小勃律人深深伤害了公主的骄傲和自尊,他们的背叛不仅让公主切齿痛恨,也重新撕裂了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伤口。这道伤口,偏偏就是他一手造成的,因而两人间本已淡漠的仇恨又被激发出来……李天郎叹口气,这确实是一个死结,他没有办法将它解开,相信阿米丽雅也解不开,他和她都不知道该怎样确定自己在对方心中的角色,仇敌?情人?还是恩怨抵消的陌路……
        “风雷”“电策”互相碰着鼻子,神态亲热。
        高仙芝和李天郎的春节都是在匆匆的行军途中度过的。
        迫于条件,李天郎只是给飘落日本音讯全无的母亲敬了一杯酒,慰劳自己和部下一人一碗饺子,这些还是路过交河时买办的。
        孤苦戍边人的春节,也就如此。
        阿米丽雅明显地清瘦下来,跟李天郎生分了很多,经常长时间地发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李天郎也从来不去打搅她,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心病还需心药医,而他自己都在害病,没有药给别人。
        经过近两个月的辛劳跋涉,李天郎一行终于回到了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镇,比高仙芝提前二十天。
        在自己简陋的居所里,李天郎刚从死沉死沉的睡梦中醒过来。眼前是公主呆立的背影,从她梳洗整齐的头发来看,阿米丽雅起来很久了。对面的铜镜里映出公主美丽而憔悴的脸,绿色的大眼睛里滚动着 迷茫的怪异……
        “起来了?这么早?”李天郎哗哗地穿上衣服,今天要干的事情很多,先要去都护府里拜见封常清,听他有什么安排;还要到贺娄余润那里报到,并回营备战……离开那么久,也不知道赵陵、马大元以及西凉团的弟兄们怎么样了。
        昨晚阿米丽雅就像疯狂的母兽,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燃烧,仿佛要将旅途中的亏欠一并偿还。在缠绵的激情中,公主用牙齿狠狠咬着他的胸膛,有冰凉的液体沁落在他发烫的胸口,那不像是欲望的汗水,而更像是泪……
        “好好休息吧,我要去府里了……”李天郎整整衣冠,将兵器和战袍一一束好,公主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拉了拉李天郎皱巴巴的袍角。“很累吧……中午我不回来了,你多去准备准备……”走到门边的李天郎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很低沉地说,“大军就要出征,可能要路过小勃律……你……”
        一阵欢快的狗叫声打断了李天郎的话,赵陵和马大元一干人推开往他们身上兴致勃勃乱扑的“风雷”“电策”,兴高采烈地大叫:“李都尉!李都尉!你可回来了!想煞弟兄们了!”“都尉到了长安,可还记得兄弟们不?”“长安花花世界,可有甚趣事?将军快与我等说说!”“这马是中原的罢?不是皇帝爷赏的吧,真是匹好马!”……
         李天郎哈哈大笑,张开双臂快走两步,和这些满身汗渍、须发蓬乱的率直汉子们亲热地抱在一起。
        阿米丽雅透过窗户看到男人们欢天喜地地搂在一起,互相捶胸拍肩,跟孩子似的嘻哈欢笑,一张张古铜色的沧桑面庞将寒冷的空气烘得热气腾腾。连“风雷”“电策”都摇着尾巴围着这群军汉上蹿下跳,喜不自胜。人声渐远,众人簇拥着李天郎去了。“叮当”一声,一个小瓷瓶从公主汗津津的手里落下,随着李天郎的远去滚落在梳妆台上,在公主的叹息中,发出清脆的碰响。
        自从嫁给吐蕃王子穹波,每次床笫之欢前后,阿米丽雅就要悄悄服食装在这个小瓷瓶里的神秘药丸。那是小勃律的僧人们用山中草药加上从遥远的拂 带来的名贵药石秘密炼制的“孔羚丹”,这种丹药只有一种功效:使妇人免受生育之苦。

        穹波至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无子嗣的秘密,李天郎就更不知道了。而就在三天前,药吃完了,依阿米丽雅精通炮制曼陀罗迷香的制药技艺,她要再制“孔羚丹”虽然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她却没有做,是因为没机会,还是自己不愿意?阿米丽雅也不知道,但她觉得,这一切也许就是佛祖的旨意,冥冥之中的定数。
        闪亮的小瓷瓶在梳妆台上嘚嘚地转着圈,公主呆呆地凝视它一会儿,突然一扬手,将它扫到了地下……

        看到如此精细的行军安排,李天郎打心眼里佩服不已。在那张行军图上,不仅标出了可以通达朅师的三条道路,甚至还一一标明了途中所有需要了解的东西: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地方山路崎岖,什么地方适于扎营,什么地方容易设伏……除此以外,自葱岭镇以西,每隔二十里就有囤积粮秣的军站,可以想象,接到高仙芝的书信后,封常清是怎样日夜筹备、精心谋划的。这需要的不仅是精力和才能,更是数年处心积虑的积累。看来,高仙芝和封常清之流,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思考这野心勃勃的庞大征服计划了,朝廷的诏令只是给他们一个机会而已。
