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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挖眼与轮子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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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在论坛http://bbs.m4.cn/thread-225633-1-1.html看到这个美少女的故事,佛教徒跟帖曰:为法忘躯!


敢问:佛家挖眼与轮子自焚区别何处?我只看到了相同处,就是那句一语惊醒梦中人的为法忘躯!
发表于 2010-3-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没学过轮子的教义,不知道他为啥要自焚。可你提出这个问题……

咳,还是鄙视我自己一下吧,这贴本来就没必要回,只是一个不小心就给楼主气着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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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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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挖眼,晒黑最起码还活着啊,点火自焚轻则尿炕重则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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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质上是一样的,宗教和邪教是密不可分的。
宗教在一开始都是邪教,邪教随着发展也有可能成为普通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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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挖眼,晒黑最起码还活着啊,点火自焚轻则尿炕重则牺牲^^^^^
307030195 发表于 2010-3-7 09:39

哦 存在程度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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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没学过轮子的教义,不知道他为啥要自焚。可你提出这个问题……

咳,还是鄙视我自己一下吧,这贴 ...
滔滔1949 发表于 2010-3-7 09:26

那知不知道为啥要挖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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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质上是一样的,宗教和邪教是密不可分的。
宗教在一开始都是邪教,邪教随着发展也有可能成为普通宗教~ ...
雅什卡 发表于 2010-3-7 10:00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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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信徒而言,并无多大区别,对社会而言,目的决定了行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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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ireEyes 于 2010-3-7 10:37 编辑

背景不同,所要表达的含义不同。所以我认为不需要过度的宣扬这些内容(特别是在现在的这种社会背景下),应该着重关注佛教的核心——中观智慧——见我在《佛教的世界观》一贴中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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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信徒而言,并无多大区别,对社会而言,目的决定了行动的性质
cbzz 发表于 2010-3-7 10:28

对于肉体而言,结果是一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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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背景不同,所要表达的含义不同。所以我认为不需要过度的宣扬这些内容(特别是在现在的这种社会背景下),应 ...
FireEyes 发表于 2010-3-7 10:35

看你的话我怎么理解成了刻意回避实质呢?这不是宣扬 是正视 正视虚妄对人类内心的实质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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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和内容并不是一一对等的,某些表现形式在古代的思想背景中也许是合理的,但在现代则是不合理的,而且也并不是非要以这种方式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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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乘经典中,就有燃顶、燃臂、燃指的记载。例如《梵网菩萨戒经》 轻垢戒第十六条说:「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又在《法华经》的 〈药王菩萨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其中说:「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者,能燃头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于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 土、山森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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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自杀自残大观-----续高僧传-遗身篇

释法凝。
【初烧一指昼夜不动。火然及臂。诸人与弟子欲往扑灭。及有叫唤者。复有禁止不听者。臂然火焰弥炽。遂及身。七日七夜。。。。至身尽唯一聚灰。众共理之。】
【白话略译:法凝和尚焚烧自己的手指一昼夜,火焰蔓延到手臂,然后火焰更猛,全身最后烧成灰烬】

释僧崖。
【禅师谓曰。汝不畏热。试将手置火中。崖即应声将指置火中。振吒作声。卒烟涌出。都不改容。。。。以周武成元年六月。于益州城西路首。以布裹左右五指烧之。有问烧指可不痛耶。崖曰。痛由心起。心既无痛。指何所痛。时人同号以为僧崖菩萨。或有问曰。似有风疾。何不治之。答曰。身皆空耳。知何所治。。。。左手指尽火次掌。骨髓沸上涌。将灭火焰。乃以右手残指。挟竹挑之。。。。虽烟焰俱炽以日继夕并烧二手。眉目不动。。。。而烧臂掌骨五枚如残烛烬。。。。。吾欲舍身。。。。先所积柴叠以为楼。高数丈许。上作干麻小室以油润之。崖缓步至楼。。。。崖以臂挟炬。先烧西北次及西南。麻燥油浓赫然炽合。于盛火中放火设礼。比第二拜。身面焦炘。重复一礼。身踣炭上。及薪尽火灭。骨肉皆化。】
【白话略译:僧崖和尚为了展示自己不怕热,把手指伸进火中,噼噼啪啪的发出响声,浓烟也冒出来。
后来用布包裹自己的左右手,点燃焚烧。左手的手指烧没了,火焰蔓延到手掌,这时骨髓因加热而涌上来,骨髓快要熄灭火焰,和尚用自己残缺的右手拿竹子拨弄一番,让火复燃,火苗和烟四起,最后一双手像烧残的蜡烛而不全了。
患了“风疾”,别人劝他,也不去治病。
僧崖和尚后来堆积柴草为高楼,准备自焚,舍弃身体,和尚用残缺的手臂夹着火把,依次点燃柴草堆,还在熊熊燃烧的火堆上礼拜,第二拜脸和身体就焦黑了,再一拜就扑到在火堆上,。。。。。。】


