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庐阳居

[公知观察] 地沟油不会上餐桌的原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经批准的地沟油加工作坊没有办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工商是按无照生产来查处的。因为没找到他们销售到餐饮行业的证据,所以只能没收加工设备和地沟油了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求竺琳出示:

【私人作坊的地沟油都是流往了工业方面】的证明。)
=============================
加工先生,你如果像我一样将这些年媒体有关查处地沟油的报导全部认真核查一遍后,你就会发现证据的。特别是近段时间媒体的“地沟油”报导,都有后续报导了调查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工先生,我倒是希望你能举出一例餐饮业使用了地沟油的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加油ha网友从来没有像最近这样相信过CCTV。
加油ha网友在279楼贴出的视频再次浪费观众的时间。里面的执法人员说该厂的“废弃油的主要来源:有废弃油、泔水油、皮革油,在最后一句提到了‘地沟油’。”
请加油ha网友注意,该厂是一家专门生产“猪油”的油脂厂,其在市场上销售的劣质油也是猪油,而地沟油的成分中混有大量的“植物油”,他是不可能把植物油和动物油顺利分离的,所以植物油、荤油混杂的“地沟油”很难成为他制假的主料。而且他制假的前三种原料来源明显要比“地沟油”充足且易处理。他没有任何理由用少量的“又黑又臭的、动植物油混杂难以处理的地沟油”当主料。
请加油ha网友再发视频时,注意甄别,不要再把用潲水油制假的报道当成“确凿的地沟油上餐桌的证据”乱发。
这个视频跟加油ha网友在上面发过的所有视频都一样,都只是在里面有一句执法人员或者记者的旁白提到“地沟油”这个词,于是就被加油ha网友当成“地沟油上餐桌”的“确凿证据”给帖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要求加油-ha网友找到一个“执法人员先查封了‘地沟油’炼制窝点,然后顺藤摸瓜查处‘购买并使用’该窝点生产的‘地沟油’的餐馆酒店,确确实实可以证明“地沟油上了餐桌”的新闻。”这才有说服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国家执法部门将全部执法力量放在了查所谓的“地沟油”身上,从而放过了回收油和其它劣质油的查处。我揭穿这个谎言将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劣质油的查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岭繁昌油脂厂制售劣质食用油案件情况通报

  7月28日,台州市卫生局接到举报,反映温岭繁昌油脂厂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猪油。接到举报后,卫生执法人员先到现场暗访掌握了初步情况,然后又到该厂一经销商处购入100公斤猪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该厂生产的食用猪油“酸价”和“过氧化值”两个指标严重超标。
    8月2日晚,台州市卫生局组织力量对该厂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成品食用猪油5300公斤,原料油37600公斤,无标识的工业级棕榈油1800公斤。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环境极差,生产用水为非生活饮用水,加工原料系三无产品,产品主要销往台州各地。市卫生局当场对温岭繁昌油脂厂进行查封控制,并向各县(市、区)发出紧急通知,全面清查该厂产品。后经取样检验,该厂生产的食用猪油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酸价”、“ 过氧化值”两个指标严重超标,部分原料油 “酸价”指标超过国家标准50多倍。由于受检测条件限制,省、市检验机构对油脂丙二醛、苯并芘等毒理学指标不能检测,目前已将样品送上海进行检测。
    经调查,温岭市繁昌油脂厂是一家从事食用猪油加工企业,2005年9月20日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取得营业执照,负责人应福明,厂址位于新河镇塘下村,厂区建筑面积810M2,加工区分为原料池、提炼、成品区,提炼区内采用全封闭式提炼设备,有高碱炼炉、离心分离机、脱色锅、脱味锅、过滤机等设备。采用动物毛油为加工原料,用活性白土物理脱色精炼,利用真空泵循环用水,不排放工业废水,分离后的废油渣经高温酸化处理后送化工厂回收。该厂于2005年9月试生产,2006年4月正式生产,至案发时已生产食用猪油100多吨。据负责人应福明交代,温岭繁昌油脂厂使用的劣质原料油分别从上海南翔、杭州临平和温州瑞安等地购入,先后共购进约170多吨。
    鉴于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犯罪,我市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由市政府王斌副秘书长总协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案件侦办,卫生等部门配合。8月11日晚上,公安部门对温岭繁昌油脂厂负责人应福明实施刑事拘留。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分别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已基本查清温岭油脂厂原料购进渠道和产品销售网络,并封存了已流入市场的该厂产品16500多公斤(包括8月2日查封的5300公斤)。
    案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胡斯球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肃清源头,全面清查已流入市场的劣质食用油,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就此案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件查处和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温岭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叶海燕、副市长邱士明于8月3日均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绝不姑息。针对当前我市食用油市场暴露出来的问题,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食用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和有毒有害食用油等违法活动,保证群众饮食安全。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严防劣质食用油流入市场。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摸清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户)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取缔无证无照企业。二是加强对各集贸市场和各油脂批发店的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三是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强化对市场流通的食用油,特别是动物油的检测力度。四是加强餐饮业食用油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全面清查流入餐饮业的劣质食用油。五是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辨别劣质食用油,拒购劣质食用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人次,检查各类食用油经营使用单位2129家次,查封扣押可疑猪油约59050公斤。检查发现,我市目前查封的劣质猪油除温岭繁昌油脂厂生产外,还有大量劣质食用猪油自我省义乌、萧山等地流入。如标示义乌协荣油脂厂生产的食用猪油有10000公斤(200桶×50公斤/桶),还有不少食用猪油无任何标识。经检测,这些食用猪油大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当前我市食用油市场的现状,暴露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没有完全到位,还程度不同地存在重发证轻监管和执法不力等现象。对此,我市将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下阶段,我们将在彻查此案的同时继续开展食用油的整治,通过地毯式的检查,彻底查清假劣食用油的生产源头,同时清查已流入市场的劣质食用油,以保证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在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食用油时要看清食品包装,对未标注产品名称、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保存期限或标识不清的食用油一律拒绝,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是12365,食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是12315,餐饮业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是96301。
    同志们、朋友们,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在温岭繁昌油脂厂制售劣质食用油案件的查处过程中,群众的举报和在座的各位新闻界朋友们的关心支持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全社会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我市的食品安全作出共同的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温岭“毒猪油”黑心生产商被判2年作者

