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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RAnderson

《卢瑟经济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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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卢瑟经济学(4.4)——切大饼(财富之母):(剩余价值中的地租部分)

“他(土地所有者)并不象产业资本家那样有过什么贡献,冒过什么风险;最后,是垄断价格在许多情况下的优势,特别是对贫民进行最无耻的剥削方面的优势(因为贫民对于房租,是一个比波托西银矿对于西班牙,更为富饶的源泉),以及这种土地所有权所产生的巨大权力,这种土地所有权,在和产业资本结合在一个人手里时,实际上可以使产业资本从地球上取消为工资而进行斗争的工人的容身之所。在这里,社会上一部分人向另一部分人要求一种贡赋,作为后者在地球上居住的权利的代价,因为土地所有权本来就包含土地所有者剥削土地,剥削地下资源,剥削空气,从而剥削生命的维持和发展的权利。不仅人口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住宅需要的增大,而且固定资本的发展(这种固定资本或者合并在土地中,或者扎根在土地中,建立在土地上,如所有工业建筑物、铁路、货栈、工厂建筑物、船坞等等),都必然会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马克思

产业资本家获得利润以后,并不能独吞,必须和其他稳拿共享。这个共享的过程,又是一次彼此拉锯的过程。下面就要讨论产业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关系。

与产业资本相比,大土地所有者是彻底的不劳而获者。暴力拥有者夺得土地,土地所有者购买了土地,于是土地所有权获得收益,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抛开许多暴力拥有者本身就是土地所有者不看,从暴力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就可以心安理得享受地租也是荒谬的:“一些人所以能把一部分社会剩余劳动作为贡赋来占有,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占有得越来越多,只是由于他们拥有土地所有权,而这个事实却被以下的情况掩盖了:资本化的地租,从而,正是这个资本化的贡赋,表现为土地价格,因此土地也象任何其他交易品一样可以出售。因此对购买者来说,他对地租的索取权,好象不是白白得到的,不是不出劳动,不冒风险,不具有资本的事业精神,就白白得到的,而是支付了它的等价物才得到的。象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在购买者看来,地租不过表现为他用以购买土地以及地租索取权的那个资本的利息。对已经购买黑人的奴隶主来说也完全是这样,他对黑人的所有权,好象不是由于奴隶制度本身,而是通过商品的买卖而获得的。不过,这个权利本身并不是由出售产生,而只是由出售转移。这个权利在它能被出售以前,必须已经存在;不论是一次出售,还是一系列这样的出售,不断反复的出售,都不能创造这种权利。总之,创造这种权利的,是生产关系。一旦生产关系达到必须改变外壳的程度,这种权利和一切以它为依据的交易的物质源泉,即一种有经济上和历史上的存在理由的、从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产生的源泉,就会消失。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象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给后代。”

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象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求地租。森林地带的树木,田野的草,大地上各种自然果实,在土地共有时代,只须出些力去采集的,现今除出力外,却须付给代价。劳动者要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须付出代价,取得准许采集的权利;他必须把他所生产或所采集的产物的一部分交给地主。这一部分,或者说,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可以说,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循环的产品分配中的映射。地租的数量取决于地主与土地使用者的博弈能力,并没有一定之规。

在经济学的历史上,有一个三位一体公式,提出者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他认为:资本创造利润、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如果把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则企业主收入表现为资本家的工资,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这样,三位一体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资本创造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取得工资。

这个公式表面上看,为每个阶级的收入提供了理论依据,大家各自投入各自掌握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然后各取所需。表面上看,各有付出,各取所需,好一派安乐祥和的景象。实际上,则掩盖了工人、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博弈关系。三方投入同样的生产要素,究竟如何分配完全取决于彼此之际的博弈力量对比,最终分配比率并不固定。

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博弈,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了:工人和资本家彼此之间存在拉锯关系,工资与剩余价值此消彼长,工人由于人多势微,往往是弱者。如果工人成立工会,增强博弈能力,那么相同的生产过程,工人的分配比率就可以大幅度上升。

同样的博弈关系也要推广到资本家与地主之间。资本家与地主之间的分配也并不存在一个稳定的利润与地租之间的关系。土地垄断程度越高的地区,地主一方的人数就越少,相比之下资本家的人数就越多,地租越贵。同行人数的多少,与博弈能力成反比,这条规律不仅在劳资博弈中发挥作用,在这里也发挥作用。因为存在激烈的博弈,决定博弈结果的是双方的垄断程度,所以地租与资本家利润之间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比例关系。

关于地租的具体表现,亚当斯密的理论中是产品的价格加上一部分地租,到马克思的时代,就是产业资本家的利润中扣除一部分剩余价值了。从单位产品的价格来看,由于地租的原因,也许上升,也许不变。而上升的部分,往往并不与地租相等——同行少、竞争少的产业资本家可以把地租直接转嫁给消费者;同行多、竞争激烈的资本家则只能自己损失一部分利润,承担地租的成本。但是从社会总产品来看,随着地租的上升,越来越多的社会总产品要由地主阶级占有,如此资本家的剩余价值必然要与地主共享。

地租并不是产品价值的附加值,而是产业资本家剩余利润的扣除。市场上的产品不论是谁生产的,或者产地在那里,或者怎么来的,只存在一个标准,即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同样质量的棉花,并不会因为是大地主的土地上生产的,就比小农家生产的卖得更贵。租种大地主家的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并不能因为自己要缴纳的地租比别人高而提高棉花的价格。农业资本家要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棉花,扣除种子、化肥、农业的开支,支付雇工的工资,获得剩余价值,扣除地租以后,才是他的利润。地租越高,他的利润就越低。

地租并不仅仅存在于农业,工业、商业同样有地租的存在。工厂的厂房要缴租金,如果自己买地皮自己盖,那可以理解为一次性缴纳地租。各种矿石、原材料,除了支付采矿成本以外,也要给土地所有者一部分利润。商业地产同样有类似的问题,店铺的租金、摊位的租金,都是地租。

地租无所不在,只要以土地所有权为依据的收入都可以理解为地租。

地租的高低决定于土地所有者与产业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博弈。如果地租过高,产业资本家就可能产业转移。如果地租较低,就可能吸引产业资本家投资。(当然,先把产业资本家吸引进来,再把地租涨上去,也是一种手段。毕竟几千万、几个亿的固定资本投下去,再转移也不容易)同理,房租过高,劳动者也可以逃离发达城市,去边缘地区谋求机会。不过,企业或劳动者的迁徙必然付出运费上涨、成本上升、商机减少、农业收成下降和就业困难等代价。当然,如果产业资本家是微软或者苹果那样的环球巨头,而土地相对分散,则可能出现地租优惠,甚至减免地租的现象。整个博弈过程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无疑是土地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实力对比,最关键的是土地的垄断程度,或者说地主数量的多少。

地租的上涨,有时会直接推动物价的上涨。如果有地主在集市收租,而附近又没有其他的集市,或者说没有其他地主与这个地主竞争的话,那么集市上的商品价格必然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市场上的商贩如果彼此激烈竞争,那么地租的大部分将由商贩承担,物价上涨有限,如果商贩彼此之间形成稳定的同盟,那么地租上涨的部分,绝大部分都要转嫁给消费者。换句话说,如果地租上涨,那么商贩和消费者将进行一场博弈,博弈的结果就是彼此分摊新增地租的份额。

地租直接影响资本家的利润。一方面资本家要缴纳地租,另一方面有时资本家不得不提高工人的待遇,因为工人的房租和食品价格上涨了。

历史上英国工人在资本家的影响下曾强烈反对《谷物法》。1815年英国通过新的谷物法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度。规定国产谷物平均价达到或超过某种限度时方可进口。当时,英国的地主阶级负债累累,为了偿还欠债,并且继续享受奢侈的生活,他们一直对佃农维持高地租。在英法战争期间,法国对英国采取封锁政策,输入发生困难,迫使英国用粮多少局限于本国所生产的粮食。战争所造成的输入困难起了保护关税的作用。谷物价格上涨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地租也就增加到以前的两倍,在个别情况下,甚至增加到以前的五倍。但是随着战争的结束,进口的粮食涌入英国,导致粮价下跌。这时,要么保持高粮价,要么降低地租。英国的地主在内阁、上下两院都有压倒性的优势。于是强行通过《谷物法》,限制国外的粮食进口。

很显然,《谷物法》目的是维护土地贵族的利益,直接损害了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工人不得不支付更高的费用去购买食品,资本家也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地主阶级要求更大的大饼份额,这部分份额将在工人阶级和资本家之间博弈决定。多数情况下,多数负担显然要由工人承担。不过,当时的英国资本家面临一个困难,就是美国对英国的移民敞开大门。换句话说,如果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太多,英国工人就会选择移民美国。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产业资本家不得不承担一部分增加的地租。

在当时的条件下,食品价格上升了,工人的工资提高了,工人的生活质量却下降了,资本家的成本上升了,资本家的利润下降了。唯一获利的就是地主阶级。这些地主阶级依靠在内阁和上、下两院的政治特权维持高地租,整日无所事事,穷奢极侈,花天酒地。工人和资本家怎么能不火冒三丈?

