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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当年笑帅

[东方区] 明朝的灭亡原因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超前发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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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⑵、我的解释
  
  通过前面的论述,已经可以知道,明代财政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农业税低,工商业税更低。而且由于文官大部分沦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所以商业税没有办法增加上去。
  这个特征会带来什么结果呢?一个最明显的的结果就是国家经济的重心不断向工商业偏移,劳动力不断从农业向工商业转移。这可以说是明代一个基本的发展趋势。实际上,从明朝初年,这种趋势就已经初露端倪。
  这从当时一些文人所作诗歌中就已有反映。比如明初文人张羽(来仪)《静居集》卷二《贾客乐》中说:
  “长年何曾在乡国,心性由来好为客。只将生事寄江湖,利市何愁远行役。烧钱醴酒晓祈风,逐侣悠悠西复东,浮家泛宅无牵挂,姓名不系官籍中。嵯峨大舶夹双撸。大妇能歌小妇舞,旗亭美酒日日沽,不识人间离别苦。长江两岸娼楼多,千门万户恣经过。人间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204]
  
  同时代的徐贲也有《贾客行》一诗,表达了几乎相同的意思:
  “贾客船中货如积,朝在江南暮江北。平生产业寄风波,姓名不入州司籍……相期尽说莫种田,种田岁岁多徭役。”[205]
  
  这两首诗表达的意思大体相同,一个说“姓名不系官籍中,……人间何如贾客乐”;一个“姓名不入州司籍……相期尽说莫种田”。反映的现实正是国家对农业人口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而对工商业人口的管理相对比较宽舒。也正因为如此,从事商业活动比从事农业,负担更低,利润更多。这种状况的存在,势必导致商业力量的不断增大,人口不断从农业向工商业流动。
  
  到了明代中后期,相关的记载就更多了
  “天下有有田而富之家,有无田而富之家。有田而富者,其利虽自田而得,然每岁入官。兼之差遣,一遇饥谨则租耗力乏矣。无田而富者,其利自商贩中而得,既无输官,亦无差遣,虽或征税,所伤几何?贫富之分,无所稽验,差发多致隐蔽。是无田而富犹不若有田而富者之可悯也”[206]
  
  ‘部曹监司议赋,视他郡往往加重。其实商贾虽余赀多,不置田业,田业乃在农民,赋繁役重,商贾有税粮尚能支之,农民骚苦矣’[207]
  
  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曾讲:“吴中风俗,农事之获利倍而劳最,愚懦之民为之;工之获利二而劳多,雕巧之民为之;商贾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贩盐获利四而无劳,豪猾之民为之。”[208]
  
  
  还有一则记载也能说明商人对农民利益的侵夺
  “吾乡地广土肥,民亦竭力其中,而卒无千石之富者何也?岂上之人侵渔,或下之俗侈靡邪?已而觇之,盖非二者之弊,乃贾人敛之耳。吾乡之民朴钝少虑,善农而不善贾。惟不善贾,而四方之贾人归焉,西江来者尤众。岂徒善贾,谲而且智,于是吾人为其劳力而不知也。方春之初,则晓于众曰:“吾有新麦之钱,用者于我乎取之。”方夏之初,则白于市曰:“吾有新榖之钱,乏者于我乎取之。”凡地之所种者,贾人莫不预时而散息钱,其为利也不啻倍蓰。奈何吾人畧不计焉,一有婚丧庆会之用,辄因其便而取之。逮夫西成,未及入囷,贾人已如数而敛之。由是终岁勤动,其所获者尽为贾人所有矣。专此之利,宁有既乎。吾乡之民,坐是卒无千石之富,尚不觉悟,若恃贾人以生者,宁与之利而甘心焉。呜呼,朴钝少虑,一至于此。惟长人者能禁其弊,不数岁而吾民富矣。”[209]
  
  从上面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既然在明代农民负担更重,商人负担更轻,从事工商业活动更加有利可图,那就势必造成大量劳动力从农业领域向工商业领域转移!只有那些最没有本事,没有能力去从事其他行业的人才会仍旧从事农业。
  
  对于明代的这种农业人口不断向工商业转移,农业人口在整体人口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低的趋势,明代的有关记载相当的多
  
  比如明人丘浚说:
  “耕者少而食者多,天下之人食力者什三四,而资籴以食者什七八矣。农民无远虑,一有收熟,视米谷如粪土,变谷以为钱,又变钱以为服饰日用之需。”[210]
  
  何良俊说“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今一甲所存无四五户……则空一里之人,奔走络绎于道路。谁复有种田之人哉。吾恐田卒污莱,民不土著,而地方将有土崩瓦解之势矣。可不为之寒心哉。”[211]
  
  
  明人林大钦指出:‘游民众则力本者少,异端甚则务农者稀。……,小民无所利于农也,以为逐艺而食犹可以为苟且求全之计。……大率计今天下之民,其有田者一二,而无田者八九也’[213]
  林希元说:‘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食者,十而五六’[214]
  
  朱国桢说“近年(万历天启间)农夫日贵,其直增四分之一,当务农者少,可虑!可虑!” [216]
  
  
  《晚明变迁》一书中还列举一些明人为了做生意而出卖土地的契约,如下面这份
  “
   依口代书中人 王庭琥(押)
  
   卅一都立契人朱应武,今买卖缺本,自愿今将承祖父山地六处,坐落……今自情愿愿将六处山地骨并苗、竹、木尽行立契出卖与同宗人朱某名下为业,三面议作时值价纹银按两六钱整。其银、契当日两相交付明白……所有税粮,听到册年到本户起割,前去认纳,本家即无阻当。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照。
  
   万历三十五年六月二十日
  
  立卖契人 朱应武(押)契
  
  中见叔 朱新盛(押)”[217]
  
  
  
  从上面的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到明代中晚期,绝大部分的人口已经不再从事农业。上面一些明人具体的估计,农业人口占据总人口的比例,低的只有百分之三十,高的也只有百分之五十。
  
  事实上对明代中后期,由于工商业发展,导致农业人口不断流失的现象,一些学者已经有了相当认识。比如下面这段话
  “
  农业人口不断减少,非农业人口必然不断增加。非农业人口不断增加的结果,是小的市镇越来越大,大的市镇越来越多。可以这么说,中国城镇的每一步发展,都与农村人口的不断流入分不开。假如没有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镇,为其提供劳力与人才,城镇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近代中国城镇的规模和布局,从清代至民国,基本上就是从明代奠定下来的。明后期,中国著名的城市,‘大之而两京、江、浙、闽、广诸省。次之而为苏、松、淮、扬诸府,临清、济宁诸州,仪真、芜湖诸县,瓜州、景德诸镇’。翻开今天中国城镇分布图,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城镇最密集、城镇经济最繁荣的地方,同三四百年前几乎一模一样,还是在东南沿海地区。这是历史延续发展的一种表现。如果东南沿海地区当年没有出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流动,今日中国城镇的地理分布与工商业重心,恐怕也不会是这样了。
  ”(《晚明生产力的发展与人口流动趋势》林金树——《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第一章第三节[151])
  
  
  通过上面这些摘引的资料来看,明代中晚期,农业人口的不断流失,工商业人口相应的不断增多,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说明代初期的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家,那么到了明代中晚期的中国,本质上已经是一个工商业国家。工商业的产值占据了国家总产值至少一半以上。而农业人口实际上也已经少于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明代从初期到中后期,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本质性变化,然而税收结构却没有根据经济结构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整个国家的生产力国家的生产总值已经大部分转移到工商业领域上的时候,农业产值已经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时候,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的税收却依然主要来自于农业领域!这才是一切的问题的根源。当时国家财政制度的核心问题根本不是黄仁宇说的那些技术上的无能、反商业思想诸如此类不着边际的因素,而恰恰是税收结构严重脱节于经济结构!这是整个矛盾的焦点!
  
  
  税收结构严重脱节于经济结构,由此造成了什么后果呢?第一个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就是造成了国家财政上的困难!
  
  明初的时候,国家还是农业国家,农业产值占据整个国家经济的大部分比例,大部分的人口和劳动力都主要是集中在农业领域。所以国家的税收结构和经济结构基本上是保持一致的。对明朝这样一个大的国家来说,只要税收结构和经济结构保持一致,赋税收入应付国家的各种基本开支,甚至包括大规模战争,以及大规模工程建设,以及应付一些自然灾害还是不成问题的。这完全在普通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而到了明朝中晚期以后,实际上大量劳动力已经转移向工商业领域,服务业领域,农业在整个国家经济中占据的比例份额已经严重下降,甚至低于百分之五十还多,这个时候国家的财政收入却还主要集中于农业领域,一方面国家的人口是增多了,各方面的开销也必然随着人口的增多而增多,而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收入却没有增加甚至反而有所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不发声财政困难呢?
  
  当然光是上面这个结果,还不足以解答我们所有的问题。明代中晚期农业产值占国家总产值的比例是下降了许多,甚至和膨胀的工商业相比,显得相对萎缩,但是从绝对的生产力发展的角度上说,还是比明初有了很大的增长,要供养全国的人口以及应付一些大的灾荒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为什么农业赋税却也还是增加不上去呢?
  
  这就要说到税收结构严重脱节于经济结构造成的第二个后果了!从前面引用的资料也可以看出,明代从事工商业活动负担轻,风险小,致富的机会多。在税收结构脱离结构,不顾大量富的流油的工商业者,把主要的税收负担都加在农业人口的情况下,即便农业税率本身并不高,农民的心理已经相当不平衡,已经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农业,宁愿卖掉土地,甚至抛弃土地,转而投身工商业活动。这个是即便轻微增加一点农业赋税,都会导致农业人口心理更加失去平衡,抗拒心理也更加巨大。这个时候,农业赋税也确实无法再加上去,再增加上去,可能导致农业崩溃的局面。这种崩溃并非是因为农业本身真的无法国家的赋税负担了,而是因为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农业赋税越增加,导致农业人口心理越不平衡,农业人口流失就越多;而农业人口流失越多,剩下的农民势必以较少的人口要承受和原先一样大的负担,个体的负担更重,心理就更加不平衡,于是农业人口的流失又进一步增多,如此循环下去,农业确实有崩溃的危险。晚明乃至明末崇祯时期,来自基层的对增加农业赋税的抵制的根源在这里。
  
  所以当时的问题并不是农业赋税本身不能增加了,而是要想增加农业赋税,就必须先更大规模更大幅度的增加工商业税收,只有让工商业税收入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增加到同工商业在经济中比例相一致的位置,这样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适当的增加农业赋税
  
  宋代的情况就很能说明问题。南宋一方面使工商业收入占据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大半以上,而另一方面农民的税收负担实际上也并没有因此减轻,仍旧是增加。可见如下记载
  “禁榷收入的增加绝不意味着对农业盘剥的减轻。杨万里就说:今之财赋,有地基茗课之征,有商贾关市之征,有鼓铸、榷酤之入,有鬻爵度僧之入,犹曰非取于农民也。而取于农民者,其目亦不少矣。……不知几倍于祖宗之旧,又几倍于汉唐之制乎!”[163]
  
  我的看法是宋代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增加恰恰是因为国家本身对商业征收重税的结果,因为对商业已经征收重税,所以即便农民负担已经很大的情况,再增加一些负担,也还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不至于弄到崩溃决裂的局面。
  
  
  说到这里,我们实际上已经解答了在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明初的生产力经济发展水平远落后于明朝晚期,但赋税收入却能让国家应付各种开支绰绰有余,为什么即便在永乐发动那么大的连年战争,以及营建工程,下西洋等开销巨大的活动的时候,人民的负也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到了生产力远比明初发达的明朝晚期,一方面国家的赋税实际上并没有增多,甚至反而降低,国家财政陷入极端困难的窘境,另外一方面农民对于增加赋税的承受能力似乎反而降低许多,稍微增加赋税就叫苦连天,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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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明代的问题不是出在一些人常说的所谓重农抑商上,恰恰相反是出在重商抑农上。可能有人反驳我的看法说,那为什么张居正当政时期,没有提高商业税,依然做到了国家的财政赢余呢?万历时期的财政困难只是万历的胡乱挥霍导致的吧!
  我的回答是张居正时期确实有财政赢余,但有多少财政赢余呢,按书上的记载是“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储粮支十年先不必去说它,只说这国库积银四百万两,这四百万两是个什么概念?明代当时一些工商业巨头的财产资本都不止四百万两,国库里的银子居然还不如一个私人或者几个私人的银子,这就已经是相当不正常的现象了。
  而且这样的财政赢余是从哪里来的,从张居正改革的两项主要措施,用考成法澄清吏治,还有丈量田亩以及实行一条鞭法来看,说白了就是两点,一是尽可能收缩政府开支,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尽可能在农业上榨取更多的油水。张居正的改革类似于北宋时期范仲淹等人所谓的新政,本质上并不是什么改革,而仅仅是在保持原有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挖掘原有制度的潜能,提高原有制度的效率,修补原有制度的漏洞,仅此而已。至于真正需要改革的核心问题,改变已经和经济现实严重脱节的政府税收结构制度,张居正则丝毫也没有触动。
  
  这样的一种所谓的改革,以及所带来国家财政困难的缓解,其实是相当脆弱的,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国家财政的收缩,建立在没有意外事变发生的基础上,典型的治标不治本。一旦发生大的军事危机,需要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或者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再或者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工程建设的时候,这种所谓改革带来的财政好转假象马上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也是为什么,当戚继光要求训练更多的军队,要更大的军事行动来彻底消除北边游牧民族的威胁时,张居正坚决不同意,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张居正也知道,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国家依然会发生财政困难,他苦心经营的那点财政赢余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笑是,有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学者在内,都把张居正的所谓改革当成了救星,有人写的《万历十五年》其中一章的题目就叫《世皆已无张居正》,真是无限惆怅感慨!但是有张居正又怎么样?即便张居正的政策能够半点不走样的一直执行下去,如果不改变国家不合理的税收结构,那么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也只是明朝政府依靠紧缩开支勉强维持下去,如果发生连续十几年的灾荒瘟疫,再加上连续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国家依然无法支撑,最后的结局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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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⑶、关于明代城市化人口的一点补充说明
  
  明代城市化问题并非我们这里要叙述的重点,但有一点,有必要说一下,现在一些所谓的学者,往往刻意压低明代城市化人口的数字,以便能和满请相关数据对比时候,让清朝的数字高于明代的数字。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引用一下李伯重一段有代表性的话
  
  “南京的城市人口,曹树基估计为40万,而范金民估计已经达到100万左右。我本人则倾向于曹氏的估计,认为应当在40-50万之间。但是曹氏估计此时苏州的城市人口仅有10万人,显然又过低。据陆楫《蒹葭堂杂著摘钞》,万历时的上海,‘吾邑僻处海滨,舟车不一经其地,谚号‘小苏州’,游贾仰给于邑中者,无虑数十万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颇易为生耳’。因此当时上海的实际城市人口,总数必定远不止10万,而从各种文献来看,苏州的城市规模与人口数量肯定大大超过上海,而从各种文献来看,苏州的城市规模与人口数量方面,似乎也超过南京,因此利马窦说苏州‘是这个地区的最重要的城市之一,以它的繁华富饶,以它的人口众多和以使一个城市变的壮丽所需的一切事物而闻名’。由此观之,苏州城市人口不应明显少于南京。因此我估计此时苏州城市人口可能在50万人上下。杭州的城市人口,向未见有人做研究。万历时‘城中百万蒸黎皆仰给于北市河之米,……必储米六十万石为二月之粮’。据此,当时杭州府城居民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则推算万历时杭州府城人口当在百万以上。但是从明代史料中对苏、宁、杭三大城市的记述来看,明代后期杭州的人口不会超过苏、宁。因此我认为万历时代杭州府城人口,也大约在50万左右。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218]p415-416
  
  光是对这一段话,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许多问题。一个南京城市人口数量,两个不同人的估计相差就达到六十万之多,而李伯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仅仅是所谓的“本人倾向于”),就选择了一个低的估计,这已经可以算得上是惊人的随心所欲了!然后以这个估计当标尺又去估算其他城市的人口数量。因为苏州从各种记载来看,城市规模人口数量也超过南京,所以也定在五十万。再去估计杭州,到杭州这里,总算有一个比较靠谱,比较具备合理性的估算方法了,从当时记载的城市消费粮食的数量来估计人口数字,这样估计相对来说最科学的。结果得到的结论是“当在百万以上”,结果这样一个更有充分根据的数字却又因为要迁就上面对南京人口的估计(因为杭州不可能比南京人口更多),马上又被他自己给否定了!硬缩减成五十万。最后得到一个结论“三大城市合计约为150万,相当于清代中期这三大城市人口总数的60%”。
  
  
  这样的研究与其说是学术研究,不如说是在玩弄儿戏,几十万的人口,几乎是随心所欲,想增就增,想减就减,要选择哪个数字就选择哪个数字。如果是这样一种研究方法,那我们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需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数字,当然这样的研究成果除了拿来唬人以外是不会任何价值的。
  
  那么被李伯重拿来当标尺的那个南京城市人口数字,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究竟是曹树基估计得对呢?还是范金民估计得对?
  
  曹树基的数字,李伯重是引用自葛剑雄主编的《中国移民史》第五卷(曹树基执笔),不过在同一人主编的《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曹树基著)[104]中论述应该是一致的,甚至还有所改进(人口史出于移民史之后)。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个曹树基论证的明代晚期南京城市人口四十万的数字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首先他承认,在明代初年,洪武时期,“南京居民的总数可能达到90万~100万”。然后呢,因为明代迁都,所以“户口减过半”,这样他认为人口就只剩下“20万~30万人”。再接着他承认南京城市在正德以后有大发展,成为全国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之一,人口肯定增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明代后期南京城市繁荣的景象看,南京城市人口可能达到40万~50万人”。这个就是曹树基的论证过程了,具体可见《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104]p307~p309原文。
  
  这个论证过程中,仅仅说明代迁都“户口减过半”这一条就已经相当可疑,只引用了晚明顾启元《客座赘语》中的一条孤证。而确定具体减少后的人口数字更是随心所欲,所谓过半很多情况下只是减少一半的夸张语,如果100万减少过半,那也可以认为是减少了50万到60万,那么剩下的还应该有40万~50万,然而到了曹树基这里,他似乎根据自己的需要,认定还只剩下20万~30万人口,这实际上已经不是减少了“过半”,而是减少大半了。然而这个数字还勉强可以说建立在相关记载根据之上。到了最后推断晚明南京“40万~50万人”,就更近于信口胡捏。干脆什么根据都不要了(曹树基这里确实是半点根据都不给,甚至连明人记载都没有任何引用,完全是他自己定了这么一个数字,不信者可见其原文),仅仅是因为晚明南京城市繁荣了,所以人口可能“40万~50万人”,很自然就可以质问,那为什么不是100万或者更多。
  
  无须多说,这样一种论证,其水平之低劣是显而易见的。其最后得到的那个数字,更是作者拍脑袋想当然而来。既没有引用明人资料来加以佐证,也谈不上什么逻辑推理。而是自己臆想了一个认为合理的数字,便以为大功告成了。光从这样的论证来看,我们实在不必看曹树基之类的学者教授过高,这些人水平之低劣,思维能力之匮乏,有时候是出人意表的。如果说曹树基、葛剑雄等人在确定明代总人口的数字方面,还勉强可以说有些贡献的话(实际上也相当牵强,因为这个贡献的主体也是别的学者做出的)。那么他们在其他方面谬误之多,水平之低劣有时候到了令人不堪卒睹的地步。仅仅以中国人口史明代卷以及清代卷开头为例,到处都充满了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的论证。许多地方连基本的考证都谈不上,往往是凭借他们自己的主观认定,想确定哪个数字就哪个数字,想采用哪条记载就采用哪条记载,而且基本的理由也不给出,唯一的理由大概也就是某个数字看上去更符合他们的需要。一个现成的例子是对明代晚期苏州人口的估计,在《移民史》中,他的估计是只有10万,这已经可以当笑话来看。稍微对明代时期苏州了解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数字的荒谬性,于是到了《中国人口史》他总算承认自己的荒谬了,又改了一个似乎更合理的数字50万。这样的人口研究已经谈不上什么研究了,不如说是玩弄数字游戏更确切一点。对每一个城市凭借自己的想象,猜测一个似乎合理的数字,这就是他们的把戏,无论这个数字究竟是多少,实际上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另外在他们的著作中许多地方对明代地方志的记载都粗暴否定,而又不给出起码的反驳意见,一句不可信,或者不可能,就算了事。在关于明末清初人口大减少的问题上,更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为满清大屠杀极尽开脱之能事,这样的人史才史品之低下都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对他们的人口著作,应该很值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加以仔细辨析,不过这并非是这里的任务,所以还是暂且放下吧。
  
