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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心飞跃

[网友关注] 为中国红十字会辟谣,强烈谴责别有用心的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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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楼 chineseidea 的帖子

去年的消息你拿过来想证明什么?
发表于 2008-5-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时候确实应以大局为重,但是红十字会如果能及时把账目公开的话,就可以堵住那些人的嘴了,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毕竟要用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08-5-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晶蜻蜓 于 2008-5-21 23:25 发表
这个时候确实应以大局为重,但是红十字会如果能及时把账目公开的话,就可以堵住那些人的嘴了,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毕竟要用事实说话!

第一时间都在救人,应该是没想到这个问题,我想以后会接受社会监督的。
发表于 2008-5-21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到类似的谣言  让他提供证据  中华儿女相信的就是证据  谣言终究会不攻自破
发表于 2008-5-2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加油!!四川加油!!
发表于 2008-5-2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特,你的良心那去了!?

楼主分析得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5-2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应该公开款项用途明细的。然后审计署介入审计。慈善机构的钱,是大家的钱,不是他们的,公开善款用途,是慈善机构的义务。大家看看红十字会网站,只有让人捐钱的栏目,却没有公开捐款用途的栏目。难道了解我们的捐款去向,不是我们的权利?这点还是希望红十字会能做好。

不过民政部也说了,红十字会的运作费用由政府承担。而慈善总会也会把管理费降到最低,相信不久的将来,红十字会就会将捐款的来源及去向透明化!
请大家顶起来!不要相信一些明显幼稚的谣言!
发表于 2008-5-2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止于真相!红十字会和民政部应当公开赈灾款项、赈灾物资的明系和使用情况,将捐款的来源及去向透明化!
这是对各界捐款的民众负责、对灾区的民众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赈灾工作负责!
发表于 2008-5-22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政府!相信红十字会!

但对红十字会的工作感觉还有很大改进余地。
例如,欢迎国家专业审计这话,还是未到位。对捐赠财物进行专业审计不是欢迎,而是应该主动订成制度。
“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及时地发布募捐款的使用情况公告,接受政府、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这内容也应该建制。
这些的造谣者能鼓动一些人,也是制度未完善。如果健全采购制度,在网络上公开采购招标,并公布招标过程及结果,相信造谣者的空间就大大压缩。
相信以后会做得更好,把慈善事业做得更好。
发表于 2008-5-22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对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救灾行为要依法处理
http://www.newssc.org 2008-05-18 16:48:06  


四川新闻网消息               

  新华网 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16日向全国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务必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在抗震救灾斗争中,灾情较重地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一个受灾群众,让灾区人民看到人民法官的榜样、受到鼓舞、感到力量。非灾区人民法院的领导要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高度关注灾区情况,坚决遵守政治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要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确保社会稳定。要高度关注当前灾区和非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继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慰问信后,最高人民法院16日上午又分别向甘肃、陕西两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慰问信,对受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波及的甘肃、陕西两省有关灾区的广大法官、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向灾区的人民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慰问。
发表于 2008-5-22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款物必须专款专用
http://www.newssc.org 2008-05-19 15:37:16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今天向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紧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5·12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在积极发动社会募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通知强调,地震灾害所捐赠的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转入备灾基金等名义截留、挪用或用作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有关规定,结合灾区需求并尊重捐赠者意愿,用于紧急救助阶段的资金要及时拨付灾区,计划用于灾后重建阶段的资金要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在重建阶段统一使用。

  通知指出,此次地震灾害社会捐赠资金量大,各地要根据救灾工作实际切实安排好资金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募捐情况及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同时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贪污、挪用救灾款物,不得违反采购规定和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违者依法惩处,追究相关责任。
发表于 2008-5-22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一顶帐蓬一万多元的说法是从南都出来的。
发表于 2008-5-22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感谢!
发表于 2008-5-22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辟谣只需公开帐目,并非仅凭一腔热血忠诚。

仔细看了楼主的文章,发觉楼主的信息来源也是通过网络搜索查询所得,那么请问,在大家都处在信息不充分 不完全的情况下讨论问题,您凭什么就断定别人是造谣别人是WT?
大家都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对一些物品价格提出质疑,希望人民的善心不会给截留,希望红十字会给个合理解释,
这又有什么错呢?
现在四川地震是大家的关心焦点,又涉及百亿善款,民众难免猜测 质疑;
其实要辟谣非常之简单,只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开支明细。谣言自然没有生存的空间。
发表于 2008-5-22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能力的IT企业为红十字会开发平台,使红会能有好的渠道发布捐款的信息
发表于 2008-5-22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单翼天使 于 2008-5-21 22:30 发表
相信中国!相信中国政府!



说的对。
相信政府!
发表于 2008-5-22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社会里存在一批人,和西方国家的一些人一样,眼睛病了,看不到社会的变化,年纪轻轻却对50年前的事情死抓不放,不知道是眼力不好还是心灵有创伤。要是眼力有问题,一定要及时配个好眼镜,但千万不要配带颜色的,要是心理有问题,坦白说,难了!

天天叫嚣着要民主,什么都是西方的好,恨不得一巴掌就把中国拍成像经过300年发展才成今天那样的西方国家!

[ 本帖最后由 祖国卫士 于 2008-5-22 02:28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2 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网站看到搂主的文章还被加“精”,
这里的口号是什么,是反对cnn的失实报道,
那么搂主有什么公信力“辟谣”呢?
楼主自己都说三亚红10会里有害群之马,
不要以为口里喊着“相信国家相信政府”就可以把其他声音都定成是谣言,
你说随便找个美国人来“辟谣”说cnn 没错你信吗?为什么我们要cnn的高层出来道歉呢?
我反对谣言 但是搂主你还没资格用“辟谣”这两个字。
发表于 2008-5-22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nnylovesky 于 2008-5-21 22:52 发表
不管是否真实,但是如果能够做到透明难道不更好吗!一来证明自己清白,二来打破谣传!

事实上你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算透明吧。
发表于 2008-5-22 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呿呿 于 2008-5-22 04:14 发表
在这个网站看到搂主的文章还被加“精”,
这里的口号是什么,是反对cnn的失实报道,
那么搂主有什么公信力“辟谣”呢?
楼主自己都说三亚红10会里有害群之马,
不要以为口里喊着“相信国家相信政府”就可以把其他声音都定成是 ...

是不是因为有害群之马大家都不要捐款了?

台湾人捐了40多亿都没害怕被共产党拿去买大炮轰他们,
你算什么?

人家楼主出来避谣是有证据的,
你没常识还没知识啊?
人家都教你算了,你没念过书不懂计算啊?

看着你们这些今天置疑这个明天置疑那个
你可别惹火了我
劳资就是捐给共产党贪污了,
你敢管我?
我乐意
你捐几个毛钱啊?
我老公他哥哥在台湾都捐了一千箱矿泉水,
他都没跟我们亟亟歪歪的。
你还算是人吗?

这个时候WT是多的时刻,
因为WT的时间多半都是在网管睡觉时上来赶紧贴一贴跑人
然后国外的WT这个时间也刚好是上班时间。
晚上他们也要睡觉的。

[ 本帖最后由 ★木兰花★ 于 2008-5-22 04: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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