城市的房租的上涨其实也是类似的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地主阶级不断提高地租的水平,资本家不得不提高工人的工资,工人却没有获得任何实惠。

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难理解身为资本家的李嘉图为什么反感地主阶级了。大饼总量不变,地主吃多了,资本家就要吃得少。在资本家看来,产业资本家艰苦创业,绞尽脑汁,承担风险,却为别人忙活。地主膀不动身不摇在一边坐享其成,而且地租水涨船高。产业资本家干得越多,地租就越贵。

在资本家看来,地主把获得剩余价值用于吃喝玩乐,如果这些利润不给地主阶级,而是由资本家获得,用于资本积累,那该多好啊。如此就难怪亚当斯密愤愤地说地主、贵族是什么游惰阶级了:“无论那一个国家,都不是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级。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物归游惰阶级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还是不增不减,要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由于土地的稳定性和垄断性,土地所有权一直是所有产权之中最重要的产权。与产业资本相比,土地所有权具有先天的优势。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发明可以摆脱土地的生产方式,土地资源也仅仅局限在地球范围内——虽然人类能登陆月球,但是在月球上长期生产生活的技术目前还不具备。所以,土地很容易被垄断。如果考虑到在封建年代土地是最容易通过暴力垄断的生产资料,而且不许私人上市交易,那么这种垄断就更容易形成并维持了。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把孩子他娘抓在手里,就有资格获得最大的产品份额。土地资本处于高度垄断的地区,即使产业资本多收了三五斗,也是地主的。只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么“率土之滨”,就必然“莫非王臣”。

地租的上涨,最终难免扼杀产业资本。地租高到一定程度,资本家无利可图,就纷纷改行。

如果这时土地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下,那么地租的水平显然会高于土地分散的状态。这时,小块土地不能满足大多数的需求,于是的地租不会因为土地狭小而下降,相反会向大块土地的地租看齐。大地主是土地的做庄者,大块土地的地租决定市场的地租水平。

改行的小资本的选择不是去挑战大地主,而是想方设法成为小地主,搭大地主的便车,获得高昂的地租。这符合小猪跟着大猪跑的原则。如此也就很容易理解许多中小实业资本家不断退出实业,争相购买土地,努力成为小地主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产业高度垄断的时候,大资本家也会这么干。大产业资本家垄断了本行业,继续扩大生产已经没有意义,于是他们并不把利润投入产业,进行产品升级或者扩大再生产,而是投入地产,争当大地主,从其他行业榨取利润。对中、小资本来说,既然大猪做庄土地,小猪自然也放弃实业做庄土地。
  
如果我们以工、农业产量作为衡量国家富强的依据的话,很显然推高地租并不能推动国家富强。地租只是土地所有者依靠土地所有权对土地使用者所要求的贡赋。地租高的地方的产量并不比地租低的地方的产量更高,只能说地租高的地方的土地所有权比地租地的地方更集中、更垄断、更有权要求更多的产品,更多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土地价格高昂,地租居高不下并不是国家富强的标志,而是工、农、商业负担沉重的标志。

地租高的地区,土地所有者获得大量的剩余价值,然后并不用于生产,而是用于挥霍或者土地兼并。在这些地区,产业资本的利润相比土地资本的利润必然低,对占有了剩余价值的地主来说,投资产业资本显然是不划算的事情。

如此便产生一个矛盾,一方面是地租畸形高涨,一方面是地面上的产业凋敝(小资本家改行当小地主,地主也不投资产业)。地租与地面上产业的承受能力之间发生越来越大的偏差。地租过高,生产不足的社会,不会主动降低地租,相反地租会不断上升。很显然,地租不会无限上升,最后必然崩溃。地主阶级既不愿意放弃奢侈的生活,又不愿意发展生产,那么产品从哪里来呢?大饼不断萎缩的时候,还要求更大份额的大饼,这样的结果如果能够实现的话,必然是挤压其他阶级的利益。

历史上看,满清末期,由于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实力太强,导致中国产业资本迟迟无法得到足够的剩余价值,完成大幅度的资本积累。另一方面,大量剩余价值,并不是投资于产业,而是不断囤积土地,或者开当铺。盛宣怀的招商局最大的产业不是轮船,而是各地的房产和当铺。当时的情况不是地主用剩余价值投资工厂,而是企业家用剩余价值投资土地。不是去争当企业家,而是去争当地主。于是,土地价格越炒越高,而产业发展则几乎停滞不前。也许有人会用洋务运动的成果反驳停滞不前的说法。但是,如果和同期的日本比较,说中国的产业资本停滞不前则是不为过的。满清在1864年攻克南京(天京),日本在1868年开始明治维新,两者开始接触现代化的时间基本同步。到二十世纪初,两国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当然,这其中还有重要的政治原因。

亚当斯密使用游惰阶级这个词,说明地主只消费不生产,游惰阶级的奢侈消费会影响总产量,这是客观事实。地租来自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有些地租直接从资本家的利润中扣除,比如厂房的租金、耕地的租金,有些则从工人的名义工资中扣除,比如房租。不论如何扣除,剩余价值的生产者都是工人,都是在工人和资本家之外,提出分割大饼的要求。如果参与组织生产的资本家可以勉强算为勤劳阶级的一部分的话,地主阶级则无疑是游惰阶级。相比产业资本获得剩余价值后发展生产,地主获得剩余价值以后主要用于个人挥霍或炒地皮,很显然,这不利于一个国家发展生产力。

但是,游惰阶级不关心总产量,只关心自己的生活。即使他们的花天酒地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妨碍大饼做大也在所不惜。所以,亚当斯密理论能说服别人,但是不能说服游惰阶级。不过,封建土地所有者的经济权利最终将被向前发展的生产力无情地碾碎,不是被本国的,就是被外来的。随着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本国的游惰阶级虽然能抑制本国的产业资本的发展,却不能抵御外国资本的侵略。抱残守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国家,迟早被产业资本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踹开大门。在坚船利炮面前,曾经辉煌的生产力落后的封建国家,一败涂地。先是军事失利,后是经济沦陷。由于工业能力低下,这些国家在外来强盗面前没有基本的自卫能力。这样的国家很容易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这时,无论土地所有权曾经多么垄断,无论地租曾经多么高昂,无论土地曾经吸引多少资本,在外来的工业化的暴力面前,这些土地所有权现在一文不值。外国侵略者完全可以杀光原住民,无偿占有土地,如同西班牙人和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或者如同纳粹那样有计划地对弱小民族搞种族灭绝。如果他们刀下留人,那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屠杀,或者发慈悲,而是因为他们觉得原住民让当奴隶,为他们提供廉价劳动力更有利于他们的利益。外来殖民者保留本土封建统治者,或者培养为其服务的买办阶级的原因,无非是通过这些本土傀儡“精英”统治土著居民,有利于建立统治防火墙,节约统治成本。实际上,虽然封建统治者喜欢信奉“宁予洋人、不予家奴”,但是一旦外来殖民者能脱离本土傀儡“精英”自主建立稳固而廉价的统治,那么原先的本国统治阶级将是首先被灭绝的对象。对不太听话的本土傀儡“精英”,则可以随时换一个代理人。本土傀儡“精英”也知道自己的统治依赖于外来殖民者的信任和支持,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为了抱住自己的位置,必须努力卖命——也就是努力压榨本土居民。所以,这些落后国家的人民为了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为了民族解放,往往有反封建和反帝双重使命。

