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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作者 杜车别
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之第一节对一些观点的驳斥(一)
第一章、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
第一节、对一些观点的驳斥
有许多人听到谴责满清就怫然变色。
所谓“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所谓“汉族历史上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民族主义,要站在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
唾沫飞溅,掷地有声;唇齿奋扬,语重心长。
然而这些质问与教诲里,充斥着偷换概念和思维混乱!难道批判满清的黑暗统治,就是对少数民族不尊重?难道揭露满清的凶残屠杀,就是限制少数民族政治经济的权力?难道鞭挞满清的疯狂压迫,就是剥夺少数民族的文化?难道从古到今汉族对本民族暴君批判鞭挞得还少么?难道现在还有人把一个民族同一个残暴黑暗恐怖的政权捆绑在一起,批判这个政权就成了对这个民族本身的批判,以至于这些人要如此道貌岸然,如此义愤填膺的质问“中国是汉族的中国么?”
中国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国家,但中国确实是汉族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汉文化为最核心文化的国家,脱离了汉语,汉字,汉族历史,中国也根本不成其为中国!
那些质问“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的人,要害本质是给侵略兽行,民族迫害蒙上了一张“平等”的画皮,偷换概念而自鸣得意。
当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口占据了绝大多数。那么在自然的状态下,在没有大规模民族迫害,民族隔离,民族等级制度的情况下,无论采用的是选举制度,还是君主制度,这个国家的主政者当然是汉族为主体,这点难道很费解么?难道还会有疑问么?
而且所谓汉族为主体,并非意味着其他民族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其他民族的成员就不能加入到国家政治中来。事实上从最后一个汉人王朝,明朝的事实来看,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基本上都受到尊重,而不会被强行改变;参加科举考试,基本上也没有民族的限制;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也多采用民族自治;而且民族与民族之间也不是以用血统来人为强化隔阂界限区分,而是基本上采用自愿的文化认同。
如果是某些人神旺的让占人口少数乃至是绝对少数的一个民族以整体的姿态的爬到所谓主政的位置,统治者的位置,去压制比他们人口多百倍乃至千倍的民族,那么要建立和维持这样的极端畸形反常的状态,必然通过大规模的外来侵略才能实现,必然是经过对大量无辜平民的血腥杀戮,制造残酷的民族迫害,建立严格的民族等级制,民族隔离制,把民族血统化后才可能实现。这已经被蒙元和满清的统治所证实!
许多人煞有介事的说“兄弟民族轮流坐庄”,以此来为蒙元和满清统治的合法性辩护。他们这么说的时候,为自己的公正豁达自鸣得意。然而,他们实际上展示的是自己的和!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上亿同胞的性命,不过换取了他们一句廉价俏皮的“公正话”,不过是成了他们卑微渺小的心灵获得虚荣的工具。无数人的鲜血生命,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口的痛苦呻吟呼号,椎心泣血的惨痛,被,被,被的悲哀,这些下无者仅仅用一个“轮流坐”就消解于无形了。他们大约是把无数的头当成了赌桌上的码,把无数的泪当成了消闲的茶水,把无数呻叫当成了悠扬音乐,能让他们悠闲自在看着轮流坐庄的把戏,自然可以兴奋满足。按照这类人的逻辑,以后中国面对任何外来侵略,不妨都为宜,成就他们“轮流坐庄”的宏愿!
至于所谓“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的论调,更显得无耻!且不说这种说法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就算退一步而言,所说的是事实,这种反问也是极端无耻。
世界上那些扎扎实实,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的民族不在少数,近的有日本,俄罗斯,蒙古,远的有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美国。不妨去问问这些国家的人,他们是否因为历史上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因此也不反对别人来侵略他们,屠杀他们?
再换个问题,是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民族历史上侵略,屠杀过别人,所以他们对历史上曾经侵略屠杀他们的人不谴责,不鞭挞?对反抗侵略的民族英雄不歌颂,对投敌助纣为虐的卖国贼叛徒不唾弃?答案不言而喻,该鞭挞的照样鞭挞,该歌颂的照样歌颂,该唾弃的照样唾弃!而且理直气壮!