  范金民的数字则是来自于《南京经济史论文选》中范金民《明代南京经济探析》[219]p27-p38一文,我们不妨把相关论述摘引一下,“万历三十六年,丁宾称‘南京十三门内外人家几十余万’(几十万人家的话,就算保守估计三十万户人家,每家五口人,则人口也在150万以上),顾梦游说“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见神宗全盛治。城内连云百万家,临流争僦笙歌次。”,崇祯末年,何栋如称‘留都数百万生灵’
  原来空旷异常的城西北一带,竟是‘僧寮尼舍,群取偏匿者不可纪极’。……洪武末年有人口70万,街道尚可容九轨,市河可供给舟楫往来,则此时人口定为更多 ,估计人口在100万左右,当无大出入”
  
  对照一下,显然范金民的论述是更有说服力的,他的论证首先就建立在大量阅读引用明人记载的基础之上,再辅之以合理的推断,而不是如曹树基之类的拍脑袋想当然。
  
  实际上一百万这个数字,应当还是有所保守的。根据一些在明代晚期中国生活了几十年的西方传教士的记载,明代城市的繁华旺盛,人口之多,是远远超出现在一些人的想象的。比如万历崇祯时期在华的葡萄牙人曾德昭,曾德昭是耶稣会士,1613年到达中国南京,1636年返回欧洲,在旅途上完成了《大中国志》。他在中国呆了22年之多,对当时处于明朝末期的中国,应该说了解还是比较透彻的。这里不妨引用一下他对明代万历崇祯时期城市人口之多的记载“中国人是如此之多,我在那里生活了22年,离开时和刚到时一样,拥挤的人群令人惊叹。情况确是这样,决非夸张,不仅城镇及公共场所(有的地方,如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甚至在大道上,也汇集了大群的人,很象欧洲通常过大节或群众集会”[156]p3。
  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在当时明代的城镇等场所,人口多到了,如果“不用力推攘就不能通行”的地步,即便是现在中国最繁华人口最多的城市如上海北京之类,在节日里的情形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再具体到南京的情形,““南京城……我认为它是全国最大最好的城市,优良的建筑,宽大的街道,风度优雅的百姓,以及丰富优良的种种物品。它有令人惊羡的游乐场所,境内人口众多,……各处仍能遇到拥挤的人群,街道难以通行。此外,无数的宫殿、庙宇、楼塔以及桥梁,使城市显得非常壮丽。”[156]p17
  结合上面的论述,以明代杭州城市人口的数字为南京人口数字的底线。而明代杭州城如李伯重所说“每年食米总量达360万石。江南城市人均食米量,男女老幼合计,每人岁食米以3石计”,则人口至少在120万以上,南京城人口当远远多于杭州城的人口,如上述明人记载的“百万家”,“数百万生灵”,则明代晚期的南京人口至少是两百万左右。苏州也是南京差不多的一个大城市,人口当在一百八十万左右,杭州则是120万,三个城市总计人口至少在五百万以上,而清代这三个城市人口总和在250万左右,明代是其一倍多;类似的,其他中小城市的估计如李伯重和曹树基等人也是严重低估的。以此粗略估计,明代城市人口的绝对数字也大约在清代一倍多,而明代总人口只有清代一半左右,以此估计,则明代城市化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至少也是清代的四倍。
  当然以上的估计是相当粗略,但更细致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相差应该不会太远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一书中,凡设计明清经济数字对比的都存在这种刻意压低明代数字的情况,一般都是按照清朝数字做个标准,然后在此基础上,把明代的数字往下压,随便一看,都有大量的错谬,以上对城市人口估计的错误仅仅是其中一斑而已。所以这本书的学术价值可以说是相当低的。类似的在明清研究中,凡是涉及数字的,都必须谨慎对待,不经过分析,是无法采用的。其实明清合论的研究,本身在方向上已经是根本错误的,说成是犯罪都不过分,因为这两个朝代之间是有本质性区别的,根本不能在没有仔细的分析的情况下,放在一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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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对明代其他一些现象的解释
  
  1、郑和下西洋终止问题
  
  
  首先关于郑和下西洋以及下西洋的终止 。传统对下西洋最终被停止的解释是因为其耗费国力太大,却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得不偿失,难以持久支撑下去,停止是必然的,众口一词,几乎已成为定论!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但万明在《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一书中对此的分析却表明,这种传统的说法多少是不符合事实的。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官营海外贸易使得明王朝获得高额利润,并非得不偿失,她以胡椒为例,“将原产地价格、明前期钞、银的比价和胡椒在中国的官方价格及其与输入苏木折赏、折俸用途制成表格”,结果显示,“洪武年间,明廷对海外各国朝贡附进货物胡椒一项的给价,是原产地的20倍,……永乐五年郑和第一下西洋后,每斤胡椒在中国的市价是原产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郑和第七次西洋后,……每斤胡椒100贯的折合比价大量折俸。……统治者获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额利润”[187]p152-153
  许多事实都表明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国家的财政困难,相反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对国家财政有巨大的支持效应。以上对胡椒利润的分析仅仅是其中一斑。许多记载也都表明下西洋带来的丰厚利润,如王世贞说“所奉献及互市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
  尹守衡说“所至国王纳款朝贡,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187]p153。
  
  郑和七下西洋,并没有使国库空虚,造成国家的财政危机,相反,在下西洋最频繁的永乐时期,记载的情况是“百姓充实,府藏衍溢”。而停止了下西洋之后,国家的财政反倒是捉襟见肘,处处为难。
  严从简说“又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矣裕。”[221] 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太监上奏:“永乐,宣德年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222] 宣德时工部尚书黄福曾说:“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讨交趾,北征沙漠,资用未尝乏。比国无大费,而岁用仅给。即不幸有水旱,征调将何以济?”[223]
  
  这些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严从简的意思是,永乐年间下西洋,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而且贫穷百姓按照命令转卖这些货物,也有许多人因此而致富,国库也充实
  
  黄福曾则用鲜明的事实做了一个对比,永乐时期,用营建北京的大工程,有北征蒙古,南讨云南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并没有因此造成国家财政困难,而到了他那个时候,国家没有太大的费用,每年的财政却只能刚好够使用。
  
  从这些也能看出所谓下西洋造成国家财政困难,不过是某些人精心编造的谎言神话而已,经不起推敲,经不住对历史事实的考察。
  
  万明还列举了下西洋所带来其他巨大的好处,比如她说“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明朝的财政危机,还起到了补救国家钞法危机的作用”
  
  “郑和远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输入,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转化过程加速进行,输入品的价格理所当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输入中国,使得其市场价格一再下跌。而直到两个世纪之后,西方才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晚近两个世纪,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而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这说明伴随海外贸易而来的冲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欧洲,都是同样出现的 ”[187]p155
  
  还有一个重大好处,郑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远航,“不仅将中国商品远销海外,开拓了海外市场,而且也扩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国的销售市场,刺激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海外各国‘必资华物’而‘慕贡犹农望岁’,而中国则‘夷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187]p156
  
  再有一个好处就是,下西洋刺激国内民间手工业的迅速发展。郑和下西洋后期物资筹备中,大量物品都是买自民间。“下西洋船队携往海外数量惊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间的比例加大,对民间手工业的兴起有着重要意义。而大量国内手工业产品的销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繁荣”[187]p161
  
  明代广东著名的冶铁中心佛山就是在这个过程前后崛起的。“明初那里只是‘孤村铸铁’,永乐以后得到长足发展。‘番舶始集,诸货宝南北巨输,此佛山为枢纽,商务益盛’,……宣德四年炉户已‘多建铸造炉房’,火光冲天”[187]p161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郑和七下西洋,于公于私,对国家中央政府,还是对下层手工业者和贫民在经济上都有莫大好处,那为什么最后却一片反对声中,不得不终止呢?
  这就牵涉明代文官集团的性质,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官集团,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层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资本家集团的利益。可以说海外贸易是一快巨大的肥肉,明代资本家商人集团对这块肥肉说是垂涎欲滴。但从永乐开始实行郑和下西洋的政策开始,海外贸易所产生的巨大超额利润,完全垄断在国家中央政府手中,商人资本家们心里如火烧爪挠一般,看的眼热,却是可望而不可及,因为凭借他们的实力,在当时自然无法和国家组织的郑和这样超级大船队进行商业竞争。作为商人资本家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团自然也就拼命想要终止这种国家垄断的海外贸易,更何况下西洋活动的后果还最直接的触犯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本身。明成祖生前,他们自己也知道无法欺骗蒙蔽皇帝去终止郑和航海,但到了明成祖死后,他们就群起发动舆论攻势,竭尽全力的丑化贬低郑和航海下西洋的活动,几乎把下西洋说的一无是处。事实上这些文官炮制的舆论,即便到现在还发挥效力,还有些人将其当作贬低郑和航海的论据,当成是明朝大规模下西洋活动终止的真实原因。作为当时后继的明朝皇帝,他实际上就是生活在文官集团的包围中,几乎所接受的所有信息都是文官集团所提供的,在文官集团日积月累,长年不断的信息轰炸之下,就真的认为下西洋航海活动,劳民伤财,有害无益。只有少数文官和太监以及后代的一些文人才在无意中泄露了真相。
  
  关于明代下西洋,有这么一则故事耳熟能详,就是明宪宗的时候,希望重现当年郑和下西洋壮举,于是下诏索要当时的档案资料。但刘大夏等文官摆出一副义正词严,道貌岸然的姿态,竭力把下西洋丑化为大弊政,说是有害无益,刘大夏还把郑和下西洋的相关档案资料藏匿起来(当然,在这则故事的许多版本中,都说刘大夏销毁了郑和航海的档案资料,这是不对的,真正销毁郑和档案的是满清的乾隆。),还自诩是为民请命的壮举.再次下西洋一事于是作罢。
  
  但这个故事中,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刘大夏为什么要把郑和航海的档案藏起来,不让皇帝看到。按照通常的理解,似乎是把这些档案藏起来,在技术上,就无法再组织大规模的航海活动,皇帝也只好罢休。但这是解释不通的。如果真的下定决心进行类似郑和下西洋这样的航海活动,技术根本就不是问题。在郑和进行航海的时候,也并没有之前的一个郑和的航海档案可以依赖,不照样进行下去了吗?这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技术,而是其他原因。什么原因呢?很简单!刘大夏等文官是害怕皇帝阅读了郑和航海档案之后,获知下西洋的真相,不但不是如他们所丑化渲染贬低的那样,耗费国力,劳民伤财,而是恰恰相反,能够为国家政府增加大量的财政收入,同时为民间贫民提供大量谋生就业的机会,那样他们的谎言就被戳穿,他们已经从国家手里抢夺来的海外贸易巨额利润,又必然重新被国家收回,对这些贪得无厌的利益集团而言,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这也是为什么刘大夏之类冒着触犯国家法律的危险,也不让皇帝看到郑和航海档案的真相。
  
  事实上,从郑和下西洋的活动被终止以后,私人的海外贸易活动就急剧增加,而且这种活动因为明朝政府有所谓海禁法令,表面上是不许私人海外贸易,从而也就根本不征收税收。这样原先归国家所有的贸易利润,完全流入到私人腰包当中,政府从中半点好处都得不到。明宣宗的时候,皇帝虽然几次下令要严海禁,但下面的那些文官集团哪里会认真执行,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搪塞皇帝而已。所以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结束前后,“福建沿海的海商已开始发展起来,……到明中叶成化、弘治年间,东南沿海地区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冲破朝贡贸易与海禁的藩篱,极其迅速的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在前面已经提到,这里再重复一下。嘉靖时期,唐枢说“若其私相商贩,又自来不绝,守臣不敢问,戍哨不能阻,盖因浩荡之区,势难力抑。一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然人情安于睹记之便,内外传袭,以为生理之常”
  “天顺以后,市舶权重,市者私行,虽公法荡然,而海上偃然百年,此乃通商明验”
  
  王抒说“国初立法,……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其他的记载“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到了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
  
  私人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国家又放纵不管,几乎所有的海商都进行走私活动,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加入海上贸易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为了暴利铤而走险之徒,这种情况下,大量海盗的产生几乎是必然,他们在海上陆地抢劫杀人无所不为,并且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来组织武装。可笑的是,有许多所谓的历史学家,学者居然把明代中期海盗的大量存在说成是反海禁的产物,这完全是一派胡言。按他们的逻辑,如果没有海禁也就没有这些勾结倭寇的海盗。但事实上,在朱纨为打击海盗倭寇而严海禁之前,所谓的海禁不过是一纸空文,私人海上贸易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才是真正产生海盗的温床。若按照所谓学者的逻辑,西方总没有海禁了,那西方当时同样有大量的海盗,又如何解释?
  
  明代的海盗倭寇不是什么反抗海禁的产物,而恰恰是海禁没有得到执行的产物。这是个原则性问题,绝不能在这个问题上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在当时的情况,明政府内充斥了各中私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其中就包括大量沿海贸易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当海盗涌现爆发出来以后,朱纨是少数希望通过严海禁来打击海盗的人,尽管他采取的措施可能只是临时性的,那这样就已经触犯了沿海贸易商业集团的利益,这些集团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马上就动用大量言官对朱纨进行弹劾攻击,导致朱纨不得不服毒自杀,才算了结。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
  
  但是海盗的猖獗,对沿海贸易集团本身的利益也有非常巨大的损害,他们也希望看到尽可能肃清海盗的影响。当初他们之所以不主张废除那个一纸空文的海禁法令,对他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首先是因为这个法令仅仅是一纸空文,对他们的活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作用,谁要想当真把这一纸空文落到实处,谁就没有好下场,朱纨就是一个榜样;另一方面,这个法令虽然是一纸空文,对别人没有限制作用,对政府却有限制作用,政府因为这一纸空文的存在,就不能对那些明目张胆进行海上贸易活动的船只收税,利润完全流入私人腰包。
  既然所谓海禁法令对私人海上贸易集团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那么对保留这个法令的存在,何乐而不为呢?
  
  在没有海盗或者海盗不猖獗的情况下,确实是如此,但是当海盗猖獗之后,情形就改变了。这时候,那些海上贸易集团就希望有政府的介入,希望政府能够保护他们,对海上贸易活动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首先要使的海上贸易合法化,然后适当收取一点税。事实上对税收的多少,这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是不必担心的,通过他们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把税收压低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对比一下明政府对每只船收取的税和郑芝龙对每只船收取2千两的保护费就知道政府收的税低到什么地步)。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才有了隆庆开关。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明朝官方下西洋活动的停止也好;海禁法令成为一纸空文却长期不废除也好;隆庆开关也好,其背后都是私人商业利益集团在背后操纵的结果。如果只是从那些陈腔滥调的角度去分析,比如什么儒家思想啊,比如什么大臣开明与否啊,那是永远也不得要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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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2、 明代白银货币化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问题,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称赞歌颂者有之,贬抑丑化者有之。但在我看来,尽管许多学者的观点有很大参考价值,但真正能够说到要害的却实在不多。
  
  我先引用几个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然后再对此说说我的看法.
  
  万明是对明代白银货币化进行热烈赞颂的人,认为白银货币化对明代社会变迁有着诸多重大影响和意义.这里我简单列举一下她说几个影响:第一,是“白银将社会各阶层卷入市场之中”[151]p188;第二是“白银货币化与新的经济成分增长”[151]p202],这主要是指一些产权表现形式的变化,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等等;第三是“社会各阶层的商业行为”[151]p208,这主要是指明代高度繁荣发展的工商业对社会各阶层的渗透性影响
  万明还进一步论述了,白银货币化,并普及全社会的意义。她说“晚明白银普及全社会所具有的意义,首先,突出表现在财富资源的重新分配和社会各阶层身份地位的变化上。这体现在下列事实中。白银货币化使所有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身份地位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微妙变化:皇帝与宗室贵族开店与民争利,反映出他们不再是国家所有财富权威拥有者的一面;官僚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尤其来自商人阶层的日益增多;农民通过以白银纳税代役,摆脱了与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脱离土地,或日常生活日益与市场连接起来;灶户脱离本行业,从事其他职业,或以劳动所得直接换取白银,改变了身份;军户也是如此,晚明大量军户从事其他职业,根本改变了身份地位的例子不胜枚举。社会分工的扩大发展,职业结构的变化,商人阶层的迅速崛起,商业在社会上的比重日益增加,士商界限模糊,人们可以凭借白银货币上升到统治上层,白银给各阶层带来了更多获得财富的机会,也给各阶层创造了改变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的条件,由此,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晚明社会几乎各个阶层都投入到了市场交换之中,无论是情愿的还是不情愿的,都不可避免,整个社会呈现出白银时代的显著特性,即对货币财富的倾力追求。”[151]p214
  “其次,晚明白银普及全社会所具有的意义,突出体现在货币经济的发展引发了制度变迁和社会观念、社会行为、社会心态,以及文化变迁上。社会变迁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制度结构和文化结构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规范的基础上,白银成为货币基本形态,带来了新的因素和新的问题,社会由主要是农耕的比较单一的形态向多元形态发展变化,反映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是向经济关系的转变,确切地说,是由对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变。这正是从传统向近代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一历史性的转折中,统治者不得不在经济结构变迁中做出制度调整,而当人们普遍进入货币为主导的社会关系时,人伦关系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增添了新的色彩;乡村失去了旧日平静的秩序,滋生出多样的行为类型;城市由于工商业的兴盛,而喧嚣了起来。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整个社会关系乃至社会结构的变化,一个与传统农耕社会迥然不同的新的社会图景开始凸显了出来。”[151]p215
  
  “在对成化、弘治年间以后的白银货币化过程进行了必要的考察之后,可以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始自晚明,社会转型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白银货币化。明代白银的货币化过程,正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趋势发展延续的结果。自唐代两税法实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就已出现了经济货币化趋势,但是到宋代王安石变法,征钱仍不免失败,原因主要应归结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还不成熟。发展到明代,虽然农业生产力没有发生飞跃,但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在铜的资源匮乏、钞币不行、宝钞制度失败的反弹下,白银崛起,白银货币化推动了资本积累、消费和净出口,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在白银的背后,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同于前此传统市场的市场经济的萌发。[151]p215-216
  ”
  
  万明最后的总结是“ 白银货币化表明,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个飞跃,引发了社会整体变迁,标志着社会的转型,近代的开启。这在多层面的深刻变迁上体现了出来,具体表现在六个层面上,一是货币形态层面,从贱金属铜钱向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形态转变;二是赋役制度层面,从实物和力役向货币税的税收制度转变;三是经济结构层面,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结构转变;四是社会关系层面,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关系转变;五是价值观念层面,从重农抑商到工商皆本的观念转变;六是社会结构层面,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白银货币化过程,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过程,也是中国市场经济萌发的过程。因此,晚明社会变迁带有根本性的社会转型性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51]p216
  
  从万明的论述可以看出,她确实赋予白银货币化以相当巨大的意义,认为明末的社会变迁和白银货币化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对此做了热烈的称颂。但并非所有学者都同意这样的观点,事实上有人的观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这点我们在前面也引用过的,这里不妨再引用一下。
  
  李宪堂的说法是“正是白银,使统治者加大了对下层民众剥夺的强度,助长了聚敛和腐败的水平,以前所未有的速率消耗着社会成长的机能。白银推动着经济的轮子飞转,像抽水机一样把底层的财富抽向高处,阶级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分化空前加剧,基层民众尤其是白银所灌溉不到的边缘地区的民众陷入了一贫如洗的境地,遂使发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核心区因为得不到支持而迅速枯萎,最终导致整个民族在经济上沦为西方的附庸。 ”
  “白银的输人为由于人口压力而遭遇资源瓶颈的传统经济灌注了新的动力,……这种以对劳动力的超额榨取为策略的生存手段必然导致人口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因为有了充裕的劳动力,有了家庭成员间人尽其才的分工合作,才能应付沉重的生存压力。而人口的膨胀又使谋生变得更加艰难,劳动力的价值降得更低,可以交付市场的劳动剩余就会更少,技术上的发明和使用就越不经济。于是乎进入越穷越要多生孩子,越生孩子对资源的超限耗费越严重从而也就越穷的恶性循环。伊懋可称这种情况是‘高度平衡的陷阱’”
  