    浙江省温岭市繁昌油脂厂因生产大量有毒猪油,曾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该事件当事人繁昌油脂厂厂长应福明19日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温岭市繁昌油脂厂自2006年4月份正式投产后,先后购进大量废弃油脂,经脱臭、脱色、降酸和增稠等工艺处理后,加工成一般人不易辨别的食用猪油。 2006年8月初,台州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查封了该厂。经检测发现,繁昌油脂厂生产的成品精炼猪油样本中的“酸价”检验结果为17.305毫克/克,高出正常标准10倍,属有毒有害食品。至被查封时,繁昌油脂厂已累计生产出100多吨有毒猪油,并销往各地。

    法院审理认为,应福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成立。考虑到应福明有投案自首情节,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开始准备发帖准备揭穿这个谎言起,我就将近年来媒体发表的有关“地沟油”的报导全部核实了一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1000元收购地沟油没必要


是不是地沟油,看价格就明白的差不多

你买3元以下的油,基本可以确定是了。


余下的997元,还可以捐献希望小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暗访粮油店发现:油条竟用“地沟油”炸


 有些农贸市场上的个别粮油店出售一种“重油”,这种油即使在现在的气温下也会凝固。记者暗访发现,这种油就是平时人们所说的“地沟油”,用户大多是一些炸油条的商贩。

  省城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到丁家庄一粮油店买油时,发现盛花生油的大桶旁边还有一只小桶,他随口问了一句里边是什么。店主说里边盛的也是油,但不能吃,是炸油条用的。

  今天上午,记者找到了刘先生所说的粮油店,以买油为由与女老板搭话——

  “有用来炸油条的油吗?”

  “炸油条的油是‘重油’,便宜,两块五一斤。”

  记者问这种油的质量怎么样,女老板说:“就是炸油条用的,吃着不大好。”“不能吃吗?”记者假装疑惑地问。“不能吃油条咋能吃来?”女老板随之振振有词,“不过这种油眼下的气温下还发稠,现在还冻成一个。”

  记者提出要先看看油怎么样,女老板说:“这油就这样,就是不好看。”记者拧开小塑料桶上的盖子后发现,里面的油呈黄白色,为固体状态。由于无法往小塑料桶里倒,女老板给记者找来一个方便袋,用一个勺子舀了拳头大一块。记者问这是不是地沟油,女老板未置可否,说“反正一些炸油条的都用这种油,别的油贵,用不起啊。”女老板告诉记者,这种油的生意做得“还行”。

  离开粮油店后,记者闻了闻这种油并没有什么怪异的气味,随后用手指蘸了点尝了尝,香味不浓,而且很涩。

  据以前干过“地沟油”加工的小王讲,地沟油是用泔水或者废弃的不能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加工而成,刚熬出来时是暗红色,经脱色脱味处理后,就会变成黄白色。这种油的着烟点非常低,优质食油加热到一百多度才会冒烟,这种油只要七八十度就会冒烟。用这种油的大多是一些炸油条的,或者一些流动的食品摊或小饭店,他们买来后会按20%到30%的比例跟普通食油掺起来,而后用来烹炸食品。