历史上看,土地资本往往是产业资本最强有力的敌手,几乎吃光了总大饼。战胜这个敌手,需要政府的介入:由于封建大地主垄断土地,产业资本即使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多收了三五斗也很难保住成果。这样的情况下,指望产业资本自身战胜土地资本是很难的。历史上看,一个国家发展产业资本的前提,往往是由政府出面进行土地改革,或者提供大量国有土地,或者拆分大地主土地,或者把大地主土地强行收归国有,或者对大地主的实行赎买制度。总之,要达到抑制大地主,削弱土地垄断的目的,使地租下降到一个相对低廉的范围,为产业资本保留一定的剩余价值,使产业投资变的有利可图。这方面的例子,比如美国历史上的《宅第法》,保证每个美国公民都有权以合理的价格在西部获得一块适当面积的土地。

由于今天各个国家抑制土地高度垄断,土地所有权对产业资本的威胁已经下降到次要的地步。但是,这并不是说,产业资本从此获得解放,可以独大。今天真正的主宰往往不是产业资本,而是当年一个不起眼的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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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二分法 发表于 2013-6-18 20:07
谢谢分享,很不错

多谢支持,欢迎推荐给身边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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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0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卢瑟经济学(4.5)——切大饼(金融为王):(金融在社会总大饼分割中的份额)

“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上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为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马克思

“欧洲有六强:英格兰、法兰西、普鲁士、奥地利、俄罗斯和巴林兄弟。”——黎塞留

这就是金融机构的发迹史,一个小助手发展成资本之王。在金本位的时代,连国家都要向银行低头。

每一个企业都有生产周期,也都有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固定资产折旧的资金在原有资产被淘汰以前,暂时处于闲置的状态。这时如果能把甲企业的货币资本借给乙企业。乙企业获得的利润分给甲企业一部分,那么对甲乙两个企业来说都是有利可图的事情。但是,困难的是,甲企业很难了解乙企业的经营情况,很难知道乙企业获得了资金会不会用于挥霍浪费或者干脆卷包走人。一种可能是甲乙两家是非常熟悉的企业,比如甲、乙沾亲带故,或者彼此是街坊邻居。还有一种可能是甲方虽然与乙方不熟悉,但是具有很强的暴力属性或者能够雇佣到很强的暴力属性,乙方不敢赖账。最早的高利贷资本就是这个路子,比如清朝的印子钱。由于在交易中,甲方好整以暇,乙方火烧眉毛,利率往往非常高。所谓“印子钱,一还三;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

第一种方式中,甲方资金能够利用的空间有限,毕竟自己的亲戚朋友不是总缺钱的,甲方的资金经常不得不闲置。第二种方式中,甲方拥有暴力或者雇佣暴力,都需要很高的成本。虽然利率很高,自己未必能获得很多的收益,尤其是资金量比较小的时候。对乙方来说,第一种方式可能遇到自己的朋友都缺钱而爱莫能助的情况,第二种方式则不得不承受极高的利息,这种利息甚至可能远远超过自己正常生产经营的利润。如果不是为了燃眉之急,多数人不会主动选择这种方式。

要把这笔钱利用起来,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发挥作用。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全社会,一方面是全社会有闲钱的人,一方面是全社会缺钱的人,如此便容易为货币资本寻找对应的需求者。金融机构大规模发展的一个前提,就是法制的健全,法律保护签字画押的契约关系。金融机构把暴力属性外包给国家,储户也不用担心金融机构侵吞自己的存款。一方面敢存,一方面敢贷,一方面不敢不还。

金融机构帮人筹措资金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左手借入,右手借出,金融机构并不把自身的信用牵扯其中,只是当掮客负责撮合双方,收取手续费。这种融资方式并不创造货币。某甲通过某乙安排借给某丙资金,某甲自己放弃一段时间资金使用权。某乙的生意如果比较成规模的话就是投资银行,为企业安排上市、发债等等。皮尔庞特.摩根就是做这种生意的。摩根本人是有钱人,但是他的私有财产与他能募集的资金相比微不足道。由于具有丰富的人脉,长期积累的信用,摩根能撮合世界上的有钱人为急需用钱的企业募集资金。他晚年的客户甚至包括各国政府。摩根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

第二种是金融机构当司库兼帐房先生,吃存贷款的利差,把自己的信誉牵扯其中。某甲和某乙都在某丙的钱庄开户。某甲把钱存入某丙的钱庄,购买某乙的商品。某丙从某甲的帐户中减少相应的数额,在某乙的账户上写入相应的数额。某甲和某乙来回交易而不提现,只是某丙账面上数额的变化。于是,某丙就有了可乘之机。某丁从钱庄借钱。某丙并不是让某丁把钱提走,而是给某丁开户,写上相应的金额。某丁如果购买某乙的商品,就在某丁的账户中减去相应的金额,然后给某乙的账户上加上相应的数字。这时,某甲也不放弃资金的使用权,随时可以用自己的资金购买某乙的商品。某甲和某丁都可以买某乙的商品,所以这种模式有创造货币的功能。某丙玩十个坛子两个盖子的游戏。不断把账户数额从某甲、某乙和某丁的账户上倒来倒去。某甲最早存入的资金则在金库之中睡大觉。某丙的生意如果做的小的话就是地下钱庄,如果成规模的话就是商业银行,接受存款,发放贷款。

不论哪种方式,金融机构都具有为资金短缺企业、个人(甚至国家)融资功能,金融企业的利润都来自资金短缺企业、个人(或国家)的利润、收入。

由于金融机构的存在,不会一面出现借不到钱,一面有钱贷不出去,利率也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早期的金融机构为资本积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资本的利用率大大提高,资本闲置降低到最低。由于可以以合理的利率筹措资金,许多某些原先不存在的生产过程,现在可以发生。但是,这并不是说,利润是从借贷关系之中产生的,而是说借贷关系为一些生产过程创造了条件。这些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利润作为借贷过程中货币资本所有者和金融机构的提供资金的报酬。如果生产过程不能顺林进行,那么对应的货币资本所有者和金融机构的利润也就难以顺利实现。换句话说,不论金融企业的借贷行为知否增大社会总产品的大饼,金融企业的利润始终来自社会总大饼的一部分,而不能仅仅依靠金融行为凭空创造。这种“无中生有”的生产过程不能可以被无限放大。仅凭不断的金融交易就可以无限增加价值。

从创造价值的角度看,整个金融的机构的作用,是产业资本的助手,为产业资本提供资金支持,然后分红。如果产业资本不能顺利创造剩余价值,或者说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那么必然在金融机构内产生连锁反应。传统商业银行主宰的资本市场存在两个利润率,一个是零散小资本的利润率,这个利润率必然很低,最终趋同于存款利率。一个是普通产业资本的利润率,这是一般企业的利润率,这个利润率高于贷款利率。企业的利润要把一部分交给银行,银行把其中一部分交给储户,剩下的就是银行的利润。这是产业资本利润扣除地租以后的又一次分割。与地租一样,这次分割是简单清楚的。

由于金融机构的存在,企业的积累过程不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原先甲企业的闲置资金多少,并不影响乙企业的经营。现在则不然,乙企业的经营会影响到甲企业的资本积累,反过来甲企业的资金闲置情况,也会影响到乙企业的经营。社会的资金松紧情况,从此变为统一的整体。消费不足的危机,表现为企业回收货款困难,通过金融机构,可以迅速扩展到整个经济体。当然,这是后话。

存贷行为成社会化的过程,存、贷、金融机构三方之间形成彼此拉锯的关系。由于金融机构不论在存,还是在贷的过程中,都是处在“一对多”(哪个企业没有流动资金?哪个企业不需要贷款?)的有利地位,金融机构在市场的博弈中,本身就具有先天的优势。

这种优势随着交易的现代化和资本的社会化不断扩大。

早期的金融机构,使用的主要是自己的资金,社会资金仅仅是辅助,这样的行为与高利贷资本相去不远。这样的金融行为,使用的资金量有限,影响的范围也有限。今天的金融机构使用的是全社会的资金。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没有商业银行的账户是无法想象的。所有的货币流转,除了极少数以外,都是在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中流通,都是各企业在银行账本中本企业银行账户下数字的变化。绝大多数的交易,不过是从甲帐户,转移到乙帐户。如果我们把金融机构看为一个整体的话,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货币都在金融机构的手中。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大批中小资本不得不主动退出竞争,以免在残酷的竞争中被动倒闭。这些资本不断脱离产业,成为货币资本。此外,由于纸币出现、不断的通货膨胀以及工人寿命的延长,工人必须把自己的一部分工资存入银行或者投入股市,以使自己在晚年丧失劳动能力以后,老有所养。这种用工资投资的行为可以是工人自发的,也可以是政府强制的,比如养老基金。这些货币资本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入生产环节以求分一杯羹。