        “此去朅师,路途遥远,走洪扎河谷,穿乌苌国故地达丽罗川是最近的道路,即使如此,大军日夜兼程,也要四个多月!粮秣之事最为关键,那个失密木多笔等番王虽信誓旦旦,答应提供粮草,但兹体事大,不仅事关胜败更与士卒性命相连,某不敢稍有差池。”封常清翻了翻账本,闭目喃喃有词,“急信已送吐火罗、个失密、识匿、小勃律,现在应该到了。四镇之长行坊忙碌数月,总算没有白费心力,凑足了行军粮秣。葱岭镇以西囤粮军站,还需数月才能齐备。无妨,正好趁这些时日整军备战。哼,囤粮军站,那些番王可得全力防备之,万一有个闪失,定当重罚!虎贲、凤翅、番兵三营人马皆以聚齐,所需衣甲军器基本齐备,嗯,只是牲畜马匹还有欠缺,得算上路途折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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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8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28足智多谋的封常清
看着封常清丑陋的脸,李天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瘸子和才子佳人之类的联系起来。听说,这个有着“安西小诸葛”之称的干瘦鬼才也是被流放到安西来的。四十多年前,由于封常清外祖父犯罪,流放安西,父母双亡的他也只得随外祖父一起流放,因此久居安西,通晓西域诸事。其外祖父守胡城南门当门卒,仍旧不改读书旧习,常常让外孙封常清坐在城门楼上,手把手教他读书识字。积年以来,封常清也算博览群书。后来外祖父老病而死,封常清孤贫无依,一直到三十多岁还只是个普通军士。
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时,高仙芝任都知兵马使,每次出门都有随行仆从三十多人跟随,衣甲鲜明,气宇轩昂。封常清“慨然发愤”,进帐报名要当高仙芝随从。高仙芝定睛瞧看,见来人身形瘦小,走路也一瘸一拐,相貌寝陋,当时就断然拒绝。转天,封常清又进帐报名,高仙芝很不耐烦,“吾奏傔已足,何烦复来!”封常清听后大怒:“常清慕公高义,愿事鞭辔,所以无媒而前,何见拒之深乎?公若方圆取人,则士大夫所望;若以貌取人,恐失之子羽矣!”言语虽然唐突,但高仙芝哪里是这般好打动的,仍然没有答应。封常清果然有毅力,天天“晨夕不离其门,凡数十日”,死缠烂打,高仙芝烦透了,只得应允。
开元年间,达奚部落背叛唐廷,整个部落自黑山往北向碎叶方向逃奔。夫蒙灵察受命,派高仙芝率两千骑兵昼夜兼程,于绫岭半路邀击。达奚部落一路奔跑,人马疲极之时,忽遇身着黑甲、手持陌刀、跨下骏马的唐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为刀下之鬼,整个部落几乎被一锅端掉,只跑出几个人。
破敌之后,封常清在军帐中私下为高仙芝写“奏捷书”,文笔精审,把唐军一路上如何“次舍井泉,遇贼形势,克获谋略”云云以及行军路线、却敌方略、征战过程等等详情渲染刻画,事事周全,“仙芝大骇异之”,由此才对封常清刮目相看。
高仙芝回军后,四镇节度使夫蒙灵察派人唤高仙芝入帐领取唐廷的赏帛。未等进帅帐,夫蒙灵察的两个判官刘眺、独孤峻就迎前问高仙芝:“前日捷书,谁之所作?副大使幕下何得有如此人。”高仙芝俱以告之,众人皆惊。于是封常清得以“去奴袜带刀见”,被请入节度使大帐,与夫蒙灵察的几个高官们坐在一处,欢笑言语如旧相识一般,“至此人方异之”,全营上下都对封常清另眼相看。以此役为进升契机,封常清得授“判官”一职,在高仙芝的一手提拔下,逐渐以军功不断升职,先后任镇将、果毅、折冲(武官名),成为安西军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可谓大器晚成。高仙芝曾道:“安西不乏陷阵之悍将,但论谋略缜密,唯常清耳!”可谓评价极高。
当然,这些传言都是在营中道听途说而来,真假不得而知,但至少目前的事实是:封常清确有过人的才能,否则用人极苛的高仙芝也不会视其为左膀右臂,一当上节度使就将节度使判官这样的要职授予他,甚至对其杖杀目中无人的义弟,同样在安西军中任郎将的郑德诠也不予追究。两人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这里面有高仙芝的大度与慧眼识才,也有封常清自己的不负众望。李天郎甚至怀疑此次高仙芝以“私奏捷书”激怒夫蒙灵察,在朝堂之上夺得节度使之位,也有封常清出谋划策的影子。
想到这,李天郎不禁感叹,安西真是藏龙卧虎啊!也许正是安西这块土地成就了封常清,给予了他的“神”吧,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以前官职微小,只是听说过这位貌不惊人却令“三军股栗”的人,自连云堡之役后方有直接接触,当时就觉得此人心机深沉,隐隐有将相之气。唉,尤其是见今日之筹备部署,令人不得不心生佩服,李天郎重重地喘口气,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
“李都尉辛劳数月,即日却要踏上征程,某无多话要说,倒是衷心祝都尉凯旋!可惜某一介文人,统不了兵马,也无力操刀陷阵,迂腐喋喋,只得做些筹粮探道之微末小事,让众人笑话!”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放肆的笑声,李天郎听得是副都护程千里和大将军毕思琛等人,这样目无军纪的喧嚣在都护府里是决不许可的。看来,夫蒙灵察虽然失势,但他的心腹们并没有收敛,估计一来欺高仙芝未回,无人管束,二来谅高仙芝即使回来也会顾及大战在即,为稳定军心不会刚登位便开杀戒,至少会稍许妥协以安抚老臣……不过这是个问题,要是这些人趁大军开拔闹将起来,委实是一桩麻烦……“大将军几日后便回,届时希望李都尉已做好进军准备!兵战凶危,万万不可大意!”似乎没有听见门外诸人的嬉笑,封常清仍旧侃侃而谈。但是,李天郎已经在他倒吊的小眼睛里,读到一丝杀机!
