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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湘江夏夜

AC四月青年经济视野第二期:对话scholarzhang-全民医保时代的来临--解析医改新政(此贴为张老师医保专用答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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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bin_sjz 于 2009-4-12 01:17 编辑

何况,就是协和医院,也是对我们老百姓完全开放的啊。本人就在哪里看过两次病,尽管早上很早就去排队了,但感觉医院的服务还是比较规范的。其实,我们老百姓的希望就是:这样的医院规模再大点、这样的医院其它地方再多点就好了。


您的这句话最能说明问题了!

这就是垄断啦!

不但患者这么看,医生也是这么看的。

作为一个医生谁愿意去门诊部小医院啊? 为啥不去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钱! 所有的优秀人才都去了 大医院了! 全是博士!院士还有好几个。

朋友去北京的邻居张家口看看,除了前两位的医院 其他的医院都可怜的很啊。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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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100# scholarzhang

朋友还是没有明白
通过立法 我可以取缔医药代表! 但我能取缔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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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100# scholarzhang  

朋友还是没有明白
通过立法 我可以取缔医药代表! 但我能取缔医生吗?
mabin_sjz 发表于 2009-4-12 01:16


医生当然不能取缔了,但是你就是通过法规取消了“医药代表”,但又会出来一个“医药推广”之类的。只要制度有漏洞,有市场,就一定有钻漏洞的营销人员。通过立法取缔的办法,你觉得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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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当然不能取缔了,但是你就是通过法规取消了“医药代表”,但又会出来一个“医药推广”之类的。只要制度有漏洞,有市场,就一定有钻漏洞的营销人员。通过立法取缔的办法,你觉得可行吗? ...
scholarzhang 发表于 2009-4-12 01:21


我觉得以前不可行,但现在可行。

医药销售有医药公司直接负责,立法就意味这法律连带责任。没有哪个医药厂商老总会为了送别人医疗回扣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以前无法大规模取缔医药回扣,主要是因为医生收入没有基本保障。这次投入已经大体解决了这个问题。

取缔的阵痛期一定有,但方向没错。

此外,政府采购如何保证公正呢? 大批专业送回扣的 天天上门也不利于改革的进行啊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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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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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标不治本
禅道 发表于 2009-4-12 09:36

太悲观了吧,
还没具体实施哪,就被你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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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以前不可行,但现在可行。

医药销售有医药公司直接负责,立法就意味这法律连带责任。没有哪个医药厂商老总会为了送别人医疗回扣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以前无法大规模取缔医药回扣,主要是因为医生收入没有基 ...
mabin_sjz 发表于 2009-4-12 01:34



你提到的政府采购如何保持公正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政府的采购最应该透明、公正和公平,毕竟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啊。但是,如何才能保证这一点那?

      首先,是采购的制度设计要有技巧,要便于互相牵制和监督。比如说:参与市场调研的人只提供市场的真实状况而不参与具体采购事宜。而采购事宜也要公开的招标和竞标,并公开中标理由。

      其次,确定中标的人员组成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公务人员,也有业内人士,既有专家,也有消费者代表和竞标单位代表。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暗箱操作”。

      最后,采购的结果也要有交代,避免诸如事后追加投入等不合理作法。

      但是,无论任何制度和作法,都不可能没有漏洞。我们的社会公正也是在于形式各样的“潜规则”的斗争中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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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bin_sjz 于 2009-4-12 21:37 编辑
你提到的政府采购如何保持公正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政府的采购最应该透明、公正和公平,毕竟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啊。但是,如何才能保证这一点那?

      首先,是采购的制度设计要有技巧,要便于互相 ...
scholarzhang 发表于 2009-4-12 19:45


这一点我也是赞同的。

虽然很多人不太相信政府采购。

但我在这一点上还是持谨慎乐观态度的。毕竟监督一个大人物 要比监督1000个小人物容易的多。

但我真的还是对 大医院大专家们非常不放心。

医学专家不同于其他专家。看病本身就是一种权力 而且是超脱于世俗的终极权力。现在它缺少必要的制衡力量。卫生部门负责改革的官员很多都是他们的利益共同体。其他行业的人们对这批人的虚伪和贪婪还没有足够的清醒认识。即使有少数人有这个意识,也被他们以所谓专业的辞藻和内行的语言打压出局了。 贪官该杀,贪医却总能欺骗人们的同情。

这次医改 走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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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标不治本
禅道 发表于 2009-4-12 09:36



其实,什么是标,什么是本那?这本身就很难界定。新医改的确作了很多制度性的改变,这是算标,还是算本哪?如果阁下的“本”指的是由于人性的贪欲,那的确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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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医改能全面吗?能突破贫富差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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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110# yn1207 不能,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做到真正的透明公平公正.我相信一切都可以治标治本,我是怕连这个前提都没有做好自然后面的就是空话了.路就越走越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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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不应该是商业性的而更应该是福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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