零散资金博弈能力非常弱,不能独立发挥资本的作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这个平台。把零散的资金组织起来,凝结成一个巨大的整体,就可以具有超强的博弈能力,发挥资本的作用。两者博弈能力的差距表现为存款和贷款利率的差距,两种利率之间的差额就是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资本组织者的利润。此外,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利润,或者直接融资的手续费,也是金融机构作为社会资本组织者的利润。

我们在《小猪跟着大猪跑》之中分析过:市场经济中,大小资本不同的博弈能力直接取决于资本量。资本量直接决定大小资本之间君臣关系,利润、风险的分担,直至生死存亡。金钱是资本主义世界的最高权力。用钱建立规模经济,用钱建立现金储备来应付衰退,用钱来提高效率。要买下那些造成生产过剩和行业混乱的同行的企业,也需要大量的钱。小猪与大猪的区别,就是小猪拿不出这些钱。如果小猪出创意大猪出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小猪廉价出售自己的创意,大猪获得绝大部分利润。洛克菲勒说过:“我在经商的整个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得到足够的资本,去做我想做、有能力做而且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做到的事情。”

对单个企业来说,资本量越大越有利。能获得一支廉价的援军,无疑是莫大的优势。现在的金融机构使用的是一切可以动员的资金,绝不仅仅是个人的有限的资金。相比之下,企业的地位则不断弱化了。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企业越来越依赖金融机构的支持。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激烈的竞争之中,生产同样的产品,生产规模越单位产品成本越低。可以调动的资金量越大,争夺原料和市场越迅速。没有贷款的企业只能依靠自己的积累不断增加资本量,看准时机也要慢慢来。有贷款支持的企业一旦看准时机,就可以从银行(或者其他融资平台)获得货币资本。如果大家都不用贷款也就罢了,如果仅仅一部分企业不能获得贷款,那么能获得贷款的企业必然占尽先机,不能获得贷款的企业则要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甲企业的生产规模大于乙企业,总利润扣除银行利息以后也多于乙企业。换句话说,甲企业的资本积累速度远远高于乙企业。如果甲、乙两家企业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的水平接近,甲企业获得贷款,乙企业不能获得贷款,那么甲企业的发展速度无疑要快于乙企业,无论是资本积累的速度还是占领市场的速度。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同行之间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都处在类似的水平,那么两者竞争的结果则基本确定了。

企业的生存同样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在经济危机时期,企业能不能活下去,就看谁能挺到最后。最后5分钟,就是胜负的关键。前期负债经营,现在产品销售不畅,银行逼债。彼此精疲力竭的战场,一支数量不大的援军,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获得贷款支持的企业可以活下来,没有的很容易死掉。不仅如此,活下来的企业还可以利用银行贷款的优势,廉价收购对手的资产。

金融机构对企业平时锦上添花,危机时雪中送炭。因为银行利率低于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在繁荣期,利用银行信用以为着更快的扩张和积累;在萧条期,则意味着资金冗余量更大,可以承担的销价幅度更高;在复苏期,则意味着可以廉价收购失败同行的资产。有没有金融机构的支持,往往是同行竞争中决定胜负的因素。金融机构的支持很快就成为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

“当今二王之事,权在足下。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这个不起眼的助手,现在却决定企业的生死。当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限度,同行竞争强制产业资本家利用银行信用。

金融机构有这样的能力,自然有权力要求丰厚的利润。但是,金融资本能够达到的最终目标,绝不仅仅是要求丰厚的利润,而是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首先,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加强了。银行与企业的博弈之中,逐渐占据主动和有利的地位。在马克思的时代产业资本对银行的依赖主要在支付信用上。随着金融的发展,银行资金进入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当银行为企业提供生产资本的时候,情况就改变了。当企业固定资本的一部分依靠银行信用时,企业的债务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除,其间企业为银行所约束。相比之下,银行掌握的货币有极高的流动性,而企业却依赖商品的销售。随着信用的发展,企业自有的资本量相对生产规模都被压缩到极限,或者说企业在有限的自有资本量下,把生产扩张到极限。如果任何突发事件需要现金,那么企业就需要求助于银行。这种情况下,贷款被拒绝就意味着企业的现金流断裂,企业就有破产的危险。由于企业掌握的资本的流动性永远小于银行掌握的货币的流动性,所以银行对企业具有先天的优势。企业必然越来越依赖银行,银行也必然逐步加强对企业的控制。洛克菲勒曾经说过,自己早年为了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战胜、、挤垮或者兼并竞争对手,几乎是跪着去求银行的。——日后的石油大王,早年没有垄断石油行业的时候,也经常资金量不足,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随着信用的发展,企业间主要资金往来都变成银行账户上的划转。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为资本家办理往来帐目及其他金融服务,确切了解各个资本家的业务情况,然后加以监督,用扩大或减少,便利或阻难信贷的办法来影响他们,一直最后完全决定他们的命运,决定他们的收入,夺取他们的资本或者使他们有可能迅速而大量地增加资本等等。银行也可以通过贷款的金融支持作为条件,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这些影响包括要求企业按照银行的要求采取一定的经营活动,或者在产销过程中优先考虑银行的其他优质客户等等。

企业对银行,从依赖到臣服。银行对企业,从助手到主宰。企业之间的竞争促进了银行地位的上升,最终双方关系逆转,君臣地位互换。皮尔庞特.摩根曾经对一位铁路巨头怒吼:你的企业是属于我的客户的!这句话,还有半句没有说出来:我的客户是由我组织起来的。两者结合的潜台词就是:你的企业是是靠我的金融组织能力才顺利经营的,你要放明白点!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由于股份制的出现,生产规模惊人的扩大了,许多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这些公司一旦出现迅速占领市场,吞并同行,封杀潜在的竞争对手。

股份制的出现给了金融资本更大的权力。股份制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单一所有者变成众多所有者,单个所有者的决策能力可以忽略不计,公司的核心权力控制在几个大股东手中。多数所有者唯一表示不满的方式就是抛售股票。由于创业资本门槛的提高,单个私人资本不能与社会资本抗衡。不借助金融机构,个人资本已经没有什么投资的空间。小猪踩不动按钮,只好跟着大猪跑,老老实实地跟在大猪后面吃剩饭。绝大多数股东的博弈能力进一步弱化。他们通过股票获得的剩余价值的数量逐渐趋同于银行存款利息。股份制并没有削弱资本的力量,相反却极大地增强了少数资本的力量。大股份公司之中,掌握大量股份的数量众多的小股东,对自己的资本并没有对应的权力。他们的权力被极大地削弱,并被集中到少数大股东手中。皮尔庞特.摩根晚年几乎控制美国全部的铁路和钢铁,他的自有资金和他控制的资本相比微不足道。

单位资本的利润率,随资本总量上升而上升。垄断企业的利润率,远远高于一般产业资本。而这些企业多数股东获得的利润率远远小于正常资本。如此便产生一个现象,除了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小资本的利润率和一般产业资本的利润率之外,超大资本还可能出现第三个利润率,就是垄断利润率。追求存款利率与垄断利润率之间的差额,就是上市的原因。用5个亿组建一个公司,这个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垄断一个地区的市场,每年产生1个亿的利润。而对小资本来讲,每年产生100元的利润,需要2000元的投资。如此,这个企业按照小资本的利润率就相当于20亿资本。只要推动上市,立即就可以套现15亿的利润。当然,多数人往往只套现49%,4.8亿(20×49%-5)的上市红利已经足够了,51%的股权还可以控制企业,每年获得5100万的利润。实际上,大股东获得的利润要高于5100万,这是因为大股东有能力从小股东的大饼里获得一部分份额。两者对比:大股东初期投入5亿,获得4.8亿的上市红利,小股东最终投入为9亿8千万;大股东拥有51%的股份,小股东拥有49%;大股东每年获得利润5100万以上,小股东获利4900万以下。