难道
有军校进来,躬身道:“启禀使君,商队首领皆在客厅等候。”
“哦,这就去!”封常清小心地收拾好文牒,对李天郎笑道,“看来送不得李都尉了。”
胡人商队的首领很多都和安西四镇有关系,不少重要的军情都是从这些走南闯北的商队口中知晓的,对于这一块,封常清可是驾轻就熟。
李天郎见此赶紧领命告辞,出了都护府,和赵陵等人会合,自去军营巡视。
还未到营门,一队骑兵便从众人前方飞驰而过,领头的旗手高擎着金色的狼首旗,不用解释,那肯定是阿史那龙支帐下的附离亲兵。李天郎皱紧了眉头,明明看见自己的都尉旗号却大喇喇地掠首而过,说明这些突厥人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娘的,这些突厥狼崽子!”赵陵先骂将出来,手指往大营中央一戳,“占了好位置倒也罢了,还如此张狂!那个狗屁阿史那统领,好生偏心,处处为难我等汉军弟兄,马麟他们前几天差点和他们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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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28足智多谋的封常清
        看着封常清丑陋的脸,李天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瘸子和才子佳人之类的联系起来。听说,这个有着“安西小诸葛”之称的干瘦鬼才也是被流放到安西来的。四十多年前,由于封常清外祖父犯罪,流放安西,父母双亡的他也只得随外祖父一起流放,因此久居安西,通晓西域诸事。其外祖父守胡城南门当门卒,仍旧不改读书旧习,常常让外孙封常清坐在城门楼上,手把手教他读书识字。积年以来,封常清也算博览群书。后来外祖父老病而死,封常清孤贫无依,一直到三十多岁还只是个普通军士。
        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时,高仙芝任都知兵马使,每次出门都有随行仆从三十多人跟随,衣甲鲜明,气宇轩昂。封常清“慨然发愤”,进帐报名要当高仙芝随从。高仙芝定睛瞧看,见来人身形瘦小,走路也一瘸一拐,相貌寝陋,当时就断然拒绝。转天,封常清又进帐报名,高仙芝很不耐烦,“吾奏傔已足,何烦复来!”封常清听后大怒:“常清慕公高义,愿事鞭辔,所以无媒而前,何见拒之深乎?公若方圆取人,则士大夫所望;若以貌取人,恐失之子羽矣!”言语虽然唐突,但高仙芝哪里是这般好打动的,仍然没有答应。封常清果然有毅力,天天“晨夕不离其门,凡数十日”,死缠烂打,高仙芝烦透了,只得应允。
        开元年间,达奚部落背叛唐廷,整个部落自黑山往北向碎叶方向逃奔。夫蒙灵察受命,派高仙芝率两千骑兵昼夜兼程,于绫岭半路邀击。达奚部落一路奔跑,人马疲极之时,忽遇身着黑甲、手持陌刀、跨下骏马的唐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为刀下之鬼,整个部落几乎被一锅端掉,只跑出几个人。
        破敌之后,封常清在军帐中私下为高仙芝写“奏捷书”,文笔精审,把唐军一路上如何“次舍井泉,遇贼形势,克获谋略”云云以及行军路线、却敌方略、征战过程等等详情渲染刻画,事事周全,“仙芝大骇异之”,由此才对封常清刮目相看。
        高仙芝回军后,四镇节度使夫蒙灵察派人唤高仙芝入帐领取唐廷的赏帛。未等进帅帐,夫蒙灵察的两个判官刘眺、独孤峻就迎前问高仙芝:“前日捷书,谁之所作?副大使幕下何得有如此人。”高仙芝俱以告之,众人皆惊。于是封常清得以“去奴袜带刀见”,被请入节度使大帐,与夫蒙灵察的几个高官们坐在一处,欢笑言语如旧相识一般,“至此人方异之”,全营上下都对封常清另眼相看。以此役为进升契机,封常清得授“判官”一职,在高仙芝的一手提拔下,逐渐以军功不断升职,先后任镇将、果毅、折冲(武官名),成为安西军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可谓大器晚成。高仙芝曾道:“安西不乏陷阵之悍将,但论谋略缜密,唯常清耳!”可谓评价极高。
        当然,这些传言都是在营中道听途说而来,真假不得而知,但至少目前的事实是:封常清确有过人的才能,否则用人极苛的高仙芝也不会视其为左膀右臂,一当上节度使就将节度使判官这样的要职授予他,甚至对其杖杀目中无人的义弟,同样在安西军中任郎将的郑德诠也不予追究。两人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这里面有高仙芝的大度与慧眼识才,也有封常清自己的不负众望。李天郎甚至怀疑此次高仙芝以“私奏捷书”激怒夫蒙灵察,在朝堂之上夺得节度使之位,也有封常清出谋划策的影子。
        想到这,李天郎不禁感叹,安西真是藏龙卧虎啊!也许正是安西这块土地成就了封常清,给予了他的“神”吧,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以前官职微小,只是听说过这位貌不惊人却令“三军股栗”的人,自连云堡之役后方有直接接触,当时就觉得此人心机深沉,隐隐有将相之气。唉,尤其是见今日之筹备部署,令人不得不心生佩服,李天郎重重地喘口气,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
        “李都尉辛劳数月,即日却要踏上征程,某无多话要说,倒是衷心祝都尉凯旋!可惜某一介文人,统不了兵马,也无力操刀陷阵,迂腐喋喋,只得做些筹粮探道之微末小事,让众人笑话!”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放肆的笑声,李天郎听得是副都护程千里和大将军毕思琛等人,这样目无军纪的喧嚣在都护府里是决不许可的。看来,夫蒙灵察虽然失势,但他的心腹们并没有收敛,估计一来欺高仙芝未回,无人管束,二来谅高仙芝即使回来也会顾及大战在即,为稳定军心不会刚登位便开杀戒,至少会稍许妥协以安抚老臣……不过这是个问题,要是这些人趁大军开拔闹将起来,委实是一桩麻烦……“大将军几日后便回,届时希望李都尉已做好进军准备!兵战凶危,万万不可大意!”似乎没有听见门外诸人的嬉笑,封常清仍旧侃侃而谈。但是,李天郎已经在他倒吊的小眼睛里,读到一丝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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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军校进来,躬身道:“启禀使君,商队首领皆在客厅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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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商队的首领很多都和安西四镇有关系,不少重要的军情都是从这些走南闯北的商队口中知晓的,对于这一块,封常清可是驾轻就熟。