  据专家介绍,“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一旦食用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危害性很大。市民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口碑好、有保障的餐厅就餐;家中食用油尽量选择原装油,不买没有合格证的散装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捞地沟油的”被市民围堵 “捞地沟油的”承认将地沟油卖给炸油条的

核心提示

  昨天早上,一男子在郑州街头捞地沟油,巡防队员将其抓个正着。男子几次欲逃脱,都被周围愤怒的市民抓回并团团围住。该男子承认自己是将地沟里的泔水挖出后,添加化学品进行熬炼、分离,最后熬出的地沟油以每桶二三百元的价格卖给炸油条的。


  对该男子如何处理,工商、质监、环保、药监、食品监管办、卫生、城管等七个部门却犯了难!最后,该男子被无奈放走。
  郑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坦承,目前对根治地沟油无法可依,“七个部门也管不了一个捞油的”。目前,郑州市政府已专门成立地沟油整治行动调查小组。同时,已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该草案将从源头遏制地沟油的回收和熬炼。


  市民围堵“捞地沟油的”

  昨天上午9时30分,记者赶到经八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北边的经八路菜市场,市场大门口南侧围了很多群众,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一窨井盖旁边,车上放着五个大小不一油迹斑斑的塑料桶,桶内装的都是泔水、地沟油,味道恶臭刺鼻。人群中间,站着捞地沟油的男子,他搓着沾满油污的双手,低着头,嗫嚅着:“俺再也不敢了!”


  经八路巡防队队长殷雪宏告诉记者,上午8时许,他们巡逻至此,看见该男子拿着长柄大漏勺正在窨井里捞着什么,于是上前询问,不料该男子迅速骑上电动车向北驶去,几名巡防队员赶紧追赶。追上后,该男子几次想要逃脱,最后被周围群众围堵。经了解,该男子姓郭,23岁,是商丘民权县林七乡人,现在住在郑州中原区石佛村。


  在大家的要求下,郭某演示了如何捞地沟油。搬开窨井盖,窨井里的污水上面漂着一层厚厚的红黄色污油,郭某用长柄大漏勺将废水过滤,将油捞出来后倒进塑料桶内。看到郭某的操作过程,很多市民干呕着,捂着鼻子躲开。


  “捞地沟油的”从不吃油条


  说起捞地沟油,附近居民气愤不已。他们告诉记者,经常有人从这个窨井里捞地沟油,尤其是晚上八九点钟。“我们一大早起来从这儿路过,这路边都是污水和油迹,又脏又臭,冬天还结冰,路非常滑。”“前几天还有三个捞地沟油的打架,就为了争这个‘油水多’的窨井,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来管一管!”市民胡大伯说,“把地沟油弄到餐桌上,这些人真是坏良心!”记者问郭某:“捞地沟油是做什么用的?捞回去以后怎样加工?加工地点在哪儿?都卖给谁了?”郭某说将这些地沟油运回去进行加工,通过加入化学制剂、熬炼,可以将油分离。“分离后,我们将熬好的地沟油卖给炸油条的,一桶能卖二三百元。”郭某说。问如何炼,郭某说:“弄口大锅,只管用火熬煮,用大勺子从最上面一层撇油就成了。”


  听到郭某的说法,众人很愤怒,纷纷问郭某吃不吃油条。“俺怕脏,我从不吃油条。我错了,你们让我走吧。”郭某小声说。


  记者注意到,经八路菜市场南边紧挨着一个火锅店,这条街上还有饺子馆、炸鸡店等众多大小饭店,所有排放的餐厨废水废油以及附近居民的生活废水都排放到这个窨井内。


  很多市民表示看到这种情况后,以后都不敢到饭馆吃饭了。


  七部门管不了一个“捞油的”


  上午10时,巡防队员将此事通知了郑州市行政执法局经八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随后,该中队王刚队长带队员将郭某的三轮车暂扣。


  “我们对其执法,依据的是对方无证处理生活垃圾。”王刚说。现场,很多市民要求追根溯源,挖出郭某的熬炼窝点。可对郭某如何处理,让行政执法队员犯了难。因为在此时,郭某接了几个电话,接电话后他改口说自己并不炼油,只是将这些泔水卖给新乡等地的化工厂,并拒绝交代熬炼或储存的详细地点。