两者之间的利益对比关系非常清楚,大股东占尽优势。产生这种优势的原因,就在于大股东能在初期投入5亿,而小股东做不到。在大股东获得这5亿初期投资的过程中,很显然,他们很乐于而且也需要金融机构的帮助。现实之中,大股东往往并不需要投入5亿元的初始资金,而是依靠银行贷款。假如大股东只有2.5亿的自有资金,其余2.5亿来自银行融资,那么前后运作的利润率就更惊人了。金融机构在初期的资金支持和后期的上市过程中,是实际的决定因素。许多金融公司乐于也善于为垄断公司提供融资到上市的一条龙服务。金融机构丰厚的利润来自与垄断公司的分肥。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本与垄断大企业形成同盟关系。这些垄断公司与金融公司之间的关系从此变得模糊。一些金融公司通过控股的形式,直接插手垄断公司的管理,获得更大的分肥。比如皮尔庞特.摩根晚年是多家大型垄断企业的董事。另一方面,许多垄断公司也纷纷涉足金融,也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很显然,即使垄断公司的垄断利润,也远远不能与这样空手套白狼相比。许多垄断公司旗下的金融机构,往往成为全公司最赚钱的分支部门。

那些不涉足金融机构的大公司,并不能完全回避金融公司的挑战。只要公开发行股票超过总股本的51%,就有被兼并的可能。只要拥有足够的股票,就能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在兼并过程中,决定胜负的因素并不是双方的经营能力,而是能获得社会资金的数量。显然,没有金融机构支持单个的企业,很难对抗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对手。

金融机构是社会资本的统帅,在由于兼并导致中小资本退出产业循环,出现大量廉价资本的时代,金融机构可以一呼百应,1%的自有资本可以调动99%的社会资金。在资本量决定胜负的时代,资本之间较量的胜负完全看它的意思。一将成名万骨枯,这个规则同样适用于金融业,金融机构获得丰厚的回报,而廉价的社会资本能够保本便是万幸。

现代资本主义的一般属性,就是资本的占有同资本在生产中的运用相分离,货币资本同产业资本相分离,全靠货币资本的收入为生的食利者同企业家及一切直接参与运用资本的人相分离。金融资本对其他一切形式的资本的优势,意味着金融寡头在经济中占统治地位。

在世界范围看,则是拥有金融实力的国家处于与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特殊地位。帝国主义就是货币资本大量聚集于少量国家,这些国家中以“剪息票”和“赌博”为生,根本不参与任何企业经营、终日游手好闲的食利者阶级,大大地增长起来。20世纪初期的英国逐渐由工业国变为债权国。虽然工业生产和工业品出口有了绝对的增加,但是利息、股息和发行证券、担任中介、进行投机等方面的收入,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相对意义越来越大。当时的英国通过金融手段不断收割其他落后国家。落后国家不得不把大量的剩余价值交给英国,供英国积累资本和消费,本身则很难积累。

在马克思的时代,单个资本增殖依靠的是加法。今天,大资本增殖依靠的则是乘法。但是从整个社会来说,资本增值仍然是加法。如此便意味着,小资本是大资本的猎物。金融资本和垄断企业相结合,成为对其他资本的占有压倒性优势的引力中心,打破其他资本个体内聚力,然后把各个零碎的碎片吸引到自己这面来。

金融资本通过产业资本获得剩余价值,甚至直接吞并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分割大饼,离不开产业资本,社会总金融资本的增值需要在产业资本增值的基础上,但是个体金融资本则完全可能依靠吞并其他资本而增殖。资本所以能在这里,在一个人手中大量增长,是因为它在许多人手中丧失了。这是一种疯狂的吞并行为。今天的金融资本市场越发类似赌场。大资本拥有资本量和信息的优势,坐庄市场,操纵舆论,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影响价格:大资本,尤其是金融资本,往往可以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清晰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量上则有小资本不可比拟的优势。旗下的经济学家和有关系的媒体,也可以按照需要的方式发布信息,忽悠大众。

大资本赢得的收益是其他资本的剩余价值,或者工人的工资组成的养老基金,而绝不是凭空产生的。所以产业资本的崩溃,必然会冲击金融资本。金融资本的疯狂投机行为,超出产业资本支持的范围,必然崩溃。

资本主义世界的特点之一,就是强者恒强,这不仅仅表现在获得利润的时候强者有权先享用大饼,也表现在遇到危机的时候强者付出的代价更少。银行是商品市场流动的镜子。货币流动是商品流动的影子。金融危机,有可能是商品流动停滞。在某种意义上,银行控制资金,就能控制商品流动。也有可能是银行贷款于无法产生价值的资金流动。比如给股票投机贷款。不论哪种行为造成的银行资金流动停滞,政府都不会袖手旁观。如果银行崩溃,那么社会化大生产就要停下来,现金交易取代银行内部的帐户划转,甚至发生易货贸易。那样,一切就都要回到中世纪了。

在社会中的地位越重要,越有资格胡闹——因为他能把大家都拉下水。不论银行怎么胡闹,国家也会拯救银行。反过来,金融机构有充分的理由放心大胆地胡闹。这就是所谓的“大银行不倒闭”原则。相比之下,产业资本则不得不处处谨小慎微。

地主丧失绝对优势以后,金融机构在产业资本的支持下,利用产业资本的内讧成就了霸业。过去不起眼的助手,现在成为经济的主宰。但是这种霸业仅仅是在市场范围内的霸业,如果放眼全社会,真正的超级强者并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个魔王。这个魔王被束缚在地狱,才有金融机构在人间称王称霸的机会。在这个魔王面前,土地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都不堪一击。任何挑战它的势力,都是以卵击石。这个魔王一旦被释放出来,往往造成烈火冲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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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3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RAnderson 于 2013-6-24 21:19 编辑