        李天郎见此赶紧领命告辞,出了都护府,和赵陵等人会合,自去军营巡视。
        还未到营门,一队骑兵便从众人前方飞驰而过,领头的旗手高擎着金色的狼首旗,不用解释,那肯定是阿史那龙支帐下的附离亲兵。李天郎皱紧了眉头,明明看见自己的都尉旗号却大喇喇地掠首而过,说明这些突厥人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娘的,这些突厥狼崽子!”赵陵先骂将出来,手指往大营中央一戳,“占了好位置倒也罢了,还如此张狂!那个狗屁阿史那统领,好生偏心,处处为难我等汉军弟兄,马麟他们前几天差点和他们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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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28足智多谋的封常清
        看着封常清丑陋的脸,李天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瘸子和才子佳人之类的联系起来。听说,这个有着“安西小诸葛”之称的干瘦鬼才也是被流放到安西来的。四十多年前,由于封常清外祖父犯罪,流放安西,父母双亡的他也只得随外祖父一起流放,因此久居安西,通晓西域诸事。其外祖父守胡城南门当门卒,仍旧不改读书旧习,常常让外孙封常清坐在城门楼上,手把手教他读书识字。积年以来,封常清也算博览群书。后来外祖父老病而死,封常清孤贫无依,一直到三十多岁还只是个普通军士。
        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时,高仙芝任都知兵马使,每次出门都有随行仆从三十多人跟随,衣甲鲜明,气宇轩昂。封常清“慨然发愤”,进帐报名要当高仙芝随从。高仙芝定睛瞧看,见来人身形瘦小,走路也一瘸一拐,相貌寝陋,当时就断然拒绝。转天,封常清又进帐报名,高仙芝很不耐烦,“吾奏傔已足,何烦复来!”封常清听后大怒:“常清慕公高义,愿事鞭辔,所以无媒而前,何见拒之深乎?公若方圆取人,则士大夫所望;若以貌取人,恐失之子羽矣!”言语虽然唐突,但高仙芝哪里是这般好打动的,仍然没有答应。封常清果然有毅力,天天“晨夕不离其门,凡数十日”,死缠烂打,高仙芝烦透了,只得应允。
        开元年间,达奚部落背叛唐廷,整个部落自黑山往北向碎叶方向逃奔。夫蒙灵察受命,派高仙芝率两千骑兵昼夜兼程,于绫岭半路邀击。达奚部落一路奔跑,人马疲极之时,忽遇身着黑甲、手持陌刀、跨下骏马的唐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为刀下之鬼,整个部落几乎被一锅端掉,只跑出几个人。
        破敌之后,封常清在军帐中私下为高仙芝写“奏捷书”,文笔精审,把唐军一路上如何“次舍井泉,遇贼形势,克获谋略”云云以及行军路线、却敌方略、征战过程等等详情渲染刻画,事事周全,“仙芝大骇异之”,由此才对封常清刮目相看。
        高仙芝回军后,四镇节度使夫蒙灵察派人唤高仙芝入帐领取唐廷的赏帛。未等进帅帐,夫蒙灵察的两个判官刘眺、独孤峻就迎前问高仙芝:“前日捷书,谁之所作?副大使幕下何得有如此人。”高仙芝俱以告之,众人皆惊。于是封常清得以“去奴袜带刀见”,被请入节度使大帐,与夫蒙灵察的几个高官们坐在一处,欢笑言语如旧相识一般,“至此人方异之”,全营上下都对封常清另眼相看。以此役为进升契机,封常清得授“判官”一职,在高仙芝的一手提拔下,逐渐以军功不断升职,先后任镇将、果毅、折冲(武官名),成为安西军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可谓大器晚成。高仙芝曾道:“安西不乏陷阵之悍将,但论谋略缜密,唯常清耳!”可谓评价极高。
        当然,这些传言都是在营中道听途说而来,真假不得而知,但至少目前的事实是:封常清确有过人的才能,否则用人极苛的高仙芝也不会视其为左膀右臂,一当上节度使就将节度使判官这样的要职授予他,甚至对其杖杀目中无人的义弟,同样在安西军中任郎将的郑德诠也不予追究。两人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这里面有高仙芝的大度与慧眼识才,也有封常清自己的不负众望。李天郎甚至怀疑此次高仙芝以“私奏捷书”激怒夫蒙灵察,在朝堂之上夺得节度使之位,也有封常清出谋划策的影子。
         想到这,李天郎不禁感叹,安西真是藏龙卧虎啊!也许正是安西这块土地成就了封常清,给予了他的“神”吧,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以前官职微小,只是听说过这位貌不惊人却令“三军股栗”的人,自连云堡之役后方有直接接触,当时就觉得此人心机深沉,隐隐有将相之气。唉,尤其是见今日之筹备部署,令人不得不心生佩服,李天郎重重地喘口气,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
        “李都尉辛劳数月,即日却要踏上征程,某无多话要说,倒是衷心祝都尉凯旋!可惜某一介文人,统不了兵马,也无力操刀陷阵,迂腐喋喋,只得做些筹粮探道之微末小事,让众人笑话!”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放肆的笑声,李天郎听得是副都护程千里和大将军毕思琛等人,这样目无军纪的喧嚣在都护府里是决不许可的。看来,夫蒙灵察虽然失势,但他的心腹们并没有收敛,估计一来欺高仙芝未回,无人管束,二来谅高仙芝即使回来也会顾及大战在即,为稳定军心不会刚登位便开杀戒,至少会稍许妥协以安抚老臣……不过这是个问题,要是这些人趁大军开拔闹将起来,委实是一桩麻烦……“大将军几日后便回,届时希望李都尉已做好进军准备!兵战凶危,万万不可大意!”似乎没有听见门外诸人的嬉笑,封常清仍旧侃侃而谈。但是,李天郎已经在他倒吊的小眼睛里,读到一丝杀机!