如果以个人来作比方,一个人如果受到别人的欺凌迫害,他一定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他如果能够在愤怒之后反思自己以前是否也有过欺凌别人的行为,并进而严厉声讨谴责一切欺凌迫害人的行为,那就是高尚的人;但如果一个人受到欺凌迫害不但不愤怒,反而甘之若饴,以自己也曾经欺凌过别人来为别人欺凌他的行为辩护开解,那么这个人就是心理病态畸形,不可救药的奴才。
以此为比,回到民族问题上,现在那些为满清千方百计辩护开脱的汉人就是属于这最后一种病态畸形的奴才心理。
如果是正常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有所顾忌,按照高尚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收敛许多,若是按照心理病态的奴才的反应,则欺凌迫害的行为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了。
先应该有 正 常人的反应,然后才有可能上升到高尚人的境界。如果正常人的反应都作不到,就更不必奢谈其他了。
在充斥横行的情况下,应该先大声疾呼,让人们先达到正常人的程度再说。正常人的标准都没有达到之前,空谈其他都等于胡扯。连离现在最近的本民族受 服 奴 的历史,起码的谴 愤 怒 责,严 厉 一 最基本的正常 族应该有 的底线 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皮谈及其他?
一 个 人 只 有 首 先 具备 自 爱的 本 与 感情 ,才真 正有 可能 做 到爱 人。连自 爱 做 不到,还谈 什么 别 的?个人 是如此 ,民族 也是如此!
只 有 在 本 民 族 受 侵 略 受 奴 役 受 迫 害 的 历 史 批 判 谴 责 得 淋 漓 尽 致,透 彻 无 遗 的 时 候,也 才 有 资 格,才 有 可 能 去 真 心 诚 意 的反 思 反 省 本 民 族 在历 史上 对其 他民 族 压 迫 欺 凌的 行为。
上述无 耻论 调还衍 生出来一种试图为满 清罪 行开 脱的观点,那就是把年代极其久远,已经无法清晰考证的历史事件扯来类比满清的侵 略统治,这些类比本身都是不伦不类。而我的观点是,历史上因为年代久远,考证困难而算不清的帐可以不算,但算得清的帐必须要算,而且要算彻底,算透彻,该鞭 挞的鞭 挞,该批 判的批 判!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半点含糊 不得。如果算不清的帐不算,算得清的帐也不算,那什么帐才算?按照某些为满清辩 护 者的无 耻逻 辑,是否以后遇到任何侵 略,屠 杀,都应该夹 道欢 迎才对,反正过后都可以胡 乱 类 比一气,被轻 描淡 写,甚至完全颠 倒 黑 白!
再回到历史事实的层面,所谓“汉 族历史侵 略别人,开 疆裂 土,杀的 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的历史基本上是周边游牧和狩猎民族觊 觎汉族统治地区财 富 丰 饶,不断进行侵 略 抢 劫屠 杀 的历史。而他们的侵 略 活 动 有两 种结 果,一 种 结 果是失败,侵 略者偷 鸡不着反 蚀 把 米,汉族统治地区在反击侵 略的过程中反而得以扩大;另一种结果是侵 略成功,则这些野 蛮民族本身因为羡 慕汉族的文化,丢弃其固有的语言文字乃至习俗,成为汉族之组成部分,其结果还是汉族地区的扩大。前者如汉朝唐朝对匈奴突厥侵 略的反 击,后者如南北朝北方众多少数民族政权,以及北宋时期辽金等政权。在这个过程中,恰恰汉族的所为很少可以非议。
并非是汉族历史上找不出半点对其他少数民族欺 压的行为,应该承 认确实有,但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少 数现象,远非 主流。而且无论中国古代的文人还是解放后新中国对此类行为一直是严 厉 抨 击 谴 责,甚至都有些比例失调了。从历史来看,汉族一向的传统是不喜侵 略杀 伐,不喜凭借武 力 欺 凌 压 迫 弱小民族,这一方面由于汉族文明是高度发达的工商业文明,定居的生活,和平安定的生活本身对这种文明更为有利,而不象古代那些游牧狩 猎 民族以侵 略 屠 杀抢 劫作为家常便饭,所以对外的武 力更多是被动自卫,而非侵 略扩 张。
另一方面也是在中国一直占据主流位置的儒家思想所宣扬的观念,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在中国主流的儒家观念里,汉族统治者如果用暴 力去欺 凌 压 迫其他弱 小的少数民族,则本身就是丧 失道 德,缺 乏 仁义,削弱 统 治 合法性的表现。
文明类型本身的需要和儒家观念影响结合起来,使得孔子所说 “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思想并非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确实影响到统治者实际政策层面。
如明太祖朱元璋直接在《皇明祖训》列出了十五个不征之国: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占城、真腊、暹罗、苏门答腊、瓜哇、渤尼、……,基本上囊括了周边大部分弱小的民族、国家地区。再如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以郑和率领的舰队所具有的军事实力,要想在沿途所经地区进行如西方后来的殖民强盗那样的抢劫掠夺乃至屠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实际上郑和所经之处,无论当地民族多么弱小,郑和都是和平友好相待,从事贸易,馈赠礼物,传达善意。