  “白银的输入滋润了明清社会原始手工业的繁荣(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系最后的振作,它通过在旧有生产关系框架内释放更大的空间延缓了自己的崩溃,但却因资源的过度耗费而使整个社会陷进了‘高度平衡的陷阱’”[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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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人的观点真可谓是针锋相对,一个把白银大量流入,白银货币化当成是造成社会发生进步变迁的重要原因,另一个却把白银货币化当成是中国社会的罪魁祸首,就我的观点,万明的观点更接近于正确,但也并非完全是正确。事实上两个人共同的错误都是把不属于白银货币化的结果推到白银化头上,只不过一个是把好的结果推上去,另一个却是把坏的结果推上去。之所以说万明更接近正确一点是因为,把白银货币化同社会的进步变迁联系在一起,这点本身还是对的,她的错误只是在于倒果为因,也就是说白银货币化并非是社会进步变迁的原因。恰恰相反是这个变迁的一个结果,而且还并非是必然结果,而仅仅是许多可能的结果中的一个,仅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才使这种结果变成了现实。至于李宪堂 的观点则完全是胡牵乱扯,乱按罪名了,可以不必理会。
  
  相对来说,可能台湾学者李隆生对白银流入、白银货币化的作用意义的论述更有启发性一些,他说“明季作为货币,大量进口的海外白银,对中国长期经济发展有显著影响吗?若没有这些白银,明季的经济发展会停滞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古典经济学告诉我们货币是虚幻的,认为财富和货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财富所包含的是实质产出,而货币仅是交易媒介,对经济没有实质影响。市场经济良好运作所需的仅为适当、适量和被信赖的货币”[103]p237
  
  “白银作为货币,并非没有替代品,可兑换纸币就是一个很好的替代品。中国最早的可兑换纸币——交子,出现在北宋的四川。……明初发行的大明宝钞为不可兑换纸币,大概只流通了近一百年,就因滥印而退出了市场。明末民间出现了会票、银票、钱票,这三种票券都具有纸币的性质;「崇祯年间陈子龙说:『今民间子钱家[钱铺、当铺、钱庄]都用券[银票、钱票],商贾轻赍往来则用[会票],此即前人用钞初意也』」。假设没有海外输入的白银,明季中国真会因为缺乏足够货币,以至经济发展受到重大影响吗?这是极难想象的。我认为政府和民间很可能会以金、银为准备,发行可兑换纸币来替补白银的不足,至少这是不能排除的可能性;市场应该会找到它的出路,以适应和满足对货币的需求。”[103]p238
  
  “综上所述,关键不是白银的数量够不够,而是被人民信赖和接受的货币数量够不够;关键是贸易,不是白银,……第一、如果有足够在市场上流通的货币(不一定非是白银不可),政府财政收支当然可以货币化;第二、如果实物税能大幅转变为货币税,再加上经济成长,政府预算便能随之增加。……另外,明季流入中国的海外白银,……是否是中国无法回复到可兑换货币的主要障碍?这都值得斟酌”[103]p239
  
  李隆生的观点很有价值,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明代的经济发展、商业繁荣、社会变迁并非必然意味着一定要把白银作为货币,即便没有大量白银流入明朝的中国,那么经济的发展必然还会产生出其他形式的货币,而且那些形式的货币可能更有利。导致明代白银货币化,还有其他原因。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这就是我们要回答的核心问题了!我的观点是明代白银货币化本质上是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和政府官方对货币控制权争夺的结果。明代中晚期大量海外白银的流入,既是这种争夺本身的一个结果,又是最终帮助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在这场争夺中获得了胜利,最终确立白银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让我们考察一下从明初到明末中央政府试图控制货币发行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明初的时候,应该说货币发行控制的权力是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的。
  
  铸造铜钱也好,发行大明宝钞也好,在一段时间内,政府对货币的发行流通都有决定性的控制权力影响权力。这个时期,政府的一些禁令,如禁用银、禁私铸、都可以认为是政府力图把货币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而采取的措施。甚至有一段时间为了确保钞法通行,禁行钱,“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因‘钞法阻滞’,‘诏禁用铜钱’,‘令有司悉收其钱归官,依数换钞,不许更用铜钱行使。限半月内,凡军民商贾所有铜钱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弃毁者罪之。’[明太祖实录卷234] 自此,开始了明前期的纯纸币流通阶段。洪武以后,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四朝皆承其制,并增立‘户口食盐’等制‘以重钞法’。”[224]
  
  尽管“实行纯纸币流通制度的四十一年间,钱法并未绝对废止”,永乐宣德年间,政府本身就违背自己的禁令,依然定期定量的铸造一批铜钱,“大量用于外贸,并许个别地区行用、支付,各有法度”。但总体来说,在政府和民间对货币发行流通的控制权争夺中,依然是政府占据优势。
  
  但到了英宗登位以后,情形就发生了变化,那些通过科举登上政治舞台的私人工商业者利益代言人,不断显示出他们在政治经济决策中的影响力。于是先是诏“弛用钱之禁”,次年,又“弛用银之禁”[225]。随后就是钞法不断崩坏,“成化以降,钞法全面崩溃,‘钞法自弘正间废’,及至嘉靖初,更是‘钞久不行,钱已大壅,益专用银’,宝钞虽至明亡仍不断发行,但仅成保存祖制的形式而已,钞银钱并行的货币流通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失去实际意义”
  
  随着钞法的崩溃,政府也在和私人对货币控制权的争夺中不断溃败,直至一败涂地,不可收拾,完全丧失了对货币的任何控制权而告终。应该说,从道理上讲钞法的崩溃和政府彻底丧失对货币的控制权之间本来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从汉代开始,中国的商品经济就已经高度发达,汉朝唐朝乃至宋朝主要的货币都是官方铸造的铜钱,如果官方能够控制对铜币的铸造和流通,更进一步说控制住银矿的开采以及银币的铸造,那么同样能把货币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但事实上,明朝的政府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我们先来看铜币的铸造,在以前的朝代,汉朝也好,唐朝也好,宋朝也好,无论私人铸钱多么猖獗,朝廷多么腐败混乱,但总体的控制权还是在政府手中。但到了明朝中叶以后,铜币的铸造流通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几乎完全由私人垄断控制,政府基本上是完全的无能为力。让我们来看一些事实。
  
  明朝中叶以后并不是没有实行过禁止私钱的政策,但结果如何呢?
  “对明朝的禁私钱政策,商人便联合起来予以抗拒,而且往往这些商人甚至能够迫使明王朝让步。如嘉靖八年禁私钱,由于奸党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至货物翔踊,其禁遂弛’,乃至于七八年后,明朝官吏再次提出严禁‘私钱’时,不得不担心他们‘昔既得计,今必踵而袭之’(《明世宗实录》卷191)”[226]
  
  也就是嘉靖八年,政府试图禁止私钱,但结果就是商人联合罢市,导致“货物翔踊”,政府无奈,“其禁遂弛”,而七八年以后,再次有人提出“严禁‘私钱’”的时候,因为担心“昔既得计,今必踵而袭之”,仍旧是无可奈何。
  
  这样的事实,或许让某些人目瞪口呆,在他们的被灌输得来的观念中,明朝是一个极端高压专制的社会,用某些人的话说是所谓高度集权的皇权专制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行业都被政府管束的死死的,没有半点自由可言,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要知道,所谓的私钱,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伪钞,伪币,任何现在的社会,无论多么民主多么自由,一旦发现伪钞、伪币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的。在一些人所谓的高度专制极权的(据说是中国封建专制的顶峰)明代,难道连打击私钱这么一点小事都办不到?而且嘉靖皇帝是太祖成祖之后最强硬最权力控制的最大的一个皇帝了,难道这么一点事情都办不到?
  就算对比以前的朝代,从汉朝到宋朝,都是一经发现铸造使用私钱的,都是处以重罪,并且有连坐。为什么到了明朝就办不到这点呢?其实这里关键的问题就是在于明代经济利益全部转入民间,培育了一批极其骄横的工商业阶层,经济完全不由中央控制。而且政府内部充斥满了这些私人工商业者的利益代言人,信息是由他们提供的,决策是由他们谋划的,甚至执行都是依赖他们去执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民间在政治经济上的实际权力比现代任何一个民主自由的政府都要大的多,而政府在政治经济上的实际权力比现代任何一个所谓自由民主的政府都要小的多,都要萎缩的多。
  这也就是为什么嘉靖时期,禁私钱,结果商人一联合起来抗议,一罢市,政府就半点办法也没有,也是明朝越到后期,经济越繁荣,政府的财政危机就越严重的原因!
  
  再来看看明末崇祯时期禁私钱的情况。
  “明末禁私钱,下令设石臼铁杵,一见私钱,不暇入炉融化,即可捣碎,‘臼设于门,杵悬于臼,官坐吏守,自朝至暮,半月来,小民无舍钱之侠肠,贩商无触网之痴棍。清对无聊,乃出己囊,买私钱捣之。辰出无法,必欲班役持钱四五千捣碓两香。将碎钱铜末积于杵臼之间为人观看。匝月后,各举报名,云私钱收尽,额外一文不敢增,民皆遵制矣,然皆塞责之辞,民间之钱价下趋更甚也’”[226]
  
  这倒是活生生的一幕滑稽剧和闹剧,禁私钱,结果是完全依赖自愿原则,没有人缴纳私钱,还要官吏自己掏腰包去买私钱,然后做做销毁的样子。崇祯在上面,似乎是很有权力,杀了多少渎职的大臣,起用选拔了多少人员,但是对民间的控制力,可以说是半点都无。禁私钱这样的小事都无法做到,更不必论及其他。这样的政府不发生财政危机才是怪事!这就是明代政府整个政府系统文官集团全面被私人工商业者的利益代言人侵蚀造成的恶果!
  
  在铜钱的发行控制这个领域,明代政府和私人工商业者的较量可以说是以全面惨败而告终,那么在白银的生产以及作为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上又如何呢?
  首先来看白银的生产,李隆生曾经根据每个朝代的银课数量对历朝的白银产量做了一个大概的估计,其中宋代平均每年的银课数量为22万3857两,宋代银课税率约在20%左右,则宋代每年在官方控制统计中的白银产量约为至少110万两,事实上霍有光认为宋代每年的白银产量介于105-205万两[103]p163。我们之所以举出宋朝的数据,是因为无论从经济繁荣程度,生产力发达程度还是人口数量,宋代和明代都更有可比性。事实上,公认的历史事实是到明代的经济发达程度,商业繁荣程度,无论在各个领域到远远超越宋代。按照常理推断,明代的白银产量就算不是远远超越于宋代,那至少也是持平,决不至于减少。更何况明代疆域的扩大,事实上也扩大了增多了白银的开采地,比如重要的白银产地云南,在宋代的时候就不属于中国疆域。但实际上的情况如何呢?
  
  李隆生同样根据明代万历中期一年的银课数量得到的明代平均年银产量只有30万两,连宋代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这实际上说明的并非明代真实的白银年产量真的只有宋代三分之一都不到,说明的只能是明代官方控制统计之下的白银生产比宋代有着剧烈的萎缩。正如吴承明估计的那样的,绝大部分的私人白银生产,都不在政府的管理统计之中,偷税漏税几乎已经到了完全失控的程度。
  对白银生产管理的失控本身就导致了白银货币化过程中政府对货币控制权的进一步丧失。
  
  而大量海外白银的流入,则更是给了政府以致命一击,这些海外白银是怎么流入中国的,大部分都是私人工商业者用他们的产品从海外换回的,这些白银流入中国的时候,绝大部分没有经过政府征税,即便有征税的,也是少的可怜。私人工商业者是这些白银货币最大的控制者,政府通过税收获得的那些白银,可以说微不足道,根本无法对整个经济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整个明代私人和政府对货币控制权的争夺战中,以私人大获全胜,政府全面溃败而告终。这个过程中,白银的大量流入和白银货币化也起到不小的作用。所以我才说“白银货币化本质上是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和政府官方对货币控制权争夺的结果。明代中晚期大量海外白银的流入,既是这种争夺本身的一个结果,又是最终帮助民间私人商业力量在这场争夺中获得了胜利,最终确立白银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对货币的全面失控本身也是明代中晚期爆发财政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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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3、 万历矿税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具体论述一下万历时期的所谓矿税问题,首先矿税的起因究竟是什么,矿税受到疯狂丑化贬低的原因又是什么,在这种丑化贬低后面的真相又如何?
  
  关于矿税的起因,林枫做了如下叙述,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明神宗自称‘今典相维,工作浩繁,费用不敷,若不权宜指办,安忍加派小民?” 经费无着,不得已而行矿税,故又“屡下明诏,待三殿工成,奏请停止’
  
  明末袁中道云:‘万历中,两宫三殿皆灾,九边供亿不给,外帑空虚。天子忧匮乏,言利者以矿税启之,乃以侍充矿税使,分道四出。’ 财政困难,御用缺乏,使明神宗派出矿监税使。”[89]
  
  “当代史家多将矿税归结为穷奢极欲、挥霍无度的明神宗对白银的强烈追求。明神宗嗜财是实,但也仅道出矿税大兴原委之一,为何可‘以矿税启之’,大家都没有作出具体解释。事实上,明神宗选择矿税(实际上不仅是矿课,应是商业税总体)而非其他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并非偶然,有其内在的深刻原因:明代前期税收制度不合理设计,为商业税收增收留下很大余地。
  ”[89]
  
  从林枫的叙述可以看出矿税的起因是财政困难,困难到了什么程度?连皇宫宫殿维修建筑的费用都相当困难,至于其他方面的费用就不用说了,用袁中道的话说“两宫三殿皆灾,九边供亿不给,外帑空虚,天子忧匮乏”。
  
  
  
  我们现在来看看万历试图增加商业税之前的局面,关于明代商税过低,税收结构严重不合理,前面已经有过很多论述,这里再引用一些林枫等人的相关论述:
  
  
  
  “万历前期的商业税收制度,存在着若干明显的缺陷
  
  一、社会生产的发展,国内市场扩大,商人活跃,商品交流频繁,为商业税的课征提供了充裕的税源,但商业税收不受重视,税入十分低下。农业积累很低,而农业税作为国家税收主体的地位依旧稳固
  山西‘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致数十万不称富。’万历《歙县志》‘食货’篇中说:‘邑之盐荚祭酒而甲天下者,初则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连而起,皆由数十万,以达百万者。’
  
  可是在万历初年的税制安排中,农业税收远远超过商业税收。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韩橘说“农事之获利倍而劳最,愚懦之民为之;工之获利二而劳多,雕巧之民为之;商贾之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 商贾之利可三倍于农事
  
  二、商业发达,众多商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但通过税额偏低,且征税重点集中在运河一线与两京附近,
  
  通过税……总额约60万两。七大钞关,除了九江外,其余六个河西务、临清、浒墅、北新、扬州、淮安都在运河沿线;门税、崇文门税的征税对象是出入北京的货物;通过税中有五十万两左右都集中在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时国内商路的开辟已经有相当规模,而征税设卡相对滞后,连江湖要津的设榷都难以充分
  
  另外以北新关为例,我们就可以发现通过税的增收实际上有很大的空间
  
  ……
  
  税额不断提高,羡余、余银依旧不少,可以想见,原来的通过税额设计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三、营业税只有20万两左右,而且分省区营业税额与各省区商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具体表现有二:对多数省区而言,商业水平和营业税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符合;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之间不相称,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
  
  四,盐税的主要问题在于:官盐销量小,征税面狭窄,盐商靠私盐贩卖牟取暴利。全国食盐需求量大约有18亿斤,而官盐固定销行量只有5亿斤左右,食盐市场2/3为私盐独占,严重影响盐税收入。嘉靖以来,政府一直努力采取增加引目、提高引斤等措施增加官盐销量,以期提高盐税收入,……可是,价廉质优的私盐在市场竞争中胜过价昂质次的官盐,政府的种种努力总归失败
  
  五,
  海商获利甚巨,富埒王侯,从月港之繁盛可见一斑,“寸光尺土,埒比金钱,水犀火浣之珍,虎(珀)龙涎之异,香尘载道,玉屑盈衢,画鷁迷江,炙星不夜,风流輘于晋室,俗尚轹乎吴门”
  
  每年海上贸易额以千万计,而所征市舶税却不过数万两,利归于下
  ”[89]
  
  日本学者田口宏二朗也描绘了明代商业税过低的情况
  
  “……,在此将黄仁宇教授所分类的明朝收入细目、岁额表附录于此。虽然表中这种折银交纳的商业税(船钞、商税、番舶、抽分、契税、竹木抽分)的数据是十六世纪以后的状况,而且船钞收入数额本身也比明初以来大大增加了,但惊人的是,这五项收入却仅占有明朝总收入的2%”[9]
  
  
  
  正如我们前面已经论述的明代中后期的税收结构是严重畸形的,一方面国家大部分的生产力都已经转移到工商业上,工商业产值已经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半部分,而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收入财政开支却仍然几乎全部依赖于农业税收,这样一种局面下,国家不发生财政危机,并进一步引发社会的危机才是咄咄怪事。
  
  但在整个明代中后期,大部分人包括张居正在内都只是在对原来的体制做些修修补补,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延缓危机的爆发,有的甚至是使局面更恶化。
  
  万历皇帝设法通过矿税来增加收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按照常理,在商业税如此低的情况下,适当的增加商业税收,本无可非议,
  但在明代不然,朝廷内外充斥满了商业集团利益代言人,在这些人看来,谁要想增加商业税,那就几乎等于割他们的肉一样,等于是逆天背理,他们似乎认为任何增加商业税的行为都会导致扼杀商业的严重后果。东林党人也好,非党林党人也好,在坚决抵制增加商业税的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
  
  可以说,在那个时代,如果真有所谓改革家,头脑真有清醒的人,那么不是张居正,而正是被一些人拼命诋毁唾骂的万历皇帝。当所有文官集团成员,要么浑浑噩噩的充当商业集团利益代言人,根本无视国家面临的严重财政危机,要么一门心思、想方设法从农业那里试图压榨到更多的收入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也就只有万历皇帝明白真要解决危机, 需要从什么地方着手。也即增加商业税才是唯一的出路,这也就是万历所说的“安忍加派小民”的意思,这里的小民当然就是纳税农民。通过增加商业税收来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这才是万历矿税的真实原因,但悲剧就在于万历皇帝几乎是在以一个人的力量在和整个私人工商业集团以及他们的利益代言人做斗争,他的同盟者只有一些被人鄙视的太监以及一小部分武官,他所能做到的充其量只能是在他当政的一段时间内,稍微扭转一下局面,改善一下情况,激起一朵小浪花,至于在根本上扭转局面,改变形势。则是力有未逮,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
  
  
  在明代当时的情况下,要想增加商业税,通过文官控制的政府系统,可能性几乎为零。除非和文官集团发生正面交锋,但交锋结果,万历皇帝大概除了失败不会有第二种可能。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绕开文官系统,在政府之外通过另外的渠道达到目的!而万历也正是这么做的,矿税太监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但是使用矿税太监的结果是虽然可以暂时绕开文官直接干涉,但是在舆论上却给群狼一样的文官以更大的攻击借口。增加商业税,本就让文官集团鬼哭狼嚎,怒火中烧;再加上太监一直是人们所厌恶鄙视的对象,这就更让文官集团自以为抓到把柄。于是他们一面煽动底层商人手工业者的情绪,纵容他们用暴力来抵挡阻挠矿税太监收税的行动,另一面发动一浪接一浪的舆论攻势,在野的文人也好,在朝的官员也好,都纷纷摇动笔竿,竭尽全力的抹黑丑化矿税,在他们的描绘下,万历征收矿税简直是罪大恶极,天怒人怨,敲骨吸髓,弄的国家暗无天日。工商业被破坏殆尽。
  
  这里随便引用一些话“今一货一人,税而又税。朘膏咋髓,一羊十皮,颐颐而来者,无所牟其利,抑且有其害,是重困商也。”,“河间一府,地瘠民贫,税额两万五千有奇,敲骨吸髓久矣,夫民不堪命也。’于是造成‘税繁则商困,商困则来者稀。必须取盈其额,纵严刑督责,只驱之掉臂而去耳。”“河西务大小货船,船户有船料矣,商人又有船银;进店有商税矣,出店又有正税。……百里之内,辖者三官,一货之来,榷者数税”[212]p13
  