       难道
        有军校进来,躬身道:“启禀使君,商队首领皆在客厅等候。”
        “哦,这就去!”封常清小心地收拾好文牒,对李天郎笑道,“看来送不得李都尉了。”
        胡人商队的首领很多都和安西四镇有关系,不少重要的军情都是从这些走南闯北的商队口中知晓的,对于这一块,封常清可是驾轻就熟。
        李天郎见此赶紧领命告辞,出了都护府,和赵陵等人会合,自去军营巡视。
        还未到营门,一队骑兵便从众人前方飞驰而过,领头的旗手高擎着金色的狼首旗,不用解释,那肯定是阿史那龙支帐下的附离亲兵。李天郎皱紧了眉头,明明看见自己的都尉旗号却大喇喇地掠首而过,说明这些突厥人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娘的,这些突厥狼崽子!”赵陵先骂将出来,手指往大营中央一戳,“占了好位置倒也罢了,还如此张狂!那个狗屁阿史那统领,好生偏心,处处为难我等汉军弟兄,马麟他们前几天差点和他们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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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29充满隔阂的军团
        李天郎看看前方不远处飘扬的五狼大纛(dào,一般是主帅的旗帜),对他走后西凉团和番兵们的关系,自然猜到几分。突厥人的大帐占了最避风、离水源最近的好地方,帐中青烟袅袅,还可听见粗犷的歌声。左边的是回纥、党项等胡族的营帐,搭建得实在不成章法,右边的是西凉团等汉军营帐,一看精细的风格就知道那出自汉兵之手,赵陵从李天郎那里可是学到不少,一个营盘建得有模有样。“赵陵有长进啊!像个带兵的校尉了!”李天郎没有直接回应赵陵等人的不满,笑吟吟地赞扬道,“没有折了我汉军的名头!”
“嘿嘿,都是承平日将军教训的是!再说,大元等诸兄弟,哪个不是跟着将军身经百战出来的,别说学,看也看会了!”赵陵黑脸一红,咧开嘴嘿嘿一笑,“再怎么的也不能让那帮胡夷小看了咱!”
        又一队突厥骑兵从西凉团营门前狂奔而过,李天郎看见守门的军校冲着远去的骑兵恶狠狠地挥拳叫骂,几个站哨的士卒浑身都是泥水。老成持重的马大元哼的一声,低声骂道:“驰突军门,此谓轻军,论律当斩!要不是怕给将军找麻烦,老子真想揪下几个脑袋来!上次要不是我拉住马麟,恐怕就会有人要舔血了!”
         西凉营门不仅地处风口,营门边的号旗还经常被胡族骑兵溅起的泥水弄脏。这令李天郎十分恼火,他是最看重西凉团的战旗的,没想到突厥人这么不屑一顾。要是在汉军中,辱没军旗的人早就被砍了脑袋了。
        “你们将如此情事禀报贺娄将军了吗?”李天郎看见守门的军校兴冲冲往自己跑来,老远就兴高采烈地挥舞双手,是马麟!
        “呸,将军根本不管!对他老爷来讲,只要不出人命,关他何事,他将营中大小事务,一并交给了阿史那……哪还有弟兄们个好?咱就盼将军回来给咱出出气!”
        李天郎默然,大战将至,这样紧张隔阂的关系,让士卒们怎么能够相互信任,而没有信任就没有战场上的生死与共,没有共生死就没有胜利。这是个必须解决的棘手问题,但目前却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解决啊……
        马麟在李天郎马前翻身跪倒:“都尉!你可回来了!可想死俺们了!弟兄们都盼着你回来哪!”
        看着长高一头的马麟,李天郎突然想起了马德一,心里一酸:唉,这些在战场上长大的年轻人马上又要在他率领下踏上遥远艰险的征途,不知又有多少人会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一去不回!
        “你们先回营,我去拜见贺娄将军,待会再和众兄弟痛饮!”
        “好!我先通报弟兄们!嘿嘿!多杀几只羊!”赵陵等人乐颠颠地先回营去了。李天郎一抖缰绳,往中军大帐而去,“风雷”“电策”紧紧跟随。
        “呜呜……”“风雷”“电策”喉咙里发出了警告,几只乱跑的狗赶紧夹着尾巴闪开了道。好几队突厥骑兵停下来往李天郎这边张望,对着他指指点点。有参加过连云堡战役的老兵认出了这位“雅罗珊”神将,不少人远远地行礼,李天郎也客气地颔首回应。
        几个提鹰驱犬的骑兵在李天郎面前停下马,领头的一声呼哨,所有的人都跳下马来施礼:“小的仆固萨尔拜见都尉!”哦,是那个在连云堡和贺娄余润并肩死战的回纥头领。
        “都尉一路辛苦,贺娄将军特命小的来迎接都尉!”
