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庐阳居

[公知观察] 地沟油不会上餐桌的原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油_ha 于 2011-5-11 10:19 编辑




地沟油部分:

6.jpg 7.jpg 8.jpg 5.jpg 4.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庐阳居 于 2011-5-11 10:42 编辑

楼上说的这些,原贴作者都有回复,建议加油筒子看一下原贴。原贴作者在贴子里公布过自己的单位姓名职务,据说还亲自联系过那个何东平教授,说法跟报道的不太一致。

新闻报道由于记者不可能很专业以及追求吸引眼球的原始动力,难免会有夸大或偏离事实,不应作为论证的主要依据。希望能象原贴作者那样,从科学的角度论证以下几点:
一、把地沟油成批量加工成普通人难以查觉的食用油在技术是否可行;
二、把地沟油成批量加工成普通人难以查觉的食用油是否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
三、如果有能力把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牟取暴利,还不如把棉籽油加工成食用油,牟利空间巨大,并且没有法律风险;
四、原贴作者作为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说全国尚未查获一起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的实例,这是为什么?
其他还有什么请补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这些,原贴作者都有回复,建议加油筒子看一下原贴。原贴作者在贴子里公布过自己的单位姓名职务,据说还亲自联系过那个何东平教授,说法跟报道的不太一致。

新闻报道由于记者不可能很专业以及追求吸引眼球的原始动力,难免会有夸大或偏离事实,不应作为论证的主要依据。希望能象原贴作者那样,从科学的角度论证以下几点:
一、把地沟油成批量加工成普通人难以查觉的食用油在技术是否可行;
二、把地沟油成批量加工成普通人难以查觉的食用油是否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
三、如果有能力把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牟取暴利,还不如把棉籽油加工成食用油,牟利空间巨大,并且没有法律风险;
四、原贴作者作为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说全国尚未查获一起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的实例,这是为什么?
其他还有什么请补充。庐阳居 发表于 2011-5-11 10:41




   原帖作者说他是【主管药师,当年当过医用化学老师】。
   怎么到你这里变成【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

【全国尚未查获一起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的实例】
   有用么?重复谎言就能变成事实?
   21楼地沟油,是不是一个身边的例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作者说他是【主管药师,当年当过医用化学老师】。
   怎么到你这里变成【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 ...
加油_ha 发表于 2011-5-11 10:54



    你没仔细看他贴子,他的单位、职务、姓名在贴子里都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庐阳居


    还有,前面我提示过你:

    将表皮发霉的辣椒,制作成烧辣椒,加上调料,保你吃不出来。

    不要对自己的味觉太自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仔细看他贴子,他的单位、职务、姓名在贴子里都有。
庐阳居 发表于 2011-5-11 10:56


    如果前面说他是【主管药师,当年当过医用化学老师】
8.jpg

    后面又变成【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

    不更加证明了
    这个人说话不靠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帮你找了一下:
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东西,还要专家辟谣?

就算你没有搞过餐饮,问问搞餐饮的朋友,就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前面说他是【主管药师,当年当过医用化学老师】


    后面又变成【相关执法部门从业人员】

    ...
加油_ha 发表于 2011-5-11 11:00



    如果你对政府机关有基本了解的话,这种情况很多,不胜枚举,我周围很多同事都曾有过当教师、医生等等其他行业的经历,小人物不说了,你会说我编的,随手举个稍微大一点的人物,如:安徽省人社厅厅长刘莉同志,原为安医大教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残废的辟谣也拿出来显摆?作者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不能除臭,或者认为除臭成本大。按作者的井底之蛙理论, ...
随便围观 发表于 2011-5-11 10:54



    发帖机数值又错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有地沟油的存在,理由有二:一为成本太高,商人牟利,不知搞这个动机何在?二为迄今从未查获证据,一切只凭记者口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有地沟油的存在,理由有二:一为成本太高,商人牟利,不知搞这个动机何在?二为迄今从未查获证据, ...
陈王钺 发表于 2011-5-11 12:00



    我相信有地沟油的存在,但流向餐桌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流向工业用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很多人对地沟油的理解有误,地沟油现在成了一个大箱子,馊水油,劣质油什么都往里面装

很多报道说的地沟油其实是馊水油,就是餐厅里剩饭剩菜里面的那种,这个只要经过加工,是可以做到冒充食用油的,味道和颜色稍有不一样,很多作为火锅底油的,辣椒花椒一煮,吃不出来。

还有一个就是劣质油,比如病死动物的皮,脂肪和内脏熬的,这个就其实比较多见,很多小作坊都用这个办法以次充好。

至于像前几天报道说的,什么化粪池的提取的,这个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沟油了,颜色气味口感都不一样,非常典型,尤其是那个臭味,有哪个味道,绝不可能上餐桌,绝对露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他们费力把啦的炼那油干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庐阳居 发表于 2011-5-11 11:10


说道油脂化工,我略懂一点,油脂脱臭,简单的说就是加热称为蒸汽,去除臭味组分的过程

原料油越差,脱臭时间和流程越长,相应的损耗就越大

所以我觉得文章的观点是可取的,严格的说,地沟油除臭,上餐桌,成本太大

地沟油不等同于馊水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hoenix77 于 2011-5-11 12:48 编辑

我查了一下,柴油的价格在8000多元每吨,豆油的价格在每吨10000元左右。(http://www.oilcn.com/article/2011/0511/article_27117.html
都说地沟油的成本高,请问到底是多少?
做生物燃料也是要脱色除臭的哦!
如果都是用作生物燃料,那应该是合法行为,为什么要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不赚钱的事情,为什么黑老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phoenix77


    回收潲水油、地沟油的成本很低,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要把地沟油加工成能上餐桌的食用油,成本很高,主帖文章论述的就是这个概念。就像你去买一台报废的二手车,成本很低,可你打算把它整旧如新,很难,仅仅是发动机一项,就不可能和新的一样,如同地沟油很难脱臭一样。
执法部门打击地沟油,都是在打击黑炼油点,污染环境,没有执照。谁见过执法部门打击到酒楼饭店收潲水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原贴作者所述看,执法部门也在打击地沟油流向餐桌的问题,不过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就象是在跟一个影子战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抓到过实证;但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工,又不得不继续这种战斗。原贴作者也说,因为他站出来说地沟油不太可能流向餐桌而致使单位领导非常恼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hoenix77 于 2011-5-11 13:33 编辑
回复  phoenix77


    回收潲水油、地沟油的成本很低,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要把地沟油加工成能上餐桌的 ...
青衿布衣 发表于 2011-5-11 13:12


要把潲水油、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一样的品质,成本的确很高,这个成本到底是多少?
如果只要脱色除臭到加些辣椒之类的刺激性佐料就能蒙混过关的地步,就容易得多。

大酒店不靠这点油钱,街头的火锅烧烤小摊呢?

没有数据怎么证明这个成本比食用油还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11 01:42 , Processed in 0.04121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