释普济。
【即事捐舍。引众集于炭谷之西崖。广发弘誓自投而殒。远方填赴充于岩谷。】
【白话略译:普济和尚在山崖上跳崖自杀,吸引后来的模仿者纷纷来此地自杀,尸体填满山谷】


释大志。
【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烧铁赫然用烙其臂。并令焦黑。以刀截断肉裂骨现。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蜡灌下火然之。光耀岩岫。。。。。臂烧既尽。如先下棚。七日入定加坐而卒。】
【白话略译:大志和尚用火红的烙铁烙自己的胳膊,让双臂都烙到焦黑,又用大刀砍剁,皮肉裂开,白花花的骨头露出来,然后用火红的烙铁烙雪白的骨头直到焦黑,又用布包裹然后灌进蜡油,点火燃烧,火光照亮了山谷。。。胳膊烧没了。。。。。七天后死去】


释玄览
【且临渭水称念礼讫。投身滢中。众人接出。览告众曰。吾誓舍身命久矣。。。。众悟意故乃从之。即又入水。合掌称十方佛。广发弘愿已投于旋涡中。三日后其尸方出。】
【白话略译:玄览和尚投河自杀】

释法旷。
【以贞观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入终南山。在炭谷内四十里许。脱衣挂树以刀自刎。】
【白话略译:法旷和尚用刀自杀】


释会通。
【读法花经至药王品。便欣厌舍。私集柴木誓必行之。以贞观末年。静夜林中积薪为窟。诵至药王便令下火。风惊焰发烟火俱盛。卓尔加坐声诵如故。寻尔西南有大白光流入火聚。身方偃仆。至晓身火俱灭。乃收其遗骨为起白塔。勒铭存焉。】
【白话略译:会通和尚学习法华经而萌生自杀念头,然后自焚而死】

贞观之初。荆州有比丘尼姊妹。
【同诵法花。深厌形器。俱欲舍身。节约衣食钦崇苦行服诸香油渐断粒食。后顿绝谷惟啖香蜜。精力所被神志鲜爽。周告道俗。克日烧身。以贞观三年二月八日。于荆州大街置二高座。乃以蜡布缠身至顶。惟出面目。众聚如山。歌赞云会。诵至烧处。其姊先以火柱妹顶。请妹又以火柱姊顶。清夜两炬一时同耀。焰下至眼。声相转明。渐下鼻口方乃歇灭。恰至明晨合坐洞举。一时火花。骸骨摧朽。】
【白话略译:尼姑姐妹学习法华经而萌生自杀念头,两个人用浸透蜡油的布匹包裹自己直到头顶,只露出脸的部分,姐姐点燃妹妹的头顶,妹妹点燃姐姐的头顶,两团火焰登时照亮了晴朗的夜空,火焰烧到眼睛,二个人诵经的声音更响亮,火渐渐燃烧到鼻子,两个人就没声音了】

近并州城西有一书生。
【年二十四五。诵法华经誓烧供养。乃集数束蒿干笼之。人问其故。密而不述。后于中夜放火自烧。及人往救火盛已死。乃就加柴薪尽其形荫。】
【白话略译:一位年轻学生学习法华经而萌生自杀念头,夜里自焚而死】

近有山僧善导者。
【有人告导曰。今念佛名定生净土不。导曰。念佛定生。其人礼拜讫。口诵南无阿弥陀佛声声相次出光明寺门。上柳树表。合掌西望。倒投身下。至地遂死。】
【白话略译:一个修净土的人爬上柳树枝头,摔死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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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在显宗,这些做法是允许的,但在密宗,这种做法就是“出佛身血”之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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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燃指供佛、自焚供佛都是印度教传下来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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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gmch 于 2010-3-7 11:40 编辑
其实燃指供佛、自焚供佛都是印度教传下来的陋习。
FireEyes 发表于 2010-3-7 11:08

嗯 这就是根了 而这个根就是用来捅破佛教是国学这个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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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和内容并不是一一对等的,某些表现形式在古代的思想背景中也许是合理的,但在现代则是不合理的,而且也 ...
FireEyes 发表于 2010-3-7 10:59

形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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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自杀自残大观-----续高僧传-遗身篇

释法凝。
【初烧一指昼夜不动。火然及臂。诸人与弟子欲往扑灭。及 ...
自由华夏 发表于 2010-3-7 11:01

自由华夏 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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