卢瑟经济学(4.6)——切大饼(元要素):(暴力在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的作用)
“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马克思
“在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罪恶。”——巴尔扎克《人间喜剧》
其实,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暴力。
言归正传。
在前面的部分我们已经谈过,产权是暴力的兄弟,产权分配由暴力掠夺进化而来。一旦暴力重新走上分配的前台,财产的分配作用就要让位。“抢钱!抢粮!抢地盘!”的口号一喊出来,财产的作用就不存在了。钱、粮、地盘都是可以抢的,换句话说,在暴力面前,财产是靠不住的,什么也不是。米店囤积粮食牟利,可以把粮食抢过来。高利贷者放高利贷牟利,可以把钱抢过来。地主靠土地收地租,可以把土地抢过来。当年没有工厂,所以没有抢工厂的口号。不过,二战期间,日本直接没收在华欧美国家企业。二战结束,国民党接收大员直接霸占任何他们觉得有利可图的企业。给企业主扣上汉奸的帽子,给企业扣上逆产的帽子,然后就充公。当然,充公其实也就是充了接收大员了。接收大员一个个大发洋财,五子登科。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汉武帝打击富户,消灭豪强。希特勒消灭犹太人。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暴力是最终否决权,这个早就有先人分析过,其他任何权力都没有暴力这么直接有效。使用暴力分配的最简单的分配方式就是抢劫。规模比较小的就是各种劫匪,包括拦路抢劫,入户抢劫等等。上一定档次比如水泊梁山的“好汉”和舍伍德森林中的罗宾汉,有相对固定的地盘,有“替天行道”的口号。终极暴力则是世界范围内的暴力,或者说“世界警察”。
用暴力分大饼,用抢来的大饼武装自己,争取更大的大饼份额。这就是所谓的强盗事业的上升期。打家劫舍,招兵买马;再打家劫舍,再招兵买马;不断循环往复,不断扩大自己的队伍。水泊梁山早期基本就是这个套路。
不过,这么干的注定是小暴力集团。这样扩张过程中,收益内部化,损失外部化。所以,很快就会达到瓶颈。打了祝家庄,打了曾头市,打了大名府,虽然收获了丰厚的钱粮,但是很快就会面临暴力的反扑,直接后果就是大宋朝官方的围剿。这是第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就是附近居民加强自卫能力,比如攻打祝家庄和曾头市都遭遇了强力反抗,晁盖丧命。此外,还有第三种可能,即附近的居民向其他安全地带迁徙。所以,当暴力集团能抢到的大饼达到一定幅度的时候,集团的领导人就会觉得靠暴力直接获得产品,既不经济也不稳定:打打杀杀的成本太高,容易激起反抗;长期刀口舔血,难免那一天出现一个比自己更强的人;反复劫掠的地区,注定民生凋敝,老百姓坚壁清野。
对同一个人群的迫害应该一次性使用,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达到目的以后,就尽量不要再用了。要经常施与恩赐,而不是暴力。这是马基雅维利的观点,是否正确看个人的理解。不过,历史上大量的统治者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掌握赏罚原则的。相比之下,大量的毛贼草寇却违背这个原则。这并不是说毛贼认识不到这个问题,而是因为实力的差距:统治者能稳固地控制一个地区,而毛贼草寇做不到。
抢,太暴力了,效率也低。必须要把这种分配行为合法合理化,或者说,把暴力隐藏在天鹅绒的手套里。这时就需要让暴力分配文明化。或者说,由游猎进化到游牧。从抢钱抢粮抢娘们,到抢钱抢粮抢地盘,使人类历史的一大进步。整天打打杀杀,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从上到下,大家实在受不了。老百姓整天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小命就没了,每天都想着如何苟且偷生,哪里还有心思发展生产:怎么把粮食藏起来,怎么应付老总,怎么给闺女老婆脸上抹锅灰,自己怎么不被抓壮丁,一旦被抓怎么开小差,打仗的时候怎么把武器一扔投降对方,怎么避免被对方杀降。这些都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至于粮食生产不过是次要的事情,自己未必能看到自己的粮食成熟,再说种了也未必是自己的。整天人心惶惶,谁还生产啊。生产凋敝,人口减少,对统治者也不是好事。跑马圈地,严重影响当时的生产。非计划性的劫掠,必然让位给计划性的财产和税收。再说只要有地盘,何愁钱、粮、娘们?
暴力分配文明化主要方法有两个:方法一,变暴力掠夺位为税务征收。方法二,暴力搭台,产权唱戏。暴力和生产分配过程结合起来:平时暴力隐身在产权等要素的后面,达到分配的目的;关键时刻则偶露狰狞,使用最终否决权,一锤定音。
刘邦进咸阳,各位大臣都抢奇珍异宝。只有萧何把相府及御史府的法律、户籍、地理图册等收集起来,使刘邦集团掌握天下山川险要、人口、财力、物力的分布情况,在未来的争霸战中合理统筹人力物力等战争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战争潜力。刘邦的团队,虽然进了咸阳,对三秦地区实行了军事管制,但是还没有彻底完成从毛贼草寇到统治者的角色转换,至少在诸位大臣的思路中,还是抢了就跑的思路,只有萧何深谋远虑。两者相比,高下立见。所以,萧相国是“功人”,其他诸位英雄是“功狗”。
建立一个符合自己愿望的生产分配结构并且永远维护,是另一种手段。比如,满清入关以后的跑马圈地。这种分配方式并不局限于占有土地,也包括其它的手段。比如:读过《教父》的人都知道,西西里移民教父考里昂的“劲科纯净”牌橄榄油并不比别人的更好,但是大家都争先恐后的从他那里进货。因为考里昂是老头子,他的建议别人无法拒绝。在考里昂之前,克莱门扎靠打打杀杀小打小闹,风险高、收益低:抢条地毯,都要提防警察,所以注定难成大气候。考里昂加入以后,把暴力和走私橄榄油的生意相结合。于是暴力的使用被压缩到最低限度,获得的大饼份额则扩大到最高的限度。考里昂懂得打打杀杀不是长久之计,一百个强盗也没有一个律师挣钱多,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漂白。从这点看,考里昂成为“考里昂、克莱门扎、忒希奥三人帮”的首领也就是必然的事情了。宋江也是,打了祝家庄、曾头市和大名府就要考虑招安的问题。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杜月笙,等等。
但是,不论哪种手段,都需要暴力的统一。或者说,在有限的空间内,只能存在一个来自暴力的权威。其他所有的暴力,都是由这个暴力权威衍生出来的。如果两个暴力权威同时存在,彼此相安无事,那么只能说明两者暂时势均力敌,其中任何一方都没有消灭掉对方的能力。这种状态很难稳定,一山不容二虎。此时,统治阶级无法正常统治。当然,最悲惨的还是被统治阶级,他们要为统治阶级提供面包和炮灰。
为了对抗私人的和外来的暴力,于是出现了统治阶级的集体的暴力。这种暴力可以是盟约性,谈出来的,可以是使用暴力,打出来的,还可以是连打带谈的。大家服从一个盟主,是一种产生方式,比如日本大名服从幕府将军;也可以是一个强者吞并掉其他所有同类,比如秦始皇。谈与打并不是绝对割裂的:强者不是那么好屈服的,所以德川家康在当上将军以前,也是经过一番厮杀的。反过来,秦始皇的手下将领显然服从秦始皇这个所有秦国稳拿的盟主,也保持自己对秦国的忠诚。
恩格斯认为,稳拿对内需要镇压造反的卢瑟,对外需要对抗其他稳拿,于是产生了国家。恩格斯的说法,显然接近我们的观察的现实:财产发挥作用需要暴力支持,没有暴力保护,财产根本无法有效工作。人越多,博弈力量越弱。反过来看,博弈能力越强的一方,人数必然越少。所以,要财产发挥作用,必须一手握钱袋一手握剑。为了防备穷鬼们穷极生疯,封建地主养家丁看家护院。规模小的十来个人,规模比较大的比如四川的刘文彩,有一个连。此外,威胁不仅仅来自穷鬼也来自其他地主恶霸。暴力这个东西,这么低投入高产出,必然让人爱不释手。只要能获得经济好处,对穷鬼下手与对其他地主下手,没有什么区别。所以,黄四郎有百十号人枪,其他地主如果不想处处低声下气,随时准备做出物质和精神牺牲的话,也要考虑拥有自己的队伍。没有百十号,至少二三十号,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好惹。这些私人武装经过彼此吞并或者同盟,最终建立整个阶级的武装。
这就是国家的来历。
有观点认为国家是人们彼此需要和平,需要国家保护的结果。这样的观点,显然掩盖了国家暴力的阶级性——受到暴力保护的不是所有人,只是一部分。保护稳拿在荒年按照高利贷的契约收取利息、兼并土地、抢男霸女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卢瑟保证穷人有基本口粮、耕者有其田和人身自由的要求。保护黄世仁利用卖身契控制喜儿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喜儿对人身自由的要求。这种说法,也忽视了东方集权国家的暴力统一征服史。至于所谓东方需要治水于是出现强大集权国家的说法,就更扯淡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与治水没有任何关系。他脑子里想的是从始皇到万世,吞并六国,设立百越、象郡,修长城,修直道,毁天下之兵,达到的结果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当然,还有个人享乐,比如修阿房宫,修秦始皇陵。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总之,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国家有阶级性,国家由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阶级控制。国家有暴力性,而且是最终的暴力。国家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
国家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的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无疑是经济利益,也就是有资格获得最大大饼份额的权力。所以,国家的最主要为让统治阶级的财产发挥作用提供的必要的暴力的保证。