         李天郎客气地道声“有劳”,跟着他往营里走,刚到营门,一股浓烈的马奶酒和烤羊肉的味道便扑面而来。
        “小的这段时间一直在西边探路,昨日方才折返,刚巧能遇上将军,待会将军可得和小的痛饮几杯,让小的感谢将军上次的救命之恩!” 仆固萨尔诚心诚意地说,“将军可不要推辞!”
        只有朋友才能饮一个皮囊里的马奶酒!这是回纥人的规矩!
        李天郎心里一动:也许破除番汉士卒的僵局就从这里开始!“好!就是不知你那里的酒够不够用?待会我们好好喝一场!”
         仆固萨尔大喜道:“只要将军喝得下,怎的都有!”
        “一言为定!”
        番兵营兵源驳杂,其伙、队、旅、团的人数不像正规安西军那样标准。基本都是按照部族编成的,部族的大小头领往往也同时担当各级统领,最少的一队是由三十七个波斯人组成的队,最多的是突厥人的附离队或者拓羯队,有的多达八十人。全营两千八百多人,骑兵占了大半,骑兵里又以阿史那龙支率领的突厥轻骑兵占了一半多;其次是野利飞獠的党项铁鹞子和回纥骁骑;只有西凉团为主的六百人为材官(步兵),其中大部分是汉兵,间有少量高昌、契丹、党项、吐谷浑等胡族。要将这么一个番汉杂处的大杂烩   带好,确实是一件大难事。
        军营里奏效的不是李天郎习惯的严明军纪和森严的赏罚制度,而是现实的金帛利益和宗族、宗教风气。偏生军中连信仰也五花八门:突厥人大多信萨满教,而回纥人则敬摩尼教,波斯人信奉袄教,党项人则笃信机鬼,各不相属,互不买账,做到个井水不犯河水已属不易,怎么个还能整齐划一!
        李天郎意识到,这些骁勇狂傲的战士缺的绝对不是弓马骑射,而是作为一支军的训练和严明的纪律,如果不能设法将他们凝成一块磐石,那这些徒有剽悍战力的游牧胡骑顶多算一群勇敢的乌合之众,而这样的后果是需要用生命和鲜血才能补偿的,他不能让自己的部下为此白白送死。突厥人那里有敏感的阿史那龙支,不便直接介入,而散落的拓羯、党项、波斯和回纥无疑是投石问路、融化坚冰的理想对象。
        在贺娄余润的统军大帐里,李天郎恭恭敬敬地向这位番兵营的总管报到,贺娄余润和阿史那龙支也客客气气地予以回应。在喝过三杯接风酒后,李天郎呈上了高仙芝的信笺,同时将在长安的见闻大致讲述了一番。听到大明宫盛宴的豪华场面,贺娄余润和阿史那龙支都露出神往之意,争着询问长安的奢华精妙之处,时不时连连叹气,显然十分羡慕。问到备战之事,贺娄余润哼哼着看了看高仙芝的信,漫不经心地说道:“此等一切,都由阿史那都尉操办,待他与你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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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30李天郎邀两将军参加酒宴
        阿史那龙支捋着虬须笑笑,三言两语将粮草军器马匹的事情说了说,也是言焉不详,不知道是真的不清楚还是有意相瞒,最后他感叹道:“唉,我等粗人,哪有那么细心耐烦,还好突厥人都是粗犷利落的好战士,要杀便杀,要吃就吃,战斗起来像狼一样坚韧凶残,至于填肚子,也和狼一样好打发,只要能吃可喝的,塞进肚皮便是!没汉家那么讲究!嘿嘿,诸般事端,煞是繁杂,某家劳累多日才理个头绪,哪比得上李都尉在长安风流快活!”
        “阿史那都尉说的是!余心下愧疚,为表补偿,这几日的军中杂务,就天郎来处置罢!突厥骑兵乃阿史那都尉亲族,历来训练有素,不用多费心思,且有阿史那都尉亲自主掌,呵呵,定无大碍。至于那些杂七杂八的回纥、波斯、党项、契丹、吐谷浑之类就交与天郎吧!”李天郎打消了细问情由的念头,顺着阿史那龙支的话,一个顺水推舟,将一半人马的指挥权揽了过来。
        没想到李天郎这么会套话,阿史那龙支不由一愣,心下不由有些后悔,但一时也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反驳。他只是左果毅都尉,作为平起平坐的右果毅都尉,李天郎掌管一半兵马也合情合理。安西军里这样的情况十分常见,只是这番兵营向来是突厥人的天下,突然间插进这些汉人,尤其是毫不客气拉走一半人马的李天郎,阿史那龙支不仅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同时也隐隐感到此举的可怕后果……正犹豫间,贺娄余润呵呵笑着说:“这下本总管可是轻松了!就这般安排下去吧!”
        李天郎按捺住内心的喜悦,从容拱手领命:“今晚营里无甚事由,可否邀两将军参加酒宴?那西凉兄弟非得要天郎请客,说要接接风,而回纥族人也请我痛饮,天郎心下一思量,不如凑个热闹,大家一起乐乐罢,算属下做东好了!”
       一听有酒宴玩乐,贺娄余润顿时眉开眼笑:“好啊!就算给你接风吧,到时候给大伙都讲讲长安的有趣事,野利飞獠那只野狗最近套了不少活物,叫他今晚统统拿出来,奶奶的,还想吃独食!龙支,你那里的好酒可不能舍不得,也给多带些!”
