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老梁 发表于 2013-2-20 11:29
尼玛的,不造谣你全家会死啊?
我去年买了个表
你全家肯定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关于“人治”与“法治”。1958年6至8月,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对董必武的法治思想和主张进行了不点名的错误批判。这次错误批判,得到了毛主席的支持。1958年8月24日。毛主席在北戴河借评论司法、公安会议,发表谈话说:“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成。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有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4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 后来,毛主席更明确指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于是,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从此中断,董必武的法治思想从此淹没无闻。为此,董必武感到十分痛心,在万般无奈下,他先后两次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共中央提出请求,辞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其后,毛主席和党中央虽然没有接受董必武辞职请求,但后来变换了他的工作,决定董必武担任国家副主席。 董必武对毛泽东晚年搞家长制、一言堂有些看法,因此有一段时间,凡有人请他题字,他就题写“群言堂”三个字。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special/dxpsd2/detail_2013_01/17/21313281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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