即便是对那些历史上残杀压迫过汉人的民族,明朝的皇帝也往往以 德 抱 怨,比如朱元璋“命徐达、常遇春带兵北伐时,即发布讨元檄文,宣布‘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他还诫谕诸将士:‘若所经之处及城下之日,勿 妄 杀 人,勿夺民财,勿 毁 民 居,勿 废 农 具,勿 杀 耕 牛,勿 掠 人 子 女。民间或有遗 弃孤 幼 在营,父母 亲戚来求者即还之’,‘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以上‘有不恭命,必罚无赦’。长期以来,元政府把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汉族列为最 下 的等 级,实行残 暴的民族 歧 视和 压 迫。朱元璋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逆用元朝的政策,而是对蒙古、色目人一视同仁,‘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1]
而中国历史上那些喜 欢 武 力,喜欢 侵 略 扩 张的皇帝,历来 在史书上都得不到好评,被丑 化 抨 击,被说成是“穷 兵 黩 武”的暴君,比如秦 始 皇,隋 炀帝 等,一直是被历 代文人当成最 典 型的 反 面 人 物来 列举。即便是汉武帝这样基本上是属于自 卫 反 击而 连 年进 行大 规 模军 事行 动的皇帝,在历代文人史官那里也非议不断,毁 谤 连 绵。
再以对待 国内的 少 数 民 族来说,只要不叛 乱,不搞 分 裂 独 立 活 动,汉族中 央 政 府基本上是 给予很大 宽厚 优待 的。如果是少数民 族 聚 集地区,给他们民族自治的权利,让 他们 本 民族的 首 土 司 管理当地,而 不设立流官。对民 族风 俗 民 族习惯以及信 仰也都给予 尊重 保 护,而不强 干 涉改变。真 正大 规模取 消 少 数 民族 自 治权 利,实行 “改土归流”,恰恰是 残 暴的 满 清统治下,而非明 朝。
如 果 说 因 为 某 些 民 族 从 事 叛 乱 或 抢 活 动 而派 军 压,那 实 际 上 汉 族 人 反 或 劫,政 府 照 样 会 派 队 压。
而 实 际 上 即 便 是 镇 压 一 些 少 数 民 族的叛 乱 活动,抢 劫 活动,官 方 照样是非 常 注 意 不 蔓 延 及 无 辜的 。比如曾经在明代正 德和 嘉 靖 年间担任官 职的王 廷 相的文集内有这么一则史料很能说明问题
《讨 芒 部 禁 杀 胁 从 投 降》:“不许官 军擅 杀,以 图 功 赏,违 者就 将手 下官 军,处以死 罪。如 此,庶 夷 人易 服,首 恶 易得。 其土汉官军,只许在于镇 雄府 地方 搜 缉擒 捕,不许 辄 到 乌 撒,乌 蒙 、水 西、临 仓等处,扰 害无 辜,致 生 祸端。其乌 撒 乌蒙 等府 ,本院 别有 指 授。如违,以 军 法 重 治,决不 轻 恕”[2]
可见即便单纯从历史事实的层面来说,以所谓的“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为借口理由来转移对满清侵略屠 丨杀,以及黑暗统治的严厉谴责也是无耻至极。
[1]陈梧桐《论朱元璋的民族政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1期
[2]《王廷相集》,中华书局1989年,第1153页
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之第一节对一些观点的驳斥(二)
最后就是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狭隘民族主义,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同样经不住仔细的分析。
按照这种论调,对历史肆无忌惮的歪曲篡改,或者掩盖粉饰,对基本是非观念的颠倒,似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了!对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行为严厉谴责成了所谓的破坏团结,而对制造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屠夫暴君歌功颂德,评功摆好反倒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好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黑白混淆到如此地步,也可谓登峰造极。
应该质问一下,严厉谴责满清的黑暗统治怎么就成了破坏民族团结了?这究竟是什么逻辑?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要严厉谴责满清的统治,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谁敢在现代条件下实行满清一样的民族隔离,民族歧视,民族迫害必须受到最坚决的反对,有谁试图象满清一样限制某些民族的公民权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强迫其他民族改变民族服装发型,必须受到最坚决抵制。如果连历史中满清进行疯狂民族屠杀、民族歧视、民族迫害的暴行都不能被充分揭露和严厉谴责,那有些人所谓的民族团结只能理解为典型的叶公好龙。
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有些人的民族感情依旧是把当年侵略,屠杀,迫害,征服其他民族的行为当成光荣骄傲,让他们热血沸腾,让他们心神向往的东西?所以只有迎合照顾他们的这种感情,才能换得他们所谓的团结?如果伤害了他们的这种情感,他们就不团结了?那我看,这种团结与其称为民族团结不如称为主奴团结!