         阿史那龙支干笑两声,啊啊应允,心里咯噔一下,怎么这么快那帮回纥野种便和李天郎搭上了线?营中各族只有在大胜仗后或是大校阅时才有机会不情愿地混在一起,李天郎一回来便展现手腕促成此事……阿史那龙支看着李天郎笑吟吟的面孔,又讷讷地目送他走出营帐,感到脊梁发冷,这个汉人打的什么鬼主意?不管怎样,突厥人还在自己手里,那才是老本钱,绝对不能让汉人插手!
        没想到反对参加酒宴的倒不是胡人,而是气鼓鼓的西凉团头目们。
        “那帮胡人粗俗蛮横夜郎自大,和他们喝酒岂不是折了我等汉人子弟身份!”
        “屁!上次差点动刀子,这下在一起喝酒?还是我们请客!邪门,那不是让胡人们小瞧了咱?以为爷们怕了他们!”
        “那胡人的酒难喝得要死,喝那玩意儿,不如去喝马尿!”
        “将军,他喝他们的,我喝我们的,为什么要和他们一起喝!”
        “娘的,喝多了动起手来咋办?那时候可管不了这么多!”
        ……
        李天郎摆摆手,笑道:“死都不怕,却怕和胡人喝酒?想那汉高祖尚敢赴鸿门宴,难道西凉爷们居然不敢喝个马奶酒?要让胡人们知道,岂不让他们笑掉大牙?肯定会在背地里说咱们汉人没卵子……罢了!我自己去,大不了喝死!”
        众人一愣,面面相觑,脸上尽皆红潮泛起。脑袋可以砍,这脸皮却不能不要,声更是丢不起,李天郎太了解他的部下了,他说中了他们的要害。
        “怎么,连句痛快话都没有?不是要给胡人们点颜色看看么?真叫你们拉开架势和他们在酒桌上干上一场就脚软啦?”李天郎站起身来,一拂衣袖,“不要说我没给大伙机会!嘿!西凉爷们怎的越发不长进了,难道要我动用军令去喝酒么?这可是安西旷古绝今的军令啊!好,我……”
        “他奶奶的,喝就喝,爷就不信胡人多几个卵子!”赵陵终于按捺不住,脸红脖子粗地嚎叫起来,“今日不灌翻几个胡人爷就不算汉子!”
        众头目轰然响应,“要比就比个痛快!”“对,对,都尉你说话,弟兄们让胡人知道啥叫英雄!”“一起去,一起去,就是喝马尿也喝破那帮鸟人肚皮!”“不蒸馒头还他娘的争口气哩,和他们干!”……
        人人摩拳擦掌,恨不得立时拿个酒坛将一干胡人统统灌死。正说间,出去给胡人送信的马大元回来了,说胡人们对酒宴邀请既吃惊又疑惑,但是都同意派头目来参加,并放出话来,要让“吃草长大的汉人”好好见识见识,一番话更是激得汉兵们嗷嗷叫。李天郎在人群中招手示意马大元和赵陵等几个精干头目过来,一一附耳嘱咐,几个人听得频频点头。

        仆固萨尔看来在回纥人中的影响颇大,加上得到贺娄余润的首肯,一番安排忙碌,手脚麻利的回纥人已经在营房外面的河滩上燃起了篝火,刚刚宰杀的肥羊在火上滋滋冒着诱人的香气,孜然等香料和着马奶酒火辣辣的气味,在夜风中暖暖揉动,透人心脾。
        嘴巴叼着刀的杀羊人一边哼着歌,一边在羊群里扒拉,时不时揪出一只乱蹦乱跳的活羊,兴奋的狗们在令 他们垂涎欲滴的血泊中汪汪欢叫,争抢着扔在地上的羊蹄和碎骨;抡动大锤的回纥汉子头上冒着热气,费力地将一根根木桩打进冻得硬邦邦的地里,身着皮袍的回纥女人尖声笑着,齐心协力将碗口粗的松明和上百根火把小心地捆绑在木桩上,只有在番兵营才可能看到随军的女人,她们不能出征,但可以在扎营时来见见自己的男人;匆匆忙忙的骑手运来了小桌和坐垫,场地中央铺上了木屑和细土,因为女人们和男人们将在这里载歌载舞,整个河滩将呈现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突厥人最先到达,毫不客气地占了主席左手边的位置。阿史那龙支看看远远走来的贺娄余润,又回头看看自己一脸杀气的部下,那个力大无穷的思结脱勒和一脸阴晦的阿史摩乌古斯紧盯着对面落座的西凉营众人。思结脱勒那结满老茧的大手咔咔地将一个个坚硬的核桃捏成碎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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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32刀舞助兴
         阿史那龙支站起来抖了抖披风,冲自己部下那边扬扬下巴。一个披发左衽、皮肤黝黑的突厥旅帅站了起来,大踏步走出人群,来到主席前施礼道:“大总管,如此良辰美景,光有些歌舞不免乏味,不如让属下来一段刀舞助助兴如何?”
        “哦,是阿史那沙蓝啊,好久也没有见识一下你的刀法,好啊!好啊!”贺娄余润一指李天郎,“李都尉也是使刀好手,让他多指教指教罢!”
        阿史那龙支也道:“大总管说的是,沙蓝你可遇见行家了,不要丢人现眼啊!”
        阿史那沙蓝是突厥附离亲兵的统领,在远征小勃律的战役中,因为受伤没有来得及参与,所以对李天郎的底细只是听说一二,又经阿史那龙支一激,早就想和这位异军突起的“雅罗珊”比试比试。
        “李都尉请了!”阿史那沙蓝转身冲李天郎行了礼,“属下献丑了!”