  反对矿税,丑化矿税的理由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源源不绝!
  高攀龙《上罢商税揭》就危言耸听,夸大其辞说
  “加派之害以税计,商税之害以日计。商税非困商也,困民也。商也贵买绝不贱卖,民间物物皆贵,皆由商算税钱。今税撤而价不减者,实由矿税流祸四海,困穷加以水旱频,仍干戈载道,税撤而物且踊贵,况复而宁知底极乎”[151]p499
  
  还说:‘夺民之财,非生财之道也;生财之道,生之,节之,两端而已’他似乎认定征收商税,就是夺民之财,似乎国家的开支费用,只有靠节省一下,就能自动从天上掉下来了
  
  
  万历年间,在疯狂贬低非议矿监税使的活动,东林党人表现尤为突出(其实非东林党的一批文官在反对商税上也同样是不遗余力),他们成群结队,一浪高过一浪的上疏,凤阳巡抚李三才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五月所上《请停矿税疏》则更是其中表现的比较肆无忌惮猖狂的一个,他直接质问皇帝说:“自矿税繁兴,万民失业。陛下为斯民主,不惟不衣之,且并其衣而夺之;不惟不食之,且并其食而夺之。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令,密如牛毛。今日某矿得银若干,明日又加银若干;今日某处税若干,明日又加税若干;今日某官阻挠矿税解,明日某官怠玩矿税罢职。上下相争,惟利是闻。如臣境内:抽税徐州则陈增,仪真则暨禄,理盐扬州则鲁保,芦政沿江则邢隆。千里之区,中使四布。加以无赖亡命,附翼虎狼。如中书程守训尤为无忌,假旨诈财,动以万数。昨运同陶允明自楚来云:‘彼中内使,沿途掘坟,得财方止。’圣心安乎不安乎?且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皇上爱珠玉,人亦爱温饱;皇上爱万世,人亦恋妻孥。奈何皇上欲黄金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比升斗之储?皇上欲为子孙千万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试观往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哉!”不报。辛未,三才复奏:“数月以来,章奏但系矿税,即束高阁。臣前疏非泛常,国脉民命之所关,天心祖德之所在也。人主能为万姓之主,然后奔走御侮。若休戚不关,威力是凭,劫夺之己耳!斩刈之己耳!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拆人之产,掘人之墓,即在敌国雠人,犹所不忍,况吾衽席之赤子哉!穷困无聊,遂生窥窃,如徐州赵古元之类是己。夫天下非小弱也,草泽之人至广且众也,欲为古元者何限?独以朝廷处置得宜,欲乘之而无衅,故首降心,从教从令耳。今乃驱之使乱,臣惧万姓不肯为朝廷屈也。”
  
  把一个区区矿税夸张渲染的似乎真有天崩地裂之非凡威力一般
  被列为《东林党人榜》中第二号人物的叶向高,入阁前就曾上疏要求神宗撤回矿监税使。万历二十六年,叶向高补皇太子讲官,掌左春坊事,以东汉‘西邸聚钱,中珰肆虐’为鉴,上《请止矿税疏》。不久又上《再请止矿税疏》,请撤消临清税珰马堂
  
  
  这些人描述的绘声绘色,形容的义愤填膺,言之凿凿,似乎不由人不信,以至后代一些所谓的历史学家也往往把他们的话当作根据,对万历征收矿税大加挞伐,似乎万历真是导致明朝最终灭亡的大罪人
  按照某些人的说法是
   “矿监税使的搜刮掠夺加速了各阶层的贫困化,其中受影响最严重的是手工业者和商人。苛重的税收使手工业作坊主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大小商人纷纷停业和破产,工商业日趋萧条。全国各地的手工业生产均遭到矿监税使的破坏,……全国城镇的商业也由于税收的苛敛肆虐遭到
  破坏”[147]p33
  
  但事实果真如此么?倒是有一些头脑清醒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田口宏二朗说“近十年以来,矿税问题屡次引起了世界各地学者的关注,但是这些前辈学者们的看法都有一定的倾向性,都强调了其‘非法’、‘不合理’剥削的一面,把那个‘祸’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万历皇帝和宦官们的个人素质上;然而作为政策问题的‘矿、税’,却很少有人言及。……还要指出的是,以往的学者们的研究都仅仅依据明末东林系文人言论而已,关键的问题不是对明末官员们阐述的矿税问题如何进行考察而是要考察矿税本身的性质和内涵等问题,以及其具体运作的问题”[9]
  
  
  为了有必要澄清真相,我们有必要来看看万历究竟征收了多少矿税,是否能导致某些人夸张渲染到极点的罪恶!
  王宏钧说
  “从万历24年到32年(1596-1605)明神宗朱翊钧派出大批宦官凭借封建专制主义的淫威,掠夺了三百万两白银。各地的工商业者和百姓却遭到了一场少有的浩劫。这是明代封建专制主义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一次最严重的摧残,其后果‘经数十年而不休’”
  《中国从先进到落后的三百年》王宏钧(见[227]p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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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种说法是
  “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三十四年的十年时间里,矿监税使向皇室内库共进奉白银五百六十余万两,黄金一万二千万余两,平均每年进奉白银五十余万两,黄金一千多两,这一进奉数字,大于每年关税商税的进奉”[147]p29
  
  
  按照前一种说法是每年掠夺接近四十万两的白银,按照后一种说法,也就是五十多万两的白银,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当时明朝的一个富商,家里的资产就可以在百万两以上,做生意一次动用的资金就是几十万两白银。如叶梦珠在《阅世编》中说;“前朝(指明朝)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对垒,至本朝(清朝,编者注)而标客巨商罕至,近来多者所挟不过万金,少者或二三千金,利亦微矣。”
  这还是只是布商,如果是盐商,海商的话,手里能够动用的资金当更为惊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据说是在全国各地进行了疯狂的掠夺,据说是让各地的工商业者和百姓遭到了一场少有的浩劫,据说是让“手工业作坊主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大小商人纷纷停业和破产,工商业日趋萧条。全国各地的手工业生产均遭到矿监税使的破坏”,然而如此掠夺的结果却仅仅是每年最多五十万两白银,甚至可能还不如有些商人做生意时一次动用的资金数量,这真是大笑话!当然有些明朝文人自己可能也觉得自己谎言难以令人信服,于是他们编造出新的神话,意思是大部分的钱到了那些矿税太监的腰包里去了,真正交上去的是少数,甚至有说没有交上去的,比交上去的十倍还多。这样的神话当然更是扯淡,事实毕竟不容情面,戳穿他们的谎言,万历时期有许多被传说是侵吞巨额矿税收入的太监被抄家,但结果是这些太监家里的财产实在有限,远没有一些人污蔑他们的富裕。当然那些文官们还是有说辞的,就是在抄家之前,已经把财产转移了,这是老一套了,过去嘉靖时期严嵩被抄家时他们这么说,后来张居正抄家的时候他们这么说,但这样的老把戏不过也只能骗骗一些无知之人而已!
  事实的真相正如田口宏二朗说“宦官们在征收各样税目时的态度,与其说是暴戾恣睢,不如说是作为官僚的负责努力”
  
  按照那些竭力妖魔化矿税者的说法,万历时期在矿税掠夺摧残之下真是商业残破,民生凋敝,经济萧条,一片凄凉景象。那些文官们向皇帝的上疏中的更是把情形描述的极端可怕,然而可惜的是谎言终究难以掩盖真相,文官集团的势力虽然庞大,但也做不到一手遮天。
  
  根据大量的事实资料,万历时期不但不是所谓的商业残破经济萧条的时期,恰恰是明朝商业最为繁荣,经济最为活跃的时期。
  宋应星《野议.盐政论》云:“万历盛时,(盐商)资本在广凌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
  
  吴伟业诗:“眼见当初万历间,陈花富户积如山。福州青袜鸟言贾,腰下千金过百滩。看花人到花满屋,船板平铺装载足,黄鸡突嘴啄花虫,狼藉当街白如玉。市桥灯火五更风,牙侩肩摩大道中”
  
  这样一片旺盛繁荣的景象,足以把当时那些文官的谎言撕的粉碎
  
  文官集团竭力丑化贬低矿税的真实动机究竟是什么?田口宏二朗转述新宫学教授的观点认为
  “商税在州县等地方机关里逐渐成为重要的财源,各个牙行承包征收商税业务以后,各地争先恐后滥立牙行。………岩井茂树教授强调了以下观点:在各个州县里,以宝钞表示的原额一直制约着商税收入,并且,16实际开始折银交纳商税的现象普及以后,地方官们都把这项收入编入定额条鞭,这就更加减少了这项税目的伸缩性。……皇帝、宦官和武官们尽力谋求扩大帝室财源,……虽然武官和宦官们相当仔细地指定收入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事实上已经成了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也就是说,当时帝室、户部和地方政府集中于同一个‘灰色’的权益范畴(即商业、手工业剩余),呈现着好象拔河比赛一样的状况,……宦官们自己也没有建立恒久专管帝室财政的制度的意图和能力”[9]
  
  也就是在说在反对矿税的声音背后,实际上是地方和中央争夺利益的斗争。不过我的看法是,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不能认为事情真相就是如此。在反对矿税的浪潮中,确实有一部分因素是地方和中央争夺利益的斗争,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因素,按照明朝的制度,任何地方官都是从别的地区调过来的,而且任职时间也有限,没有太大的必要为了地方的利益去和中央作对。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文官集团本身即为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自然对任何有可能损害商人集团利益的政策竭力反对。
  
  
  正是在文官集团的重重反对之下,万历试图增加商业税的行为所收到的成效也相当有限。
  
  根据林枫论述
  “
  万历中期以后,……一方面是税目、税额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宦官的征税入内库
  万历25年,福建月港前往东西洋船引由88增至110,税额也有所提高,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29000两,万历二十七年(1599)27000两,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23400两,远远高于万历初年的1万两。
  二十七——三十四年是万历商业税额最高时期,岁入约480万两(其中包括盐茶税280余万两,市舶税5万两,通过税90万两,营业税100万两以上)较万历前期增长近40%。其中以营业税最为明显,增幅4-5倍,万历34年后,商业税额略有下降,至42年4月的减税诏,总额较中期略低,约为440万两
  ……
  我们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万历前期的商业税收制度设计存在着种种缺陷,从而为中期而后的矿税大兴开启方便之门;矿税大兴固然有着自身不可克服的诸多弊病,但是从理性的角度加以考虑,它确实对前期商业税收制度的不足多所匡正。内臣地位尴尬,为人乖戾,往往为士大夫和百姓所歧视。增加税额,在崇尚“轻徭薄赋”“不与民争利”的国家里本就令人难以接受,一经内臣之手,世人的抵触情绪就愈加激烈,合理性更受质疑”[89]
  
  
  从这些论述看,商税增加是增加了,但增加的实在是有限,基本上和原先的税收在同一个数量级别上,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税收结构严重脱节于经济结构的状况!如果把当时的商业税收乘以十倍,或许才是真正合理的一个数字。但即便是这点商业税可怜的增加还是经过万历皇帝和文官集团之间经过了艰苦搏斗争取之后才得来的。可以说,万历矿税的实质是皇帝和私人工商业集团围绕着利益而进行的一场斗争,结果这场斗争中,结果还是因为皇帝缺少有力的同盟者而失败告终。虽说如此,万历多增加的这点商税,以及通过矿税形式收入内帑的那点银子,在后来的辽东战争中杯水车薪,但好歹也让明朝能多拖延了几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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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释
  