  “我们对人没有处置权,也无法可据。此事上,如想要郭某开口,必须由民警处理。”王刚说。经过协调,经八路派出所民警表示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郭某进行询问。


  随后,记者和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该局食品综合协调处工作人员杨某说,目前市里已专门成立了“地沟油整治行动调查小组”。随后,该小组将派人来处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等待后,该小组的成员陆续到达现场。
  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刘处长等人在对郭某进行询问后表示,郭某拒绝交代熬炼窝点,对他也无法处理。“你现在即使去查,对方说熬炼的地沟油是送到化工厂的、给模板上油的……你根本找不到证据。另外,对于如何处理郭某,现在也没任何法律依据,只好不了了之。”


  据了解,市地沟油整治行动调查小组刚刚成立不久,是由市工商、质监、环保、药监、市政府食品监管办、卫生、城管等七个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的工作小组。对于此事,他们表示,对郭某的询问没有什么实质性结果,不知道他在哪里炼油,七个执法部门管不了一个“捞油的”。


  昨晚7时,记者从经八路派出所了解到,由于无法律依据对郭某处理,已让其离开了。


  杜绝地沟油将有法可依


  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刘处长说:“说句实在话,我也害怕上街吃饭,怕有的餐馆油不卫生。”他认为,目前要遏止地沟油,必须从源头和加工上进行处置。据他的调查和了解,地沟油的源头就是餐饮饭店,如果饭店不将这些餐厨垃圾“外卖”,而是按规定集中销毁处理,地沟油就失去了加工的原料。“必须使用强制手段,让饭店不能随意处置地沟油。”


  另外,现在很多黑心经营者打着“熬炼化工原料”的旗号,炼制地沟油,这让执法部门很难将其取缔。目前,执法部门欲将其取缔,必须掌握其销售动向,必须掌握足够的证据链条,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我认为,为了能让市民吃上放心油,保障人民的健康,必须将地沟油熬炼窝点全部取缔。认定炼制地沟油是非法行为。”


  同时,刘处长还透露,地沟油和泔水油的源头主要是餐厨垃圾,金水区之前成立了餐厨垃圾处理厂,上门免费收集餐厨垃圾,但100多家饭店考虑到自己的利益,都将泔水卖给了收集泔水的人,导致处理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目前,郑州市政府对地沟油问题非常重视,已派出一位副秘书长带队到西宁、成都进行考察,学习他们处理地沟油的管理经验。目前,郑州市已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出台《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该草案办法中建议对餐馆的垃圾强制收购,同时对地沟油的很多环节进行规范,以杜绝地沟油及泔水油的出现。




http://news.sina.com.cn/o/2010-04-10/065417350337s.s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你给证据呢,你给不出。

给你看证据呢,你又当作看不见。


俺算明白一件事了,原来揭假权威干的体力活。
天涯90多层的高楼,是靠体力打造出来的。。


不过本人支持你继续科普
给不关注地沟油的人好好上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7# liuyw2009


    这个只怕抓现场交易比较靠谱。

    你的要求等于要求警察先抓一个妓女,然后“顺藤摸瓜”,将以往和此女有过交易记录的嫖客,一网打尽。

    有这样的法律条文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捞地沟油的”被市民围堵 “捞地沟油的”承认将地沟油卖给炸油条的

核心提示

  昨天早上,一男子在郑州街头捞地沟油,巡防队员将其抓个正着。男子几次欲逃脱,都被周围愤怒的市民抓回并团团围住。该男子承认自己是将地沟里的泔水挖出后,添加化学品进行熬炼、分离,最后熬出的地沟油以每桶二三百元的价格卖给炸油条的。)
================================================================================================
   加油先生,你这叫证据?
   我只问你两句话,1.如果这个捞油的人真将地沟油卖给了炸油条的店子,那为什么没被刑拘呢?2.男子说的“二、三百元一桶卖给了炸油条的店子”,是记者瞎编的?还是男子真是这么说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先生,我早已将媒体发表的有关“地沟油 ”报导逐一分析过了,包括你发上来的这篇报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金钢钻,敢揽这瓷器活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7# 竺琳


    地沟油采集,要被刑拘。

    请问这个说法,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文?
    能否出示?


    地沟油从业者yangshr , 不是在外面好好的工作么,闲暇之余还在天涯发帖。
    可有应被刑拘的法律条文?

    按照你的这个说法,下面这位“老大爷”,也得被刑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工后的地沟油
呈透明的金黄色,和色拉油没有什么两样,就是有股辣味


地沟油加工者说:
只要炒菜放的辣些,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11-27 06:25 , Processed in 0.04794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