        李天郎微笑着一伸手,退后两步,“呵呵,沙蓝旅帅,请,请!”说罢一招手,后面的马麟贴近他,李天郎低声嘱咐两句,马麟点头退开。
        突厥人中短促地响了一声号角,几个人在手鼓中哼起了长调,全场安静下来,上百双眼睛都落在中央持刀站立的阿史那沙蓝身上。
        厚重的弯刀慢慢举起,合着长调的节拍划出两个圆圈,“嘿!”鼓声急促地响了起来,所有的突厥人一齐“嘿!嘿!嘿”地鼓掌呼喝起来。阿史那沙蓝手里的刀骤然变快,只见他一会儿蹲身飞快地踢腿,一会儿屈膝接连跳跃,一把弯刀如同长在他身上,围绕着他灵活舞蹈的身体四下翻飞,好几次都擦着他的肩膀和大腿飞过,令人眼花缭乱的刀光中,可以看见阿史那沙蓝意气风发的面容,那撮神气的八字胡随着他矫健的身姿威风凛凛地上下翘动。
        突厥人群中响起了万马奔腾般的呼哨声和喝彩声,其余胡人中赞扬之声也不绝于耳。刀,不仅是西域最通行的兵器,也是几乎所有安西军将士最钟爱的伙伴,它们伴随着汉子们出生入死、建功立业,甚至和他们一起血染疆场、葬身黄土。突厥先祖最初以锻铁立族,百余年来,这个马背上的骠悍部落席卷了整个大漠,直到出现了大唐的“天可汗”。
        突厥弯刀沿自匈奴刀,近刀柄处宽若手掌,由此向刀尖逐渐变窄缩尖,刀身弯曲厚重,显得短促剽悍,虽精良灵巧不如唐军横刀,但非常利于劈砍,在战场上十分实用,对骑马冲锋的突厥人尤为如此。战马、酒囊、弯刀和弓箭乃突厥战士之“四宝”,经过经年的战争锤炼,突厥军中擅长刀法者不乏其人,其他马背胡族如回纥、党项等也类同。而这个阿史那沙蓝,则是其中佼佼者。
        “嘿!嘿!嘿!嘿!”呼喝声越来越快,弯刀也越舞越快。兴奋的阿史那龙支哈哈大笑,对自己压箱底的手段十分满意,看来汉人们的风头着实被压了下去!他咕咕喝下一大口酒,一把扯开胸前长袍,露出热气腾腾的胸肌,茸茸胸毛间,一只吐出红红长舌的狼头森然峥嵘。对阿史那沙蓝精彩的刀舞,汉军中不少人也眼露欣赏之色,到底是疆场效命的率直汉子,对武艺高强的人,即使是敌手,也跷起大拇指赞一声“好”。连李天郎也不由得颔首赞许,此人刀法浑厚简便,明眼人一看就是真正的战场绝技,但比起中原武艺,实在称不得如何高妙。
        战马嘶鸣,一匹骏马跃过火堆,蓦然跳入圈中,扬鬃振蹄,挺胸长嘶。阿史那沙蓝单手一按马背,嗖地跃身上马,两腿一夹,骏马便四蹄翻飞,围着中央场地飞驰起来,越跑越快。阿史那沙蓝的身影在忽明忽暗的火柱间穿行,迎面的朔风弹飞了他额头上滴落的汗珠,吹拂着他皮帽子上蓬松的貂毛。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有的喝彩,有的欢呼,有的冷眼观看,有的频频点头……
        “吱——”一支鸣镝发出了信号,阿史那沙蓝怪叫一声,抡刀劈砍,“喀嚓”一声脆响,离他最近的一个固定松明的木桩被整齐地削平了头,不等诸人反应,快马转了一圈,所有的木桩接连被削掉一块,在木头的滚落间,大汗淋漓的阿史那沙蓝勒住缰绳,翻身下马,很潇洒地收刀入鞘。突厥人中欢呼声掌声鼓声震耳欲聋。
        “沙蓝旅帅好俊的身手!真不愧是突厥附离第一刀手!”李天郎呵呵笑着鼓鼓掌,顺手递过去一碗酒,“来!本都尉敬你一杯!”
        阿史那沙蓝竭力做出轻松模样,也不抹满头的大汗,挺胸腆肚,大剌剌地接了酒,很豪迈地仰头一口喝光,倒是尽显大漠男儿本色。主座上的贺娄余润、野利飞獠等颇为赞赏地点头大笑,在阿史那龙支面前说两句恭维话,言下多有挑衅之意。汉军早有人按捺不住,好几个使刀好手都跃跃欲试,赵陵连使眼色,示意他们沉住气。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才叫痛快!呵呵!光有酒没有肉,那怎么行!马麟!”听得李天郎叫唤,马麟应声跃出,手里端着一个铜盘,里面有一大块肥美的绵羊尾腾腾地冒着热气。在西域,美味的绵羊尾总是奉献给最尊贵的客人,或是最勇敢的战士。李天郎此举,礼数十分周到,不仅充满了对突厥风俗的尊重,也着实表现对突厥勇士的另眼相看。“对沙蓝旅帅这样的勇士,用尺寸小刃切之虽可,但怎显得突厥健儿英雄风采!来!”李天郎呼哨一声,飒赤精神抖擞地跃进场中,“端好盘子!”
        李天郎将手里的酒碗一扔,飘身上马,也像阿史那沙蓝般转起圈来,难道也要砍木桩?不少胡人眼中满是讥讽奚落之色,汉军人人面色尴尬,心中尽皆嘀咕,就算都尉刀法赛过那突厥人,但同样砍木桩,难免有拾人牙慧之嫌,那不是折了威风、失了彩头么?马大元喃喃对赵陵道:“都尉今天也太抬举胡人了!兄弟们可要憋不住了!”赵陵皱皱眉头,握紧了挽天弓,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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