  [1]《明史》卷20《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2]樊树志 《晚明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10月第一版
  [3]《明史》卷234《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4]《明神宗实录》卷179转引自[2]p482
  [5]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8《申时行传》转引自[2]p486
  [6]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年第一版
  [7]方舟子《张居正二三事》见新语丝网站方舟子作品文史小品专栏http://xys.dxiong.com/fang/doc/history/zhangjuzheng.txt
  [8]阎崇年 《明亡清兴六十年(上)》 见新浪读书频道 http://book.sina.com.cn/nzt/his/mingwangqingxing/
  本文所引阎崇年言论都出于此处,以下不重复注释
  [9]田口宏二朗《畿辅矿税初探——帝室财政、户部财政、州县财政》[J]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1
  [11]溥仪 《我的前半生》见第2章《我的童年》第2节《帝王生活》 这本书网上随处可见,无须翻阅纸版书也
  [13]王彬主编《清代禁书总述》中国书店出版 1999年1月第一版
  [14]具体可见[13]中的《清代文字狱纪略》一文,其中一个案子是尹会一为其父尹嘉铨请谥,并请从祀文庙,本意是效忠献媚顺便显示孝心之举,结果乾隆朱批道“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这当然还只是表面的理由,他的罪状中还有一条就是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而乾隆也自称过古稀,“与御制古稀相契”[13]p64-p65。最后结果是尹嘉铨被绞死,这在清代文字狱中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15]蔡明伦 《论明万历中后期言官对神宗的批判》《史学月刊》2006.4
  [16]于慎行 《谷山笔麈》卷三八 转引自[15]
  [17]《明史》卷231《列传第一百十九》
  [18]孟森 《明史讲义》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年第一版
  [19]王家屏《王文端公奏疏》卷4《封还御制申救言官揭》转引自[2]p500
  [20]《万历邸抄》万历二十年壬辰卷,三月,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内降寻罢条,转引自[2]p502
  [21]申时行《诏对录》转引自[2]p632
  [22]杨仕、岳南《风雪定陵》第十四章《打开皇帝的棺椁》http://www.bearland.org/lib/hist/dingling/14.htm
  [23]曹树基著《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1年5月第一版
  [24]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年5月第一版
  [25]《明史》卷225《列传第一百十三》
  [26]《明神宗实录》卷577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庚午 转引自[2]p635
  [27]《明神宗实录》卷580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乙末 转引自[2]p636
  [28]禹兮禹兮《明代吏部及铨政研究》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 ... 45&strItem=no05
  [29]《明史》卷219 《列传第一百七》
  [30]《明史》卷305《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31]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32]黄仁宇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1年6月第一版
  [33]《明史》卷120《列传第八.诸王五》
  [34]《顾诚先生纪念暨明清史研究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 2005年 第一版
  [35]万红《明代与清初的全国耕地数的历史比较》[34]p295-p309
  [36]《万历邸抄》万历二十年壬辰卷,六月 转引自[2]p441
  [37]《万历邸抄》万历二十年壬辰卷 八月 逮系总督魏学曾条 转引自[2]p442
  [38]《明神宗实录》卷251 ,万历二十年八月戊子 转引自[2]p442
  [39]中田易直《近世对外关系史的研究》,吉川弘文馆,1984年,p121-p122,转引自[2]p446
  [40]《万历邸抄》万历二十年壬辰卷,八月,以宋应昌经略蓟保辽东等处备倭条,谪御史郭实极边杂职条 转引自[2]p450
  [41]《明神宗实录》卷264,万历二十一年九月丙子 转引自[2]455
  [42]《万历邸抄》万历二十一年癸巳卷,十二月,宋应昌撤兵自朝鲜回京条 转引自[2]p455
  [43]《万历邸抄》万历二十五年丁酉卷 转引自[2]p462
  [44]赵庆男《乱中杂录》卷3 转引自[2]p464
  [45]李光涛《明人援韩与杨镐蔚山之役》转引自[2]p465
  [46]三田村泰助《明帝国和倭寇》,第350页,转引自[2]p466
  [47][48]《明神宗实录》卷568,万历四十六年四月甲辰 转引自[2]p764
  [49]《明神宗实录》卷588,万历四十七年六月已卯 转引自[2]p768
  [50]《明史》卷259《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51]《明神宗实录》卷591,万历四十八年二月壬申 转引自[2]p769
  [52]《明神宗实录》卷595,万历四十八年六月丁末 转引自[2]p769
  [53] 汪汝淳 《毛大将军海上情形》《清史研究通讯》[J] 1990.2 李尚英点校
  [54]贾乃谦 《论袁毛关系与启祯决策集团》 《袁崇焕学术论文集》[M] 阎崇年,吕孟禧主编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9年12月第一版
  http://public4.gll-gx.org.cn/cgi-bin/link.exe?3$|D7F7C6B7|D7F7C6B7|4E554C4C|B9F0CDBC*|bid|3921*|0|20|1|N|xiang|
  [55]《毛将军文龙传》 朱溶《表忠录》[M](清抄本) 转引自[54]
  [56]《明清史料》甲编《平辽总兵毛文龙奏本》转引自[2]p787
  [57]Capo 《再论袁毛公案及与碧血汗青商榷》
  http://sonicbbs.eastday.com/topi ... amp;TopicID=1386359
  [58]谈迁《国榷》卷90 崇祯二年六月戊午 转引自[2]p794
  [59]张岱《石匮书后集》卷1 《袁崇焕列传》转引自[2]p778
  [60]《袁崇焕资料集录》,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4年,p232 转引自[2]p797
  [61]Capo 《崇祯二年己巳之变》 http://sonicbbs.eastday.com/topi ... amp;TopicID=1739450
  [62]《毛将军文龙传》、《书后》 朱溶《表忠录》[M] 转引自[54]
  [63]禹兮禹兮 《对崇祯二年袁崇焕案中反间计的一点小考证》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 ... 81&strItem=no05]
  [64]文震孟 《文文肃公日记》崇祯二年十二月一日 转引自[2]p805
  [65]李清 《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转引自[2]p889
  [66]《明史》卷308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67]《明史》卷251《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68]《明史》卷257《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69]文秉《烈皇小识》卷1 转引自[2]p816
  [70]《明史》卷252《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71]《明史》卷262《列传第一百五十》
  [72]许誉卿《三垣疏稿》卷2《兵垣(五疏)》转引自[2]p779
  [73]《明史》卷23《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卷24《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74]《流寇长编》卷4,崇祯十四年正月,转引自[2]p1025
  [75]《流寇长编》卷13,崇祯十三年三月丙戊,转引自[2]p1016
  [76]《绥寇纪略》卷七《开县败》转引自[2]p1027
  [77][2]p1027注释3
  [78]李清 《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转引自[2]p1028
  [79]《明史》卷276《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80]张永堂《明末清初理学与科学关系再论》台湾学生书局 民国83年(1994年)第一版
  [81]《明史》卷254《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82]张岱《石匮书后集》卷52《徐石麒传》,谈迁《国榷》卷98,转引自[2]p1043-p1044
  [83]《明史》卷78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84]吴思《崇祯死弯》一文,网上转载甚多,此处所引文字是一处历史论坛转载而来。不过为尊重原作者起见,不妨到作者博客上看其原文http://blog.sina.com.cn/u/53d4d4c0010000m8
  [85]《明季北略》卷20《李明睿议南迁》转引自[2]p1112
  [86]《明史》卷255《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87]彭孙贻《流寇志》卷3 转引自[2]p974
  [88]邹漪《明季遗闻》卷1,转引自[2]p974
  [89]林枫 《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J] 2002.1
  [90]陈支平《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理论的重新思考》 《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J] 1998.1
  [91]王青建 《科学译者先师徐光启》科学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92]顾炎武 昆山顾炎武研究会编 《天下郡国利病书》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2年第一版
  [93]郭成康 郑宝凤 《论清代“不加赋”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社会科学辑刊》1995年第2期 网上可在国学网找到原文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4563
  [94]《清世祖实录》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卷6,9—10页,卷9,12—13页。转引自[93]
  [95]顾诚 《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3年12月北京第一版
  [96]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 南京农学院 编著《中国农学史》科学出版社 1984
  [97]路遇 滕泽之 《中国人口通史》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98]申学锋《清代财政收入规模与结构变化论述》《北京社会科学》2002.1
  [99]史志宏 《清前期财政概述》 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3879
  [100]张研《清代经济简史》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8
  [101]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年10月第一版
  [102]许靖华 《太阳、气候、饥荒与民族大迁移》 《中国科学(D辑)》[J] 1998年第4期
  [103]李隆生《晚明海外贸易数量研究 : 兼论江南丝绸产业与白银流入的影响》秀威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台北第一版
  [104]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明时期》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0年9月第一版
  [105]《崇祯长编》卷一,转引自[101]p15
  [106]郑天挺、孙钺编《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五页,转引自[101]p15
  [107]《卢忠肃公集》卷八,转引自[101]p15-p16
  [108]杨山松:《孤儿吁天录》卷之末,《先大父抚贼之谤》,转引自[101]p27
  [109]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一○,转引自[101]p27
  [110]《崇祯长编》卷11 崇祯元年七月甲寅 转引自[2]p779
  [111]席泽宗, 吴德铎 主编《徐光启研究论文集》学林出版社 1986年第一版
  [112]《徐光启集》卷六《钦奉明旨敷陈愚见疏》转引自[111]p162
  [113]尚智丛《明末清初的格物穷理之学——中国科学发展的前近代形态》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3年11月第一版
  [114]方豪《中西交通史》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 民国72年(1983)
  [115]《鹿樵纪闻》卷下 转引自[101]p29
  [116]文秉 《烈皇小识》卷二 转引自[101]p29
  [117]孙承泽《山书》卷一 转引自[101]p31
  [118]计六奇《明季北略》卷5 《马懋才备陈大饥》转引自[2]p901
  [119]谈迁 《国榷》卷九一 崇祯四年正月庚子 转引自[101]p45-p46
  [120]《绥寇纪略》卷一 转引自[101]p47
  [121]《杨鹤对诏狱供状》,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九页。 转引自[101]p47
  [122]傅永淳 《劾总督陈奇瑜疏》 康熙《灵寿县志》卷10艺文下 转引自[101]p68
  [123]文秉《烈皇小识》卷四 转引自[101]p68
  [124]彭孙贻《流寇志》卷1 转引自[2]p913
  [125]杨山松 《孤儿吁天录》卷三 转引自[101]p100
  [126]杨嗣昌:《戍寅四月十二日召对》。见《杨文弱先生集》卷四三。 转引自[101]p101
  [127]康熙二十九年《辉县志》卷十八 转引自[101]p129
  [128]吕维祺 《明德先生文集》卷十二,《复劝倡义赈荒疏》转引自[101]p130
  [129]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转引自[101]p130
  [130]鲁迅《鲁迅全集》第二卷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1年第一版
  [131]王世德《崇祯遗录》这里所据是下载的电子书 具体书籍当是《明史资料从刊》中的一辑 ,因无版权页,所以具体哪一辑不清楚。我在图书馆查到的只有《明史资料从刊》的第一、二、三辑,其中都无王世德《崇祯遗录》,所以估计是第四辑,出版时间在1983年六月以后,应该是1984年左右。《明史资料从刊》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 江苏人民出版社。
  [132]郭沫若纪念馆, 中国郭沫若研究会, 四川郭沫若研究学会 《<甲申三百年祭>风雨六十年》人民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133] 姚雪垠《评<甲申三百年祭>》 收录于[132]一书中,原载《文汇月刊》1981年1、2、3期
  [134]杨士聪《甲申核真略(外二种)》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5年2月第一版 本书另外包含《定思小纪》和《李闯小史》
  [135]刘尚友《定思小纪》 含于[134]一书中
  [136]《甲申纪事》原书我未见,凡是本文中所引《甲申纪事》中文字皆属转引,可见如下网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8122.shtml下羽陵的一个回帖,作者:羽陵 回复日期:2005-9-20 22:52:20。羽陵这个回帖水平甚高也,其批驳王家范,也有力。谈论崇祯内帑问题者都应一看。但他可能当时未见顾诚对崇祯内帑的论述,否则重点批判对象当是顾诚,王家范无甚创见,其观点摇移不定,大抵都是拾人唾余。
  [137]彭孙贻 《平寇志》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4年1月第一版
  [138]谈迁 《国榷》中华书局 1958年12月第一版
  [139]谈迁的记载本身也多是辗转抄袭而来,这造成了他的记载许多地方也是自相矛盾。比如[138]p6070的记载很有可能是来自彭孙贻《平寇志》,事实上在《国榷》中有提到过彭孙贻的名字,而彭孙贻 《平寇志》中也对他作过评论,可见这两人是有交流的。谈迁在[138]p6074中又引用杨士聪关于李自成转运银子的记载和相关评论,并且未加批驳。可见他在辗转抄引的过程,对于不同来源的资料中事实和观点的统一整合也并没有去做,所以造成前后矛盾。后来许多人又把谈迁转引的杨士聪那段关于崇祯内帑的评论当成谈迁自己的评论来引用作为支持或者作为批驳对象。结果当然是一团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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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140]毛奇龄《后鉴录》转引自[133],见[132]p230
  [141]顾诚 《如何正确评价<甲申三百年祭>——与姚雪垠同志商榷》 收录于[132]一书中 原载《中国史研究》 一九八一年第四期
  [142]张正声:《二素纪事》 转引自[140],见[132]p285
  [143]《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五 转引自[140],见[132]p285
  [144]计六奇 《明季北略》中华书局 1984年6月第一版
  [145]陈椿年《也谈〈甲申三百年祭〉》《书屋》[J] 二〇〇四年第十二期
  [146]李清《三垣笔记》中华书局出版 1982年5月第一版
  [147]《顾宪成、高攀龙评传》步近智 张安奇著 p29
  [148]《明史》卷82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149]“《熹宗实录》页0052、0211、0231、0242、0418、0767、0773、2415” 见[32]p407 注释199
  [150]《烬宫遗录》卷下;又见《绥寇纪略》卷八。 转引自[101]p136
  [151]万明 等人《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 2005年第一版
  [152]张海英 《明中叶以后“士商渗透”的制度环境——以政府的政策变化为视角》 《经济史》2006.2 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4
  [153]罗吉义《试论明代商业与资本主义萌芽》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J] 1995.3
  [154]王春瑜 《当代著名学者自选集.王春瑜卷——古今集》 兰州大学出版社 2003年第一版
  [155]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7年4月第一版 该书部分内容是图书馆阅读时候摘录在本子上,忘记摘录同时写下页码,因此暂缺页码,容后补
  [156]曾德昭著《大中国志》何高济, 李申翻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157]马克垚 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学林出版社 1997年第一版
  [158]顾銮斋 [157]第14章《中西封建财政》
  [159]吴小凤 《唐代商品经济与征榷》 《广西大学学报》[J] 2000年第4期
  [160]《新唐书·食货志》转引自[159]
  [161]《旧唐书·卢杞传》转引自[159]
  [162]顾銮斋 《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 《世界历史》[J] 2003年第4期
  [163]李晓 《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 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http://economy.guoxue.com/article.php/1090
  [164]《明史》卷77 《志第五十四 食货一》
  [165]黄启臣 《明代钢铁生产的发展》《学术论坛》 1979年第2期
  [166]葛金芳 顾蓉 《从原始工业化进程看宋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社会学研究》[J] 1994年第6期
  [167]许涤新,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 第一卷 ,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 2003 第二版
  [168]周志宏《中国早期钢铁冶炼技术上的创造性成就》 转引自[155]
  [169]杨宽《中国土法冶铁炼钢技术发展简史.结语》)转引自[155]
  [170]万历《福州府志》卷37 《食货志.物产》转引自[155]
  [171]《中华印刷通史》http://www.cgan.net/book/books/print/g-history/gb_12/content.htm
  [172]曹大为《明清农耕文明的鼎盛及其在世界工业文明潮流中的陨落》《史学理论研究》 2002.4
  [173]徐晓望《“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论”的合理内核与中国近代化问题》 《学术研究》 2003.1
  [174]卜正民(Timothy Brook)《纵乐的困惑 : 明代的商业与文化》方骏, 王秀丽, 罗天佑翻译 三联书店 2004年第一版
  [175]谢国桢 牛建强 王学春 汪维真《 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 : 校勘本》下册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4
  [176]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苏松》转引自 [175]p1
  [177]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转引自[175]p3
  [178]《梅村家藏稿》卷十,木棉吟。转引自吴承明《论明代国内市场和商人资本》《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1983年第5集
  [179]王世懋.闽部疏[M] 转引自[175]p8
  [180]李鼎:《李长卿集》卷一九《借箸篇》。转引自[175]p23
  [181]《国史唯疑》卷八 明:黄景昉 转引自[175]p37
  [182][明]王士性<广志绎> 卷三《北方四省》转引自[175]p39
  [183]明 王锜《寓圃杂记》卷5《吴中近年之盛》 转引自[175]p41
  [184]明·王士性 《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185]]《铅书》卷一 转引自 许敏《明代商业与社会变迁》见[151]
  [186]陶庵梦忆[作者:张岱 泰安州客店 转引自[175]p22-p23
  [187]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 : 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188]唐枢:《御倭杂著》卷一,载《明经世文编》卷二七○ 转引自[187]p239
  [189]王忬:《王司马奏疏》卷一《条处海防》,载《明经世文编》卷二八三 转引自[187]p238
  [190]张燮《东西洋考》卷7《饷税考》转引自[187]p131
  [191]唐晓《关于明代月港海外贸易的几个问题》《福建史学》1994年第4期
  [192]戴裔煊 《戴裔煊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一版
  [193]李宪堂《白银在明清社会经济中生发的双重效应——兼评弗兰克与彭慕兰的“全球经济观”编造出的新神话》《经济史》2005年第三期,原载《河北学刊》2005.2
  [194]《明代中期的官绅地主》,见《顾诚先生纪念暨明清史研究文集》[34]
  [195]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4年1月第一版
  [196]许敏 《论晚明商人侨寓、定居化趋向与社会变迁》 《江海学刊》2002.1
  [197]曹国庆《明代江西科第世家的崛起及其在地方上的作用——以铅山费氏为例》《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冬之卷
  [198]沈垚《落帆楼文集》卷24 转引自[175]
  [199]李琳琦《传统文化与徽商心理变迁》 《学术月刊》1999 10
  [200]唐顺之《荆川先生文集》卷15《程少君行状》转引自[199]
  [201]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寿序》 转引自[199]
  [202]张瀚 《松窗梦语》 ·卷四·《 商贾纪》转引自[175] p15-20
  [203]杨永汉《论晚明辽饷收支》 民国87(1998)年台北出版
  [204]张羽《静居集》卷二《贾客乐》转引自[175]p24
  [205]徐贲:《北郭集》卷一《贾客行》 转引自[151]
  [206]李豫亨 《推篷寤语》 转引自[175]p41
  [207]《嘉靖徽州府志》卷8 《食货志后论》转引自[192]p338
  [208]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20《江南八》转引自[89]
  [209]李贤《古穰集》卷九《吾乡说》 转引自[175]p31-32
  [210]丘浚《大学衍义补》卷25《制国用.市籴之令》转引自[175]p1
  [211]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13《史》9 转引自[151]
  [212]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1
  [213]林大钦 《嘉靖11年3月制策》转引自[212]p316
  [214]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2,《王政附言疏》转引同上
  [215]田居俭 宋元强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巴蜀书社 1987
  [216]朱国桢《涌幢小品》转引自[215]p270
  [217]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下,第927—928页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 转引自[151]p204
  [218]李伯重 《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219]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编《南京经济史论文选》南京出版社 1990年1月第一版
  [220]顾梦游《顾与治诗集》第二卷中的《秦淮感旧》,顾梦游的这本诗集在满清乾隆时期是禁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诗中记录了不少明代经济繁华景象,对比满清时期的经济萧条冷落
  [221]《殊域周咨录》卷九 转引自[187]p154
  [222]《明英宗实录》卷二八七 p6155 转引自[187]p154
  [223]《明史》卷54 《列传第四十二》
  [224]王裕巽《明代钱法变迁考》 《文史哲》1996年第1期
  [225]《明史》卷81《食货五·钱钞》
  [226]王玉祥 《明代“私钱”述论》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02.4
  [227]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3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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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部分:
一、

2、本文系初稿,正文部分以及注释部分许多地方还不完善
3、本文属一篇大文章之中段部分,前面还有理论的一大部分,主要是对传统理论(包括西方的理论以近中国本土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对中国历史的认识进行彻底的驳斥;后面还有对清朝统治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矫正这种危害的论述,理论部分主体已经写好,但还需要大量修改以及增加;清朝部分还未写

4、本文本身也仅仅是上半段,下半段已经完成,还需要添加注释
二、
关于本文的注释以及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来源
⑴、是图书馆借阅的专著以及论文。这部分参考文献有些是复印的有些是笔记摘录的,其中笔记摘录的部分,极个别忘抄页码,容以后补充上
⑵、是网络上下载的电子书以及一些历史网站的相关文章,对于这部分文献大部分在注释中已经给出网址
2、本文凡是转引的参考文献,一概在注释中声明,凡是在注释非转引的参考文献都经本人翻阅原书查对

三、关于万历崇祯部分,和已经贴出的草稿部分相比的修改增加处。凡对这部分已经看过的网友只需看这些增添修改的部分,然后直接去看第三部分《明朝赋税收入过低真实原因的分析》
1、万历部分增加了对万历时耕地面积的详细论述
2、关于袁崇焕是否因反间计而死增加了王世德《崇祯遗录》中的一则记载
3、关于崇祯是否横征暴敛的部分增加了对吴思所谓私派的反驳
4、关于内帑的论述部分增加了一些材料,另外还增加了对顾诚观点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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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Ⅳ、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迁和宋朝明朝的灭亡

一、汉唐的政治制度变迁
1、汉朝皇室与政府的分离以及众多问题的产生
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进入“资待社会”(注:这是我自己创造的名词,关于这个名词的含义,在以后贴出的理论部分会给予详细解释),期间经历了几次皇朝盛衰的循环周期。而这些循环周期并非每一次都只是原来社会的简单重复,停滞轮回。相反每一次循环都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变化。总体来说王室与政府的界限日益分明、政府结构的不断完善、平民知识分子的政治力量不断上升,贵族势力不断下降,等级制度不断被打破,皇权不断被架空,反地方割据意识不断加强。

按照钱穆的说法,西汉初年,王室与政府的界限还相当模糊,虽然有三公九卿。但“论其性质,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而非国家之政务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228]p165。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汉初本袭秦旧,秦廷有些处脱不了古代贵族家庭的遗习,故秦汉初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
这种情况和西方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君主专制时期王室与政府不分,大臣就等于国王之家务官私臣的情形是一致的。
“西欧封建政府具有一定的国王私有性质,国王构成了这个政府的主要部分。政府官员和机关都是应国王的需要而设置的。他们的职责即是为国王服务。国王有印玺,有财产,要进行司法活动,所以有掌玺大臣、财政大臣和法官。宫廷其他官员如英国的总管、膳食长、宫室长、国库长、警卫长、面包师、车夫等等则都是照顾国王和王室人员饮食起居的服务人员。在地方上,英国有郡守,法国有法官,他们的主要职责则是为国王服务,国王必须发给他们津贴。”[158][157]p404
西汉初年,主要是三种势力控制政府:宗室、外戚、功臣。这三种势力共同特点都是和皇帝本人有着密切的私人关系。可以说宗室外戚相当于血缘亲戚关系,功臣相当于朋友关系。这是建立在私人交往关系基础上的一个政府。
随着西汉初年三种主要势力之间的互相争斗,先是外戚势力受到打击(铲平吕氏之乱),接着是宗室力量受到打击(平定七王之乱),而功臣力量也随着时间推移,自然削弱,“功臣传世渐久,亦不保其位”[228]p160。汉武帝以后,“中朝、外朝”始分。这意味着王室和政府的逐渐分离。“于是宰相为外朝领袖,而大司马大将军为内朝辅政”。
担任宰相者,汉武帝以后,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时期大多是平民出身的士人学者,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列举了许多人名加以证明,大家可以参考[228]p148。所以钱穆也因此将这段时期称之为士人政府的出现。
而大司马大将军作为内朝辅政则一般由与皇帝有亲戚关系的外戚担任。之所以要用大司马大将军这样的名号,“正见军人本为皇室之私属,今已有军人政府转变为士人政府,故军职不为外朝之丞相而为内朝之辅政”
作为政府与王室分离的初期,皇室为保持自己的权力,加强内朝也是必然的趋势,因此从西汉中后期一直到东汉,长时间内,外戚的权力都压倒外朝宰相,这种权力本身甚至盖过皇帝,皇帝只成为内朝权力一个象征性的傀儡,外戚擅政的现象非常严重
而皇室与政府的分离,内朝与外朝的分离又导致宦官干政势力的出现。在这种分离以前,这个问题是根本不存在的!宰相、御史大夫等大臣相当于皇帝的管家私臣(钱穆的考证,宰相原本为国君天子之宗属私人也,只不过化家为国之后,则以家相为国相,而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国家政务和皇帝个人家务之间并没有明确界限,“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宫之政令。此犹周礼天官冢宰,其属官得统及皇帝内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系当时‘王室’与‘政府’公私性质不分明也”[228]p161。所以“汉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统治宫中事,后世御史为天子纠察百寮”,道理就在于此
皇室与政府分离以后,外朝大臣不能再对宫廷事物进行管理干预,所以必然要另设内廷私臣。光武帝建立东汉以后,“宫中悉用阉人,不复参以士流,于是正式遂有一个宦官统治的集团”。
此外这种分离在财政上也体现出来,光武帝“尽并天下财赋于大司农”,也就是“大司农”是国家财政机构,而负责皇室宫廷财政开支的是“少府”,钱穆说“……少府不预闻天下赋税财政,皆两汉间政府组织与体统上之决大改革也”[228]p167
但伴随着家与国的分离,皇室与政府之间的界限的明确,一方面分离已经成为事实,另一方面,分离又不彻底,相应的制度却还保留着过去的残余,外朝无法干预内朝事务,而内朝却可以通过皇帝这层关系来干预外朝国家行政事务。制度不成熟,不完善,充满漏洞,甚至千疮百孔,这必然就导致许多严重问题的产生。
这些问题就是外戚跋扈,宦官弄权,军阀丛生,这些问题在西汉还只是粗露端倪,而到了东汉就是全面爆发。整个东汉政府几乎都是在外戚宦官军阀的操纵下左右摇摆,直到最后灭亡。

此外东汉时期,门第势力也逐渐形成,钱穆分析说“学术环境不普遍,……限于少数私家,而有所谓累世经学”[228]p184,再加上“累世公卿”,以及察举制度舞弊,使得“天下仕途渐渐走入一个特殊的阶级手里去”,这等于形成了新的贵族等级。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政府和皇室的分离以及客观技术条件的限制造成了外戚、宦官、军阀、门第等几大问题。而以后的中国历史在政治结构就围绕着解决这几大问题而进行。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加上了一个权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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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2、隋唐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的出现
隋唐建立,这些问题在表面上并没有得到解决,在唐代都还存在,宦官问题、军阀问题比以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却都已经出现。
首先第一点,与皇室分离的政府的权力开始加强并从制度上落实,宰相的权力由中书、门下二省承担,并且各有分工。中书负责定旨出命,即命令权;门下给事中有封驳权,可以涂窜奏还诏敕,称为“涂归”。
此外还有尚书省则是接受命令并负责实施,也即施行权。
钱穆说“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228]p397这正是政府脱离王室独立,并进一步从制度上完善的证明。
此外唐朝的舆论监察制度,弹劾制度也开始完善。这种舆论监察针对两个,一是针对百官大臣,另一是针对皇帝本人。
“到唐代遂有台谏分职。台官指的是御史台,专负纠察百官之责。谏官则专对天子谏净过失而设。论其职位,谏官还是宰相之属官,而御史台则成一独立机关,不再是宰相的直辖部属了。任用宰相,权在皇帝。任用谏官,则权在宰相。谏官之职在谏皇帝,不谏宰相,也不得弹劾朝廷百官。弹劾朝廷百官是御史台的职分。照唐代习惯,宰相见皇帝讨论政事,常随带谏官同去。遇皇帝有不是处,谏官即可直言规正。如此则宰相与皇帝双方有一缓冲,可免直接冲突。而谏官职分,本来又是要他来谏诤的,所以他尽直言也不会得罪。即使得罪了,宰相可以把他免职降黜,一面顾全了皇帝面子,一面不致牵动到宰相之自身。至于那谏官呢?他也不怕罢免,横竖一小官,罢免值不得什么,而他可博得直言敢谏之誉,对他将来政治地位,反而有益。”[229]p89
正因为这种政治制度上的发展与完善,钱穆已将其称誉为“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
第二个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有所改变。在两汉时期,地方的权力还相当大,这从汉末以及三国时期的情形就可见的相当清楚,往往一个地方行政长官就可以成为一个地方割据势力。而隋唐许多地方权力都收归中央。钱穆说“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象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当然唐朝后期的藩镇割据使国家又处于分裂状态,中央统治名存实亡,这又是另一问题,涉及到国家究竟如何管理军队,如何使得军队真正国家化,而不仅仅是私人武装或地方武装。