这种民族感情,本身就是病态畸形的表现,本身就是兽性心理的表现。这种兽性心理,本身就是一个毒瘤,本身就是破坏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的最大危险,最大隐患。纵容助长迎合这种所谓的民族感情才是不折不扣的挑起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倘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对历史上任何暴行或暴政的谴责,都有破坏某某团结,激化某某矛盾的嫌疑?是否痛骂夏桀商纣,或批判秦始皇与隋炀帝就是破坏各地区间之间的团结,或者某姓氏与其他姓氏之间的团结?真是荒谬无耻已极!
有趣的对比是,这种逻辑把极少数人的病态畸形的所谓民族情感当成宝贝来迎合来满足,唯恐一不小心伤害了这种兽性情感;而偏偏对占一个国家人口最大多数的民族的正当感情,可以肆意践踏,任意蹂躏,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有些人是否真的认为国家的主体民族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对历史上被侵略,被屠杀,被奴役的历史麻木不仁,安之若素的奴才呢?如果不是如此,那岂非等于拿着火药桶在火上烤么?
确实我们应该提倡民族团结。但提倡民族团结,首先要建立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暴行严厉谴责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开文明倒车的行为无情声讨的基础上,建立在正视历史事实对历史正确评价的基础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这才是最有效的维护民族团结!否则只能是自欺欺人, 只能是玩火自焚!其最终的结果不是什么维护民族团结,恰恰是最大程度的破坏民族团结。
正视历史,直面中国历史上满清统治时期疯狂推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乃至民族灭绝的政策,诀不意味着在现代挑起民族矛盾民族仇恨,相反正是吸取历史的教训,防止历史重演,声讨一切为了民族病态私利,而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屠杀的畜生和禽兽,让人们在遇见这样的情形时候,能有更坚决的反抗意志,不让历史重演。
正如声讨纳粹的凶残暴行,决不意味着在德国和以色列之间挑起矛盾和仇恨,以色列毫不留情德谴责纳粹的屠杀,但这两个国家的关系显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害。相反相当融洽,而且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健康稳定的基础上,而不是自我欺骗隐瞒回避历史的基础上。莫非同一个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还不如国与国之间么?
可以说满清一系列遍布全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罪行造成的损害,死者的数量都远远超过了日本南京大屠杀,如果不先把满清大屠杀的历史罪行清算明白,中国有什么资格要求日本正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要求日本来道歉?难道说纪念南京大屠杀,就是意味着以牙还牙,以屠杀来回敬屠杀么?难道说清算当年日本侵略者的罪行,就是意味着破坏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在中日之间制造仇恨么?显然,绝非如此!
同样道理,清算满清大屠杀的罪行,不是在今天挑起人与人之间仇恨,恰恰相反是对事不对人,尤其是不对着今天的人,而是把仇恨对准那些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罪行本身!
试想如果一个人对历史上发生的这类暴行尚且抱着痛恨态度,谴责态度,他又怎么会容许现实中重演这类罪行呢?对压迫,屠杀的受害民族来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痛恨当年施加在自己民族头上的那些暴行,那么又怎么会把这样的暴行再施加到别的民族头上呢?对当年那些从事侵略压迫屠杀的民族来说,既然已经把历史上的这类事件作为羞耻作为污点来看,那么他们自己也会声讨谴责当年的暴行,又怎么会因为别人的谴责和声讨引发反感和仇恨呢?
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这种是非观,民族与民族的关系才能建立在长久稳定健康的基础上。
只有当每个民族都思想透彻明白,都建立在健全彻底的道德感上,都对历史上一切疯狂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行径严厉谴责,绝不宽贷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维护民族团结,这样的民族团结才是稳固牢不可破的!
那些以种种理由来反对正视历史,掩盖回避,乃至歪曲篡改历史的人,才是在真正的激化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对曾经侵略屠杀迫害的民族来说隐瞒粉饰历史、歪曲篡改历史必然是助长其病态的民族情绪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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