比如杨白劳还不上黄世仁的高利贷,黄世仁要求用杨白劳的女儿喜儿抵债。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件事情遇到不同的法官就可能有不同的判决。甲法官可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白劳借钱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欠钱的时候,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完全是杨白劳自己自由选择的结果,为了维护文明的基础,为了保证契约的履行,鉴于杨白劳无力偿还黄世仁的贷款,本法庭决定支持黄世仁的诉讼要求,判决喜儿给黄世仁当贴身女佣。”反过来,乙法官可能说:“黄世仁长期提高地租压低杨白劳的口粮。杨白劳被逼无奈,为了糊口接受黄世仁的高利贷。黄世仁明知杨白劳无力偿还欠债,故意放出高利贷,目的是为了占有喜儿的人身自由。黄世仁游手好闲,荒淫奢靡。如果支持黄世仁的要求,那就是对喜儿的人身自由权利的践踏,也违背了勤劳善良的基本社会准则。黄世仁与杨白劳之间的高利贷契约是在杨白劳被逼上绝路的情况下签立的,违背签立契约自愿的原则,本法庭不予支持。本法庭决定驳回黄世仁对杨白劳的诉讼,诉讼费用由黄世仁承担。”羊有羊的道理,草有草的道理。甲乙两位法官,怎么说都有理。关键是法官站在哪一边,按照羊的道理断案,还是按照草的道理断案。如果遇到甲法官,黄世仁就能很顺利地把喜儿弄到手,甚至不必打官司,杨白劳就会就范——去打官司也会吃亏。遇到乙法官的话,黄世仁就只能死了对喜儿的心了。
对黄世仁来说,必须保证审理案件的是甲法官,依照的是甲法官的尊重契约精神的法律。一旦乙法官那样的人掌权,黄世仁的财产优势在博弈之中就很难发挥出来。没有暴力的支持,产权就无法在交易中占上风。如此就不难理解弗里德曼提出的政府的三个主要职责的目的——政府做的第一要务是国防,第二要务是保证契约的实施,而调节财富分配则属于“是一个人认为有益的东西,另一个人认为是有害的”范畴。——这三个主要职责的目的,显然是保护本国稳拿利用产权,通过契约对本国卢瑟进行有效统治。(实践之中,如果是乙法官那样的人掌权,黄世仁很可能会发动政变或叛乱。消灭乙法官及其法律,扶植甲法官上台,推行甲法官的法律。)既然国家是统治阶级实现公共意志的暴力工具,国家的暴力就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的暴力由法律条文化,由国家机器具体落实。
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护该国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并把相应的行为规范化、条文化。奴隶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奴隶主,核心利益是无偿获得奴隶劳动,法律的核心目的是确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剥夺奴隶的人身自由;欧洲封建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封建地主,核心利益是利用土地所有权获得最大的收益,法律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东方帝国的统治阶级是皇族和官僚集团为领导的地主,核心利益除了地主阶级的固有利益还有皇族和官僚系统的稳固,法律的核心目的除了保护土地所有权还要保护皇权;资产阶级的核心利益就是利用产权关系通过在自由市场交易中达成契约剥削劳动者,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目的自然是保护资产阶级产权和契约的实施(即使这些契约是对卢瑟极其不利的,比如杨白劳的高利贷和喜儿的卖身契)。一切与统治阶级核心利益冲突的要求都要向核心利益让步,相应的社会规范都要进行修改,甚至被废止。
当然,也可能有人提出国家的其它作用作为异议,比如打击强奸犯。强奸的过程似乎与财产无关,不过确定强奸犯罪却与财产有关:奴隶主强奸女奴隶是不会被追究的,因为女奴隶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并不具备法律地位。奴隶主可以随意杀死她,何况强奸呢?地主强奸农民的女儿或老婆,一般也不会被追究。在卢梭的时代,一个穷人有漂亮女儿是最倒霉的事情。有钱的贵族强奸了穷人的女儿,一般不会被追究,最多花一点钱就可以摆平。如果穷人还不知道好歹,就有被投入监狱的可能。国家对统治阶级核心利益以外的其它暴力需求,不是不提供,而是相对次要和枝节的。
暴力参与分配,可以是非常隐蔽的。只要暴力支持的分配模式能继续有效运转,暴力就暂时静静地潜伏在一边,如同安静的猛兽,潜藏爪牙,虎视眈眈。但是如果和平的分配发生不利于自己的倾向的时候,这只猛兽就要变脸。于是,风云变色,暴力登场,财产让位。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暴力的人是永远的稳拿——当我能占上风的时候,我就和你费厄泼赖;当我不能占上风的时候,我就动用暴力,让你知道什么是终极分配权。当美国能控制中东的石油的时候,就是中东和平的积极参与者。当萨达姆要玩出圈的时候,美国就弄死萨达姆。相对于暴力,财产就是如来佛手掌上的猴子。在如来佛手掌上要老实听话,别不知道天高地厚——猴子要是忘记自己是猴子,以为自己是齐天大圣,就可以占领天宫,如来就让猴子知道谁是天界的老大。
暴力的终极分配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一旦暴力参与分配过程,那么其他前面的任何分配过程产生的分配结果都不算数。第二、除了暴力本身没有其他任何分配要素能推翻暴力决定分配的结果。
能否定暴力的只有暴力。剪除暴力的压倒性的分配优势,必须使用暴力。对抗黑道教父“老头子”考里昂,只能使用黑社会杀手。用生意与之竞争是不能奏效的。当考里昂的生意占上风的时候,考里昂乐于自由竞争。当考里昂的生意不占上风的时候,他手下的黑帮打手(比如克莱门扎和他手下的战士)就有用武之地了。无论手中的资本量超过考里昂多少倍,如果没有使用武力的决心,并且在你死我活的街头枪战中取胜,都无法和考里昂竞争。这时,唯一自保的方式就是转移自己的经营范围,自己改行,把橄榄油生意让给考里昂老头子。
弗里德曼说,技术垄断相对政府行政垄断易于打破,道理即在于此。除非政府主动放弃,否则尝试打破行政垄断就意味着挑战终极暴力。那就难免出现血与火的炼狱。当然,胜利者有权获得所有的果实。
在世界贸易中,如果把全球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暴力同样拥有最终裁判权。推翻美国资本的霸权,就必须歼灭美军的霸权,或者至少让美军不敢轻举妄动。否则,美国始终拥有最高否决权。目前看,没有任何一个非美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如果不能,就尽量脱离与美国有关的经济循环。目前看,也没有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如此,便不难理解美国如何维持其对世界的统治。所以,当感慨“世界警察”的存在的时候,这种“世界警察”的身份,本身就给美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使美国能在世界总产品的大饼中获得足够的份额,豢养世界第一、武装到獠牙的庞大军事组织。
最大的暴力,无疑来自国家。国家是最大的暴力机关,这点学过政治学的人都知道。所以,国家也是终极分配者。经济不过是政治舞台上的演员。
国家参与分配的主要手段,一个是税收,这个是直接参与分配。一个是暴力与生产行为结合,进行相对隐蔽的分配。
首先看税收,税收有很多种。税收征收对象来看,可以是商品,可以是收入,可以是财产,可以是人口。比如营业税、收入所得税、遗产税、人头税。从税基看,可以从量,也可以从价。可以每件服装,征收2美元的税。也可以每件服装征收销售额的20%。从量征收,无疑对贵重商品有利。从价征收,则对便宜商品有利。每个人每月从收入中上缴100美元,与上缴收入的20%,显然不是一回事。除非所有人的月收入都是500美元。此外还要考虑税率,可以对所有人采取同样的税率,也可以对高收入者采取累进或者累退的税率。
税收可以达到极其复杂的再分配目的。税收究竟由谁承担,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交易征收,很容易把税收负担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转移给博弈中的弱者,主要是劳动者。对财产征收,比如遗产税,则相对难以逃避。但是如果征收的财产涉及到潜在的交易行为,则仍然好逃避。比如对土地征收田赋,地主很容易把田赋转嫁给佃户。房产税也是一样,承担房产税的主体,很可能是租户,而不是房东。也可以对空置房屋征税,对出租或自住房屋免税。每一种征税方式,达到的征收目的都不同。细节是魔鬼,而这个魔鬼导致的最终结果,往往让支持政策的人始料未及。不过,统治阶级可以不断调整细则直到符合其利益为止,被统治阶级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
除了直接征收,还有很多其他间接手段,比如盐铁专卖。在中国历史上,这是桑弘羊发明的,所谓搞盐铁专卖可以“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是中国历史上比较早的国有垄断资本。再早还有管仲提出的管山海理论,即国家控制各种自然资源。盐铁专卖的最终结果,有三个方面:首先在没有增加显性税收的情况下,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其次打击了大盐铁商人;最后老百姓买不起盐铁,只好吃不加盐的饭菜,使用木制工具,或者即使买到也是质量低劣的(当时的盐是苦的,铁是脆的)。表面上看,税收没有增加,实际上全国老百姓付出的总成本,未必比增加税收少。毕竟,大饼就那么大,不会凭空掉下馅饼来。
此外还有包税制。法国、罗马和中国的宋朝、元朝都采用过。宋朝规定凡税收在千贯以下的小集市,一律实行“包税制”,称“买扑”,即由官府测算出该集市年应收税总数,让当地大商人出钱承包,然后大商人再向商贩征收,以其收入作为补偿。收入盈亏由包税人自己负责。对于政府来说,实行“包税制”既节约了设置征税机构的费用,又得到了应得的税收,表面上看很有利。但是无利不起早,包税人必然最大限度谋求私人利益。包税商人大多是地方豪强,包税后不再依率计征,肆意加税勒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到了元朝,包税项目之多,范围之广,数额之大,都超过了宋朝。元太宗十年(公元1238年),包税制在全国兴起。有包天下河泊、桥梁、渡口之税的,有包燕京酒税的,更有甚者,还有人想以100万两白银包天下之盐税的。太宗十一年(公元1239年),一些不法官员勾结回鹘商人进入中原,承包了大量税收。此后,包税制在全国盛行。这一最初为了节约小税征税成本的简易征税法,至此演变成害国害民之举。不过,随着元朝的覆灭,包税制也基本不复存在。