第三个方面,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虽在国家政治中尚未取得决定性的重要地位,但已经开辟制度先河。科举制度的实行等于使国家政权向整个社会开放,任何有志于参加国家政治,并且能够付出相应努力,获得知识的人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国家大事。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
科举制度的出现为国家真正的现代化平民化,以及解决宦官问题,军阀问题,门第问题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
唐代虽然在制度上已经做了各种尝试和创建,但由于文化技术条件的制约,这些制度离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朝代中后期仍旧陷于宦官问题、军阀割据问题中难以自拔,一直到灭亡。随后中国又进入了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
直到宋朝和明朝的建立,才彻底解决了外戚问题,门第问题,军阀问题,宦官问题(关于明朝宦官问题历来有许多错误见解,这在后面会详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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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宋代的政治制度与前代之变化
1、宋代的三个变化
现在我们回到宋朝,宋代同唐代相比,政治结构又发生了许多变化,这些变化是什么呢?
第一、科举制度地位的提高
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录取人数有了巨大提高,第二是被科举录取者的地位前途也远好于以前
“隋唐初设进士,岁取不过三十人。咸亨、上元中增至七、八十,寻复古。开成中连岁取四十人,又复旧制。进士以外,明经中科者亦不过百人。在宋太祖开国时,进士登科寥寥,岁无十数。其时进士甲科亦不过授司寇,或幕职官。至太宗时,亲御便殿临试贡士,博于采拔,待以不次。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令释褐。或授京朝官,……。进士中第多至七百人,或遂为例。”
“应进士试者,太平兴国八年多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进士应试已遍及全国,遂定三年一试之制。”
所以在宋代,科举对于国家的文化政治来说已经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人们对科举的重视程度,科举成功以后获得的荣耀也是前所未有的!
“唐虽以进士、明经二科取士然其时贵族门第势力,尚未全消,又地方长官得自辟署,仕进路广,不专科第。……宋则贵族门第已灭,地方官亦不能自辟署,用人之权集于中央。社会文教之风更普遍。”
“状元及第更为士人无上光荣”[228]p541

科举制度地位的提升对国家社会所起到的作用,我们下面还会详细论述!
第二、中央集权的加强
许多原本属于地方的权力都被收归中央,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财政,军事,和人事管理。
“吏治、兵权、财赋三项,脱离了地方军权之分割,而统一到中央来,中国始渐渐有了一个象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府”
从财政来说各州“置转运使,处理各地方财政,除诸州度支经费外,悉输京,毋占留。从此地方财富亦归中央”。[228]p527
兵权方面,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各地军阀将领的权力,众所周知。同时由中央政府派遣文臣出守地方,“号知州军事,而地方长官遂得重用文臣”。“又命诸州县各选所部兵士,才力武艺殊绝者送都下,补禁旅之缺,其老弱者始留州。从此地方兵力亦移归于中央”[228]p527
吏治方面 “凡地方军民政务,均需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县令亦分由朝官兼摄,称为知县”
“知州、知县,论名义皆属临时差遣,非本职。故宋代州县守令,皆带朝中职事官衔,从此地方官吏,又均得中央任命”[228]p526

第三、相权的进一步分割,对宰相舆论监督的加强
按照钱穆的说法,宋代宰相的权力比起唐朝来是大大降低了,许多原本属于宰相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都被分割到其他部门去。
“宋初宰相,与枢密对称两府,而宰相遂不预闻兵事,又财务归之三司,亦非宰相所得预(三司者,为户部司、盐铁司、度支使司),
……兵财以外,莫大于官人进贤,而宋相于此权亦绌”[228]p555
此外对宰相的监督也大大加强。甚至原本用来针对皇帝的舆论监督的职位现在也全部用来针对宰相。这点也是钱穆大为诟病的地方“宋代这方面,又远不如唐代。那时规定台官谏官均不得由宰相推荐,于是谏官也不属于宰相,他们的职分,变成不是与皇帝为难,而转移锋芒来和宰相为难了。于是宰相无法纠绳皇帝,除非是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身旁,却多了一个掣肘的机关。因御史只限于弹劾违法和不尽职,而谏官则职在评论是非,两职显有分别。在唐代是谏官帮助宰相,在皇帝前面评论皇帝之是非。在宋代是谏官在宰相旁边,来评论宰相的是非了。照理,政府各部分职务上的是非得失,各部分负责人都有发言权,谏官则专用来对皇帝谏诤的,那是宰相的一分职。本来用意,该是用相权来限制君权的,而现在则转成君权用来限制相权了。这一制度之转变,显见是出于皇帝之私心。而且谏官职分本来在评论是非,评论错了也不算违职,也不算犯法,如是则政府中横生了一部分一专持异见不负实责的分子,形成了谏官与政府之对立,即谏官与宰相之对立。”
[229]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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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这三个变化的原因与后果
以上是对宋朝在政治方面三个最显著的变化,仅仅是做了一个简单的事实方面的引用陈述。我们对这些变化却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要深入到本质,看看这些变化的前因后果究竟是什么?也就是这些变化得以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们本身造成的后果影响又是什么?
⑴、科举制作用上升的原因与后果
首先我们来看宋朝科举制度规模扩大,影响上升,地位提高的原因。这个原因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制度本身的继承和积累,宋代的科举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没有隋唐制度上的开创,以及长期实践积累下的制度上的经验教训,也就不会有宋代把科举制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第二个是技术进步上提供的可能性,最关键的就是印刷术的全面普及导致文化在全社会的推广有了可能,这为科举制在规模扩大,影响力增强上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宋代科举制规模扩大,影响上升造成的后果是,使得政府真正意义上向全社会开放,一切对政治活动有兴趣有抱负,并且有足够的毅力和才能通过科举考试的人都可以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并且掌握相当的政治权力,一切不同阶层的利益代言人都有机会通过科举加入到政府中来,为捍卫自己阶层的利益而活动。科举制度的普及本质上是政治民主化的标志。从实际来说,科举是比现代西方选举制度更纯粹更公平更开放的民主政治的表现。
同时科举制度的广泛实施也使得较高文化素质成为政府官员必须的条件,这也大大提高政治活动的效率,同时也使得文官集团的势力在中国破天荒的在政治舞台上占据了垄断地位,势力空前庞大。这一点对历史的发展是有关键性作用。

⑵、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的原因与结果。
原因同样是两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唐朝中晚期以及五代十国军阀割据混战,整个社会动荡混乱两百多年的惨痛教训,无论是下层普通百姓,还是知识分子以及上层统治者,都普遍感到有加强中央政权,防止地方割据局面不断重演的必要性,甚至这已经成为时代精神共同呼声。正是在这种普遍的加强中央政权的迫切性必要性意识基础上,宋朝政府把地方权力收归中央的种种举措才得以实施。第二个方面,科举制度规模的扩大,文化的普及,具有向心意识的文官阶层群体人数的增多,也为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提供了技术上可能性。
中央集权加强的后果是,一方面使得中国政治制度进一步向现代化的国家制度靠拢,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也更现代化。另一方面由于中央管理负担的加重,导致皇室政治权力的进一步萎缩,为文官集团权力的空前膨胀提高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把原先地方分散的矛盾集中浓缩到了中央,产生了新的问题。

⑶、相权分割以及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加强的条件与后果
事实上,和钱穆的非议批评相反,宋代相权的进一步分割,并不是什么唐朝制度的倒退,恰恰相反是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趋势导致的必然结果。中央集权的加强,导致中央需要处理的事务远远多于过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既要避免宰相一人负担过重,又要避免出现宰相个人独裁的局面,最合理的办法当然就是在中央层面实行权力的分散化,本质上这是把过去分散在各个地方的权力,现在都集中到中央,然后在中央再进行分散。这也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导致的结果,而并非什么人主观意志主导的结果,更不是什么宋朝皇帝对宰相的猜忌心理就比过去的皇帝更重。
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的加强也是同样的道理。过去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制衡约束关系,而在宋朝,地方已经完全从属于中央,即便宰相的一部分权力已经被分割出去,但宰相决策的责任和造成的影响依然比过去要大的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宰相约束监督机制的加强也就成为必然。而事实上,由于宰相是皇帝任命的,本身就可以看成是皇帝在政府内的代理人,如果宰相令皇帝不满意,皇帝就更换宰相,如果宰相令皇帝满意,皇帝就继续任用这个宰相,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政治的角度上,说对宰相的舆论监督本质上就是对皇帝的监督。
钱穆自己说的一句话也能证明这点
“相权究竟即是君权之化身,后来宋神宗信用了宰相王安石,竭力想推行新法,而一辈谏官,横起反对,连神宗也无奈之何。这是皇帝自食其果了”[229]p90
之所以没有专门设立对皇帝的舆论监督,是因为这个时候王室对国家的政治干预能力已经被降低到最小限度,整个国家真正走上由国家政府来进行管理的正轨。即便是皇帝本人,他的任何政治举措都必须通过政府来进行,他无法绕开政府,另起炉灶,通过自己另外一套班子去实现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干预。这个时候中国社会也完成了从战国时期,国为家的扩大,官员大臣就是王室的家务官到王室与政府分离并立对峙,再到政府真正全面掌握国家政治经济活动的控制权的过程!
这也导致皇权的削弱,或者说导致政府内难以形成一个独裁专制的力量,甚至是宰相和皇帝的联盟都难以做到这一点。这个意义上说宋朝中央集权的加强,本质上不过是把原先在地方上的分散现在摆到中央的层面上进行分散。
以上所说的变化造成的结果中,文官势力的空前庞大以及皇权的削弱应该说是格外重要的两点,而且这两点和许多人一般的对中国古代的观念想当然的看法也不符合,所以应该更详细的用事实证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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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2、宋代对文官的优待
⑴、三个方面的优待
宋代对文官士大夫之优待乃是彰明昭著的事实,钱穆列举了三个方面。
第一,官俸高,以宰相枢密使为例“有正俸;有禄栗,有职钱,有从人衣梁,又有冬春服,冬陵二十匹、绢三十匹,冬棉一百斤。此外复有茶酒厨料、薪蒿炭盐、……米麦羊口各项,至外官有公用钱,有职田,有茶汤钱,又有添给。”[228]p543-p544
此外官吏退休之后,“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
“当时称‘恩逮于百官,惟恐不足,取财于万民,不留其余’,可以想见宋代优待官吏的情态”
第二、“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王安石乃以祠禄处异己,著令宫观无限员数,又听从便居住。要之为吃闲俸而已”
[228]p544
第三、泛滥的恩荫制度。所谓恩荫就是一人当了官,其亲属朋友便也可以当官。“荫子荫孙,乃至于荫期亲、荫大功亲、甚至荫及异姓亲,乃至门客。总之是朝廷恩意,没有子孙近亲,便只有一鬻卖朝恩,把异姓及门客来充数。甚至甫莅位即得荫。甫荫即给俸,甫荫即服章。甚至未应娶妻,已得任子”
“一岁郊天,任子可得四千人。十年之后,即须万二千员”“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即一家兄弟子孙可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
[228]p545
对于宋朝这种格外优待文官的现象,许多人发表过意见,大部分是从宋代皇帝之主观意愿来分析,这当然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角度看问题,就失之肤浅了。在这种表面现象背后更本质的原因是皇权的衰落,以至于皇帝不能不依靠讨好笼络文官,才能够维持自己的权威


⑵、对宋代不杀士大夫现象的分析
李峰通过论述北宋不杀士大夫的现象对皇权和文官势力之间的关系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230],观点还是切中肯綮的。许多人都注意到宋朝不轻易杀戮士大夫的现象,前面引用的钱穆的话也说“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一种解释是宋太祖在太庙里立有誓碑,其中一条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种解释也并非凭空捏造,向壁虚构,在许多史料上都记载着类似的说法,如《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避暑漫抄》,甚至作为正史的《宋史.曹勋传》中都有记载。
但是民国历史学家张荫麟却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他“通过对誓碑、誓约的考辨,指出所谓的‘太祖誓碑’等‘本俱伪造’”[231]。
上世纪八十年代,“杜文玉再次撰文列举大量证据力辩誓约之伪,断言‘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是根本不存在的’[232] 。杜文的论述严谨翔实,具有极强的说服力,经该文的考辨,誓约之伪已昭然若揭。”
既然“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而宋朝不轻杀文臣士大夫的事实又是大家所公认的,李峰也说“有一个事实却无法回避,那就是进入中期后即真、仁、英、神、哲、徽诸朝,若非犯了谋反之类的重罪,诛杀士大夫的事情确实并不多见”[230](事实上也并没有谋反的士大夫),也就是许多文官犯了当杀之罪如贪污如渎职,最后也都轻判放过了事,那么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何在?奥妙究竟何在呢?
李峰对此的分析颇为精要,宋代大力推行科举考试的结果是国家大权被文人士大夫阶层操纵。
“从太平兴国二年( 977) 至淳化三年(992) 的16 年间,8 开科场,取进士诸科6000 多人。……太宗末年,柳开说当时的政局是:‘上自中书门下为宰相,下至县邑为簿尉,其间台省郡府公卿大夫,悉见奇能异行,各竞为文武中俊臣,皆上所取贡举人也。’ 此亦标志着宋代以科举取士为核心而构成
的文官集团———士大夫集团的基本形成。到仁宗时,士大夫阶层的势力达到了顶峰。如仁宗时蔡襄说:‘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虽有武臣,盖仅有也。’与士大夫一枝独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前代相当活跃的武官、宗室、外戚、宦官等政治势力,在北宋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大多只能充当配角
”[230]
文官阶层政治力量的空前膨胀,皇权的衰弱,导致皇帝不得不依靠拉拢文官才能确保自己的权威,行使自己的意志,他们不轻杀有罪文官,很多时候并非不愿意杀,而是不能够杀!
李峰引用苗书梅的话说:“宋代官僚士大夫阶层的群体政治力量空前强大,他们对防止皇亲国戚与宦官专权起了重要作用,在最高统治者意志动摇,准备或已经重用宗室、外戚、宦官时,士大夫往往能坚决地进行反对,并多数取得了胜利”[233]。而“ 宗室、外戚、宦官等势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乃皇权之延伸,但由于他们在宋代萎靡不振,遂造成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230]
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也就只能采取拉拢讨好文官阶层的政策,惟恐一不小心得罪势力庞大的文官士大夫群体。
“神宗曾感叹人才不足,表示‘朕未之见也’。程颢听了当场指斥道:‘陛下奈何轻天下士?’神宗马上神情‘耸然’,连声说‘朕不敢! 朕不敢!’[234 ]p318 ”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于皇帝没有其他“能与士大夫集团相抗衡的势力”,在“在面临重大政治斗争时往往得不到强有力的援助,因而在士大夫集团的强大攻势下,往往以妥协而告终”[230]。就算他想杀有罪大臣,也无法如愿。
李峰举了很多例子
“如庆历三年,高邮知军晁仲约身为朝廷命官,却去犒劳一支路过其境的起义军,仁宗知道后非常愤怒,要求朝臣议论当处晁仲约以何法,显然是已动了杀机。……参知政事范仲淹却把责任推到了国家的头上,所谓‘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又赂之,此法所当诛也。今高邮无兵与械,虽仲约之义当勉力战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竭力为晁仲约开脱,力劝仁宗免除晁仲约的死罪。”[230]
事后范仲淹对富弼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235]p1336
再如“ 神宗时因陕西用兵失利,‘内批出令斩一漕官’。而宰相蔡确拒不执行,并以整个官僚阶层的代表的名义向神宗施压,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神宗‘沉吟久之’,估计斗争不过蔡确等人,才勉强答应改为‘刺面配远恶处’。但即便如此,也遭到反对,门下侍郎章即抗声说:‘如此即不若杀之’。神宗问何故,章说:‘士可杀不可辱。’神宗听了非常气愤,声色俱厉地说:‘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而章的回答竟然是:‘如此快意,不做得也好。’[236]p690-p691 于此可见文臣之跋扈与皇权之软弱。”[230]
又如“神宗时知州张仲宣因为收受贿赂,‘坐枉法赃论当死’。此前一名叫李希辅的官员因收受贿赂当判以死刑,因法官从轻发落,免去死罪而代之以杖刑和黥配海岛之刑。此时在处置张仲宣案时,法官就以李希辅案为参照,免除张仲宣死罪,而代之以杖脊、黥配海岛。这在当时已是法外施恩了,可其时任职审刑院的苏颂仍觉过重,遂在神宗面前力辩张仲宣罪行较李希辅为轻,并且向神宗请求道:‘古者刑不上大夫,可杀则杀,仲宣五品,虽有罪,得乘车,今杖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得无重污多士乎。’于是神宗‘乃诏免杖、黥,止流岭外,自是遂为例’[236]p586。‘自是宋世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237]p10868”[230]
“最初执政大臣为犯罪者开脱时,往往还要找一些理由,并且还不敢说有所谓的不杀士大夫的祖宗家法,如范仲淹在为晁仲约开脱时,即对富弼说什么‘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而到了神宗时,由于朝廷长期不能对大臣用刑,遂使蔡确在为漕臣开脱时,便去掉了’轻”字,而径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并且也不再煞费苦心地去为犯人寻找借口了,径以此来迫使神宗就范,说什么‘臣等不欲自陛下始’。”[230]

到这里,我们大体应该明白,文官势力的膨胀,皇权的萎缩才是宋朝不轻杀士大夫现象背后真正的原因。也就难怪李峰最后得出结论
“真宗以后,士大夫阶层随着自身势力的膨胀,其行为也渐趋嚣张起来,为了满足自己阶层的利益,不断地与皇权进行斗争,通过频繁地敲打皇权,为自身谋得了一项项的优厚待遇,而免死权的获得即是其中的一项。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仁宗、神宗并非不想诛杀士大夫,只是由于受到了大臣们的强烈抵制,方才没能如愿。因此,设若宋代皇帝地下有灵,得知学者们数百年来一直津津乐道他们有所谓‘不杀士大夫’之家法,恐怕只能摇头苦笑了。”[230]

当然,话还要说回来,宋朝皇权虽然萎缩,但皇帝还毕竟可以通过给予士大夫的种种优待来换取文官阶层一定限度内的支持合作,形成某种默契,并且通过任命自己所信赖的宰相来实现对整个文官阶层的驾驭,因此说宋朝是“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未免还是言过其实了。而到了明朝,随着宰相这个职位的废除,皇权进一步萎缩,甚至连通过优待士大夫来换取一部分文官的支持,这点都已经无法实现。这个时候才真正出现了“皇帝独自与强大的士大夫集团相对垒的尴尬局面”,皇帝一个人要面对官僚阶层群狼般的围攻,简直如狂涛怒浪中的一叶孤舟。这时的情形比起宋朝来又是另一番景象。关于明朝时期的状况,我们在下面专门进行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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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3、从宋代的几次改革成败看宋代对文官优待笼络政策的后果

宋代对文官的这种优待笼络政策造成了什么后果呢?从理论说,由于宋代给予文官集团的这种优厚待遇,文官集团本身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特权阶级。一旦平民知识分子当官以后,他完全可能因为当官特有的优厚待遇,当官特有的经济利益,而脱离其原有的阶级,脱离其原本附属的利益集团(比如工商业集团),而成为为政府为皇帝效力的这个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
但实际上的情形却并非如此简单!中国古代传统士大夫阶层向来就有所谓君子小人之分,国学大师钱穆也曾经把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分成真士和假士。君子与小人也好,真士和假士也好,这些区分并非仅仅只有字面上的意义,实际在政治上,这种区别也有重大影响和作用。

所谓君子,首要一个条件就是不自私,除了能想到自己的利益,还能想到自己从小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目睹其甘苦的同阶层人民的的利益;其次一点是君子是不能够用金钱权势地位优厚的待遇这些东西来收买的,也是不能够用严刑惩罚剥夺生命这些来威胁的,所谓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就是说这个了。
这两点,造成了什么结果呢?那就是,君子即便当了官,即便享受到了当官的优厚待遇,他也并不会因此蜕变成为这个独立的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他的思想倾向,政治立场仍旧和原先所属的那个阶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直接充当原先所属阶层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的角色。在君子看来,这是自己不忘本的表现,是自己当了官也不忘民间疾苦的表现,是自己能够为民代言的高尚品德之反映(当然这里的“民”自然是这个君子“从小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目睹其甘苦的同阶层人民”)。
不要小看这些君子的力量,君子们往往能够赢得舆论支持,他们本身也确实多为人正派,刚正廉洁,更容易赢得同情。而一旦他们赢得舆论的支持,一些中间派,摇摆不定的人都能被他们裹胁着一起走,这样形成的势力就更加巨大。所以君子在政治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正因为由于这些人的重大作用,所以并非宋代实行了对文官笼络优待的政策,文官们就自动全体成为和皇帝合作默契的一个特权官僚阶级了,远非如此。这中间还是要有很大曲折的。

