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nulj 发表于 2013-5-28 12:09
你说的这个,你翻翻前边,我已经说过了——这就是黛玉之情、宝玉之情。看来你没有弄清楚。
为了清晰起见 ...
我特意用了另外一个词汇“爱”,而不是您用的词汇“情”。因为我不是特别欣赏那种看法,好像那种大部分基于感觉的,被自己都看不清楚、自己都不懂得的某种力量(业力)牵着走的状态,是什么值得称道的美事。虽然挺多青年人认为恋爱中的状态就是那个样子的,但是很明显那不是爱。如果那真的是爱,那么难怪有个西洋说法,“爱是一种精神病”。(原话大约是,爱是一种不明原因突然发生的,持续一段时间以后又突然自愈的,很莫名其妙的,又很强烈的精神病。)仅从行为来看,大半夜在楼群里歇斯底里大喊,确实很像是精神病。 爱,真爱,肯定不是精神病。试着说说“爱”的理论。试着用您的三个维度,理智与情感,我与无我,主动与被动。 第一,我与无我。把这个放在第一。“爱”是“无我”,在两性之爱里,两个人之间的边界消融了,他们都将全部生命投入“爱”,因此不再基于狭隘的“自我”来计算苦乐得失,而是把另外一个人的苦乐看作同自己的一样,甚至比自己的还重。 从更广的意义上来看。当我们的“自我”不在了,“大爱”就出现了。这时候我们和万事万物溶为一体。这时候我们就会有非常大的力量,要拔除这个世界上的痛苦,施与欢乐。因为我们已经没有自他的分别。我们的爱,就像是左手受伤了,右手马上过去帮助一样自然。这就是佛陀所说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悲是拔除痛苦,慈是施与欢乐)。 从“我与无我”的维度上看。黛玉之爱很可信。黛玉把她的全部生命投入对宝玉的感情。我说她是芹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宝玉之爱就很成问题了。因为显然他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投入全部生命。(黛玉奚落他做了几回和尚了。见了姐姐心里就没有妹妹了等等)。宝玉愿意对所有女孩子献殷勤,显然也不是基于一种“无我”的大爱。因为他只愿意施与女孩子,而不是普遍的施与女孩、男孩、老头、和老太太。宝玉对所有女孩献殷勤,虽然也有同情女孩的因素,但是也有基于他作为一个男性主体的“自我”,把女性作为客体来欣赏,就好像欣赏一盆花,一幅画,或者一只鸟笼里面的金丝鸟。就好像他很喜欢摆弄那金丝鸟,把为那金丝鸟服务当作乐趣。看芹在书里弄了一男一群女,女性还真是跟金丝鸟差不多的地位,这肯定不是出自一个爱人手里的笔。 第二,主动与被动。当我们明白了“爱”是“无我”,那么主动与被动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我”了,就没有了主体可以去主动,也没有了客体可以被动。这样的状态可以近似的称为“自动”。有点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里面那个“自然”,自然而然地动,自动。左手伤了,右手自动去帮助。生命的本真就是这样的。有位哲人写到,当你生活在爱中,你的生命中自然有和谐和秩序,这时候无论你做什么都是对的,你就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了。 “爱”是每一个人生命最根本的需要。就好像需要食物、水、阳光一样的需要。一个人无论多么麻木,“爱”永远在生命的深处召唤他。下面我们来讨论前面说的那种被业力牵引的被动状态,有时候甚至歇斯底里、很像是精神病的状态。业力,那种我们自己也看不清楚的,驱使我们堕入对某人的恋爱精神病的力量,这种力量比我们在平淡的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东西要更深刻。再加上恋爱精神病的状态并不经常发生,发生的时候它又显得那么深刻,那么有力量,于是很多人就错把它认做是“爱”了。 第三,理智与情感。“爱”是“至情”与“至理”的交汇融合之处,同时它也是“至真”、“至善”、“至美”的交汇融合之处。走到任何一个的尽头,它们全部交汇融合在一起。即使是“生命”和“死亡”,在它们的尽头,它们也交汇在“爱”里。从这一点,我觉得牡丹亭的结构特别深刻,“爱”是可以穿越生死的。 理智与情感的平衡是非常好的文学主题。我们看奥斯汀的小说,《傲慢与偏见》的简、《理智与情感》的埃莉诺,这两位好像是薛宝钗那角儿;而伊丽莎白和玛丽安,是林黛玉那角儿。比起埃莉诺、简,薛宝钗塑造的火候差太多了。为什么那么多读者怀疑薛宝钗藏奸呢,怎么没有听说读者会怀疑埃莉诺藏奸呢。 我觉得是芹本人的生活经历、性格特点、思想见解的局限性,造成他写出来的宝钗并不完全可信(比一比奥斯汀的埃莉诺、简)。而且更重要的硬伤是,在芹笔下,像埃莉诺和玛丽安似的两个人加在一起(薛林加在一起),怎么都木有得到一个完整滴爱人捏?!在我看来,这是两百年以来,读者里面分派并且吵翻天的根本原因。所以我觉得,罗列书中的文字,无法证明薛宝钗藏奸或者不藏奸。书中的文字从不同视角可以有不同解读,似乎无法叫做证据,更不要说形成证据锁链来证明什么了。再来,雪芹想要怎么写是一回事,写出来是否可信是另外一回事,大多数人的情感能否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硬伤还是在三角恋的故事结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