在敛钱方面,统治阶级总是有无穷的想法,总是力图从鹅身上拔尽量多的毛,同时力图不让鹅叫出声。所以,征收的方式无法一一例举。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大饼份额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的分配过程与法律一样同样符合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因为制定税收等再分配规则的,毫无疑问是统治阶级。所以,阶级社会历史中,大多数情况下,暴力获得的大饼的份额都来自卢瑟。因为卢瑟是被统治阶级,他们无权参与国家征收政策的制定过程。张三、李四开会,研究敛钱的问题。王五缺席。王五承担敛钱成本的概率,如果不大于张三、李四,至少不会比他们少。这是很明显的事情。收上来,还要花出去。花到哪个方面,也是五花八门。可以修桥补路,可以赈灾,可以修长城。当然也可以修阿房宫,养三千粉黛,远征西域,修皇陵,研究长生不老药,赏赐身边的宠臣等等。所以,这笔钱为谁花或者给谁,同样是重要的。在王五缺席的情况下,这笔敛来的钱,很可能是张三、李四自己分了,或者选择对张三、李四更有利的支出方式。这个也是很明显的。
财政收支可以达到非常复杂的经济效果,可以劫富济贫,也可以助纣为虐。张三、李四的钱太多了,王五穷得要命。社会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时,财政就可以从张三、李四的大饼中征收一部份,然后补贴王五。当然,也可以继续从王五那里敲骨吸髓,然后给张三、李四锦上添花。历史上看,后一种可能更大。作为统治阶级,张三、李四不维护自己的利益,难道维护被统治阶级王五的利益?
财政的税收究竟来自谁,用于谁,是问题的关键。来自卢瑟还是来自稳拿?是加速财富聚积的工具,还是减缓财富聚积的工具。是满足多数人的愿望,还是满足统治者的私欲?
明白这个道理的统治者,在手中掌握至高无上的分配权的时候必然慎之又慎。话说当年陈平在老家,一次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作为统治者,必须做到分肉食甚均,否则必然激化社会矛盾。只有心中无私,才能做好分肉的宰相。如果私心严重,统治者并不代表任何人的利益,仅仅代表自身的利益,就难免众叛亲离。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国民党。看似强大,实际上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小事,都可能酿成大祸。国家忙抗战,国民党官员忙着贪污竞赛。相比之下,普通人则是大产变小产,小产变破产。发国难财与破国难产,同时并存。发财与破产的标准唯有是否属于国民党统治集团,除此以外没有任何标准。所以,国民党反动派逃亡台湾之前,已经民心丧尽。到台湾之后,仍然不得人心。台湾人说,日本人如狗,凶猛但勤奋。国民党如猪,除了吃没有特长。
中国历史上看,手中握有暴力的人,本身就能成为一个阶级。每次农民战争结束后,获胜的农民领袖,都会晋升为地主阶级。不是财产统治暴力,而是暴力统治财产。在中国历史上很长时间,统治阶级是官绅阶级。仅仅有地而没有功名的地主,只能算地主的中下层,哪怕有良田千顷。没有一个读书人壮门楣,充其量是土财主,不属于官绅阶层,有财产也守不住。相反,哪怕一贫如洗,只要出仕就是潜在的官绅阶级,就可能在短期内晋升地主的行列。土财主往往是各种势力觊觎的肥肉,而新科举人则是潜在的新星。书中自有黄金屋,不过黄金屋不在书中,而在仕途,读书则是仕途的敲门砖。想到这一层,就不难理解范进中举以后,他本人的疯癫,以及他老丈人的前倨而后恭。这样的例子很多,类似的还有苏秦的嫂子,对苏秦态度前后的180度转变。
统治阶级必定是掌握暴力的阶级,很难想象一个不掌握暴力的阶级能成为统治阶级。历史上,奴隶君主和封建君王都是本国最高军事统帅,拥有最高军事权力。窃符救赵的故事家喻户晓:晋鄙带兵在外,而代表最高军事权力的虎符,却藏在魏王的卧室中。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把最高军事权力委托给他们代表团(议会)或者行政代理人(总统)。无论是议会还是总统,都不是终身任期,他们是否能长期保持权力或者继续当选,则要看资产阶级的意志。
由于暴力是唯一能对抗资本的要素,而代表国家行使暴力的官僚并不总是靠得住的。对资本来说,暴力的忠诚度是值得怀疑的。所以,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以后,一直试图把国家的作用在最小的范围。对内保证社会治安,对外抵御外敌入侵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任务。至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扶助弱小,是资本家最忌讳的事情——不让劳动者成为无产阶级,走投无路,怎么可能老老实实成为廉价劳动力呢?所以,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家(比如弗里德曼之流)一直竭力反对国家扶助弱者,理由是妨碍了经济的效率。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国家也确实存在堕落为国民党反动派那样的政权的可能性。
由于国家拥有压倒市场的实力,国家的分配行为可以达到复杂的分配目的,实现市场经济不能实现的目标。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除了消除社会贫富差距,暴力参与分配的意义更加丰富。比如,控制关税扶助本国工业。美国建国早期,工业落后,一直对英国产品采取高关税的政策。美国农民不得不购买本国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的产品。这种北方对南方的经济剥削,成为南北战争的诱因之一。比如,落后国家采用财政手段,强行加速资本积累,用农业补工业。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用来自农业的财政收入,直接补贴工业。大量政府资金被投资到工业中,三十年的时间中,日本建立了基本配套的工业体系。如果没有这样的手段,美国与日本的企业,显然很难在英国的物美价廉的商品的高压下存活下来。国家主导的分配行为是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需要暴力参与分配的地方更多,漏洞也就更多。任何宏观政策都需要人来执行,而能像陈平那样公平分配猪肉的人,是极其罕见的。相反,国民党的接收大员,却是常见的。如果暴力的分配权由接收大员来掌握,那么我们如何确定他分猪肉的行为是为了全民族的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如何能确定他加速积累的是全民族的资本,而不是他个人的资本?又如何能确定他是在劫富济贫,而不是劫贫济富?有没有可能他仅仅在加速自己的资本积累,而不顾民族利益?比如,一面用加速全民族资本积累的理由让卢瑟为他的个人积累作出牺牲,一面用劫富济贫的理由让其它资本大出血,实现他个人的资本迅速扩大甚至一统江湖的目的?我们如何能确定他自我资本积累的目标是发展生产,而不是仅仅满足个人奢侈的生活要求?历史上,国民党的大员们确实是这么做的。他们如此作为,不但不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消除贫富差距,还会抑制经济发展,最终难免激起血与火的碰撞——有资格对抗暴力的只有暴力。新中国的建立,就是这种惊人碰撞的伟大结果,也是众望所归。
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们向上帝请求:“万能的主啊,我们太弱小了,需要保护。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上帝说:“英雄能保护你们,也能粉碎你们。”后来人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但是,这个利维坦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它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但是,把暴力关进笼子以后,谁来制约资本呢?再者,谁来设计这个笼子呢?把暴力排除之后,设计笼子的无疑是资本(资本家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如果把暴力关进由资本设计的笼子,无非是让暴力为资本的最大利益服务。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资产阶级通过制定法律,把资本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保护资本的核心利益,并把相应的行为规范化、条文化,实现财产与暴力统治的统一。所以,大资本家和他们豢养的学者、律师、政客是高喊把“暴力关进笼子”喊得最凶的人。在暴力为自身利益运转的社会中,许多其它阶级的社会成员也会支持大资本家,并随声附和。然而,一旦暴力被关进资本设计的笼子,在资本制定的法律内运动,成为资本的家丁,为资本看家护院,保护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和对卢瑟不利的契约关系,这些社会成员的处境往往并不能改善。这时,他们往往有上当受骗,如梦初醒的感觉。
在世界范围形成垄断资本统治的情况下,只有海中怪兽才能对抗垄断资本,保护人类。但是,海中怪兽,也同样吞噬人类。人类渴望的是天使。遗憾的是,人类毕竟是人类,人类能够扮演的只是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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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卢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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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后感悟了点,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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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出这篇帖子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 都是讨论政治问题 内容上既不属于新自由主义也不属于凯恩斯派 只能说这些文字不属于经济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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