现在再来说小人,小人首先自然是自私自利的,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甚至亲戚朋友都可以出卖,那么当然不会去顾虑自己原先所属的阶层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只要自己能够飞黄腾达就足够了。所以小人是可以用金钱权势来收买,也可以被威胁的。所以小人当了官之后,享受到了当官的优厚待遇,确实可以蜕变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权官僚阶级中的一员,他的思想倾向,政治立场完全以自身利害关系为转移,而和自己原先所属的阶层之间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推行一个政策,对他本人有利,那么即便这个政策损害了原先他所属阶层的利益,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同样不要小看小人的力量,小人善于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同时也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些是他们在政治斗争中的优势。更重要一点是他们在人数上可能更为众多,毕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人性上的弱点,那些真能做到置笼络优待于不顾,置个人得失于不顾,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毕竟还是少数。
在宋代,以平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文官集团已经控制政权,皇权已经极度衰弱,这点是不成问题的。但问题是,文官集团内本身就有分化,如果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君子和小人两股力量之间的抗衡。我们可以说这两股力量本身大致上势均力敌,而这个时候,皇帝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天平上砝码的作用,这个砝码本身分量虽轻,但是无论放在哪一边,力量平衡都会被打破,天平就会向哪一边倾斜。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来看宋代几次改革失败与成功,也就能理解其背后实质性的原因。
北宋前期,皇帝倡导下进行的两次改革,都是以失败告终。这失败的原因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说什么保守势力过于强大或者什么积重难返回再或者是改革者个人能力不够以及皇帝支持不够坚决之类滥调,关键的问题正在于文官力量过于强大,早就压过皇权,而皇帝又过于重用君子。
为了说明问题,先拿西汉时期的情形做一个对比,西汉开国是在公元前206年,以公元前110年汉武帝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司农主管国家财政工作,推行均输平准政策(此前不久已经开始实行盐铁专卖和算缗告缗政策)算起,此时距离开国已经96年。
也就是西汉时期,即便在开国96年以后,只要皇帝愿意,依然可以通过推行削弱剥夺商人豪强经济利益的政策来增强国家实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国力,并达成打击外来野蛮民族侵略的目的。为什么可以这么做呢?因为这个时候,皇权的力量还相当强大,政治还并不那么民主,皇帝还可以依靠外戚亲信贵族的力量以及私人化的军事武装(即只从属皇帝或皇帝亲信的军队)和民间的既得利益阶层、民间的经济力量相对抗,强硬推行财产转移分配的政策,来加强国家的实力。
那么宋朝的情形又如何呢?宋朝前期有两次类似目的的改革,一次是庆历新政,一次是王安石变法,两次改革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庆历新政是“庆历三年(1043 )九月,宋仁宗批准范仲淹所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的改革方案,庆历新政由此展开”[228]。这年距离宋代开国是83年,比西汉时期桑弘羊的改革还早13年,从朝代周期发展的规律上来说还占据优势,但是结果如何,仅仅到了庆历五年正月,范仲淹、富弼、杜衍等新政领袖就被罢免。过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又有王安石变法,结果同样是以失败告终!
是皇帝不支持新政么?错!事实恰恰相反,新政从一开始就是皇帝大力主张和推动下,才得以开展的,范仲淹等人反而倒是显得被动消极!
我们来看看钱穆的记载“仁宗正值辽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的时候,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治的意见。”[228]也就是皇帝有很迫切的通过改革来增强国力,为抵抗外侵提供财政支持的愿望,所以才任命范仲淹等人。然而范仲淹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这态度就很暧昧了,至少是慢悠悠,心里一点不着急的样子。钱穆评论说“是韩、范等虽有改革政治之大志,而审慎回翔,未敢轻举”。宋仁宗看见自己如果再不催促他们,范仲淹等人恐怕就这么不紧不慢的一直拖延下去,于是也就不再和他们含糊了。“一日特开天章阁,诏对赐坐,给笔札,使当面疏奏”。范仲淹等人看见皇帝已经把面子拉下来,催促到这个地步,于是“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正因为如此,钱穆评论说“可见宋朝变法,亦由皇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与范仲淹亦然”[228]

范仲淹的新政虽然也试图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但从其具体内容来看,还是小心翼翼,惟恐越雷池半步。范仲淹提出了十项政见,钱穆将其分成三类“前五项是澄清吏治,后三事属于富强,最后两项,系属前八项之运用”。澄清吏治不必多说,这应该是属于在原有范围内,通过澄清吏治来最大限度的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与管理,所谓富强的三项是什么呢?“厚农桑、修戎备,减徭役”。这三项可以说毫无新意,甚至给人的感觉是讲了等于没有讲,有点用陈套来敷衍的感觉。
但即便是这样一个极尽敷衍谨慎之能事的改革方案,也在一片反对的声音与浪潮中,迅速失败倒台。
说实话,对于我们的论证来说,范仲淹的新政并不典型,但也正因为它并不典型,所以虽然失败了,范仲淹受到的攻击毁谤也还少,范仲淹本人的品格道德在当时也还是受到推许的。相形之下,王安石的变法就更具有典型意义了!
王安石变法的本意究竟是什么?我们来看他的这一段话,或许有启发性
王安石说“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其民者,盖特号而已耳。虽欲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给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犹不行也。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 ”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如果阡陌闾巷毫无身份地位的平民百姓,都能够把获取和付出的权利收归私有,都能擅自获得各种物品流通贸易的利润,来和皇帝争夺百姓,放纵他们无穷的欲望,而不必显贵强悍之后才能做到这些。这样的话,身为天子而不失去百姓的支持,也不过只剩下一个名号而已。就算吃蔬菜穿破烂的衣服,成天憔悴忧愁,为国事操劳,以使天下人人能吃饱饭,使国家安宁,政治平稳,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才必须选择官吏,控制管理天下的财务,即便是尧、舜也不能不把这作为要紧的事情来办,更何况后代呢?
王安石的这段话可谓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甚至可以说是指出了后来明朝灭亡最关键最根本的地方。尤其把这段话崇祯皇帝的遭遇做对照,不能不说王安石是个天才的预言家。
应该说王安石的想法是很正确的,而他的变法措施也正是力图贯彻他的想法,通过加强国家对私人经济活动的控制干预管理,来增加财政收入,为政府行使国家职能如抵御外敌侵略,救济灾民,文化教育提供充沛的财政支持。当年汉武帝正是通过任命桑弘羊,实行类似的政策,才得以完成对匈奴严厉打击的连续不断的军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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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在宋代初期的时候,在政府内部主要是真士也就是君子控制政权的时候(王安石其实本身也是一个“真士”,也是一个“君子”,只不过他是“真士”中的“真士”,不仅超脱于个人的利益之上,而且也超过于一般的阶级和小集团利益之上,而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实行这种性质的改革,几乎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成功的希望,注定要失败!无论领导者的才能多么卓越、品德多么高尚(王安石的才能不能说不卓越,品德不能说不高尚),皇帝支持的决心多么坚定(宋神宗支持改革的决心不能说不坚决),都无法改变结局。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问题就出在到宋朝的时候,中国政治制度的进化已经过于超前,已经先进的有些过头了!皇权过度削弱,政府过度开放,政治过度民主,平民力量过度上升,等级制度过度破坏,舆论力量过度强大,(再加上一点资产阶级的力量已经很强大,但思想意识却根本没有成熟,象一个被惯坏了孩子一样)所有这些都导致以加强国家对私人经济控制为目标的改革在大批自认为民请命,以平民以及私人工商业集团利益代言人自居,以君子自居,置个人得失于不顾的文官集体反对之下是不可能成功。

政府过分开放,再加之文官中那些自认为是“为民请命”的君子占据要位,控制舆论,结果就是政府内从上到下充斥的文官多是各阶层的利益代言人,尤其是商人市民阶层的利益代言人。这些人从自己所代表的本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国家加强对私人经济活动的控制这一点是深恶痛绝,竭力反对的。皇权过度削弱的结果是,皇帝除了依靠政府的文官系统,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离开了文官系统的支持,皇帝在政治上在国家大事上要想有所作为就几乎寸步难行,甚至即便是皇帝和宰相结成联盟也都是如此,你上面尽管竭力推行吧,下面基层的文官系统照样对你阳奉阴违,你有什么办法?更何况上层的文官照样和你捣乱,让你焦头烂额,应付不暇,你就算是有三头六臂,想要成功,那也是做梦!再有一个舆论监督力量过于强大,你的政策尚未推行,就已经被骂的狗血喷头,批的一文不值,试问你还怎么推行你的政策。就算推行了下去,稍微有点差池,稍微有点纰漏,就被人抓住把柄,拿来大做文章,被攻击的体无完肤,试问你的政策还怎么坚持下去?偏偏皇帝还无法操纵控制舆论,皇帝和宰相的联盟都无法操纵控制舆论,这就叫一个死活都没有办法!
这时候支持王安石改革的都是所谓小人,反对王安石改革的都是所谓君子,为什么呢?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因为君子都是不自私,除了想到自己的利益,还能想到自己从小生活在其中,耳濡目染,目睹其甘苦的同阶层人民的的利益”。而一般工商业阶层、市民阶层、资产阶级阶层通过科举而进仕途的概率更大,机会更多(因为一方面有经济上支持专心读书的可能,另一方面有通过读书来改变无权无势的决心和毅力,尽管在事实上宋朝是不允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的,但具体落实过程中,能得到多大程度的执行是很成问题)。所以这些君子从自己的切身感受出发自然竭力反对国家对私人经济活动加强控制管理的举措。再加上既然是君子,自然不畏强权,反对皇帝反对宰相这两点就足够让他们热血沸腾,正义感十足。而小人呢,是自私自利的,“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甚至亲戚朋友都可以出卖,那么当然不会去顾虑自己阶层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只要自己能够飞黄腾达就足够了”,既然迎合皇帝与宰相能够得到重用,那就当然去迎合了!这也是为什么支持神宗和王安石的小人居多。
从皇帝本人的立场来看,当然是希望改革,当然是希望国家通过加强对私人经济控制来增加财政收入,来使自己这个皇帝当得更威风,更体面。这是皇帝本人所处的地位和利益所决定的。这也是为什么神宗以后的皇帝不考虑太后因素,多喜欢任用新党,至于这个新党是不是小人,那就顾不上了,这其中也实在有不得已的原因。
宋神宗还是放不开,他任用的王安石本身还是一个君子(尽管这是一个比较另类的君子),个人品德操守以及才华文章都是一流的。所以在打击那些反对改革的文官,打击政敌的时候,有些手脚还是放不开,有些文章还是做不到家,改革的领袖是君子,下面的喽罗是小人,最终把君子的劣势和小人的劣势都合并在一起,根本无力和文官中的君子阵营相抗衡,这样的改革当然只能以失败告终
而到后来的宋徽宗,手脚就放开了,既然任用君子无法推行改革,就只能彻底使用小人来推行了。并非是皇帝不知道君子品德高尚,君子的个人操守令人感动,并非是皇帝不喜欢君子,但实在靠君子,解决不了财政问题啊。于是干脆直接任用蔡京等人,在宋崇宁四年(1105年),把元祐年间反对王安石新法的司马光、文彦博等309人列为元祐奸党,并且下令在全国刻碑立石,“以示后世”。通过这种方式,将文官集团中那些所谓的君子,那些置优待笼络于不顾,置个人得失于不顾,而一心成为私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的官员全面的打压下去。重新把文官集团整合成以小人为核心骨干,能脱离开原先所属阶层利益关系的一个独立的特权官僚阶级。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完成了王安石想完成但没有能够完成的财政改革,才使得国家对私人工商业的控制上升了一个台阶,解决了国家的财政困难。
历来一般对蔡京的评价,只说他是个奸臣小人,空挂着一个新党招牌而已。但实际上,说蔡京是小人可能不错,但若说他空挂着新党招牌,则不对。实际上蔡京此人是有真才干,在宋代的财政改革上是有真作为的。关于这一点,仅仅从蔡京实行的茶法改革上就可见一斑,具体可见黄纯艳所著的《论蔡京茶法改革——兼论宋代茶法演变的基本规律》一文。这里不妨引用其中的几句话来说明问题“叶适说:宋财赋之入比唐增倍,熙丰以后又增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矣。’(注:《水心集》卷4《财总论二》。)其中茶利就是重要部分。王应麟也说:‘崇宁以后(茶利)岁入至二百万缗,视嘉祐五倍矣,政和元年正月并习引法,置都茶场,岁收四百余万缗”“蔡京茶法自身所经历的由垄断收购向以引榷茶转变的过程代表了宋代茶法演变的基本规律。东南茶法和四川茶法在南宋都采纳了蔡京政和合同场法以引榷茶的基本模式,使宋代茶法最终全面走上了以引榷茶的轨道。”“蔡京改法以后,实行以引榷茶,由太府寺和京师都茶务垄断茶引印卖。榷茶的主要收入即卖引钱完全归于中央。卖引钱以外的茶租和茶税也归于中央。所以王应麟称蔡京茶法是‘自一钱以上皆归京师矣。’南宋的以引榷茶制虽允许地方卖引,但朝廷给降地方的茶引都‘登载文历,出入明白,为辖官者不过谨出纳之司而已。流通则桩管月廪,阙乏则告急于朝,(地方官)虽有他巧无所施之。’(注:《宋会要》职宫41之68。)卖引钱及引钱外的其它茶利仍统归中央。李纲评论蔡京的茶盐法改革时说:‘崇观以来茶盐之利在朝廷,则朝廷富实’,‘比年走商贾,实中都,朝廷之用所以足者,以茶盐之利在朝廷也。’”[239]

但皇帝的砝码偏向小人,固然是能把财政改革推行下去,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危机,但也却因此带来了另一个相当严重的大问题。那就是以小人为骨干的文官集团,虽然在与皇帝达成合作的默契更容易,但这个文官集团本身却也因此变得更加的涣散腐败,本来已经是打不能打,杀不能杀,贪污了不能严厉惩罚,渎职了不能严厉惩罚,现在再加上小人本身就是自私自利,缺乏自我约束,缺乏道德约束,那这样一个文官集团控制下的政府,纵然没有财政危机,那也只能是一个相当软弱无能散漫的政府,根本无力把巨大的财政收入转换成强大的国力,于是蔡京当政,固然使宋朝政府在财政收入上获得更大的成功,但随之而来的是北宋的灭亡,好在还有南宋接续。但南宋本质上又是北宋末期情况的继续延续。于是就这样一直拖到了蒙古入侵,宋朝彻底灭亡。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即便在宋代,在对文官集团极尽优待笼络之能事的情况下,让文官集团站在皇帝的立场,站在国家的立场,通过加强对私人工商业控制的改革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开始宋朝的皇帝主要依赖文官中的那些君子,范仲淹是君子,甚至王安石也是君子,结果是行不通,在文官集团的强大力量面前,这些改革只能以碰壁失败而告终,然后皇帝干脆依赖蔡京等文官中的小人集团,这才取得了成效。但这个成效本身又是以相当大的牺牲和代价来换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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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4、和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的评价有关的一些问题
现在的人只要一听见新政,一听见变法,一听见改革就忙不迭的叫好,既然是新政,是改革变法,那当然就是站在历史进步的一面,是动摇封建秩序,是使社会向跟接近于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应该热烈赞扬歌颂!而反对新政,反对改革变法的当然都是落后腐朽保守,应该猛烈批判。他们全然不动脑筋,不顾改革的实际内容究竟是什么,反对新政变法改革者的理由又是什么?他们根本不管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是否前后矛盾!!以这样一种想当然的态度去评价历史,那当然是牛头不对马嘴,始终不得要领的。
进步先进,反动落后这些名词,在他们的嘴巴里完全失去了本身意义,成为他们给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乱贴标签,乱扣帽子的法宝!
当不涉及所谓改革(尤其是失败的改革)的时候,这些人所理解的进步与反动,开放与保守究竟是什么含义?他们无一例外的是把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干预,对私人商业的管制和征税作为反动保守落后的表现,而把国家放弃和削减对私人经济活动的干预管制,采取放任无为的政策作为先进开放的表现。
然而一旦涉及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尤其是那些失败的改革的评价,他们的判断却与他们一贯持有的逻辑开始截然相反了,在他们那里,一切对中国历史的评判都仅仅从属于丑化中国历史,矮化中国历史的目的。既然赞成改革的力量失败了,反对改革的力量成功了,那么成功的力量当然就一定是落后保守反动的力量,否则就无法解释中国在近代的落后挨打,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国社会停滞不前。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路,他们根本不去考察历史事件的具体内容,就抡起批判的大棒,对某一方的历史人物拼命抨击敲打,最后演出的不过是自相矛盾自打耳光的滑稽剧

正因为如此,一些人不问实际,不顾真实,把王安石改革说成是革新进步,把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一概打成反动落后守旧。这是相当可笑的。实际上,如果按照他们一贯的逻辑,王安石是站在皇帝的立场,也就是国家的立场上,通过增加对商人市民的控制盘剥让国家从经济发展中获取利益,来增强国力,王安石才是反动落后保守,才是维护君主专制,用国家干预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反动分子,而司马光等人却是站在平民的立场上,站在商人市民资产阶级私有者的立场上,反对国家对私人经济加强控制管理,反对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人为干预,主张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市场自由主义,他们才是站在为资本主义发展扫除政治障碍,反对君主专制,反对个人独裁,反对国家侵犯私有财产的先进立场上。
而现在的某些论者却自相矛盾的完全颠倒了评价了,把王安石主张的国家加强对经济的控制干预,说成是推动商品经济发展,似乎如果没有这些国家干预,商品经济反而倒不发展了一样,把司马光等人一概打成了保守派落后派,封建地主制的维护者,封建专制的维护者,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自然经济的顽固派,把王安石改革失败说成是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封建专制力量过去强大的结果,真不知道是从何说起!还以此说明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落后性,停滞性,保守性。看来在僵化的思想,陈腐的概念束缚之下,一些人头脑的混乱,真是可以达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自相矛盾的本领可以发挥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也确实不得不令人佩服。
其实我们看看历史当事人的对话,也就可以明白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宋史.司马光传》记载神宗时
 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转引自[240]p191)
这段话里,国家财政困难,于是神宗召集大臣讨论,司马光的意思是救灾需要节约开销用度,应该从权贵和皇帝左右亲近开始,而王安石的意见是,国用不足不是真的由于国家经济不发展,依靠节约皇帝或贵人的生活开支,用节省下来的那点可怜的费用来勉强支撑,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最根本的是没有得到善于管理国家财政的人。然后两人展开争论。
两人最关键的是两句对话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
赋的本质是农业税收,王安石说“不加赋而国用足”,显然是说通过农业税收以外的收入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显然就是通过对私人商业活动控制和管理来增加收入。而司马光的回答也是一针见血的“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确实在生产力一定的情况下,国家的财政收入多了,相应的民间私人工商业者利润就少了,这是必然的。即便在现代也是如此,否则就不会有这么多偷税漏税的行为!司马光看来,通过增加农业税以外的手段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危害比直接增加农业税还要大!
很清楚从两人立场看,司马光是站在平民工商业者的立场上,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而王安石则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站在皇帝的立场上。
所以在司马光看来,应付财政困难,应对自然灾害的办法就是“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而王安石的办法就国家加强对私人经济活动的控制管理,所谓“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某些人为了强奸历史方便起见,可以任意歪曲历史人物言论的真实含义,司马光言论“公家之利,舍其细而取其大,散诸近而收诸远,则商贾流通” 被硬说成这是否定商品交换.
司马光主张商业自由发展,反对国家对私人商业的干预,到了这些人的嘴巴里又变味了
司马光说“彼商贾者志于利而已矣”,如果官府干预其事,“彼无利则弃业而从他,县官安能止之哉”。被说成是“跟豪强兼并之家一鼻孔出气”。(谷霁光)
最荒谬的是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很显然,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都会明白司马光这里所说的民就是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百姓平民,然而在某些人那里,却又无耻对“民”做了满足他们心理需要的解释,
谷霁光说“他的基本论点,乃是‘财不在官则在民(实即豪强)’”[241]
于是司马光所谓的“民”就被这么轻飘飘一句“实即豪强”算是做了了结,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司马光打成一个下贱的毫无廉耻的权贵豪强走狗,但这样许其说是研究历史,不如说是强奸历史更为妥当一些。
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一篇网文中的说法
“司马光的幌子是“官不与民争利”,实质上这个官是指朝廷,民是指权贵,意思是朝廷不要和权贵争利。”[242]
其实这种逻辑我们并不陌生,看过一些文革出版的中国思想史书籍,里面提到孔子所谓的君子和小人,是怎么解释的,这些书告诉我们“君子”就是奴隶主,所谓“小人”就是奴隶,于是一切对君子的歌颂赞美自然成了对奴隶主的歌颂赞美了,对小人的抨击就是辱骂仇恨奴隶被压迫者的铁证,用这种手段来批判古人真是无往而不胜,比阿Q的精神胜利法还高明出几分,任何古人都可以用这种方法轻松而省力的被鞭尸,不过喜欢采用这种手法来解释历史,来批判历史人物的人,在畅快的同时也证明着自己的缺德而已
这种情况不是能力问题,思想水平问题,而是史德有问题,古人纵然已经安眠于坟墓中,不能为自己说话,但这样扭曲作者原意,硬把作者没有的观点强加到他自己头上,若不是昧了良心,也是做不出来的。

其实司马光究竟是站在谁的立场上说法,是否如某些人所说的为权贵效劳鼓吹?看看当时一般群众对他的反应就可以明了,在《宋史.司马光传》中有这样的记载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 “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京师人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
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

以上记载或许有溢美之辞,但恐怕也并非凭空虚构
莫非在某些人看来,这里“民遮道聚观”,“天下之民”,“京师人罢市往吊”,“岭南封州父老”,“长安石工安民”都是所谓的权贵,或者都是权贵走狗不成,难道蔡京等人反倒是打击权贵豪强的英雄豪杰不成?真当别人都是傻瓜了!难道他们真以为自己的对历史的肆意歪曲,任意篡改古人原意来迎合他们自己僵化猥劣的思想可以一手掩尽天下人的耳目。
事实只能和他们的歪曲篡改相反,正因为司马光是站在平民工商业者立场,站在市民的立场,站在中小资产阶级立场上说法,是他们的利益代言人,所以才得到这些人的爱戴拥护,所谓“京师人罢市往吊”,从罢市二字可看出,这些京师人就是在城市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市民,而“长安石工安民”显然也是一个平民手工业者。
我这里不是要为司马光平反,更不是要为司马光张目来贬低王安石(事实上就我本人而言,更倾向于王安石,更赞同王安石的做法),而是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如果要保持某些人的逻辑一致性起见,司马光等人才是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的代表,开放的代表,是代表着新生的资产阶级利益的官员和知识分子,是反对皇权专制的积极实践者。而王安石则是完全站在皇帝的立场,国家的立场上,是站在阻碍私人工商业自由发展的立场上。
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首先无论贬低王安石还是贬低司马光都是错误的,他们都是中国的文化培养出来的优秀杰出分子,都是民族脊梁式的人物。就具体当时情况而言,王安石的立场更有益。这并非是王安石代表进步,恰恰相反中国当时不是不够进步,而是进步的过头了,王安石变法就是把中国往回拉一点,倒退一点。而司马光等人不是落后保守的代表,恰恰相反,他们本身就是进步的体现,但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样进步已经是过于超前了,有害而无益!打个比方,就如一个人在前进的路上,这时候大地上有一道长长的裂缝,无法绕行,这道裂缝阔两三米左右,如果就直接站在那里,立定跳远肯定跳不过去,要摔进裂缝,但如果倒推个五十米,然后来个助跑冲刺,就可以跳过去,王安石的变法实质上就是要社会先倒退这五十米,然后通过助跑冲刺跳过这个裂缝。而司马光等人就是不愿意放弃已经获得的进步,不愿意倒退这五十米,就这么直接往前走去。
评价这些历史人物已经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不歪曲他们的思想和言论,才能有一个公道,才是对古人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对历史人物乱扣帽子乱打棍子
有些人已经习惯于用二元对立论来看待评价历史人物,在一个历史活动的对立的两面中,必然有一方是进步的革命的,另一方则是落后的反动的,却不知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去评价历史,往往错误的离谱。事实上对立的两面正是一个事物发展到某一个阶段的产物,削除掉对立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说明这个事物的发展程度,对立的两面本身就是进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硬性把一方打成落后保守,另一方面戴上进步的高帽,本身就是极端愚蠢的思维方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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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代时期的状况
明朝很大程度上是在废墟上重建文明,元初的破坏,元末的破坏,满目创痍,使得中国元气大伤,经济上的倒退,人才上的中断(技术人才,科学人才),都使得中国在宋朝达到的文明水平上发生了惊人的倒退!幸好人文知识分子很大程度上还保存着文明的一线命脉。
明朝的中国就是在这废墟的基础上开始重新发展。
明代本质上和宋代是同一类型的社会,两个朝代在许多方面呈现出本质性的相似。但是明代和宋代又有许多不同,这又使得这两个朝代呈现出一些不同的特征

在政治结构方面一般人最熟知最津津乐道的明代和宋代三大最显著的不同是,第一是废除了宰相,第二是锦衣卫和东厂的设立,第三是宦官。不论在事实上,这三点区别是否有多大的本质性意义,但仅仅就其深入人心的程度来说,我们就有必要加以详细的分析
第一、废除宰相的问题
一般看法都认为明朝废除宰相是加强皇权专制,包括钱穆都抱有这样的看法。如他在《国史大纲》中多次表达过这样的观点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228]p665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绝对君主 独裁的局面”[228]p666
“ 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于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反动也!”[228]p669
以后他在《国史新论》中观点虽然有所变化有所缓和,不再认为废除宰相就导致军队君主独裁,比如这段话“
(朱元璋)在中国传统政治史上,做了一件创古未有的大翻案,即是正式下令废止宰相,改用内阁大学士。照法理讲,内阁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不是政府正式的政事堂。内阁学士也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不是外朝正式宰相之职。于是皇帝在法理上,便变成在政府里的真正领袖。一切最高命令,全由皇帝发布。但这也不是说即由皇帝一人独裁专制。皇帝的命令,因于传统政治习惯之束缚,依然必先经过内阁。照法理论,内阁大学士的身份决非真宰相,但就当时实际情形论,内阁大学士却渐渐变形站到以往传统宰相的地位上去了。但有人若以大学士身份而真正执行宰相职权,那在明代的政治法理上讲是越权的,张居正便吃了这个亏。”[229]p77
但大体上认为废宰相是加强君权的历史倒退的观点应该没有改变!
事实究竟如何呢?是否真的废除了宰相就加强了君主专制呢?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皇帝把所有的权力都揽到自己的手里,这难道还不是加强了独裁专制么?
但如深入考察历史,就可发现这样的看法不过是想当然。废除宰相不仅没有加强,反而恰恰是削弱了皇权。
独裁专制并非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容易,你不但要有独裁专制的愿望,还必须有独裁专制的能力。在皇帝世袭的情况下,这两点恰恰是没有保证的
有宰相的时候,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宰相自己专制,二是宰相帮助皇帝专制。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宰相加强了专制独裁,而并非相反。而且一般来说如果不考虑篡权,皇帝可以任免宰相,那么宰相必然以迎合皇帝作为必然的选择,而且因为宰相的存在,无论皇帝有什么过错,都可以往宰相身上推,宰相成为挡箭牌成为替罪羊,这客观上也维护了皇权。更重要的是皇帝是世袭的,所以实行专制的能力没有保证,而宰相不是世袭的,在上万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能力上有保证,这也客观上为强化专制提供了可能。
认为宰相可以和皇帝分权,根本就是大笑话,须知宰相本身就是皇帝任命,也可以由皇帝直接废除的,这还谈什么分权,如果真到了宰相可以和皇帝分权的地步,那只能说明这皇帝已经成了傀儡,宰相才是皇帝,只不过没有戴皇帝的名号而已!
在有宰相的时候,皇帝能够和宰相以及附属宰相的文官集团结成一个联盟,实行对国家的统治管理,这是多对多的局面,而一旦废除宰相,皇帝就不得不独自面对庞大的文官集团,除非他的个人能力真的是超级强悍,否则必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一对多的局面,其结果就可想而知,在表面上,皇帝还能保持自己的权威,但实际上必然成了文官集团的傀儡而已

之所以说用内阁代替宰相,是削弱了皇权,有如下几个原因:
首先内阁在明代从形成到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在中期形成了一套比较稳定的制度惯例。在这种制度惯例下,内阁成员不是皇帝直接可以任命的,而是必须经过推选,不经过推选的内阁没有合法性。
嘉靖时期的一个例子还是相当能够说明问题,当时嘉靖皇帝为了寻求对大礼议的支持,希望把张璁、桂萼二人调入内阁。在许多人看来,这可能是相当简单的一件事情,皇帝直接下一个圣旨不就行了吗?但事实上,却远非如此容易,相反是困难重重、阻力重重。温功义在《明代的宦官和宫廷》一书中对这种情形做了比较精彩的描述。“嘉靖和那些围在他们周围的人,都很想张璁和桂萼能够由会推入阁,张、桂二人也很有这样的想法。但他们又都明白,这不过是空想而已,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以传奉为学士则易,以内旨任阁臣却难。以传奉为学士,不过是予人口实,认为那不止是受任者的终身之耻,而且也有累于君德,但可以得官,却是靠的住的。任阁臣而不经会推,则会被认为是非法,必须首辅予以认可,不予封驳才能事,一经封驳便算完了,弄不好还要受到言官们的疏论。用中旨径任这个方法,就连嘉靖也不敢轻试,因为以那时的首辅而言,任用张、桂是必然会被封驳的,而一经封驳,给人的印象更坏,以后就更难办了。嘉靖别无他法,只有尽力宣扬己意。每逢将要会推阁臣,他一定要向会推的诸人多予示意,表明他想要得到的是什么人,或是直接加以探问,问问他们,张、桂二人可会被推出么?嘉靖还多次用过他那最后批定的特权,常将会推出来的名单全部退还,说是一个也不合意,谕令廷臣再推。但是尽管如此,张璁和桂萼还是难于推出,因为他们的名声太差,没有人肯提他们,如何能推出呢?”[243]p255
那么嘉靖最后是如何实现自己的意图呢?他是来一个迂回,既然直接调用张璁、桂萼进入内阁是没有指望了,那么就干脆先召回早在正德十年就曾经入阁,为人声望名誉都不错的元老杨一清,让他再次入阁,杨一清思想开通,并不反对议礼。只要杨一清入阁,并且当上了首辅,那么张璁、桂萼进入内阁的阻力就大大减小。
然后乘着当时的内阁首辅费宏的儿子在乡间犯罪入狱,指示一批言官纷纷弹劾费宏,最后费宏终于承受不住弹劾的压力,自己引咎辞职。
费宏去职以后,按照威望资历就自然是杨一清担任内阁首辅,去掉了首辅驳回皇帝旨意的担心,嘉靖才敢直接用中旨任命张璁、桂萼进入内阁。
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子,皇帝才实现了自己的意图。可见按照当时的制度,如果不经过推选,或者至少不经过内阁首辅的同意,即便是皇帝也没有办法来直接让自己的亲信进入内阁的,必须想方设法,通过迂回绕弯来钻制度的空子,才能达成自己的目的。
其次,内阁有封驳权,也就是说皇帝下的旨意,如果内阁认为不合理,就可以驳回,让皇帝重新考虑。这点实际上在第一点皇帝不能在没有内阁首辅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任命内阁成员上已经得到体现。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其他的例子说明。比如景帝时期,景帝希望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太子。按照一些人的想法,这只要下一道圣旨不就行了。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内阁有封驳权,要想重新立太子,首先便需要取得内阁的同意。于是景帝就和他的亲信内监们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送钱给阁臣们,用钱来贿赂他们。“那时的阁臣共有首辅陈循、次辅高毂,以及商辂、江渊、王一宁、萧兹等,共计六人。景帝陆续把这六人都一一找到,把他们每人都夸奖了一番,然后都赐给一些银两,首辅、次辅,两人都各赐一百两,以下的四人各为五十两。皇帝向他的臣下做出这种类似行贿的行为,真也可算千古奇谈”。[243]p122
可是在明朝,这种皇帝向大臣行贿的千古奇谈,似乎发生概率特别的高,以后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还是嘉靖初年大礼议的事件,所以大礼议说的明白点就是嘉靖皇帝想认自己的父亲做父亲,而把明孝宗认作伯父,而大臣们却一心要他认孝宗做父亲,而把他自己的父亲认作叔父。
毛澄是弘治六年进士第一,到了嘉靖处年,和杨廷和等人都是朝中德高望重的大臣。当时为了大礼议的事情,嘉靖皇帝和文官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按照明史记载“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皇帝下的旨意三番五次的被内阁驳回,这皇帝做的实在是窝囊,也就难怪嘉靖皇帝“常忽忽有所恨”。
强行下旨行不通,就只好来软的,于是就发生了下面一幕“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244]
就是皇帝派了太监,一来就向毛澄长跪磕头,苦苦哀求,说‘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真是可怜无比,稍有恻隐之心的人见了这样的情形恐怕也是要不忍心的。更何况嘉靖还拿出了金子来行贿呢,结果毛澄这些人也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是铁石心肠,不同意皇帝的要求。但皇帝已经这么可怜巴巴了,就干脆辞职了事。不知道什么原因,嘉靖皇帝对毛澄的感情似乎不错,按明史的记载“帝雅敬惮澄,虽数忤旨,而恩礼不衰。既得疾,遣医诊视,药物之赐时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赠少傅,谥文简”。[244]
正因为内阁有封驳权,可以驳回皇帝的旨意,所以明朝才闹出一次又一次皇帝向大臣行贿的闹剧。
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是万历时期,同样是为了立太子的事情,万历想另立太子,可大臣们就是死活不同意,万历也没有任何办法,僵持了许多年,最后只能以皇帝屈服而告终
第二,内阁更多的是要下面文官集团负责,而不是对皇帝负责,他们在客观上已经成为了文官集团在政治上的最高代表,如果为了迎合皇帝而违背大部分文官的意志,就必然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付出巨大的代价。
摆在内阁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一心一意的迎合皇帝,为皇帝的利益服务,成为皇帝的代言人,而不惜得罪触犯大部分文官的利益。但这样做他们有什么好处呢?是权是钱还是名?论权,做到内阁首辅已经是顶峰了,再想要更大的权不可能,再怎么做,也不会变成宰相那样集众多大权于一身;论钱,俸禄就是那么一点,再加也加不到哪里去?如果想靠贪污受贿获得额外收入,不知道哪天被个言官一弹劾,那就等于是自己引火烧身;论名,如果一心一意迎合皇帝,而与文官集团作对,那只能落得一个臭名昭著,千夫所指的下场。
好处没有多少,坏处倒是无穷无尽,首先成天陷入文官集团群狼一样的围攻漫骂之中,心理压力是相当巨大的,万一哪天被谁抓到什么把柄,恐怕想要善终都不行。另外迎合皇帝和文官集团作对,结果是只能依靠皇帝,而皇帝是最善变,最靠不住,万一哪天不讨皇帝的欢心,就真的左右不是人,里外不是人,再加上文官集团乘机落井下石群起围攻,那同样是没有好下场。再退一步就算自己能把官做到老,做到死,那恐怕还得为自己子孙后代长远考虑一下
而另一个选择,如果顺应大部分文官的要求,成为文官集团的利益代言人,那么即便得罪了皇帝,也不过是辞职回家,以后有的是东山再起的机会。就算最糟糕的下场,因为触怒皇帝,而自身难保,但因为文官利益集团做后盾,也不会累及子孙,而且有一个好名声,以后的好处无穷,甚至是非常良好的政治资本

所以,说来说去,内阁成员犯不着为了皇帝去得罪其他文官,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力。没有宰相的权力和地位,却要承担宰相的罪责,去充当皇帝的挡箭牌,替罪羊,这是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去做的事情。
还是拿嘉靖时期例子来说明问题。张璁是靠讨好迎合嘉靖皇帝而上台的,绕了好大一个圈子才进入内阁,又经过一翻周折,才当上了内阁首辅。而一旦他当上了内阁首辅,他也不得不改变过去的策略,从迎合讨好皇帝转变为竭力讨好迎合广大文官集团的意志。比如他冒着直接与嘉靖皇帝冲突的危险,竭力维护明孝宗的张皇后(也就是嘉靖的皇伯母)的两个兄弟张鹤龄、张延龄;比如他没有迎合嘉靖皇帝分祀天地的想法,相反顾虑到自己在大礼议上因为支持嘉靖就被搞的臭名远扬、形象败坏、声名狼藉,现在再放纵嘉靖来弄这么一个别出心裁的新东西,那不是雪上加霜吗,所以“就向嘉靖回奏,此事于古无据,似可不必再行深求”[243]p266,结果最后却让夏言钻了空子。
应该说,并非是张璁当了内阁首辅之后,就转了性子,而是到了那个位置上,权衡利弊,就不得不如此,最后虽然因为在和夏言的争斗中失败而辞职回家,但至少还是得了善终,大官也当了,政治抱负也实现了,最后再回家乡逍遥度日,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明朝的皇帝,在太祖成祖之后,要想在大小事务上贯彻自己的意志,除非就是赋予内阁首辅以宰相的地位权力好处,否则的话,那只能听任大部分朝臣文官的摆布而寸步难行了。嘉靖中后期是明代少数几个皇帝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任意威福、左右群臣的时期之一。而这一点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正是嘉靖皇帝提高了内阁的地位,特别是让严嵩成为担任内阁首辅,却拥有宰相一般的权势地位声望的角色,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控制管理朝政。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严嵩成为了嘉靖皇帝的挡箭牌,替罪羊。嘉靖统治时期所有的罪责过错都被推到了严嵩的头上。这也是为什么嘉靖能够一心修道的同时,还能摆脱文官集团的骚扰,实行跋扈专制的统治。
类似的还有张居正时期。
严嵩、张居正两人,一个谋私,一个为国,都是名为内阁首辅而实为宰相。这两人一个为了迎合皇帝,一个为了国家利益,都以不惜得罪整个文官阶层为代价,最后的下场都极惨,都落得一个声败名裂,家产被抄,子孙受罪的结局。
有这样惨痛的例子作为前车之鉴,那么以后的内阁首辅再愚蠢,也决不会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傻事,决不会再去做这种身为内阁成员,却去讨好迎合皇帝的蠢事,皇帝可以得罪,但象群狼一样虎视耽耽的文官团体是绝对不能得罪的。还是安分守己的做好文官集团利益代言人的角色才是正经。
而一旦内阁回复到内阁的地位,那么皇权就必然极度衰弱,在大部分事情上皇帝无法贯彻自己的意志,甚至有点卑躬屈膝的味道。表面上皇帝还是很威风,但实质上已经沦为傀儡,沦为党争的工具
有人把万历的在立太子问题上的屈服和消极抗争归因于他个人软弱的性格,这根本错误,关键的问题在于严嵩张居正之后再也没有哪个文官愿意充当这个类似宰相的阁臣角色,再没有哪个文官敢于充当这个为了迎合皇帝的意志而宁愿得罪整个文官群体的角色!找不到文官的支持,万历当然就无法贯彻他自己的意志
明朝就是皇帝要在一件小事上贯彻自己的意志都有承担暴君骂名的威胁,正德皇帝就是前车之鉴,一个皇帝,也是一个理性的人,他不能不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考虑,哪个皇帝是愿意自己被骂成暴君的?如果他能操纵舆论控制舆论倒也好,可是他偏偏不能,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只有软弱屈服来结束了

钱穆对中国古代是否专制问题上,有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中国传统政治,皇帝不能独裁,宰相同样地不能独裁。而近代的中国学者,偏要说中国的传统政治是专制是独裁。而这些坚决主张的人,同时却对中国传统政治,对中国历史上明白记载的制度与事迹,从不肯细心研究一番。他们也许又会说,不许任何一人专制,是最高明的专制。不许任何一人独裁,是最深刻的独裁。总之,他们必要替中国传统政治装上‘专制’二字,正如必要为中国社会安上‘封建’二字一般,这只是近代中国人的偏见和固执,决不能说这是中国以往历史之真相。”
“你若只说中国传统政治只是君权专制,只是高压黑暗,你虽可欺骗现代不读书的中国人,但若使古人复起,他到底要喊冤枉。”[229]p77
钱穆的观点大体上还是正确的,只不过,以前朝代有宰相的时候,皇帝想要实行独裁专制的可能性还高一点,皇帝自己懒惰自己能力低一点不要紧,只要找个能干的宰相来帮他就行了。而到了明朝,废除宰相之后,即便是这样的可能性也被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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